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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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人机使用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无人机使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无人机使用行为,确保无人机作业安全、高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无人机及其操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无人机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无人机管理第四条公司无人机管理部门负责无人机的采购、登记、保养、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无人机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厂家,并确保无人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无人机使用前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无人机型号、注册号、购买日期、使用范围、操作人员信息等。

第七条无人机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无人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无人机报废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章无人机操作人员第九条无人机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2. 掌握无人机操作技能,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 了解无人机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无人机操作人员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定期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无人机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飞行参数;2. 飞行前应检查无人机状态,确保飞行安全;3. 飞行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飞行情况;4. 飞行结束后应做好无人机和现场清理工作。

第四章无人机作业第十二条无人机作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作业:确保无人机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2. 合法作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3. 高效作业: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成本。

第十三条无人机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区域、时间、路线、任务等。

第十四条无人机作业过程中,应密切关注飞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五条无人机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对作业效果进行记录和反馈。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

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

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无人机管理行为,保障飞行安全,维护公司形象,提高无人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飞行许可第一条公司无人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飞行许可证,且必须在操作范围内飞行。

第二条无人机飞行许可范围为公司指定的区域,禁止在未经批准的区域内飞行。

第三条无人机操作人员必须在每次飞行前向管理部门递交飞行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飞行。

第四条无人机操作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段飞行,不得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飞行。

第五条无人机操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通信畅通,接收管理部门的指令和飞行监控。

第六条无人机操作人员在飞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民航法规,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影响其他航空器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飞行风险管理第一条无人机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公司的飞行安全规定,严禁飞行超出视距范围、人员密集地区、重要建筑物周围等危险区域。

第二条无人机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飞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无法避免的风险时,必须立即停止飞行并报告管理部门。

第四条飞行结束后,无人机操作人员须进行数据存储和分析,及时汇报飞行情况和风险评估。

第四章隐私保护第一条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严禁监视、拍摄他人私人空间。

第二条无人机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获取个人或机构的隐私信息。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一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公司必须提供必要的无人机操作培训,并定期进行技术和法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飞行水平。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无人机管理部门,负责飞行许可的审核、飞行数据分析、飞行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配备相应的无人机设备,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更新换代。

第五条公司应对无人机操作人员进行身体和技术素质的检查,确保他们符合无人机飞行的要求。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

第二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无人机管理部门决定。

无人机公司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无人机公司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无人机公司设备的安全、高效、合理使用,保障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无人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第三条设备使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第四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仔细阅读设备操作手册,了解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第六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七条操作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无人机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航线、高度和速度飞行,确保飞行安全。

第九条设备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将设备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做好清洁工作。

第三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十条设备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和公司制定的保养计划进行。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每日对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电池电量、飞行控制系统、传感器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包括润滑、清洁、紧固等。

第十三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设备。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五条设备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六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操作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如下:一、设备使用前的准备1. 操作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操作现场,检查设备状态,确认设备各项参数正常。

2. 操作人员需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尘口罩等。

3. 操作人员应确保通信设备畅通,以便与地面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二、设备使用中的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保持专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公司无人机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无人机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无人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无人机安全管理,规范无人机使用行为,保障公司无人机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飞行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合法合规:公司无人机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二)安全第一:公司无人机使用过程中,要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无人机安全运行。

(三)预防为主: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无人机事故的发生,提高无人机安全性能。

(四)责任明确:公司无人机使用过程中,要明确各方的责任,确保无人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条管理机构与职责(一)公司设立无人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无人机安全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监督。

(二)公司无人机使用部门负责无人机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无人机安全运行。

(三)公司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接受公司无人机安全培训。

第四条无人机使用管理(一)无人机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无人机处于良好状态。

(二)无人机飞行活动应严格按照飞行计划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飞行计划。

(三)无人机飞行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高度警惕,遵守飞行纪律,防止发生意外。

(四)无人机飞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进行妥善存放,确保无人机安全。

第五条无人机培训与考核(一)公司应对无人机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无人机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无人机驾驶员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无人机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

(三)公司应对无人机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无人机驾驶员具备较强的安全飞行能力。

第六条安全防护措施(一)公司应建立健全无人机安全防护体系,提高无人机安全防护能力。

(二)无人机飞行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无人机遭受非法干扰。

(三)公司应加强对无人机数据的保护,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

第七条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一)公司应制定无人机应急预案,应对无人机飞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二)无人机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减小事故损失。

无人机公司管理制度

无人机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无人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无人机业务安全、高效、合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无人机及相关设备和人员的操作、维护、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无人机业务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无人机操作规范第四条无人机操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公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无人机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详细阅读并熟悉无人机操作手册,了解设备性能、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六条无人机操作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无人机状态,确保飞行安全。

第七条无人机飞行前,需进行以下检查:1. 无人机外观检查,确保无损坏;2. 电池电量检查,确保电量充足;3. 通信设备检查,确保信号稳定;4. 飞行环境检查,确保无飞行禁区和障碍物。

第八条无人机飞行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飞行高度不得超过规定范围;2. 飞行速度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3. 飞行路线应避开人群密集区域;4. 飞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时刻关注无人机状态,确保安全。

第九条无人机飞行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对无人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条无人机及相关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第十一条无人机及相关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二条无人机设备更换或维修,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无人机设备报废,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无人机操作人员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技能。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无人机操作人员的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无人机操作人员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制定无人机飞行安全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进行无人机飞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无人机飞行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

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篇一:无人机管理规程1.02.03.03.13.23.34.05.05.1目的为规范使用无人机,妥善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制定本规程。

使用范围仅限于与公司相关的业务职责人事行政负责人负责《无人机管理规程》的制定、修订及各部门执行的监督检查。

行政助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保管。

其他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无人机管理规程》的宣传、培训、执行监管。

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制度相关费用的账务管理工作。

弱电工程师负责无人机的使用期间的问题处理。

项目经理负责《无人机管理规程》的审核和作业流程的监察工作。

定义无人机指公司购进的航拍器械。

程序文件借用流程5.1.1借用人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借用申请→审核通过→《借用登记表》(附件一)登记→ 5.2委派工程技术部人员现场支持。

使用条例5.2.1使用前务必检查设备及其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电池充足,存储卡使用空间是否足够;5.2.2停飞后检查设备及其配件是否齐全完好,导出数据并将电池充满后归还人事行政部;5.2.3飞行使用中如遇设备故障,立即采取处理措施,以不造成设备损坏为最高准则,同时参照航拍机维修条例执行操作。

5.3使用注意事项5.3.1飞行前,请仔细检查螺旋桨是否损坏、老化,电池电量是否充足、其他部件是否应该更换或维修;5.3.2确保您的智能飞行电池、遥控器及其他设备电量充足;5.3.3请选择开阔空旷的飞行场地,远离人群及建筑物,请勿在人群或动物上方停留飞行;5.3.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人机飞行范围需在目视视距半径500米,相对高度120米范围内,确保飞机在您的视线之范围内,请勿在障碍物背面飞行,以减少操作不可控性,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无人机飞行时必须考量现场天气、风向等因素,以减少操作不可控性;5.3.5飞行过程中,在使用自动功能时,如自动起飞、自动降落等,双手请不要离开遥控器,请始终保持对飞机控制;5.3.6在确认取得良好gps信号后再起飞,并尽可能利用安全飞行功能,如自动返航, 5.4定点悬停等;使用人管理5.4.1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无人机管理规程》使用无人机,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规范

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无人机使用行为,保障无人机安全、高效、合规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无人机及其操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无人机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操作、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无人机使用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公司内部需使用无人机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无人机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无人机使用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无人机型号、数量、用途;(2)使用时间、地点、范围;(3)操作人员姓名、资格;(4)使用目的及预期效果;(5)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六条公司领导应在收到申请表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无人机。

第三章无人机操作人员管理第七条无人机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无人机驾驶证或操作证书;(2)熟悉无人机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3)身体健康,无妨碍操作无人机的心、眼、手协调等疾病。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无人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无人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飞行安全。

第四章无人机飞行安全与规范第十条无人机飞行前,操作人员应进行以下检查:(1)无人机设备完好,无损坏;(2)电池电量充足;(3)飞行区域无禁飞、限飞规定;(4)天气状况适宜飞行。

第十一条无人机飞行时,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飞行高度不得低于120米;(2)飞行距离不得超出操作人员视线范围;(3)飞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无人机状态,确保飞行安全;(4)避免在人群密集区域、重要设施附近飞行。

第十二条无人机飞行结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将无人机降落到指定地点,并做好以下工作:(1)检查无人机设备,确保完好;(2)回收电池,充电保存;(3)清点登记,返仓归位。

第五章无人机维护与保养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无人机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无人机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无人机操作人员应定期对无人机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等保养工作。

公司无人机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无人机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无人机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无人机使用管理制度篇1一、民用无人机应当依法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检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二、民用无人机活动及其空中交通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民航局规章等。

三、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规定申请划设和使用空域,接受飞行活动管理和空中交通服务,保证飞行安全。

四、为了避免对运输航空飞行安全的影响,未经地区管理局批准,禁止在民用运输机场飞行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

申请划设民航无人机临时飞行空域时,应当避免与其它载人民用航空器在同一空域内飞行。

五、由于无人机飞行过程中无执行任务机长,为了保证飞行安全,由无人机操控人员承担规定的机长权利和责任,并应当在飞行计划申请时明确无人机操控人员。

六、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监控或者掌握其无人机飞行动态的手段,同时在飞行活动过程中与相关管制单位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接受空中交通管制。

发生无人机飞行活动不正常情况,并且可能影响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时,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刻向相关管制单位报告。

七、在临时飞行空域内进行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由从事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民航空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对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进行空中交通管理。

不得在一个划定为无人机活动的空域内同时为民用无人机和载人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九、民用航空器机组人员发现无人机飞行活动应当及时向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告。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发现区域内有无人机活动或者收到相关报告,应当向所管制的航空器通报无人机活动情报,必要时提出避让建议,并按要求向相关管制单位、空管运行管理单位和所在地的民航监管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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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司无人机管理制度篇一:无人机管理规程1.02.03.03.13.23.34.05.05.1目的为规范使用无人机,妥善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制定本规程。

使用范围仅限于与公司相关的业务职责人事行政负责人负责《无人机管理规程》的制定、修订及各部门执行的监督检查。

行政助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保管。

其他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无人机管理规程》的宣传、培训、执行监管。

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制度相关费用的账务管理工作。

弱电工程师负责无人机的使用期间的问题处理。

项目经理负责《无人机管理规程》的审核和作业流程的监察工作。

定义无人机指公司购进的航拍器械。

程序文件借用流程5.1.1借用人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借用申请→审核通过→《借用登记表》(附件一)登记→ 5.2委派工程技术部人员现场支持。

使用条例5.2.1使用前务必检查设备及其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电池充足,存储卡使用空间是否足够;5.2.2停飞后检查设备及其配件是否齐全完好,导出数据并将电池充满后归还人事行政部;5.2.3飞行使用中如遇设备故障,立即采取处理措施,以不造成设备损坏为最高准则,同时参照航拍机维修条例执行操作。

5.3使用注意事项5.3.1飞行前,请仔细检查螺旋桨是否损坏、老化,电池电量是否充足、其他部件是否应该更换或维修;5.3.2确保您的智能飞行电池、遥控器及其他设备电量充足;5.3.3请选择开阔空旷的飞行场地,远离人群及建筑物,请勿在人群或动物上方停留飞行;5.3.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人机飞行范围需在目视视距半径500米,相对高度120米范围内,确保飞机在您的视线之范围内,请勿在障碍物背面飞行,以减少操作不可控性,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无人机飞行时必须考量现场天气、风向等因素,以减少操作不可控性;5.3.5飞行过程中,在使用自动功能时,如自动起飞、自动降落等,双手请不要离开遥控器,请始终保持对飞机控制;5.3.6在确认取得良好gps信号后再起飞,并尽可能利用安全飞行功能,如自动返航, 5.4定点悬停等;使用人管理5.4.1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无人机管理规程》使用无人机,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5.4.2使用人应爱惜公司财产,人为损失将自负。

5.4.3使用人需学习《无人机使用学习教材》并经项目经理验证后授权。

5.4.4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无人机发生失控故障时,立即停止遥控器的所有操作并第一6.06.17.07.1时间向工程技术部报事。

支持文件saVills-cq/ykj-xz-《无人机使用学习教材》支持记录saVills-cq/ykj-xz-《借用登记表》篇二: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使用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反馈20xx年12月4日,我局收到总局关于征求《使用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意见通知。

为此,我处认真研读该办法。

现就我处意见做如下阐述:一、民用无人机行业特点1.1民用无人机分布范围广泛。

民用无人机是指一种由无线电遥控设备或自身程序装置操作的民用无人机驾驶飞行器。

小到几十克的航模、儿童玩具,大到大型飞艇都属于这一范围。

民用无人机从规格上有着极广的分布范围。

1.2民用无人机应用范围广泛。

从应用上讲,民用无人机的应用同样广泛。

有用于儿童玩耍的玩具,个人竞技玩耍的航模,应用于个人的航拍、电力、农业、测绘等单位也将无人机作为提升效率的作业设备。

1.3民用无人机使用人属性不一。

民用无人机的使用人包括不同年龄段的个人、科研单位、企业等,覆盖范围广。

二、西南地区管理局意见2.1合理引导原则。

除个人兴趣爱好类民用无人机外,民用无人机已经在电力、农林、测绘、影视等各类领域产生了革命性的促进作用。

民用无人机已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同时,无人机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的行业的混乱,为此,作为国内民用航空事业的管理单位,应该采用合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原则指定管理办法,既不抹杀,也不放任其发展。

2.2应该对无人机产业合理分类。

由于无人机从自身规格上由小到大分布范围宽、从应用范围上由个人到大型企业应用范围广、从使用性质上有从个人到试验再到行业应用。

针对《办法》中的内容,我局有如下疑惑:1)《办法》中阐述了管理的经营范围,一方面,部分不属于该经营范围的无人机飞行活动同样会对民用航空的安全带来危害,如:竞技飞行;2)同时,文中经营范围内部分领域(如个人从业者)距离管理准入条件仍有很大的差距,在未来管理办法执行上可能比较困难,同时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扼杀这部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为此,我局建议能否确定一个无人机经营分类标准原则,对不同的类别采用不同管理办法,增加管理办法的可执行性。

同时,我局认为如果采用分类办法,其分类原则不应该是单一的,而应该综合考虑包括规格、运营范围、运营属性等范围。

2.3溯源。

在无人机经营管理过程中,为加强经营的可追溯性,我局建议应该加强溯源管理。

所谓溯源,即通过无人机可以查询出无人机从生产到销售到运营、维保等各个经营环节经营信息。

即使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差错,管理部门也可根据无人机溯源至需要查询的具体经营环节。

在此原则之下,我局认为轻小类无人机(具体分类应仔细研讨),至少应具备无人机身份id标识,管理人员可根据无人机身份id 标识查询相关运营单位和人员信息;对于较大类无人机,应具备更智能化的无人机管理办法,如:飞行器飞行过程中主动上报,管理局实时监测,一旦出现差错,管理局远程即可根据无人机掌握背后相关人员和单位。

2.4建议加强无人机从业人员和单位的航空安全文化建设。

纵观近年频发的无人机安全事故,这些事故的原因一方面是管理的缺失,更多的是从业人员和单位缺乏民航航空安全意识。

为此,建议对无人机运营单位加强安全文化教育,如:无人机生产厂家有义务在无人机出厂时随机附带民用航空安全法规说明等。

2.5时间上尺度把控合理。

本《办法》预计在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于充从业人员和单位满足《办法》中部分要求还需时日。

因此,建议在《办法》执行过程中合理把控《办法》落地进度。

2.6目前,我局正在开展无人机监管模式及低空空域预警技术研究项目,可否与总局领导同步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以期以最快的速度规范引导无人机产业。

以上内容未西南地区管理局对《办法》的一些意见,请上级领导审阅!中国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20xx年12月8日篇三:无人机管理新举措无人机管理新举措——彰显简政放权新政策20xx-07-1806:54来源:中国直升机网中直网20xx年7月18日消息(记者莫洋)20xxaopa飞行大会今日(7月18日)在aopa北方飞行基地开幕。

日前,记者从aopa国际飞行大会组委会获悉,此次开幕式,除了飞机、直升机、动力伞、热气球等传统航空器,还有一批体型娇小,行动灵活的“空中飞人”参与到飞行表演之中,它们被称作无人机。

无人机的开发起源于上世纪20年代,主要用于军事,此后逐步转向民用。

我国的无人机,尤其是民用无人机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

尤其是近几年,民用无人机的应用范围迅速扩大。

农业作业、电力巡线、航测、航拍、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各个领域的航空作业均有无人机的参与。

由于无人机成本低,效费比好;无人员伤亡风险,因此很快得到了人们的认可。

无人机飞速发展的同时,管理落后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

目前,国内的无人机处于航空器没有适航、驾驶员没有执照的混乱状态。

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无人机健康有序的发展。

鉴于此种情况,中国民用航空局在20xx年11月下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迈出了无人机管理的第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中将无人机驾驶员分为11种情况,其中局方实施管理的只有3种情况。

另外5种情况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3种情况无须证照管理。

中国aopa是首家申请并获得了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资质的行业协会。

aopa秘书长张峰对此做了解读: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资质权限的下放,充分体现了民航局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这不仅有有助于民航局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也能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事实上,aopa在《规定》下发前就对无人机的健康有序管理做了深入的调研与研究,成立了专门的无人机管理办公室。

《规定》下发后,建立了可发展完善的理论知识评估方法和安全操作技能评估方法,建立了驾驶员管理和统计系统。

期间,aopa充分调动了专家委员会及其他资源,共同讨论研究出一整套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管理办法。

此次简政放权的益处不止于此。

在今年6月举办的全国首届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培训机构训练班上,各个培训机构的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职能下放将大大降低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的行政成本,提升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效率。

aopa无人机办公室主任柯玉宝表示,无人机驾驶员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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