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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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重要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重要物品的管理,包括药品、器械设备、急救物品、实验室试剂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护理部负责制定和实施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重要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3.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重要物品的领取、保管、使用和报损等工作。

4.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和分发。

四、重要物品管理制度1. 药品管理(1)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性质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

(2)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3)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药品,确保药品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2. 器械设备管理(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护士长定期检查器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完好、齐全。

3. 急救物品管理(1)急救物品应存放于急救车和各病区的处置室或换药室,专人负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有效使用。

(2)急救药品、设备器材应当完备、有效、标识醒目,定位定量保管,每日清点整理核对并记录。

(3)定期检查抢救设备的性能,定期维修、保洁和消毒,以保证抢救时的有效使用。

4. 实验室试剂管理(1)实验室试剂应按照试剂分类、性质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

(2)试剂使用后,应将空瓶、废液等废弃物集中存放,并及时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重要物品安全、合理使用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要物品丢失、损坏、浪费的科室和个人,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是指:具备观赏、使用、保存条件,并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如:金银器皿、音像器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及贵重食、饮品等。

一、贵重物品的存放地,必须具备安全条件。

应安装防盗、防抢报警等防护设施,健全值班巡逻制度,选派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管理。

二、贵重物品的管理必须实行“三定”。

即定人、定岗、定措施。

建立明细帐目,责任落实到人。

三、严格贵重物品出入库检验制度,出入库要有清单,写明数量、品名、规格,每日盘库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各部室要与贵重物品管理人员签定责任书,并定期对贵重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五、任何人不准私自借用贵重物品,不得无故将贵重物品带出单位,因公需要带出单位的,必须有部门的领导批准,写明情况及持物人,并开具“出门证”,经安保部核查,交门卫检验后放行,用毕及时返还入库,并做好登记工作。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3篇)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3篇)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对贵重物品的存储、使用、保管和归还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一、定义1. 贵重物品:公司认定的具有较高价值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珠宝、贵金属、艺术品、高档办公设备等。

二、责任与权限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贵重物品清单,并按照规定进行存储和保管。

2. 使用贵重物品的部门负责制定使用计划,并向财务部门报备。

3. 贵重物品的使用、保管和维修必须由专人负责,确保安全性和完好性。

4. 贵重物品的租借、借用和调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且有相应的借用、调拨记录。

三、存储与保管1. 贵重物品必须放置在专门的保险柜或保管室,保证安全性。

2. 库存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存储的贵重物品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物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贵重物品必须进行标识和编号,并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以便追踪和管理。

四、使用与归还1. 使用贵重物品的部门必须提前向财务部门报备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使用。

2. 贵重物品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擅自移动、拆卸或改动。

3. 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必须将贵重物品按时归还到指定的位置,并经过财务部门确认。

如有损坏或遗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维护与保养1. 贵重物品的保养和维护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清洁和检查。

2. 如发现贵重物品有损坏或磨损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如造成损失或经济亏损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护公司的贵重物品,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的制度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的常见内容:1. 贵重物品登记: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贵重物品登记册,记录所有贵重物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以及存放位置等信息。

同时,每当有新的贵重物品进入或离开公司,都需要及时记录更新。

医院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制品、消毒剂、贵重物品等。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设立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各科室设立重要物品管理员,负责本科室重要物品的日常管理,确保物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3.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四、重要物品管理要求1. 药品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入库、出库、盘点、销毁等环节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

(2)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温度、湿度等参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贵重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确保安全。

2. 医疗器械管理(1)医疗器械入库、出库、使用、维护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贵重医疗器械、精密仪器等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 血液制品管理(1)血液制品入库、出库、储存、分发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血液制品质量。

(2)血液制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温度、湿度等参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 消毒剂管理(1)消毒剂入库、出库、使用、储存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消毒效果。

(2)消毒剂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防止污染和变质。

5. 贵重物品管理(1)贵重物品入库、出库、使用、保管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物品安全。

(2)贵重物品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定期进行盘点。

五、安全检查与监督1. 医院定期对重要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科室每月对重要物品进行自查,确保物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3. 医院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员工和患者举报重要物品安全隐患。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学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学生、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器材、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等。

三、管理制度1. 明确责任(1)学校成立重要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

(2)各班主任、科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安保人员等共同参与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建立登记制度(1)重要物品采购后,需填写《重要物品登记表》,详细记录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购置单位、存放地点等信息。

(2)重要物品的领用、借用、归还、报废等环节,均需登记在《重要物品登记表》上。

3. 安全存放(1)重要物品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潮湿、腐蚀等不良环境。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并设置醒目标志。

4. 定期检查(1)每月对重要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物品完好情况、存放环境、使用情况等。

(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重要物品安全。

5. 使用规范(1)重要物品使用前,需了解其性能、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

(2)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身安全和物品完好。

6. 维护保养(1)定期对重要物品进行维护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2)维护保养记录需填写在《重要物品登记表》上。

7. 处置制度(1)重要物品报废前,需进行鉴定,确认其无法修复或使用。

(2)报废物品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在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要物品丢失、损坏等后果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重要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加强对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学生、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贵重物品是指价值较高、具有一定稀缺性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金银珠宝、艺术品、文物、古董、古籍、核材料等。

为保障贵重物品的安全,确保其完整性和保密性,加强对贵重物品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贵重物品的存储、流转、使用和处置,加强对其安全的保护。

二、管理责任1.贵重物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贵重物品管理规定、审批贵重物品的申领和出借、听取重要贵重物品的动态报告,定期对贵重物品进行清点。

2.贵重物品管理员负责全面负责贵重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维护贵重物品清单,全面掌握贵重物品的存储、流转、使用和处置情况。

三、贵重物品的存储1.贵重物品应采取防火、防盗、防震等措施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其物理安全。

2.贵重物品应备案存放位置和保管人员,详细登记贵重物品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期限等信息,建立完整的物品清单。

3.贵重物品存放位置应设有监控和报警装置,并设置特殊锁具和防盗封条。

4.贵重物品的存储地点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和报告。

四、贵重物品的流转1.贵重物品的流转应严格执行贵重物品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制度,所有的申领和出借都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经相关人员的审核和批准。

2.贵重物品的流转应由专人负责,确保在整个过程中贵重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3.贵重物品的流转过程中应进行记录,详细登记物品名称、数量、接收人、流转时间等信息,确保可追溯。

五、贵重物品的使用1.贵重物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员职责,不得违规使用或私自处置。

2.贵重物品使用期限到期前,应提前30天向贵重物品管理委员会申请续期或归还。

六、贵重物品的处置1.贵重物品不再使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向贵重物品管理委员会申请处置。

2.贵重物品的处置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申请流程进行,确保程序合法、透明。

3.贵重物品的处置过程中应编制详细的处置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确保程序规范。

七、其他1.对贵重物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确保重要物品的安全,防止重要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凭证、贵重物品、涉密文件、技术资料、重要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重要物品的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重要物品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重要物品管理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接收、保管、使用、归还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重要物品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物品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重要物品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八条全体员工应提高安全意识,积极配合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接收与登记第九条重要物品的接收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并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来源、接收人等信息。

第十条接收重要物品时,应检查物品的完好性,如有损坏或短缺,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重要物品的登记应详细记录,包括物品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存放地点、保管人等信息。

第四章保管与存放第十二条重要物品的存放应选择安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场所。

第十三条贵重物品应采用保险柜或专用存放柜进行保管,并设置密码。

第十四条涉密文件、技术资料等应采用加密、封存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重要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保管人应定期对所保管的重要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五章使用与归还第十七条重要物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使用手续。

第十八条使用人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重要物品,不得擅自调换、转借或丢弃。

第十九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重要物品,并办理归还手续。

第二十条使用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归还重要物品的,应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延期,并说明原因。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对重要物品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单位财产安全,规范贵重物品的使用管理,提高单位的资产利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贵重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是维护单位资产利用效益的重要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贵重物品的定义和范围;(二)贵重物品的领用和归还;(三)贵重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四)贵重物品的检查和维修;(五)贵重物品的报废和处置。

第五条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第二章贵重物品的定义和范围第六条贵重物品是指单位所有的价值较高、易受损或易丢失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一)大额货币;(二)贵金属、宝石等珠宝类物品;(三)重要文件、合同等价值文件;(四)科研设备、仪器仪表等;(五)机密资料和密封数据存储介质等。

第七条贵重物品的入库、使用和处置需要经过单位财务部门的审批。

第三章贵重物品的领用和归还第八条贵重物品领用必须按照领用手续进行,必须填写相关单据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九条贵重物品领用单据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领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职务;(二)领用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三)领用日期和领用用途。

第十条贵重物品领用人必须认真填写领用单据,领用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用途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一条贵重物品归还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核对确认,并记录在贵重物品领用单据上。

第四章贵重物品的使用和保管第十二条贵重物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用途,严禁违规使用。

第十三条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按照以下要求:(一)贵重物品必须存放在专门的贵重物品保管室或专用保险柜内;(二)贵重物品必须定期清点、盘点和检查,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安全;(三)贵重物品的存放位置必须固定,保持整齐干净;(四)贵重物品的存放区域必须防火、防水、防盗。

第十四条贵重物品的借用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批,并填写借用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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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项目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和职工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和工区应把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整顿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内部安全,作为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分管这项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保卫组织,配齐保卫干部,保卫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变动。

要整顿和健全治安保卫委员会、巡逻队等各种形式的治安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

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要包括治安保卫责任。

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积极改善安全防范的设施和环境条件。

根据“以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经常开展“四防”(防特、防盗、防火、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宣传和法制宣传。

在安排生产、工作任务时,要提出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在检查生产、工作任务时,也要检查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条:加强现金、票证管理。

项目部和工区各部门现金、票证应存放在牢固的有锁箱柜内,财务部门要配备保险柜、防盗门、窗户安装防盗装置,财务部门应设在二楼以上的位置;项目其他部门门锁要坚固,门、窗户要有安全防盗装置。

掌管现金、票证的人员对箱柜钥匙应妥为保管;要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

财务部负责人紧
靠财务部居住。

到银行提、送数额较大的现金时,至少须有两人会同办理。

第三条:加强器材、设备,高档办公用具、生活用品等贵重物品的管理,要指定专人保管:数码像机、设像机、照相机、印章等。

必须坚决按照“专项使用、及时交回”的原则,对贵重物品严加控制。

对使用重要印章的要做到使用登记制度。

各部门办公电器设备要做到下班时关掉电源,雷雨天气应拔掉电源插头,防止引起火灾;工作人员下班离开时,务必关锁门窗。

第四条:加强物资管理,特别是贵重物资的管理。

项目部和工区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退、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检查。

有关帐册、提货单据、图章等,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准乱丢乱放。

管理人员如发现物资缺损或可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项目部和工区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追清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五条: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

项目部对危险品物品使用建立严格申够审批制度,凡使用、存放、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工区,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密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同时存放(或运输)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装载数量。

要建立“五双”(双人保管、双本帐、双把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制度,严禁把火种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仓库。

严格出入库手续。

做到班组日查,保卫、供销部门定期核查,帐物清
楚相符。

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合乎安全要求;运输中停歇、装卸都要指定专人严加看管、安全操作,防止失落、被窃和发生意外事故。

对有关人员要加强教育、考核和培训。

第六条:加强内部保密工作。

要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建立项目部和工区保密安全制度。

对项目部和工区内部机密文件、重要的图纸资料,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严格收发、传阅、借用、归档手续。

报废或过期的机密文件、重要图纸资料,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专人监督销毁。

防止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如发生重大失密、泄密、窃密事故,要立即报告,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第七条: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在项目部和工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分别由技术、安全、综合、财务、计划、物资等部门分工负责,依靠各部门之间的积极配合。

安保部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经常了解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项目部和工区主管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定期检查督促。

第八条:项目部和工区在实施过程中,对职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发生了重大事故或恶性案件,必须一抓到底,决不放过,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教育职工,改进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和工区在放假期间,应对贵重物品要相应集中保管,建立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防止散失、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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