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教改项目验收指标试行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齐鲁医学院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管理,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各单位医学教育研究活动,促进医学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山东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1]51号)文件精神,结合医科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改项目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科研学术道德要求,符合医学教育规律和国际医学教育改革方向;(二)针对医学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在现代教育学理论的指导下,设计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对教学改革效果做出科学的评估;(三)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学工作者和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医学教育质量。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三条教改项目每年春季学期申报,齐鲁医学院教务处(以下简称教务处)负责制订项目申报指南,并经齐鲁医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布。
第四条承担医学本科教学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可申报。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由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上报。
第五条申报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为项目所在单位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必须实际组织项目实施,具备管理项目经费的能力。
(四)每周期只能申报一项。
第六条申报教改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应为学校正式在职人员,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吸收本校学生参加项目研究。
第七条根据申报指南,结合所在单位在医学教育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定研究内容,按要求填写《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第八条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充分做好调研和准备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申报书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济南大学教研教改项目评审量表

济南大学校、院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为加强济南大学教研教改项目管理,争取出现更多优秀研究成果,特制定济南大学校、院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一、济南大学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组织,院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
二、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条件1、到期并已完成或虽未到期但已完成并有实践效果的校、院级教研教改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因故未完成的校、院级项目,负责人要写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交学院和学校各一份,所有教研项目只能延期一次,超过一次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
3、学院可在每年正常结题的院级教研项目中推荐部分体现当前先进的教改方向、具有较突出的实践效果、可操作性强、有一定推广借鉴价值的项目参加校级验收,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验收院级项目的50%(校级项目不计入内)。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下一步的校级验收,通过校级验收的可认定为校级项目。
4、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需装订成一套,结题材料的封面上,要有验收材料目录(格式见附件:结题材料封面)(1)结题简表(见附件:济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简表)(2)“济南大学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3)结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方案及实施情况,研究内容及完成情况;●研究的理论基础与方法的创新;●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手段建设等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成果已经取得或预期推广应用的领域、前景及效果;●拟进行的后续研究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课题组人员及其分工(可用表格展示)。
(4)研究结果要件指立项申请书中预期要完成的研究结果,或按研究工作常规应该提交的研究结果。
要件可以是:体现研究目标的改革(或创新)方案、应用程序软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性专业教改方案、新建的教学平台框架(课程体系)及分析说明、新的一系列课程模块以及教学要求和配套教学大纲、新的实习实验方案及大纲和任务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创新教育方案等(要件均以附件形式提供)。
专业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专业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1.本指标体系由4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构成, 60项三级指标构成。
其中关键二级指标10项。
等级原则只给出A级和C级, 介于A级和C级之间即为B级, 低于C级原则即为D级, 其中黑体为关键指标。
2、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考核等级原则分别为“优秀”等级:在应参评旳二级指标数中, 获A级指标数≥80%, C级指标数≤10%, D级指标数为零;(其中关键指标规定A≥90%, C≤5%), 指标数按四舍五入圆整为整数(下同);“不合格”等级:在应参评旳二级指标数中, D级指标数≥30%;“合格”等级:介于“优秀”与“不合格”之间旳教研室。
3.对没有试验课和试验室旳教研室, 考核等级原则作对应调整。
4.近一年出现过三级以上(含三级)教学事故不能被评为优秀教研室。
5、考核期内, 同一项目按获奖最高级别得分。
6、对于未明确阐明旳数值区间, 取值包括上限, 不包括下限。
公共课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于C级原则即为D级, 其中黑体为关键指标。
2、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优秀”等级:在应参评旳二级指标数中, 获A级指标数≥80%, C级指标数≤10%, D级指标数为零;(其中关键指标规定A≥90%, C≤5%), 指标数按四舍五入为整数(下同);“不合格”等级:在应参评旳二级指标数中, D级指标数≥30%;“合格”等级:介于“优秀”与“不合格”之间。
3.对没有试验课和试验室旳教研室, 考核等级原则作对应调整。
4.近一年出现过三级以上(含三级)教学事故不能被评为优秀教研室。
5、教研室考核成绩与教研室建设经费挂钩, 优秀者在原基础上调10%, 不合格者下调10%。
6、对于未明确阐明旳数值区间, 取值包括上限, 不包括下限。
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武夷学院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研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对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管理运行机制及评价体系等改革的探索和研究。
第三条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管,教务处负责组织与管理工作,学院、教学部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教务、财务、审计等部门协同合作,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和接受监督相互统一的体制。
第五条凡以武夷学院名义取得的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六条校级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选题以学校下发的《武夷学院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为依据。
1、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的人员须为我校在岗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含返聘,须提供返聘证明)。
2、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准申报1项同类型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每人参与(含主持)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不得多于3项。
3、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未按期完成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
4、凡已立项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相同或相近项目,均不得再次申请教育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
湖南省教育厅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湘教发〔2012〕1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教改项目研究质量,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主题词:职业教育改革项目管理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2年3月22日印发录入员:李亮清校对员:刘婕共印30份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立项与管理,保证项目研究与开发工作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成果研发与应用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的立项、研究与开发,旨在鼓励职业院校和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围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全省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第三条项目主要面向全省中、高等职业院校(含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下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机构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青年专项、委托项目四类。
在申报项目中选择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有重大影响的课题列入重点项目。
第四条项目实行省和市(高职院校)两级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编制项目申请指南,对受理的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审核评审结果并下达项目研究经费;组织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组织项目验收。
市州教育局和高职院校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校)研究项目的管理、指导和中期检查等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项目申请与立项第五条项目申报采用“逐级推荐、限额申报”的方式,申报限额由省教育厅根据当年情况具体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机构以市州为单位,在初步评选的基础上按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贵州省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标准及评估验收办法(试行)

—学年度第学期学科实验教学要求(实验教学工作计划一)学校:教务主任签字:教研组长签字:—学年度第学期学科实验教学进度(实验教学工作计划二)学校:教务主任签字:教研组长签字:—学年度第学期实验教研活动开展计划(实验教学工作计划三)学校:教务主任签字:教研组长签字:—学年度第学期实验室课外向学生开放计划(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四)学校:教务主任签字:教研组长签字:教学仪器借用登记表归还后实验室保管员签字:借用人:借用日期:200 年月日归还日期:200 年月日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危险药品领用单实验室保管员:年月日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登记表总序号分序号实验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注:次表由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共同填写,实验员保存。
实验完成情况统计表学校: 20 年20 学年度学期班说明:本表以“实验目录和实验登记表”为依据,数字应与其相符实验室常规工作记录时间 : 年月日以下为实验室常规工作记录1、研究实验室建设及学校教学的各种会议。
2、各级对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考查、视导。
3、对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的参观、学习。
4、实验员管理技能培训。
5、有关实验教学的其它活动。
实验室课外向学生开放登记表(年—年学年度第学期)课外科技活动登记表活动时间:年月日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仪器设备报损报废表实验教学研究活动登记表活动时间:年月日自制教具登记表教学仪器定期保养、维修登记表表格填写日期:20 年月日实验教案班级:科目:备课时间:授课时间:20 年月日实验通知单学生实验报告2、柜外卡注:帐、卡、物相吻合柜外卡仪器适当的位置,要求规范整洁,清楚易见。
7、仪器维护维修登记情况(完好率达95%以上)教学仪器定期保养、维修登记表表格填写日期:20 年月日9、危险药品领用单注:要有原始依据,使用、填写规范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危险药品领用单表格填写日期:20 年月日保管员签字:×××年月日10、各种登记表注:实验通知单的时间必须比演示实验或分组实验的时间相等或提前1~7天。
重庆工程学院

重庆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规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建设和验收等,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和经费的有效使用,切实促进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教改项目”)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是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信息化与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特色培育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教研教改项目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学校教务处负责“教研教改项目”研究与建设的归口管理和协调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统筹协调教研教改项目的相关工作;(二)制订和发布年度教研教改项目指南;(三)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向上级部门的推荐;(四)监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五)组织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六)组织成果鉴定、登记,推广项目建设成果。
第四条“教研教改”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学校及本办法的要求,组织教师申报和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和报送项目申报材料至教务处,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立项后的监督管理;(二)接受学校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控、检查和验收,第五条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依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制订项目研究或建设计划;(二)组织项目研究与建设工作,把握项目的总体水平和实施进度;(三)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四)凝练项目建设成果,推进项目研究(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三章申报与立项第六条省部级(市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以主管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校级教改项目在项目组申请后,按单位申报、专家审核、择优立项、重点支持的原则,每年11月申报一次。
第七条校级教改项目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类项目经费使用的通知-菁林园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类项目经费使用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研究项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专业综合改革等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类项目经费的使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教学改革与研究的顺利开展,现就经费使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经费报销程序1.个人申请。
项目负责人按年度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类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
该表格也可在“”—“教学研究”中下载)。
2.提交审核。
报销人携带报销票据到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科审核,票据须由报销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
3.领导签字。
报销票据需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二、经费使用范围(一)经费使用原则严格按照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预算执行。
各项经费支出的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各类票据的内容应当与项目研究具有相关性。
(二)经费主要支出范围1.资料费:指购买必要的图书资料及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报刊、资料等费用。
报销金额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2.差旅费: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调研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发生的费用。
此类别经费支出需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类项目经费支出申报表》,并在《申报表》支出事由一栏说明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调研的情况。
参加会议(培训)的需提交主办单位盖章的会议(培训)通知;学习调研的须写明到访单位、调研目的、主要接待者以及主要收获等。
3.出版、印刷费:教学研究论文的发表、教材(专著)的编著和出版等发生的费用。
版面费支出,需提交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的录用通知书及论文复印件;出版专著需提交出版证明。
4.成果鉴定费:项目鉴定验收所需费用。
如专家差旅费、住宿费、补助等,按照外聘人员劳务费支付办法执行。
报销金额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5.设备购置费: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教具等的购置费用,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此类别经费支出需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类项目经费支出申报表》并在《申报表》支出事由一栏说明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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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教改项目验收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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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验收标准(试行)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验收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大学生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验收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试点学院验收指标体系(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