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精选8篇)

关于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精选8篇〕关于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精选8篇〕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篇1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表达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保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平安。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以上10点希望住宿在学校的教师可以严格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篇2一、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拿学校公物。
二、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上午班主任在学生起床前起床;晚上回宿舍时间不得迟于23∶00。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
三、宿舍长负责安排好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师应认真整理好床铺,并自觉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洁。
四、任何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制止利用学生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做好防火、防盗等平安工作。
八、校外集体宿舍的水电费应由住宿教师承担,原那么上应由所住教师平均分摊。
小学老师住校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教师生活、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住校教师。
三、管理制度1. 生活管理(1)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保持宿舍整洁。
(2)住校教师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3)住校教师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4)住校教师应尊重室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营造和谐的生活氛围。
2. 工作管理(1)住校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住校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确保教学质量。
(3)住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住校教师应关心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3. 考勤管理(1)住校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住校教师请假需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3)住校教师请假期间,应办理请假手续,并自觉遵守请假规定。
4. 健康管理(1)住校教师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
(2)住校教师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住校教师应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如有心理困扰,应及时寻求帮助。
5. 安全管理(1)住校教师应遵守学校消防安全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2)住校教师应遵守学校用电规定,节约用电,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住校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住校教师,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记过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具体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住校教师对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2. 定期开展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住校教官的管理规章制度

住校教官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住校教官是指负责学生住宿管理和生活指导的专职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第三条住校教官在执行管理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促进学生成长。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住校,住校教官负责学生住宿管理和日常生活指导。
第五条住校教官必须具备较高的教育水平和较强的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住校教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第七条学校将对住校教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面临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住校教官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其他工作,并与其他教师、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二章住校管理第九条住校教官应当认真履行住校管理职责,确保学生住宿秩序和安全。
第十条住校教官应当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和设施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住校教官应当妥善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时间,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住校教官应当建立学生管理档案,记录学生的表现和行为,及时向领导汇报学生情况。
第十三条住校教官应当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四条住校教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
第十五条住校教官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三章个人修养第十六条住校教官应当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住校教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操守,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不当行为。
第十八条住校教官应当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第十九条住校教官应当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尊严,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章相关处罚第二十条住校教官如有违反本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
幼儿园住校老师规章制度

幼儿园住校老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住校老师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住校老师指在幼儿园内住宿并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维护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在履行职责中应当遵循“敬业、爱岗、团结、奉献”的原则,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应当认真履行教育教学任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障幼儿的学习进度和教育质量。
第六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应当关心、爱护、启发幼儿,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其综合素质。
第七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应当积极配合园长和教务主任的工作,保持团结协作的态度,共同完成园务工作。
第八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应当尊重幼儿的个性,关注其心理变化,做到言传身教,为其树立良好榜样。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九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违反教育教学规范和道德规范。
第十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侮辱行为。
第十一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护幼儿个人信息和家庭隐私,不得擅自泄露。
第十二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备课、认真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因工作表现突出、贡献显著者,可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因工作不到位、违反规章制度者,应当给予批评、提醒和警告,并建议改正错误。
第十五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因故意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行为者,将依据幼儿园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辞退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幼儿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在全体幼儿园住校老师中宣传推行。
第十七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在工作中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为实现教育教学目标共同努力。
第十八条幼儿园住校老师在实行规章制度的同时,应当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力量。
教师住校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住校教师。
第三条住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积极履行职责,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住校纪律第四条住校教师应按时入住宿舍,不得擅自调换宿舍或留宿他人。
第五条住校教师应保持宿舍整洁,定期打扫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第六条住校教师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私自占用。
第七条住校教师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校,确需离校应向学校请假。
第八条住校教师应维护校园秩序,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住校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调课。
第十条住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住校教师应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生活管理第十二条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食堂管理规定,文明就餐,不浪费粮食。
第十三条住校教师应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第十四条住校教师应关心同事,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住校教师应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六条住校教师应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不得酒后驾车或驾驶无牌无证车辆。
第十七条住校教师应保持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学校将定期对住校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
第十九条对表现优秀的住校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住校教师,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住校教师的行为,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通用10篇)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含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通用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1一、生活老师按要求管理住校生的饮食起居,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1)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保证学生生活井然有序。
(2)按时清查学生回寝室情况,作好相关记录。
(3)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个人卫生。
二、对学生不请假外出、故意损坏公物、拒做清洁卫生、吸烟、酗酒、赌博、男女串寝室、不服从生活老师管理,无理取闹等严重违纪事件及时作好记录,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检查、认识或及时告知班主任,协助其对学生进行教育处理。
住校生严重违纪登记册每月底交回德育处。
三、对学生加强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节水节电、节约粮食、爱护公物等教育,培养其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
四、经常巡查学生安全用电情况,禁止学生在寝室使用大电器或私拉乱接电路,对不听劝阻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学校相关部门,并作好登记。
五、经常巡查学生宿舍的公共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真诚地关心爱护学生,在生活上为其排忧解难,若学生生病、受伤影响学习和生活等情况,主动给予适当的护理并通知其家长和班主任老师。
七.自习后,学生进入寝室生活老师必须来回巡视,一旦发现学生争执甚至打架斗殴,必须及时制止并报告校领导及班主任。
避免一切不良后果发生。
八.按时查看寝室人员就寝情况,发现缺人,及时询问,发现男女生串寝严肃处理,及时报告当天值班校领导及该生班主任。
学校教师住校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住校管理制度学校教师住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学校教师住校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教师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规范教师住校行为,保障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进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条本住校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任教的职业教师,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本制度确定。
第四条住校教师必须以学校的教学任务为中心,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住校教师的范围和权限第五条住校教师指由学校指派住在校内的教职员工。
第六条住校教师享有在校内居住的权利,有使用学校提供的住房和基本生活设施的权利。
第七条住校教师在学校生活中享有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
第八条住校教师在学校内享有与其他教师一样的权益和义务。
第九条住校教师有权使用学校提供的学习和教学资源,为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做出贡献。
第十条住校教师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秩序和稳定。
第三章住校教师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住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
第十二条住校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十三条住校教师应具备团队协作能力,与同事友好相处,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住校教师应保持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重个人形象的塑造。
第十五条住校教师应具备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维护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四章住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住校教师享有合理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第十七条住校教师享有在晚上保持安静的权益。
第十八条住校教师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健康饮食和合理的生活待遇。
第十九条住校教师有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接受校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条住校教师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科建设活动。
第五章住校教师的管理第二十一条住校教师的管理由学校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
教师宿舍管理方法7篇

教师宿舍管理方法7篇教师宿舍管理方法7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教师宿舍管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教师宿舍管理方法【篇1】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
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
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
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
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
宿舍内严禁点蜡烛。
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
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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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城中学住校教师日常管理制度
1、住校教师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离开宿舍前须切断电源,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严禁私自使用加热类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水,原则上水房打水,伙房就餐。
3、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后果自负。
4、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工作作息时间。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休息、逗留、做饭,晚上熄灯时间不得迟于10:30.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5、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6、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7、文明住宿生活,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谅、互尊。
8、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扔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如下水道堵塞,自己疏通,费用自理。
(特别提醒)
9、各宿舍保持室内、室外卫生,楼道轮流值日,周五离校前关闭门窗,否则外校教师另找地方住宿,本校教师扣除奖励绩效20元/次。
10、本规定从教师入住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