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
湖南师范大学 新师范建设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新师范建设方案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振兴教师教育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湖南师范大学以获批教育部综改司课题——“地方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为契机,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深化教学改革研究,通过“六项行动”推进教师教育课程建设与改革,建构科学合理、富有区域特色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实施教师教育“团队行动”,强化课程改革保障。
一是成立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先后由时任校党委书记李民教授和现任校长刘起军教授领衔,有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为成员;下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学科教学论教师队伍建设、卓越教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湖南教师成长共同体建设、统筹协调等具体工作组。
领导小组负责教师教育课程建设与改革规划、设计、分工、进度,定期组织研讨会、调度会,推进改革落实。
二是组建教师教育学院,成立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整合校内教师教育职能和统筹校内外教师教育资源,开展师范生人才培养、在职教师培训、教师教育交流及教师教学研究等活动。
三是加强教师教育共同体建设。
通过研讨会、工作沙龙、国内外考察研修、课题研究、教研室建设、基地建设,将分散在各专业学院的教师教育师资组织起来,形成教师教育教学与学术共同体。
四是加强教师教育实践平台建设。
学校建立师范生实习基地100余个,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20余所,形成了由专业学院、教师教育学科、基地校等构成的教师教育教、研、学共同体,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了实践平台和有力支撑。
二、实施教师教育课程“重构行动”,推动课程结构优化。
一是修订师范类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在2016、2018年两次修订了师范类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立足师范专业认证,坚持产出导向,以实现培养目标要求而反向设计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推动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教育的深度融合。
二是增加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教师教育课程超过《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和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增加到20个学分+18周教育实践(10学分)。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1章总则第1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1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高等学校应当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增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增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3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具有教师和干部的两重身份。
辅导员是展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气力,是高校学生平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行者和指点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2章要求与职责第4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1)爱国遵法。
酷爱祖国,酷爱人民,拥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戴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
遵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实行教育职责,保护校园和谐稳定。
不得有侵害党和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2)敬业爱生。
酷爱党的教育事业,建立崇高职业理想,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
不得侵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在职责范围内,不得谢绝学生的公道要求;(3)育人为本。
掌控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个人隐私,保护学生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增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4)毕生学习。
坚持毕生学习,勇于开辟创新,主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及相干学科知识,积极展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参与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5)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动世范。
辅导员43号文件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2017年8月31日经教育部2017年第32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公布,自2017年10月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2017年9月21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现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我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我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我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按照学院的部署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侧重学生的思想辅导和日常管理、服务,与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主动配合,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掌握做好工作的技巧和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湖南师范大学辅导员技能大赛基础知识试题题库及答案

辅导员技能大赛基础知识试题题库(一)填空题1.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该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
2. 高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
院(系)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3.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应重点做好“五关”,即严把入口关,加强培养关,注重使用关,畅通出口关,严格考核关。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把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系统教育与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结合起来,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5.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6.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
7.凡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评优、申请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资格。
8.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9.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10.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有关校领导,_学生工作_、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11.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12.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_敬业奉献_。
1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高等学校__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21•【字号】湘政办发[2003]22号•【施行日期】2003.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2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构建教师教育新体系,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1、进一步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加强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培养培训一体化。
加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统筹,逐步建立以校本培训为基础、现代远程教育为依托、课程改革为核心、学分制为管理手段,任职学校、培训机构和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岗位培训与学历提高培训相互结合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模式。
以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定点定向为职业学校培养培训“双师型”教师,鼓励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举办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扩大定向为高校培养研究生教师和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的规模。
加快高等师范院校布局调整。
从2003年起,原则上停止招收培养专科层次初中教师的新生,加大中小学信息技术、英语、艺术类和综合类课程教师的培养力度,扩大教育硕士的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
重点建设好2至3所师范院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举办教育学院或开设教育专业,参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加大现代教育技术改造教育类课程的力度,加强教育学科和其他学科交融渗透,加强和改革教育实践环节,积极探索培养模式改革,加速教师教育信息化、现代化进程。
湖南师范大学辅导员考试题库(2023)

湖南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考试题目(2023)(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说明】1.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2.请严格按照规定在试卷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编号;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答题;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请将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取并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强调,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以下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
A.1:150B.1:220C.1:180D.1:200【答案】:D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A.形势政策教育B.校园文化活动C.思想政治理论课D.党团活动【答案】:C3.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
A.7月15日B.7月20日C.7月30日D.6月30日【答案】:C—1 —4.高等教育评价是根据高等教育目标和标准对高等教育工作作出()并改进工作的过程。
A.事实判断B.客观判断C.价值判断D.主观判断【答案】:C5.在教学活动中,大学教师不能侵犯学生的权利,学生也可以对教师实施监督这表明教师与学生之间是()A.教学关系B.法律关系C.人格关系D.道德关系【答案】:B6.大学毕业的总量与规格受社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与专业需求制约,这表明()A.高等教育受经济的制约B.高等教育受人的发展的制约C.高等教育受政治的制约D.高等教育受文化的制约【答案】:A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A.权力B.义务C.权利D.权利和义务【答案】:D8.读完一篇文章后,往往对最前面一段内容印象深刻这是因为()。
A.没有前摄抑制B.仍在短时记忆C.没有倒摄抑制D.进入长时记忆【答案】:A—2 —9.“活泼好动”属于()的表现。
A.意志B.能力C.兴趣D.气质【答案】:D10.“何以解忧,惟有杜康”诗句中的“杜康”是指()。
学习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文件)心得-赵辉

学习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文件)心得《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对辅导员的性质、定位、职责、选聘、考核、发展与表彰等进行系统的规定,可以说是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最高“顶层设计”。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辅导员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媒介、纽带、桥梁。
工作的内容比较杂,比较琐碎。
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辅导员工作是教育人、培养人的工作,而培养人、教育人的工作是有客观规律的,这个规律是可认知的,应该遵循的。
特别是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法制观念的教育,更有利于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使他们的学习生活过得更加充实,更加有意义,有利于避免一些本不应该发生的恶性事件。
据此,我觉得作为一名合格的辅导员,除了具备工作能力和技巧之外,还应具备对这项工作的热情,我把这种品质归结为“三心”,即对学生要有责任心,要有热心,还要有爱心。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学校育人工作的中心环节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在综合素质中居于重要地位,在教育活动中,要把对它的培养放在首位。
一、学生工作的核心原则首先,学生工作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辅导员并不是学生的全职保姆,要通过工作机制的形成和科学的组织工作逐渐的把辅导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主要精力用来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而思想工作在管理和引导之间应该以引导促进管理,使思想工作更有长效性,让学生接受教育,在毕业后仍受益。
其次,完善辅导员队伍机制建设,搭建教辅工作的政策平台。
国家教育部对辅导员这支队伍越来越重视,辅导员工作将逐步走向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高层次化。
使辅导员自觉并有组织的对自己的职业进行规划,把这份工作当成一份事业来做。
二、学习的收获1.对辅导员工作有了新的认识由于我对辅导员工作刚接手半年,存在的不足之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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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
校发〔2013〕20号
为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辅导员包括在学院从事学生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含一线专职辅导员、党委副书记)和兼职辅导员。
二、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职辅导员可以在管理岗位上晋职,也可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晋级。
三、学校坚持定期从优秀应届毕业生中选聘一定数量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公开选聘的程序和辅导员的选聘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一线专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
四、从应届毕业生中选聘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满4年后方可申请转岗,具体按照《湖南师范大学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校行发人字〔2010〕8号)办理。
五、各学院不得擅自调整一线专职辅导员的工作岗位,也不得擅自调配其他岗位人员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
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异动,相关学院须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批同意后,组织部或人事处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对未经批准的岗位异动人员,组织部、人事处根据相应权限责令学院限期恢复其原岗原职,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六、坚持以学年度为单位对一线专职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
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晋级、奖惩、职称评聘、攻读学位、进修培训等挂钩。
对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院应科学合理计算受聘兼职辅导员的工作量,落实相关待遇。
工作业绩突出的兼职辅导员在职称评聘、业务进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健全优秀辅导员评比制度,树立辅导员先进典型,优秀辅导员表彰纳入学校表彰体系。
对获学校“十佳辅导员”、“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及其他国家
级、省部级奖励的辅导员,学校在管理岗位晋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九、学校鼓励和支持辅导员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辅导员培养纳入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鼓励辅导员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支持辅导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十、学校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辅导员专项补贴,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十一、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