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管理制度大全1通用.doc

合集下载

合作社管理制度(精选5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精选5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精选5篇)合作社管理制度篇1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分配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

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一)核算体制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

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

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

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二)资金来源1、社员股金。

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

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

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三)盈余分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一、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

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

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

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2)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总则农村合作社是依法成立、自愿入社、自愿退出、自主经营、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合作社制度牌范本

合作社制度牌范本

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合作社管理制度旨在保障社员合法权益,规范合作社经营行为,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合作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

第四条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七条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合作社的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社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合作社应当依法缴纳税款,按时支付工资、福利和其他费用。

第四章生产经营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社员意愿,制定和调整生产经营计划。

第十二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提高社员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章社员管理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社员管理制度,规范社员行为。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定期组织社员培训,提高社员的合作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当关心社员的生活,为社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六章合作社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七条合作社解散应当依法进行,并提交社员大会决议。

第十八条合作社清算组负责合作社的清算工作,清算组成员由理事会指定。

第十九条合作社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和社员大会的决议进行分配。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社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合作社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良好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作社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二条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决策权:合作社会员有权参与并表决关于合作社事务的决策;2. 被选举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被选举为合作社管理机构的成员;3. 分红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合作社规定,获得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分红;4. 信息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获取合作社的经营信息,包括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等;5. 退出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策:合作社会员应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经过合法程序决定的合作社事项;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合作社会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为合作社的发展作出贡献;3. 守信经营:合作社会员应诚实守信地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4. 缴纳会费:合作社会员应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合作社管理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置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办公室。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务。

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七条理事会办公室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并对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活动第八条合作社从事的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合作社应及时向会员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合作社的退出与解散第十一条合作社会员有以下退出合作社的情形:1. 自愿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自愿退出合作社;2. 违约退出:合作社会员严重违反合作社章程或经营规定,影响合作社利益的,合作社有权决定将其排除在合作社之外;3. 转让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将其在合作社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作社会员或第三方,经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完成股权转移后退出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1. 为规范合作社成员的行为,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作秩序,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 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享有合作社经营所得的分红权利。

2. 合作社成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形象。

第三条组织管理。

1. 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
社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四条经营活动。

1. 合作社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的章程和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进行违规操作。

2. 合作社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分红分配。

1. 合作社的经营所得按照合作社章程和规定进行分配,分红比例由理事会决定。

2. 分红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利益输送和不当占用合作社资金的行为。

第六条纪律处分。

1. 对于违反合作社章程和规定的行为,合作社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格或开除会员等处罚措施。

2. 纪律处分应当依据事实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不得存在滥用权力和歧视行为。

第七条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理事会讨论决定。

2. 合作社成员有权对本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合作社应当认真对待并进行合理回应。

以上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合作社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理事长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党的____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二、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调动本社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本社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六、组织本社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理岗位责任制一、服从本社成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成员大会和理事会或理事长汇报工作。

二、积极工作,以为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工作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三、对外协调各部门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四、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五、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登帐,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二、定期与社出纳对帐、结帐,并进行盘库,做好总帐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帐,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帐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八、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二、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
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维护
合作社的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声誉。

第三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管理制度,服从合作社的
管理决定,不得擅自行使合作社的权利。

第四条合作社成员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合作社的会费和其他费用,不得拖欠或拒绝缴纳。

第五条合作社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发挥自己
的专长和能力,为合作社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七条合作社成员应当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合作
社的经营信息,不得利用合作社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尊重合作社的领导和其他成员,不得有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或歧视。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合作社有权依据章程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甚至开除合作社成员资格。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合作社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合作社规章制度,望各位成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形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作社管理制度大全1xxx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和完善合作社章程、制度,决定有关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决议;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3、审查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4、审查批准产业发展、业务发展计划及重大生产经营项目;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6、讨论决定社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股金额度、个人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8、听取理事长或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 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社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代表)。

三、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二次社员(代表)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出;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建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五天向社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否则社员有权拒绝参加。

四、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五、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社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xxx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本社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理事4名。

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二、理事会职权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定实施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3、组织社员培训,开展各种协作活动;4、管理本社资产和财务,保障财产安全;5、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意见;6、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7、决定聘任或解聘理事长助理、财务、会计等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项报告制度,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

四、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护本社一切财产,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

五、理事会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六、理事会接到监事会意见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七、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权: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解聘本社理事长助理、财务、会计等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5、代表本社开展对外交流、经济合作及有关商务合作事项等;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xxx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一、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等一切相关事宜。

本社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1人,监事2名。

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合作社理事长、理事长助理及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会的职权: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3、监督理事会和本社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工作报告;5、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7、如发现理事会有违法或徇私舞弊行为,应及时阻止或提出反对意见报告,要求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有权机关予以处置;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合作社管理制度大全1第2页四、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五、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xxx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一、本社按照“社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社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进行运行。

二、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投票选举等方式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决议,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重大事项需形成方案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事项需表决的采取举手或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社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

监事会书面提出质询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询对象的疑惑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可解除;质询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询问题的大小和质询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

xxx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护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和资产运行安全,根据《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工作应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三条一切从勤俭出发坚持勤俭持社,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好合作社的每一分资金。

二、会计工作职责第四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五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社各生产环节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

按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第七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财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监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

三、出纳工作职责第八条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

第九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理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开支报账管理第十二条社内非生产性开支5000 以下由理事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与理事会商议,事后向监事会说明事由。

生产性开支10000 元以下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0元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本社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生产资料的采购须报理事长批准后才能购买。

采购生产资料还需二人以上方能进行。

第十四条凡本社管理人员的伙食费一律自理,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就餐须经理事长同意。

因工作需要接待客人的需经理事长批准。

第十五条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等费用须报财务登记,否则不能报销补助;开会、学习、食宿举办方已支付的,只报往返交通费用,食宿举办方未支付的,按有关标准据实报销。

五、现金及存款管理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七条建立现金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计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账目。

第十九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权拒付。

第二十条现金日记账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帐页和正规的票据,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规范的账目。

六、资产及物资管理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属全体成员所有,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使用。

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妥善保管,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的出租、变卖和报废,应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定期清查和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

对坏帐、呆帐的核销应由理事会、监事会核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统一收购成员产品、开展集中销售,必须分户建立产品物资登记台账,详实记录品名、数量、等级、价格、金额和收购时间,及时兑付收购资金。

第二十五条大型固定资产购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购建和采购计划,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