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工作规定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技能竞赛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学生技能竞赛的组织、指导教师及参赛
学生。
第三条学生技能竞赛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学生积极
参与,提倡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竞赛类别与项目
第六条竞赛分为专业技能竞赛和综合技能竞赛两大类,具体项目由管
理委员会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参赛资格与报名
第七条参赛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专业技能。
第八条学生通过所在院系报名,由院系审核后统一提交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章竞赛规则与程序
第九条竞赛规则应提前公布,确保所有参赛者都能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
第十条竞赛程序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具体安排由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六章奖励与激励
第十一条对于竞赛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评优、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对于指导教师和组织工作突出的院系,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对于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学校的具体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
完善竞赛管理制度

完善竞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竞赛活动,提升竞赛质量,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参赛者和裁判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和管理各类竞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科技竞赛、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
第三条竞赛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正评选、公开公布的原则,保障每位参赛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参与竞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违规参赛和组织竞赛活动。
第五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竞赛活动的组织者和裁判员应当保证公正、客观、严谨的评选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第七条参赛者在竞赛活动中应当遵守比赛规则,不得违规作弊,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应当包括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等。
第九条竞赛组委会是竞赛活动的主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和实施工作。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是竞赛活动的评选机构,负责对参赛作品或者成绩进行评选、审核和确认工作。
第十一条竞赛工作人员是竞赛活动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竞赛程序第十二条竞赛的举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制定详细的竞赛方案和计划,并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参赛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名参赛,提供相关的报名资料和参赛作品。
第十四条竞赛组委会应当对参赛者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及时公布参赛名单和赛程安排。
第十五条竞赛活动的进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保障每位参赛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参赛作品的评选应当进行公开、透明、客观的评审工作,避免因私交或者利益关系对评选结果造成影响。
第十七条竞赛组委会应当及时公布竞赛结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举办颁奖典礼。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参赛者、观众和社会各界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竞赛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教师业务竞赛管理规定

教师业务竞赛管理规定一、竞赛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已成为教育部门关注的重要问题。
为了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各级教育部门纷纷开展教师业务竞赛。
教师业务竞赛旨在通过竞争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二、参赛对象和资格条件教师业务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教师。
参赛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同时,参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操守。
三、竞赛项目和评分标准教师业务竞赛的项目可以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研究、教育教学创新等。
评分标准应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教育教学创新等方面的因素,以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分。
四、竞赛宣传和组织教师业务竞赛的宣传工作应充分做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对教师业务竞赛的宣传力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竞赛组织机构,确定竞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流程,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
五、奖励办法和激励措施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竞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和激励措施。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职称等,旨在向教师传递积极向上的信号,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六、竞赛结果的运用教师业务竞赛的结果应充分运用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于优秀的教师可以予以表彰和奖励,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同时,竞赛的结果也可以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参考依据,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
七、竞赛的监督和检查教师业务竞赛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杜绝舞弊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相关监督和检查人员应履行职责,加强对竞赛的全程监督,对违反竞赛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八、竞赛经费的保障为了保证教师业务竞赛的顺利进行,各级教育部门应加大财政投入,提供足够的竞赛经费,用于奖励和支持优秀的教师参赛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教师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规定

教师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规定第一部分:背景介绍教师学科竞赛是一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活动。
通过参与学科竞赛,教师可以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育质量。
为了规范和管理教师学科竞赛活动,教育部颁布了教师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规定。
第二部分:竞赛组织程序教师学科竞赛的组织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核、比赛安排、评审、奖项颁发等环节。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选择参与的学科竞赛,并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
组织机构负责审核教师资格,并对参赛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比赛安排由组织机构负责,考虑到教师的工作安排和时间,合理设计比赛时间和地点。
评审环节由专家组成,对教师的竞赛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排名。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组织机构举行颁奖仪式,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第三部分:竞赛参与要求教师学科竞赛的参与要求包括学历要求、资格要求和工作要求。
参赛教师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和教育经历,具备相关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
同时,还要求参赛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成绩。
第四部分:比赛内容和形式教师学科竞赛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学科知识考核、教学设计以及教育理论研究等。
比赛内容旨在考察教师的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满足不同教师的需求。
比赛形式可以是论文撰写、课堂展示、教学设计、实践操作等,创造性地体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思维。
第五部分:奖励制度设置教师学科竞赛的奖励制度旨在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奖励设置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级,以及优秀组织奖、创新奖等特别奖项。
奖励既可以是荣誉称号,也可以是奖金或奖学金,充分体现对教师的关心和激励。
第六部分:组织机构和管理责任教师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责任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共同承担。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竞赛组织与管理规定,指导和检查学校的相关工作。
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教师学科竞赛活动,包括报名、资格审核、培训、比赛安排、评审等环节的具体操作。
教师竞赛规章制度模板下载

教师竞赛规章制度模板下载一、总则为了激发师生教学研究的热情,提高全校教师教学水平,树立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竞赛内容1. 教师竞赛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方法和教学成果等方面。
2. 竞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
3. 比赛内容将根据教师的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三、竞赛对象1. 参赛教师应为学校正式注册的在职教师。
2. 参赛教师应有良好的工作纪律,教学成绩优秀。
3. 参赛教师需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作弊行为。
四、竞赛奖励1. 对于表现出色的教师,学校将给予奖金和奖品作为奖励。
2. 获得优胜奖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杯。
3. 对于获得特等奖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特殊奖励,并对其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绩进行表彰。
五、参赛流程1. 报名阶段:参赛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名参加竞赛。
2. 筛选阶段:学校将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赛教师名单。
3. 比赛阶段:参赛教师需按照比赛安排,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4. 评选阶段:根据参赛教师的表现,评选出各项奖项的获奖者。
5. 颁奖典礼:学校将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竞赛宗旨1. 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2. 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培养教师的专业素养。
3. 建立教育教学研究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七、竞赛规则1. 参赛教师需按时参加比赛,不得迟到早退。
2. 参赛教师应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
3. 比赛成绩以评委打分为准,不得异议。
4. 参赛教师需服从组织安排,配合比赛工作。
八、竞赛注意事项1. 参赛教师需提前熟悉比赛内容和规则,做好充分准备。
2. 参赛教师需保持良好的竞赛状态,积极配合比赛工作。
3. 参赛教师需尊重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不当行为。
以上即为教师竞赛规章制度的模板,希望能够对各位教师参加竞赛有所帮助。
祝各位教师取得优异成绩!。
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学科竞赛是高校教育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提升学术水平。
为了保证竞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高校纷纷制定了相关的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一、竞赛资格和报名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首先明确了参加竞赛的资格要求。
一般来说,学生需为在校学生,符合规定的年级要求,并且在相关学科或领域有一定的基础。
报名通常由学生主动进行,并需要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二、竞赛流程和安排学科竞赛管理规定规定了竞赛的流程和安排。
一般来说,学科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还对参赛人员的出勤要求、答题形式以及事后评分和颁奖等环节进行了具体安排。
三、参赛条件和权限学科竞赛管理规定明确了参赛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参赛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素质,遵守竞赛规则,尊重他人的权益。
而高校作为主办方,也应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和条件,确保参赛人员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和实力。
四、竞赛奖励和评价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对竞赛的奖励和评价进行了规定。
一般来说,优胜者会获得荣誉奖项、奖金、学分等奖励。
此外,学校还会对参赛者进行评价,并记录在相关档案中,供后续的评优、评奖和选拔工作参考。
五、考试违纪和处罚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中也包含了违纪和处罚的规定。
如果参赛人员在竞赛过程中出现作弊、抄袭、损坏设备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被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学科竞赛监督和管理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还规定了竞赛的监督和管理措施。
学校会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同时,学校也将委派专业教师或专业人员担任裁判,确保竞赛的公正和权威。
七、竞赛成果和知识产权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中还强调了竞赛成果和知识产权的问题。
一般来说,竞赛的作品和成果属于参赛者的个人财产,但在必要情况下,学校有权使用、推广或转让竞赛中的优秀作品,以促进学校的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
高中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高中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体育水平和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本校将举办校园足球竞赛。
第二条校园足球竞赛是学生参与的校内足球比赛,旨在锻炼学生体魄,提高学生足球技术水平,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
第三条校园足球竞赛由学校体育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会协助组织和宣传。
第二章比赛组织第四条校园足球竞赛每学年举办一次,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两个组别。
第五条参赛队伍由各班级自主组队,每队必须有一名教师指导。
第六条参赛队伍在报名前须经班级同意,并向组委会提交报名表格和参赛队员名单。
第七条参赛队员须为本校正式在校学生,且不得参加其他比赛队伍。
第八条参赛队员报名后不得更换和增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组委会申请。
第九条参赛队伍比赛服装统一,队服颜色由组委会指定。
第十条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和对手,不得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赛程安排第十一条校园足球竞赛比赛场地为校园内的足球场,比赛时间为每周末的上午或下午。
第十二条比赛采用小组赛和淘汰赛相结合的形式,确保每个参赛队伍有充分的比赛机会。
第十三条比赛采用单场制,胜者得3分,平局得1分,输者得0分,积分高者晋级淘汰赛。
第十四条淘汰赛采取单淘汰制,淘汰赛采用加时赛和点球决胜负的方式。
第十五条比赛结束后,由裁判组提交比赛结果和替补记录表,组委会后续处理。
第四章计分规则第十六条小组赛按积分排名,积分高者晋级淘汰赛。
第十七条淘汰赛胜者晋级下一轮比赛,直至决赛。
第十八条如遇平局,将进行加时赛,加时赛仍然平局则进行点球决胜。
第十九条决赛冠军以及亚军和季军将分别获得奖金和奖杯。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参赛队伍有违反比赛规定和纪律,组委会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如有队员采取暴力行为、侮辱他人,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纳入体育处分记录。
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二条参赛队伍应积极配合组委会和裁判组工作,保持比赛秩序。
第二十三条参赛队伍和观众应爱护比赛场地设施,确保比赛安全。
工会职工竞赛工作制度范本

工会职工竞赛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职工竞赛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效,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工会职工竞赛工作应以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展开。
第四条工会职工竞赛工作应得到企业行政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会与企业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竞赛项目的设置第五条竞赛项目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和职工的业务技能特点设置,包括生产类、技术类、服务类等。
第六条生产类竞赛项目主要包括产量、质量、安全、节能等;技术类竞赛项目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工艺改进、设备改造等;服务类竞赛项目主要包括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
第七条竞赛项目的设置应具有一定的挑战性,能够激发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三章竞赛的组织实施第八条工会应成立职工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竞赛前的准备工作:1. 制定竞赛方案:明确竞赛的目标、内容、标准、时间、奖励等。
2. 宣传发动:通过会议、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竞赛的意义和内容,激发职工的参与热情。
3. 培训指导:对参赛职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指导,提高参赛职工的业务水平。
4. 竞赛场地的布置:根据竞赛项目的要求,布置竞赛场地,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竞赛过程中的管理:1. 建立竞赛记录:记录竞赛过程和结果,为评选获奖者提供依据。
2. 监督竞赛过程: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3. 及时解决竞赛中出现的问题:如技术难题、职工矛盾等,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竞赛后的总结和奖励:1. 竞赛结束后,组织评选获奖者,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竞赛过程中的优秀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
3. 对未获奖的参赛职工进行鼓励和指导,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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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赛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技术工作人员和比赛监督员由中国曲棍球协会选派的技术代表(兼裁判长)、中立裁判员及各队随队裁判员组成裁判工作组赴赛区执行裁判工作任务,裁判工作组在完成裁判工作的同时,对赛区况赛组织工作予以检查和指导。
(一)技术代表工作职责1、技术代表须思想作风好、组织能力强、身体健康、公正廉洁、严以律己、精通业务、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
2、技术代表负责对赛区竞赛组织、运动队赛风赛纪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在赛区对裁判员工作和生活予以管理,并对临场裁判工作给予指导,及时处理比赛中的技术问题,保障比赛顺利,有序和公正,对比赛场上出现的苗头要有预见性并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对发生的意外情况要及时果断处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工作内容和职责技术代表直接对主办单位负责,对整个比赛负有指导、监督责任,要及时、客观地汇报各项工作。
(1)凡遇以下重大问题需在赛后立即打电话向协会汇报,并在12小时内递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表:A:比赛因故中断5分钟以上;B:运动队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诉;C: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漏判,对比赛有较大影响、运动队或舆论不满;D:赛场秩序混乱,出现观众骂人、向场内投掷杂物,在赛场内外围堵或围攻裁判员运动员等;E:运动队或观众席出现打架斗殴、球迷骚乱等暴力行为等;F:运动队违反服装管理规定,故意损毁体育器材(含广告机/板)及其他设施等;G:比赛中或比赛结束后运动队、观众、裁判员或其他人员出现其他违纪违规事件。
(2)到达赛区前A:根据任命表,了解裁判长、裁判员、技术官员到达情况,如有请假,及时报告协会;B:裁判员房间安排,准备裁判员比赛服装;C:提供赛区所需准备场地、器材清单。
(3)到达赛区,比赛开始前A: 检查场地、器材(草皮、球门、球网、角旗、记录台、替补席、球棍架、换人牌、计时钟、计分牌、灯光、电脑、打印机、打印纸、音响、进球音乐、接线板、秒表、口哨、汽笛、板夹、队长标志,球棍检查仪、积分表大表、裁判安排大表、训练时间表、更衣室、器材存放室、裁判休息室、看台、贵宾区、摄像区等);B:检查运动队、裁判员食宿安排情况,检查交通安排;C:安排技术官员制作运动员报名表、比赛报告、成绩公报,第一次技术会后确认各队名单;D:确认组委会、技术会时间、地点,确认通知各队,要求各队参加技术会时携带比赛服装和相关证件;E:要求领队签署领队责任书;F:确认球童安排和培训;G:安排仲裁录相;H:确认场地医疗,大会医生、担架、酒精、刷子、救护车,冰块等;I:组织裁判员学习和考试(包括体能测试);J:与组委会一起安排好开幕式等重大活动。
(4)比赛开始后A:任命裁判员、替补裁判员、记时、记录;B:安排检查球棍C:检查各队报名表是否注明16名上场运动员、队长、守门员;D:检查领队是否到位;E:安排替补裁判管理好替补席;F:检查队员服装、鞋、球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裁判员、守门员、球童服装是否区别于场上队员;G:观看裁判员比赛,记录要点—裁判员的判罚及对比赛的判断能力;H:不要在比赛中间对裁判员进行干扰;I:按要求协助作好兴奋剂检测工作;J:视情节严重与否,有权追加处罚被出示红牌的运动员、教练员的停赛场次;K:有权对教练员、运动员在场上的不良行为进行追加处罚;(5)比赛结束后A:每场比赛结束后,对裁判员进行小结,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观看比赛录像;B:在裁判员在场上的组织能力、体能、比赛中判罚的一致性、选位、哨音、手势、肢体语言、自信心、与同伴的合作、比赛理解、规则的理解、有利与流畅性等方面进行总结;C:检查比赛报告、成绩公报是否准确、规范,并安排人员分发;D:如运动队提出申诉,按规程要求执行;E:完成裁判员反馈表,并报协会;F:确认裁判员差旅费报销、劳务费发放;G:完成比赛总结,并报协会;H:汇总所有需要存档材料(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报告t,均需纸质和电子版),并报协会;I:确认组委会安排好运动队、裁判员离会事宜;J:不对外发表对运动队技术、实力及比赛形势等带有倾向性的评论:赛季期间,未经主力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包括电话采访);K:落实中国曲棍球协会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二)裁判员1、严格执行《中国曲棍球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1)裁判工作是竞赛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政治觉悟、精湛业务水平、良好职业道德和高度敬业精神的裁判队伍,对保证曲棍球竞赛健康发展、促进中国曲棍球运动技战术水平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裁判员必须服从中国曲协的安排,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经常登录中国曲棍球协会官方网站查看执裁工作安排的通知,不得以各种方式请求安排任务。
(3)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遵守竞赛纪律,工作认真、坚持原则,谦虚谨慎、恪守职业道德。
裁判员须认真遵守竞赛的纪律,公正准确执裁;如因明知故犯发生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除名。
(4)在赛区的执裁任务中不准参加宴请、馈赠礼品、礼金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按竞赛规定报销费用和领取劳务补贴。
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取消执裁资格除名的处罚。
(5)接到任务通知后,要尽快与技术代表取得联系,确定抵离赛区的时间,按时到赛区报到。
(6)赛前40分钟到达赛场,在裁判员休息室召开赛前准备会,认真分析双方特点及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充分做好各项准备。
(7)赛前20分钟,进入比赛场地,与记录台对接。
(8)比赛中坚决贯彻准备会精神,树立裁判权威,维护裁判形象,表现良好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
对场上出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沟通,必要时要集体商定、快速处理。
(9)对于比赛中出示的红牌需要填写报告,说明原因,本人确认后呈交联赛办公室。
(10)赛后开好小结会,虚心接受技术代表及同伴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每站比赛后通过总结会,认真小结,并向中国曲棍球协会递交报告。
2、严格执行《曲棍球规则》,提高临场业务水平、职业素质、敬业精神。
(1)充分、透彻地理解和领会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并坚决执行竞赛统一的判罚尺度。
认真研究竞赛规程中有关规定并贯彻执行。
(2)自身高标准、严要求,以充沛的体力和良好的心态对待每一场比赛;临场工作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排除一切干扰,发挥最高水平。
(3)加强管理,对运动队任何有意或无意延误比赛的行为要及时给予管理。
(4)关于把握队伍的情绪,抓好肇事苗头、预防混乱情况发生,遇突发事件要能快速解决。
(5)在执裁时,要发扬团队精神,加强配合,积极移动。
对场上坏动作、伤人动作和其他不文明行为,要根据规则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判罚。
(6)同国际正式比赛接轨。
判罚尺度要按照《曲棍球规则》和赛前裁判培训班的要求,排除一切干扰,公正、准确地完成每场比赛。
3、选派原则及执裁判资格的确认:(1)中立裁判员由裁判委员会从当年在中国曲协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或国家1级裁判员中选派。
随队裁判员需经过由中国曲棍球协会组织的裁判员学习班并成绩合格。
(2)裁判员须思想作风正派、专业技术精、工作能力强、热爱曲棍球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通过赛前培训和考试后方可执行裁判任务。
(3)裁判员须中立、公正、按照就近原则选派。
(4)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选派原则和具体任务的需要提出临场裁判员安排计划,下发裁判工作安排通知。
关键场次裁判员将采用临时通知制,由主办单位直接通知本人。
(三)记录台技术官员职责须通过由中国曲棍球协会组织的裁判员、记录台技术人员培训班,成绩合格。
未参加学习班的须经过技术代表指导学习后方能上岗。
1、所有技术官员必须参加赛前准备会。
技术代表建议时间和地点,通常在比赛开始前一天。
2、从酒店出发前应检查:(1)、检查自己的装备,应备有标准的球棍检查环,秒表、哨子、签字笔、铅笔、书写用纸等。
(2)、赛区统一配备服装时,必须穿着统一服装上岗。
(3)、确保你手中拿着的是经过确认后的比赛报名表,并需备有一本最新的由国际曲联制定的曲棍球规则。
(4)、注意天气变化,根据需要准备防雨、防晒物品。
(5)、在需要检查球棍比赛当天须提前1小时到达场地,其它比赛前应提前30分钟到达场地。
3、到达场地后工作职责:(1)、开赛前20分钟到达技术台并向技术代表报到,检查医生是否就位,担架、酒精及水是否准备齐全。
(2)、认球员的服装颜色、裁判员的服装颜色以及球童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守门员与场上队员的服装颜色不能为同色,并在胸前及背后都印有号码。
(3)、确认运动员和守门员的比赛鞋为深色,但不能为绿色。
4、进入工作台职责(1)、检查技术台用品,包括3块计时表、2个Hooters、队长标志、记录用纸、笔、签笔、2个哨子、三份比赛报告、(如果在交叉赛或决赛时)和点球决战表。
以防万一,为裁判员预备2个哨子、2套红黄绿牌,检查换人用牌是否在每支队伍替补席旁,至少为1-16。
(2)、技术台应备有一个多余的比赛用球。
(3)、确保秒表及Hooter可以使用,在比赛开始1分钟前提示裁判员及各参赛队。
(4)、如果有需要,向球队领队提供与球员服装颜色有对比颜色的臂章或其它安全的标志,确认球队队长在比赛期间配带队长标志。
(5)、避免其他非比赛球队在比赛前进入场地练习,除非在赛前技术会上经过同意的。
(6)、使用国际曲联标准用具检查球棍。
首先检查球队中多余的球棍,然后在比赛开始10分钟前提示裁判员组织队员排队检查所有球棍,以及守门员装备(手套、头盔、等没有危险的边角)。
(7)、任何没有通过检查的球棍以及守门员装备必须告知球队相关领队并放置于技术台下方直到比赛结束。
(8)、在比赛开始时确认所有上场队员身穿正确的球衣及背有正确的号码(上衣放入短裤/裙内,护袜盖住护腿板,比赛服装上未沾有血渍等)。
5、比赛中的职责:(1)、随时注意场上裁判员所做出的手势,及时停表开表,包括点球时。
(2)、检查替补球员号码、上场时间是否与比赛报告表相符。
(3)、记录所有的进球、以及裁判员所出示牌的时间及号码。
进球注明为配合进球(FG)、短角球(PC)或者是点球(PS)。
(4)、控制替补席成员为9人(包括队医)。
并阻止队伍与记录台成员、裁判员和对方队员的交流。
(5)、阻止任何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比赛场地。
(6)、场下队员换人时必须先下后上,确认场上队员没有因为受伤导致流血后依然在场上—除非受伤处被包扎好,或者没有队员身穿带血的球衣上场。
(7)、在半场、全场结束按响Hooter前倒计时。
(8)、中场结束后查看场地是否需要浇水。
(9)、中场结束后确认场上队员离开场地进入休息时将球棍留在替补席(或指定地点),守门员将护手、头盔留在替补席(或指定地点)。
(10)、在中场、全场结束笛(哨)响后,立即将手中计时表归零。
(11)、如果是在点球决战中,可以进入场地去协助裁判员。
检查双方各有5罚球球员以及1名守门员进入场内,一名球员罚球时,其它队员必须站于23米线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