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的问题探讨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的问题探讨【摘要】本文围绕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展开探讨,深入分析了当前投融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介绍了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的背景和研究意义,接着分析了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的现状和难点。
然后探讨了政府和企业在投融资中的角色,并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的思考。
针对投融资管理中的风险控制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结合现状提出了建议与展望,总结对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的启示,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本文旨在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思路和参考,促进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政府、企业、融资模式、风险控制、建议、展望、启示、发展趋势1. 引言1.1 背景介绍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压力不断增大,传统交通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发展成为了当前城市交通规划的重点和关注的焦点。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方面,对于保障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投融资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例如资金缺口、融资渠道不畅、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是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的问题,分析当前面临的挑战和困境,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为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希望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问题的探讨,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城市交通的改善和城市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1.2 研究意义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其研究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模式研究_以南京市地铁2号线为例

线为例
南京地铁二号线全长有 6 从龙潭到板桥南 , 有3 途 7 . 4公里 , 2 个站点 , 孝陵卫 、 明故宫 、 新街口 、 汉中门 、 莫愁湖 、 河西等 。 其中二号线一期 经仙林 、 工程全长 2 计划投资 1 将于 2 5 . 1 5千米 , 0 4 . 5 亿元 , 0 0 9 年竣工通车 。 下面 以南京地铁二号线土建 D 包括 : 元通站 、 所街站 2-T A 0 5标 B T 项目为例 , 和集庆门大街站三个地下车站的土建工程 ; 元通站 - 向兴路站 - 所街站 - 集庆门站三区间盾构隧道的土建工程和向兴路站部分未完工程 。 项目开 工时间为 2 建设工期 2 0 0 6年 3月 , 6个月 , 2 0 0 8年 4月 3 0日建成通车 。 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由地铁公司通过南京市财政 自筹资金的标段将采用 B 拨款和自筹获得 , T 模式进行融资建设 。B T是 , 是B B u i l d -T r a n s f e r 的缩写形式 ,中文是“建设 - 移交” O T 的一种变形 , 是指一个建设项目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 ,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 目的业主 。 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采用了 B 可以更好地减轻政 T 模式 , 府的财政压力 、 提高地铁的经营效率 。 其优缺点分析如下 : 优点 : 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移 给 民 营 企 业 , 减少了政府主权借 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 ; 政府 可 以 避 免 大 量 的 项 目 风 险; 组 织 结 构 简 单, 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协 调 容 易 ; 项 目 回 报 率 明 确, 严 格 按 中 标 价 实 施, 政府和民营企 业 之 间 利 益 纠 纷 少 。 缺 点 : 项 目 前 期 过 长, 投标费用增 加; 资本金比例较低 , 对投 资 公 司 筹 集 还 款 资 金 形 成 了 巨 大 的 压 力 ; 项 目投资商业气氛不足 , 受诸 多 因 素 影 响, 没 有 有 效 利 用 资 源 优 势; 风险 分配不合理 , 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 , 加大了融资难度 。 ( 一) 拓宽筹资思路 , 促 进 多 元 化 投 融 资。 在 开 拓 新 型 融 资 模 式 上 多做有益的尝试 , 发挥好政府资金的 引 导 作 用 和 政 策 的 配 套 保 障 作 用 , 实现轨道交通资金 “ 借、 用、 还” 的良性循环。对此各地市政府可以以 地 方财政收入为抵押 , 发行轨道交通建 设 专 项 债 券 ; 结合沿线土地开发收 积极引进中长期外 国 政 府 贷 款 ; 通过全部资产整体置 益筹集部分资金 ; 换, 借壳上市 , 在国内 A 股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 针对不 同 类 型 的 投 应设计不同的引导 策 略 , 包 括 投 资 工 具 或 投 资 方 式, 以引导社会 资者 , 资本投入轨道交通 。 比如 对 个 人 投 资 者 , 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 吸引居民投资 ; 对于机构投资者 , 除了 充 分 利 用 商 业 银 行 贷 款 和 政 策 性 开发机构的资金外 , 还应设计一些有吸引力的投资方式 。 ( 二) 引入市场机制 , 降 低 成 本。 公 开 招 标 或 竞 争 性 谈 判 是 地 铁 项 目投融资过程 中 的 核 心 内 容 之 一 。 政 府 部 门 通 过 竞 争 招 标 确 定 投 资 者, 中标投资者也通过竞争招标来 选 择 建 设 商 、 运营商和维护商。应 逐 加 强 培 育 多 元 化 的 地 铁 建 设、 运 营 市 场, 步开放地铁运营及维护 市 场 , 引入市场机制 , 降低成本 。 ( 三) 地铁沿线土地 开 发 策 略 。 研 究 表 明 , 城市轨道交通对沿线房 地价的增值是明显的 , 开发商 、 使用者 对 轨 道 交 通 沿 线 的 房 地 产 市 场 预 期较好 。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带来了 显 著 的 房 地 产 增 值 。 然 而 轨 道 交 通 发展却面临资金短缺的难题 。 应当将 轨 道 交 通 的 外 部 效 益 转 化 为 轨 道 交通企业自身的效益 , 从 而 吸 引 国 内 外 私 营 部 门 的 投 资。 应 系 统 考 虑 使投资商 获 得 沿 线 物 业 和 房 地 产 开 发 权。 这 将 是 通过政府优惠条件 , 建设投资的重要回报来源 , 也是吸引投资商 、 增强融资商信心的保证 。 ( 四) 制定合理票价 , 实 行 保 本 运 营。 首 先 要 加 强 对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和运营的财务审计 、 成本审计 , 在此基 础 上 确 定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和 运 营 的 推算出保本票价 , 结合价格听证制 , 确定实际的运营票价 。 合理成本 , 参考文献 : [ ] ] 范俊毅 . 对我国城市轨道交 通 建 设 投 融 资 问 题 的 思 考 [ 铁道 1 J . ( ) : 工程学报 , 2 0 0 4 3 1 3 8-1 4 0. [ ] 刘金铃 , 郑学贵 .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筹措与盈利发展的探 2 ] ( ) : 讨[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 J . 2 0 0 4 4 1 8-2 0. [ ] ] 李枫 , 李春海 . 城市 轨 道 交 通 系 统 投 融 资 问 题 探 讨 [ 城市轨 3 J . ( ) : 道交通研究 , 2 0 0 0 3 1 2- l 7. [ ] ] 李为 .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 资 模 式 及 融 资 风 险 分 析 [ 四川建 4 J . ( ) : 筑, 2 0 0 8, 2 8 4 2 2 5—2 2 7. [ ] 陆文学 . 基于 P 5 P P模式的苏州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应用研究 [ 上海 :同济大学 , D] . 2 0 0 7.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比较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比较研究城市轨道交通是一座城市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对于城市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巨大,需要长期运营和维护,投融资模式的选择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运营和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不同的投融资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各种模式的优劣势,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提供参考。
一、政府全额投资模式政府全额投资是指全额由政府出资建设和运营轨道交通项目。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有充裕的资金,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政府全额投资模式可以保证轨道交通项目的公共性和服务性,对于城市的交通需求具有较高的满足度。
政府全额投资也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资源有限,如果全部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可能会影响其他领域的发展。
政府管理效率低下,可能会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浪费和低效率。
政府全额投资模式缺乏市场竞争机制,可能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创新不足,对于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利。
二、政府PPP模式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一种投融资模式。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政府可以通过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风险,降低政府财政负担,同时提高项目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政府PPP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整合政府和市场资源,提高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私营部门的参与也可以促进项目的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于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政府PPP模式可以有效分散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政府PPP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与私营部门的利益分配可能存在矛盾,影响项目的实施和运营。
政府PPP模式需要完善的监管和法律制度,以保障项目的公共利益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政府PPP模式需要政府在项目实施和运营中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市场化运作模式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指轨道交通项目由市场主导,政府仅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监管。
在市场化运作模式下,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完全由市场主体来承担,政府不直接干预项目的具体运作。
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投融资

2.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
这种方式是由传统的政府直接对项目全额投资转为部分 由政府投入,部分向项目提供信用担保,由企业向银行进行 债务融资作为项目的建设投入。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地铁融 资建设中,特别是在地铁建设初期和高速成长时期,这种投 融资模式发挥着主要作用。
3.投融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1)BOT融资模式应用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
为“建设—经营—移交”。BOT一般指在涉及公众利益 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移交过程中,由当地政 府特许的、由私营的或非政府财团投资的、以一定期限 的经营盈利作为回报的投资模式。
这种投融资模式明显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项目的 投资主体系非政府的市场主体;二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及 期限须获得政府的特许经营权;三是投资成本收回及赢利 依赖当地政府的特许经营权;四是投资的风险由投资主体 自行承担。
(3)地铁融资与房地产合作开发,实行相关产业联动开发的一体化 发展战略。采取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地铁公司某些土地、物业和税 收方面的特许权,以保证地铁建设的间接收益部分能够充分返还给地 铁进行再建设。 (4)香港政府为地铁开发制定了相应配套政策。除了房地产开发优 惠政策以外,香港政府给予地铁公司确定票价的自主权,由地铁公司 在香港政府规划的路网中自行决定修建的地段;在地铁沿线,划拨一 定的土地,由地铁公司经营,并且承诺当地铁公司财政情况恶化时, 政府注入股本改善资金条件。
3.运营管理机制不合理
(1)成本难以控制 经营者和决策者往往重视设备的技术水平,忽视财务准则,经 营成本缺乏有效约束机制,轨道交通很难盈利。目前开通的轨 道交通线除香港地铁外,所有线路沿线的经营单位一直无偿受 益,导致轨道交通企业运营效率低下。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初探

由政 府 承担地 铁 工程 土建 部分 投资 ,
继续经营 的企业必须 重新面对解决
府 设 计 补 偿 模 式和 实 施 B T 式时 O 模
应用P P 资模 式的优 势是 引入 P融
约 占总投资 的7%, 0 然后 以一定 的价格 运 营 亏损 和可 持 续经 营 问题 , 这是 政
影响 资金 来源的可靠 性 和轨 道 交通 的 公益性 。 二 、公 私合 营的P P 融 资模 式 P投
的折旧成本。 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经 营 ,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 免 了银 行 垄 可 避 济环境较好的城市, 即在不计折旧情 断, 降低 了融资成本 , 减轻了政府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
一
轨道 交 通 的宏 伟蓝 图已经绘就 ,
单一 的政 府投资模式 已使财政资金
捉襟 见肘 , 怎样 解决 轨 道 交通 建设 投
、
以 政 府 财 政 资 金 为 主 导 的
融资问题, 是摆在我们面前 的一道难
题。 笔者 通 过介 绍我 国城市 轨 道 交通
投融 资模式
早 期 我 国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的 投 融
交 通 线 路投 入 运营 , 路总长 10 公 胆 的探 索。 线 20 里。 目前 , 国城 市 轨 道 交通 建 设 已 中 经 步人 了快 速 发 展 阶段 , 照 已经批 按 准 的规 划 , 2 1年 , 国轨 道 交通 至 05 全 线路 总长度 可 达3 0 公里 以上 , 30 中国 通 市 场 , 大 大 提 高 了市 民的 出行效 这
建设现状 , 国内外现有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利弊分析, 对我国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策略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策略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为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的重要举措。
然而,由于巨大的建设投资需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面临融资难题。
本文将探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策略,以期为相关决策者提供参考。
一、政府融资政府融资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引入社会资本、调动财政资金等方式进行融资。
其中,发行债券是常见且有效的融资途径。
政府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或专项债券,筹集资金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同时,政府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通过与企业合作、推出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轨道交通建设。
二、市场融资市场融资是指通过金融市场筹集资金,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这包括银行信贷、股票发行、企业债券等。
银行信贷是常见的市场融资方式,轨道交通建设方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满足其资金需求。
此外,针对规模较大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以考虑通过发行股票或企业债券进行融资,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
三、国际合作融资国际合作融资是指借助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企业,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经常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为其提供贷款和技术支持。
同时,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和企业也对海外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感兴趣,可通过与其进行合作,实现融资与技术共享。
四、土地融资土地融资是指通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周边土地的开发与利用,筹集资金进行建设。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通常会带动周边土地价值的上升,政府可以将合适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等,通过出售土地或收取租金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策略具有多样性。
政府融资、市场融资、国际合作融资、土地融资等多种方式相互结合,可以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
当然,在选择融资策略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市场需求、财政状况等因素,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融资方案,以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解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解析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就需要选择一种适合的融资模式。
本文将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进行分析和解析。
常见的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模式财政预算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财政预算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最常见的融资方式。
政府部门会在财政预算中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同时政策性金融机构也会提供贷款支持。
这种融资方式的最大优势是政府的承诺可以有效降低借款的成本,但是在资金使用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BOT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另一种常见的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方式。
这种方式中,民间资本公司肩负建设任务,并在完成工程后运营一段时间,直到收回投资(通常为几年),然后再将轨道交通项目转移到政府手中。
BOT模式对政府资金的压力较小,同时对民间资本的盈利能力也会有一定的提升。
PPP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民间资本公司合作,共同投资和运营轨道交通项目。
政府通常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和土地使用权等,而民间资本则承担工程建设和运营风险。
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政府和民间资本可以互相协作,共同分担风险和受益。
城市轨道交通融资风险分析解析尽管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运营拥有可观的收益,但是其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风险。
以下是常见的城市轨道交通融资风险。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政府可能会在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发生政策调整,从而对项目的发展产生影响。
例如政府可能会调整对民间资本的投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资本对轨道交通项目的预期收益。
土地流转风险原则上说,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需要大量的土地流转,而这也可能会带来相应的风险。
例如,土地拍卖的价格可能会超出预期,从而导致资金上的短缺。
天气风险天气风险是指在运营过程中遭遇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天气异常,从而导致项目的运行和盈利能力受到挑战。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研究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至今已经形成了各类地铁、城市轻轨和铁路城际联络线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需求不断增长,因此,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PPP投融资模式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进行研究和分析,旨在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未来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PPP模式简介PPP是一种公共私营合作项目,即政府与企业共同合作,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合作模式。
PPP模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当时发达国家尝试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引入市场机制,以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投资,增加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
对于PPP模式,其主要特点为:1. 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2. 风险共担,比如在工期延误情况下,政府和企业都需要承受相应的损失3. 政府出资的部分会得到相应的回报,而私人企业也会获得一定的基础设施管理权4. 依托市场机制,通过竞争方式以合理的价格提供服务5.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其服务水平。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是属于典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建设和营运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单靠自身的财力投资难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需求,而PPP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BOT、BOO和TOD三种方式。
1. BOT模式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在这种方式下,政府部门通过竞争方式找到一家有实力的私营企业,由其在政府监督下投资兴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并由企业负责运营管理,实现自主经营。
在一定时期之后,该企业将所持有的城市轨道交通资产转让给政府,届时政府将获得该资产的绝对所有权和管理权。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政府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分担建设和运营的风险,同时借助市场力量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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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项目背景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容量大、速度快、舒适安全、节能环保等优势,能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之一。
然而轨道交通的建设投入需要巨额建设资金,我国传统、单一的政府财政投资方式在面对如此巨大的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需求时,已开始无力承担,同时也限制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
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由以往国家单一投资变为多渠道多元化的建设投资方式。
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采用以下四种常见模式:(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产生赢利,无法吸引社会投资。
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
如北京地铁1、2号线和天津地铁是计划经济时期修建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
(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这种方式是由传统的政府直接对项目全额投资转为部分由政府投入,部分向项目提供信用担保,由企业向银行进行债务融资作为项目的建设投入。
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地铁融资建设中,特别是在地铁建设初期和高速成长时期,这种投融资模式发挥着主要作用。
(三)政府主导的BOT市场化投融资模式BOT是英文Build - Operate - Transfer 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一经营一转让”。
所谓BOT, —般指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移交过程中,由当地政府特许的、由私营的或非政府的财团投资的、以一定期限的经营盈利作为回报的投资模式。
(四)政府主导的PPP市场化投融资模式PPP是英文“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的简称,即公共部门与私人民营机构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
中文直译为“政府民营合作制”,主要指政府部门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任务。
二、多种投融资模式的比较三、多种投融资模式的详细介绍(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1、模式介绍政府财政投融资模式是指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主要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在此过程中,由政府作为信贷担保人,进行一系列重大的融资引贷活动。
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法国巴黎和新加坡。
巴黎地铁的投资由政府当局全额投入,地铁公司本身负债为0;新加坡政府将地铁看成是全国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投资全部由财政负担,不要求收回建设成本。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项目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盈利,无法吸收社会投资,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
2、融资步骤:由政府负责土建工程(主要包括车站、轨道和洞体)的投资,负责车辆、信号等的投资。
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相关部门经营管理。
3、典型案例:北京地铁1号线、2号线项目背景:我国地铁30多年来的建设,经历了计划经济的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不计经济回报,政府出资为主、贷款为辅、政府还贷,政府担保、企业还贷和多方融资、市场化管理、股份制操作的等多种渐进发展的投融资模式。
早期的建设投资应理解为资金划拨,投资回报和融资还贷都无从谈起。
以北京市为例,其地铁建设的投资经历了政府计划投资为主的北京地铁1号线(北京站一苹果园)和2号线。
投资情况:一期工期为4年零3个月建设,北京地铁的1、2号线,其建设资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的。
按照当时的物价指数,平均每公里的造价是1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大约为40亿元人民币。
这种模式优点不需要支付利息,降低了财务成本;其缺点是财政资金有限,不能广泛的运用,且运营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较低。
(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1、模式介绍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是指以政府背景的国有公司为主体,多渠道筹集项目资本金,负债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手段予以解决。
在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下,财政投入资本金后,可利用政府的信用优势吸引银行贷款,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完成项目投资建设,有利于缓解政府即期现金支出压力。
2009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最低资本金出资比例由40%降至25%。
资本金出资比例的降低使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银行信贷资金到位快,操作成本相对较低,能够在短期内完成地铁项目的融资任务。
可以迅速满足国内当前地方经济发展对轨道交通的迫切需要,从缓解财政短期建设资金不足的方面来看,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采用这种投融资模式需要政府承担建设、运营等项目风险。
缺点一是,银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巨额债务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和政府的财务负担,尽管可以缓解政府的当期财政压力,但是政府必须提供持续的补贴,以保证债务的顺利偿还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二是投资主体单一,不利于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三是不利于企业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体制,无法从根本上减轻政府负担。
从实践角度来看,政府主导的负债型融资模式在国内外得到普遍应用,是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的主要模式。
国内城市应用该模式的主要形式是当地政府通过财政、土地出让金等投入项目资本金,债务资金一般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筹集。
北京地铁、上海地铁、广州地铁、深圳地铁、成都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均以政府主导的负债型融资模式为主。
2、融资方法:由政府财政投入部分资金,其余资金则依托政府信用担保。
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让直属企业为项目提供资金或者为贷款提供担保,政府批给项目沿线的土地开发权,以综合开发收益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政府承担项目的还本付息责任。
3、典型案例:郑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项目背景:郑州市是河南省省会,中部地区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系统,积极引入具有大、中运量的轨道交通方式是实现郑州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根据《郑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郑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组成,全长202.53km,共设车站135个。
根据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初步估算,投资成本约为 5.9亿元/km,鉴于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所需庞大的建设资金和郑州市现有的经济实力,不适宜采用以政府财政资金无偿投入为主的投融资管理模式,同时,由于郑州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刚刚起步,缺乏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模式必须的操作经验、人才和成熟的投资环境,因此采用以政府为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管理模式。
投资情况:由郑州市市政府授权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负责对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和融资,作为投融资载体,组建轨道投融资项目公司,郑州市市政府将以政府财政投入向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注入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债务资金由轨道投融资项目公司通过国内银行贷款为主,企业债券为辅等多兀化的债务融资手段来解决。
政府财政投入: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具有一次性投入大,运行费用高,社会效益好而自身经济效益差等特点,政府在城市轨道交通资金筹集中始终占有举足轻重的决定作用,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郑州市市政府投入105.12亿元作为建设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19%。
国内银行贷款:国内银行贷款是一种比较传统的融资手段,广泛用于各种项目,国内轨道交通项目也大都采用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中国银行河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金水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支行等数十家银行已对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进行了债项评审,与郑州市市政府初步达成了总额超过100亿元的授信意向。
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企业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债券,通过发行轨道交通债券,可以集中民间大量闲散及短期资金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企业债券不改变投资主体,实际上是向社会公众借款的一种方式,而且是一种筹集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的有效手段,也是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筹集资金的一条重要渠道。
(三)政府主导的BOT市场化投融资模式1、模式介绍BOT融资模式(即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是项目融资的诸多方式中的一种,在我国又被称作”特许权投融资方式。
一般有东道国政府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项目授予项目发起人为此专设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或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但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的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并以此回收项目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的成本费用,偿还贷款;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2、融资步骤(1 )项目发起方成立项目专设公司,专设公司同东道国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达成项目特许协议。
(2)项目公司与建设承包商签署建设合同,并得到建筑商和设备供应商的保险公司的担保。
专设公司与项目运营承包商签署项目经营协议。
(3)项目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与出口信贷银行签订买方信贷协议。
(4 )进入经营阶段后,项目公司把项目收入转移给一个担保信托。
担保信托再把这部分收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3、典型案例:深圳地铁4号线项目背景:在深圳地铁4号线建设中,工程一期的4公里已经由政府投资建设完成,二期工程的16公里,政府采用BOT的方式引入投资。
2004年1月深圳市政府与香港地铁公司签订原则性协议-深圳地铁4 号线的BOT协议,确定由香港地铁公司完成4号线二期BOT 项目。
深圳四号线采用的BOT方式,项目的建设基金全部由香港通过土地融通地铁建设资金的经验,政府把地铁沿线土地以协议出让的方式转让给香港地铁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获得利润以弥补建设期贷款偿还以及初期运营亏损。
这种模式下政府的责任只限于对地铁建设、运营的监管以及吧一期工程租赁给项目公司。
除了土地之外,政府不对二期工程进行投资,政府对地铁项目的参与程度进一步降低了。
投资情况:香港地铁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在深圳市注册设立一家外商独资/ 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建设4号线续建工程、运营4号线整体(包括一期和二期)以及直接或间接经营沿线政府注入地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在经营期内地铁公司持有不少项目公司股权的51%。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40%。
市政府将4号线一期设施以租赁的方式交给项目公司经营,首个租赁期限为20年, 期限届满,双方续订租赁到经营届满。
香港地铁公司负责筹措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项目工资通过向中国境内外的金融机构融资,解决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融资资金必须用于4号线二期的建设和运营。
项目公司不能用二期建设用地进行抵押。
市政府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地铁沿线土地面积80公顷,用于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