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出诊记录
120急救出诊制度

120急救出诊制度一、出诊120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不得派出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二、接到“120”调度电话后,医生、护士、驾驶员、担架人员(必要时)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救援需要准备好急救药箱、氧气袋(瓶)、创伤包、心电监护除颤仪等物品,并做好个人防护准备。
三、按照“120调度记录单”信息及时出诊。
四、“120”急救车出发后,出诊医师通过电话与患者或第一目击者联系,指导自救并进一步确定救援地点。
五、出诊人员,包括医师、护士、驾驶员须服从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按时随车出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诊。
六、救护车出诊时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使用警笛警灯,不得因非急救原因在出诊途中逗留。
七、特殊情况处置:(一)120出诊未找到病人的相关报备及处置流程:1.继续就地寻找或疑似范围内寻找病人;2.电话回复调度中心,反映具体情况,积极寻找其它联系方式;3.电话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4.积极寻找病人:如电话通知当地村公所帮助寻找病人或拨打110电话报案,请求帮助寻找病人;5.如就地寻找20分钟,仍未找到病人,再次电话报备行政值班后返回;6.做好120出诊记录:本次出诊到某地、时间、具体情况(未找到病人),已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电话通知拨打120电话本人、必要时拨打110电话备案,于何时返回医院,出诊人员签名。
(二)120出诊途中特殊、意外情况的相关报备及处置流程:1.出诊人员电话联系报案当事人说明具体情况;2.积极寻找其它替代路线前往;3.征询报案当事人是否可以将患者送达车辆及救护人员能到达的地点(双方协调,共同努力),于最可能接到病人的地点等待报案当事人及病人赶来;4.电话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5.必要时,医院派其它出诊车辆、人员出诊;6.必要时可拨打110报案,请求帮助协调处理;7.除非接到报案当事人放弃本次120报案的电话或行政值班电话指示后方能返回;8.做好120出诊记录:本次出诊到某地、时间、具体情况(断路、堵路等),报医院行政值班备案,必要时报110电话备案,于什么时间返回医院,出诊人员签名。
120急救出诊制度

120急救出诊制度120急救出诊制度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通过接警中心接到求助电话后,派遣医疗人员和救护车前往现场进行急救和转运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在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急救服务,提高救治效率,减少因救治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一、120急救出诊制度的基本原则1. 快速响应:接警中心在接到求助电话后,应即将派遣医疗人员和救护车前往现场,确保急救服务的及时性。
2. 全天候服务:120急救出诊制度应全天候提供服务,无论是白日还是夜晚,都要保证随时能够响应求助。
3. 公平公正:急救资源应合理分配,不论患者的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或者其他因素,都应得到同等的急救服务。
4. 专业救治:医疗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技能和知识,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5. 高效转运:急救车应具备快速转运患者的能力,确保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二、120急救出诊制度的运行流程1. 求助电话:当人民群众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急救时,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求助。
2. 接警中心:接警中心接到求助电话后,应迅速记录求助者的基本信息和求助内容,并将信息转发给相关医疗机构。
3. 医疗机构调度:医疗机构接到求助信息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求助地点,派遣医疗人员和救护车前往现场。
4. 急救现场: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进行急救,包括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紧急处理和稳定患者的病情。
5. 转运医疗机构:在急救过程中,医疗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需要将患者转运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6. 患者转运:如果需要转运,医疗人员应将患者妥帖地转移到救护车上,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稳定。
7. 医疗机构接收: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后,医疗人员应迅速接收患者,并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护理。
三、120急救出诊制度的管理和监督1. 资源分配:相关部门应根据人口密度、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分配急救资源,确保全区域的急救覆盖率。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及告知书.docx

精品文档***人民医院 120 出诊院前急救病历病案号:(填写和 /或钩出)患者姓名:性别:□男□ 女年龄:科别:□急诊科□科住址单位联系电话:发病现场:报警电话:□经120□来电时间:年月日时分出诊时间:时分到达现场时间:日时分离开现场时间:日时分送达地点:□本院□送达时间:日时分主诉:病史提供:(□患者□亲友□他人)主要病史:主要体征:T℃, P次/分,R次/分,BP/mmHg (kPa)意识:□正常□模糊□瞻妄□昏迷□丧失瞳孔:□正常□扩大□缩小□不等对光反射:□正常□迟钝□消失皮肤:□正常□苍白□发红□黄染□青紫□湿冷与诊断相关的必要体检记录(头、颈、胸、心、肺、腹、腰、脊柱、四肢等):辅助检查:□血糖□SaO□心电图□其他2初步诊断:抢救记录(包括急救措施和药物):院前病情转归:□好转□无变化□加重□死亡:□到达时已死亡□经现场急救无效□途中死亡出诊结果:□拒绝治疗□现场治疗□送往医院□拒绝送院□转送上级医院出诊医生:出诊护士:出诊司机:***人民医院院前急救病员(或代理人)签字单(钩出并签字)□1 患者在搬动、转运途中有病情加重,甚至心跳、呼吸停止的可能,受车载药品设备的限制,患者会出现死亡情况;救护车快速行驶及颠簸可能会使病情加重,严重者甚至死亡。
途中因交通堵塞、车辆意外故障,会延误抢救时间,影响抢救效果;随车家属在途中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
如果您能够确信理解以上情况并同意转送请签名。
病员(代理人)签名:(请写明同意或不同意)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2 拒绝现场检查、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负。
病员(代理人)签名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 3 患者病情危重,受我院医疗条件限制,经过慎重考虑及现场医患沟通,为使患者得到更加有效和及时的治疗,决定送往。
病员(代理人)签名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4 经过慎重考虑,拒绝医生建议,决定不送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签字时间:年月日时分□5 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在搬运、护送途中,病员随时可能病情恶化或心跳、呼吸停止,表示理解,要求送回家。
急救车管理记录

重庆市涪陵区同乐乡卫生院急救车管理记录护理部制二〇一五年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及时且必须出车。
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一、目的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防止影响急诊出车。
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危急病人的接送三、职责〔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必须出车。
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一〕当医务人员接到呼救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
由接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
护士长每天检查,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
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平安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
司机接到通知后,应作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
120院前急救记录

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病历站别药物过敏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次数:
出诊地点:电话:
呼救主诉:
出诊时间:年月日时分到达时间:时分
生命体征:意识状态:□清醒□嗜睡□昏睡□浅昏迷□深昏迷T ℃P 次/分R 次/分BP / mmHg 患者情况:
初步诊断:
处理措施:
抢救结果:□成活□死亡(到达时已死亡现场抢救无效死亡途中死亡)
返回时间:时分患者去向:□急诊留观□住院
接诊病情记录
T ℃P 次/分R 次/分BP / mmHg 接诊人签字:
出诊医生:出诊护士:出诊司机:
院前急救病情告知记录
1、拒绝现场检查、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负。
医生签字:
患者(家属)签字:
年月日时分
2、拒绝回医院治疗而引发的功能障碍、病情加重及意外死亡,后果自负。
医生签字:
患者(家属)签字:
年月日时分
3、患者在搬动、转运途中有病情加重,甚至心跳、呼吸停止的可能,受车载药品设备的限制,患者会出现死亡情况;救护车快速行驶及颠簸可能会使病情加重,严重者甚至死亡。
途中因交通堵塞、车辆意外故障,会延误抢救时间,影响抢救效果;随车家属在途中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
发生以上情况您是否理解并同意转送?
患者(家属)意见:
患者(家属)签字:
医生签字:
年月日时分。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

抢救记录(包括急救措施和药物):
院前病情转归:□好转□无变化□加重□死亡:□到达时已死亡□经疗□送往医院□拒绝送院□转送上级医院
出诊医生:
出诊护士:
出诊司机: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
病案号:(填写和/或钩出)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别:科
住址\单位\联系电话:
发病现场:
报警电话:□经120
□
来电时间:年月日时分
出诊时间:时分
到达现场时间:日时分
离开现场时间:日时分
送达地点:□本院□
送达时间:日时分
主诉:病史提供:(□患者□亲友□他人)
主要病史:
主要体征:T℃,P次/分,R次/分,BP/mmHg (kPa)
意识:□正常□模糊□瞻妄□昏迷□丧失瞳孔:□正常□扩大□缩小□不等
对光反射:□正常□迟钝□消失皮肤:□正常□苍白□发红□黄染□青紫□湿冷
与诊断相关的必要体检记录(头、颈、胸、心、肺、腹、腰、脊柱、四肢等):
辅助检查:□血糖□SaO2□心电图□其他
120急救出诊制度

120急救出诊制度120急救出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通过电话号码120接收急救呼叫,并派遣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及时、专业的急救服务,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急救出诊的范围和条件1. 出诊范围:急救车辆应覆盖全市范围,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都能及时赶到现场。
2. 出诊条件: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车辆: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能够在车上进行紧急救治。
- 医护人员:急救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急救药物应用等。
二、急救出诊的流程1. 呼叫中心接收呼叫:当有人拨打120急救电话时,呼叫中心接听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呼叫人姓名、联系方式、紧急情况描述等。
2. 评估紧急程度:呼叫中心根据呼叫人提供的信息,评估紧急程度,并决定是否派遣急救车辆出诊。
3. 派遣急救车辆:如果判断为紧急情况,呼叫中心将立即派遣最近的急救车辆前往现场。
4. 急救车辆赶到现场:急救车辆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5. 运送至医疗机构:如果现场急救无法解决问题,急救车辆将患者转运至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三、急救出诊的注意事项1. 保护现场安全:医护人员在赶往现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及时到达现场。
2. 快速判断病情:医护人员在现场急救时,应快速判断患者的病情,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3. 给予心理支持:急救人员应给予患者和家属必要的心理支持,帮助他们保持冷静并配合急救工作。
4. 做好记录和报告:医护人员在急救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在急救结束后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
四、急救出诊的效果评估1. 救治成功率: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急救出诊的成功率,包括患者生存率、复苏率等指标。
2. 服务满意度: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对急救出诊服务的评价和意见。
3. 事故发生率: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急救车辆和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其安全可靠。
120出诊院前急救病历书写

120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制订必须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院前急救病历是集病案实录,救治承载,告知签字,法律凭证,统计归类、特殊情况记载等于一身的实时记录。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院前急救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记录。
第二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是指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在急救现场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现场救治及途中监护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且重点突出。
第四条院前急救病历一式两份,书写应当使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第五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除等方法掩盖或除去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院前急救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关的医务人员签名。
急救医生必须在每班次结束前完成院前急救病历并上交。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受进修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的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上级医务人员在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记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治疗、转送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