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省农村改水改厕情况-累计使用卫生厕所户数(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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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4.22•【文号】中农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18〕2号)的总体部署,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19号),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农村改厕年度计划任务确定和奖补政策的细化实施等工作。

为切实实施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现就有关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做好计划任务的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也要努力克服工作中的畏难情绪,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当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三年行动的总体目标,科学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措施,抓好实施工作。

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数字改厕,确保农村“厕所革命”顺利推进,将好事办好。

二、要突出重点整村科学推进。

奖补对象以行政村为单元,全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且厕所粪污通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未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卫生厕所不在中央财政奖补范围之内。

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目录一、卫生资源 (1)二、医疗服务 (7)三、基层卫生 (10)四、中医药服务 (14)五、病人医药费用 (17)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19)七、妇幼卫生 (22)八、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24)九、计划生育 (25)2013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强化食品安全,计生改革取得突破,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稳中有进,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卫生资源(一)卫生总费用。

据初步核算,201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31661.5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9521.4亿元(占30.1%),社会卫生支出11413.4亿元(占36.0%),个人卫生支出10726.8亿元(占33.9%)。

人均卫生费用2326.8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5.57%。

(二)卫生人员总数。

2013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979.0万人,比上年增加67.4万人(增长7.4%)。

2013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721.1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8.1万人,其他技术人员36.0万人,管理人员42.1万人,工勤技能人员71.8万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79.5万人(其中全科医生14.6万人),注册护士278.3万人。

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3.5万人(增长8.0%),其他人员数见表1。

2013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537.1万人(占54.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1.4万人(占35.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2.6万人(占8.4%)。

与上年比较,3类机构卫生人员均有所增加(见表2)。

2013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28.5%,大专占38.7%,中专占30.0%,高中及以下占2.7%。

2005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2005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2005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5年是“十五”期间最后一年。

各级卫生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卫生改革,加强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城乡公共卫生面貌和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

一、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1、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略有上升。

据全国27种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初步统计,2005年全国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268.31/10万,死亡率0.76/10万,病死率0.28%。

全年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和白喉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其他病种均有报告。

与上年比较,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上升9.7%,死亡率上升38.2%,病死率上升了0.06个百分点。

发病率居前五位的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痢疾、淋病和梅毒;病死率居前五位的依次为:狂犬病、人禽流感、鼠疫、艾滋病和新生儿破伤风(见表1)。

表1 2005年全国27种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及死亡率注:①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和死亡率单位为1/‰;②*无报告病例。

“十五”期间,全国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及病死率有所上升(见表2),上升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网络直报传染病后,报告的准确性提高。

总发病率(1/10万) 188.62 180.14 192.18 244.66 268.31总死亡率(1/10万) 0.29 0.35 0.48 0.55 0.76病死率(%) 0.15 0.20 0.25 0.22 0.282、城乡居民主要死亡原因。

据30个市和78个县(县级市)死因(ICD-10)统计,2005年城市居民前十位死因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损伤及中毒、消化系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泌尿生殖系病、精神障碍、神经系病(见表3),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2.0%。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美村庄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美村庄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美村庄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1.11•【字号】沪水务〔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美村庄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沪水务〔2024〕16号各相关区水务局:《上海市水美村庄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2024年1月3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1月11日上海市水美村庄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水美村庄主要是围绕老百姓家门口的村沟宅河,在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基础上,形成水净、村美、人和的江南水乡新气象。

为全面落实美丽上海建设重点任务,切实解决老百姓关注的水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更多宜居宜业的水美村庄,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市水美村庄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低碳、绿色、自然、生态重要理念,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内老百姓居住的村庄段河道为重点,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水域岸线同治、集中连片推进,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坚持河湖长制引领作用,构建水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属地政府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水美村庄试点建设工作。

(二)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因村施策、因河而异,围绕老百姓居住的村庄段河道,制定“一村一方案”,选择低碳、绿色、自然、生态的治理模式和措施,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打造环境优美、群众满意、人水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改厕工作方案五篇

农村改厕工作方案五篇

农村改厕工作方案五篇农村改厕工作方案五篇【篇一】根据省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2017]51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镇农村改厕工程的实施,确保完成省、市、县安排的改厕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考虑各地自然条件、农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改厕计划,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强化项目实施管理,明确农村改厕阶段性工作目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改厕工程建设。

二、目标任务农村改厕主要是对全镇农村不能纳入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的自然村庄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进行改造。

**年,完成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水改厕专项规划设计及可研编制,以村(街)为单位,完成自然村庄改厕任务普查,制定农村改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同时完成今年安排的1000户改厕任务(各村街可相对集中安排试点村庄,作为以后年度的改厕示范)。

三、工作重点1.改厕模式。

根据地形地貌、生态环境要求以及村民承受力,因地制宜确定改厕模式。

主要推广使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卫生厕所,按照单户人口数,分为大,中、小三种规格;可利用现有旱厕进行改造,经过开挖、整理、基础夯实、铺设垫层后,将化粪池正确放置后素土回填,提倡使用较为耐久的PE材质的三格式化粪池。

2.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

镇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分解年度计划,安排落实各村(街)改厕任务。

各村(街)是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设备采购、组织施工队伍,并进行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

3.技术指导。

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街)管理人员和改厕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

各村(街)要安排专门力量,负责本村(街)改厕工程的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今年改厕任务,同时通过试点,为后三年全面实施农村改厕积累工作经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7.05•【文号】全爱卫发[2006]4号•【施行日期】2006.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0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健康素质,全国爱卫会就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1. 爱国卫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工作方式。

它以爱国为核心、以卫生为内容、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为主要方式。

几十年实践证明,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改水改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和卫生村镇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着力解决农民饮用安全卫生水、使用卫生厕所、改善居住环境、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有效地预防控制农村的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等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 我国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整体上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目前,全国还有3亿多农民没有饮用上安全卫生水,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31%,多数农村无污水处理系统,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生活垃圾没有规范地收集、清运和处理。

“脏、乱、差”的环境状况,造成了部分地区传染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还不强,有的农村陈规陋习还不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仍很普遍。

农民中存在的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既影响了农村的环境卫生质量,又危害了农民的身体健康,阻碍了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2〕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2〕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2〕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是实现上海“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乡村振兴目标的必由之路,是切实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上海2035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途径和抓手。

市政府《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以下称“21号文”)实施以来,市和相关区镇通力协作、攻坚克难,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进展情况良好、成效显现。

为扩大成果,加快进程,现就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十四五”期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要继续坚持引导进城镇集中为主,平移集中、货币化退出等多种方式并存,聚焦“三高两区”重点推进,支持鼓励以街镇为单位成片整建制推进。

要进一步坚持政府引导与扩大农民参与相结合,积极探索可持续、各方可承受、激励兼容的机制和政策;进一步推动市、区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与增强规划土地支持政策创新相结合,积极盘活土地资源、激发区镇发展动力;进一步推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与乡村产业兴旺相结合,通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腾出空间,为引入大企业、大项目创造条件,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

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具体分成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到2022年末,按照21号文明确的2022年既定目标,保持基本政策稳定和各方预期稳定,确保按照主要节点目标完成5万户农户实现相对集中居住任务;第二阶段为,2023-2025年,结合市政府要求和各区实际,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三高两区”范围内有意愿农户的相对集中居住任务。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公布日期】2008.03.12•【字号】•【施行日期】2008.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本市与全国同步开展了第二次农业普查。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本次普查对象为上海市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

全市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35000多人,填报普查表340多万张。

通过普查,基本掌握了本市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的要求,本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一是采用分层两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本市抽选了1080户住户进行再次访问,并与普查登记结果进行比较核实;二是随机从每个区县抽选1-2个普查区的基础数据,对普查表的抄录、填报、识别等方面的差错进行全面检查。

综合抽查结果显示,本市未发现漏报农业普查应登记住户,原始数据差错率为0.6‰。

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特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一、农村住户基本情况2006年末,本次农业普查本市共登记住户总数为134.17万户,其中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121.12万户。

本地户为94.52万户,占70.4%;外来户为39.65万户,占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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