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上海)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07.27•【字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9]17号),按照《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社会工作人才是在社会服务和管理领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提供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人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工队伍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总体要求,《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列为我国六大类人才队伍重点加以建设。
当前,本市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矛盾纠纷不断显现,群众需求日益多元,社会管理和服务亟待完善,迫切需要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科学方法,发挥社会工作柔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社会化运作的专业优势来回应社会需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这对于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建立健全社工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本市社工队伍建设,着力形成社会建设骨干力量,充分发挥社工队伍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为上海加快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考察宝安时的讲话和宝安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完成省委提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和促进我街道“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区委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健全组织、规范管理为重点,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提高民营经济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将街道民营经济党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工作目标1、全面掌握“两新”组织的基本情况,加大支部组建力度,特别是大型非公有制企业,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2、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党员普查登记和身份确认工作,落实“两找”措施;3、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方法、新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5、努力创建非公党建与企业经营协调发展的“党建示范企业”,巩固提高民营经济党建工作水平。
三、工作内容(一)准确把握,整体部署,明晰民营党建新思路总体思路:摸清一个底子、建立两套机制、抓住三个关键、把握四个重点,实现五个100%。
摸清一个底子,就是要全面准确掌握全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建立两套机制,就是建立社区党建与民营党建联动共建机制和民营党建与企业经营协商互促机制;抓住三个关键,就是抓住政策宣传、关系协调、作用发挥三个关键因素,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把握四个重点,就是紧紧围绕党员登记、支部组建、规范管理、活动开展四项重点内容开展工作;实现五个100%,就是企业普查、党员纳入管理、党建工作覆盖面、组建大企业支部、独立支部活动室建设均要达到100%。
“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问题研究

“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问题研究为了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巩固和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我们抽调专人成立课题组深入各“两新”组织中,通过召开座谈会、与业主和党组织负责人个别谈话、到生产一线现场考察等方式,对“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研结果形成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目前,我市新经济组织343家,从业人员8169人,党员905人,入党积极分子87人,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104家;新社会组织137家,从业人员1198,会员人数50971人,党员575人,单独建立党组织20家,建立联合支部10家。
全市22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
二、主要做法(一)着眼健全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市委高度重视“两新”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
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共同研究制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联系点制度,突出指导。
2010年初,市委对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重新进行了调整,确立26家“两新”组织联系点,明确市级领导抓“两新”组织党建责任制,要求每位市级领导每年深入每个联系点专题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同时,从组工干部队伍中选出26名同志作为党建联络员,做好市级领导与联系点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着眼打牢基础,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
一是建立党工共建领导机制。
成立了全市党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市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并成立了办公室,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党工共建的具体工作。
二是建立党工共建运行机制。
出台了《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意见》、《党工共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党工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其作为指导党工共建活动的指导性、权威性文件下发基层。
街道选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建指导员,是指由××党工委、派驻到“两新”组织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选派第三条采取专兼职结合的形式,选派热心服务群众、具有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党员充实到街道“党建工作指导站”,担任党建指导员。
第四条根据辖区“两新”组织规模,按照1:30的比例,选派1名党建指导员负责指导30家“两新”组织。
服务期一般为2年,根据工作情况,可以连续担任。
第五条党建指导员的选派范围:(一)从街道机关年轻后备干部、党务干部、区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社区干部骨干和大学生志愿者选派;(二)从党建组团秘书处党员干事、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组团成员单位党员骨干、退休党员教师、党员复转军人等群体中选聘。
第六条党建指导员的派驻范围:(一)已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二)有正式党员,但尚未组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三)暂未建立党组织、没有正式党员,已登记运营,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非公有制和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党建指导员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工作部署及党建工作安排,引导“两新”组织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二)在“两新”组织中培养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管理骨干、一线员工、出资人入党,把好质量关,培养党务骨干;(三)摸清“两新”组织党员情况,引导建立党组织,帮助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指导开展“三会一课”,打造党建示范点。
(四)深入“两新”组织联系走访,列席党建工作会议,掌握党员职工思想动态,沟通反映业主和员工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难点问题,抓好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建设。
(五)主动关心服务“两新”组织生产经营、技术革新等,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争取党建工作支持,加强群团组织建设;(七)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反馈“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总结经验作法,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造“○2○模式”,增强“两新”党组织服务功能

打造“○2○模式”,增强“两新”党组织服务功能作者:刘娥苹来源:《党政论坛》 2017年第2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可以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成效,就能成为服务企业发展的“红色动力”。
当前,既要总结“两新”组织党建的成效经验,更要正视“两新”组织党建品牌创新中存在的短板,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线上线下圈内圈外”互动交流和个性化服务的党建O2O模式,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近年,金山区社工委坚持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破难题,紧密围绕区委提出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五化同步”发展目标,夯实党建基础,努力加强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以“一镇一指标,一镇一契约”方式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1.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推动市区联动和区镇合作在市、区、镇三个层面中开展了“两新”组织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以项目化手段培育党建特色、挖掘党建亮点、打造党建品牌。
一是市区联动创品牌。
2013年开展完善“党建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和建立“工作覆盖责任党组织”制度两个项目,2014年开展“三进入”(即党的政策、政府服务、先进文化进企业)工作项目。
2015年开展街镇备案的社区活动团队党建工作以及“诚信润两新、廉洁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两个项目,获评2015市、区联动优秀项目。
二是提炼特色创品牌。
引导各街镇(含金山工业区)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形成既各具特色、又你追我赶的党建品牌建设工作局面。
已形成如:金山卫镇“三六一”工作法、山阳镇“三好”党员、金山工业区的“布点划片”、石化街道的“‘两新’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等富有成效的特色党建品牌。
三是党建阵地创品牌。
围绕“六个一”和“五个结合”开展“两新”组织党建阵地示范窗口创评工作,鼓励“两新”组织因地制宜建设党建阵地,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
两新组织建设意见和建议

两新组织建设意见和建议
在建设两新组织时,我认为有几点意见和建议可以考虑。
首先,要明确组织的使命和愿景,确立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
其次,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的职责分工、决策流程
和内部沟通机制。
此外,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招聘和培养具有专业
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员工,同时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福利待遇。
另外,注重建立良好的外部合作关系,包括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客户和供应商的合作,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最后,要注重
风险管理和合规运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组织
稳健发展。
总的来说,建设两新组织需要全面考虑组织的内外部环境,注
重战略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和合作发展,同时重视风险管理和合规
运营,以实现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成功。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第一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为扎实有效开展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等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全区党组织晋位升级联点分工表》(大办[2012]74号)已下发,如无特殊情况,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得随意更换。
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确需调整的,联点单位要及时同镇(办事处)党(工)委沟通,并报区委党群部批准。
补充或更换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基层党(工)委委任的方式,在区镇(办事处)党(工)委机关和镇(办事处)所属站办所党员中选择,任期为二年,期满后经委派可连任。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1、指导村(社区)党支部建立“晋位升级”工作台账,制定切实可行“晋位升级”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基础资料,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要根据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和所派驻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和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举措。
3、列席村(社区)党支部会、村(居)民委员会等村(社区)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最大问题的研究,监督各项民主制度的规范执行;4、协调村(社区)内各方关系,对村(社区)班子建设提出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村(居)务公开等制度。
6、帮助落实好一系列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
包括凝聚力工程、四位一体、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务财务公开、选派工作、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1、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经常深入所对应联系的村(社区)等单位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所联系的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2、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半年要向基层党(工)委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在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基层党(工)委报告。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正文:----------------------------------------------------------------------------------------------------------------------------------------------------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上海基层党建工作“全覆盖、凝聚力和组织化”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现就进一步加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本市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变化。
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迫切要求各级党组织转变传统的党建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让“社会人”转变为“组织人”。
城市社区人口和社会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居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城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心在社区,建设和谐社区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增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协调和服务能力,构建区域性大党建新格局,是把社区建设成为各种社会群众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客观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开创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区域性大党建建设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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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第九次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在“两新”领域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扎实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努力实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现就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派任用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是指受党组织委派在“两新”组织中从事党的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
1、选派范围。
凡落户于本区的“两新”组织,无论其是否有党组织、是否有党员,都属于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范围。
2、选派途径。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由“两新”组织所在地的党(工)委或主管部门的党组织与所派“两新”组织协商后决定。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两新”组织、复转军人、离退休老同志中共正式党员中选派。
3、选派方式。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要坚持因企制宜,坚持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相结合,对于部分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可以选派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规模较小的“两新”组织可以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负责联系多家“两新”组织;也可以按照区域、路段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实行聘任制,由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或主管部门的党组织统一聘任,聘任期一般为2-3年,可以连聘连任。
二、基本条件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联系群众,工作务实;
3、有一定的党建工作、基层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三、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引导“两新”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和发展方向。
2、认真开展“两新”组织党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协助“两新”组织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做好建立党组织的前期准备工作。
3、对暂无党员的“两新”组织,加强对申请入党的业主及优秀员工的培养、教育,使其向党组织靠拢,及时把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4、帮助、指导新组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建立健全与“两新”组织生产经营和发展相适应的党组织活动的各项制度。
5、协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
了解、反映业主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协调好业主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帮助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加强组织建设,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6、对已建立党组织的,积极指导、协助他们抓好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引导和带动员工为“两新”组织作贡献。
7、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要求和愿望,提出有利于“两新”组织生产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两新”组织排忧解难,为“两新”组织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环境。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原则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工作要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开展党建工作的原则。
要围绕“两新”组织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这个中心来开展党建工作,要注意把党建工作与培育企业精神、建设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党员所欢迎,为员工所拥护,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坚持“业余、小型、分散”的原则。
要根据“两新”组织的实际,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讲求实效,努力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坚持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
要创设载体,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和党员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壮大党员队伍的原则。
要把发展党员作为重要任务,经常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对象的培养和教育,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五、工作任务
1、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年初要制订工作计划,每半年作一次工作汇报,年底上交工作总结。
2、每周固定半天到企业开展工作,每月到企业的时间不少于二天,并认真作好工作记录,派出单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
3、每月组织党员员工和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学习一次,协助企业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大会,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组织员工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和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帮助企业员工形成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5、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企业骨干分子、优秀人才、艰苦岗位和生产一线的员工作为重点对象。
力争每年发展1名新党员,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
6、要加强对下岗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组织他们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7、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要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督促企业规范党组织活动,积极参加企业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协调解决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场地、经费等问题。
8、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要抓好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养,通过现场示范指导、以
会代训、专题学习班、座谈讨论等形式,帮助他们掌握党建工作要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管理办法
1、建立岗前培训制度。
派出单位党组织对所选派的指导员(联络员)要进行为期三天以上的党建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建业务、领导科学等知识的培训。
在被选派期间可视具体情况组织一定的专题培训,以不断提高指导员(联络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半年集中组织部分指导员(联络员)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听取他们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3、建立工作管理卡制度。
派出单位要为每一位指导员(联络员)制定一张工作管理卡,由指导员(联络员)本人如实、负责地记载在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由企业主或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
派出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到企业了解指导员(联络员)的到岗情况和工作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派出单位要积极为指导员(联络员)解决好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活动经费,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指导员(联络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在原单位,不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不得增加企业负担,派出单位每年给予指导员(联络员)适当的办公经费补贴。
5、企业要为指导员(联络员)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适当的办公条件,积极支持指导员(联络员)开展党的工作,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指导员(联络员)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以加快企业发展,强化企业党建工作为己任。
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负担,更不能以权谋私,要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尽心尽力。
七、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由派出单位党组织具体负责考核和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年初由派出单位党组织根据本人所派驻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2、年终由派出单位党组织对指导员(联络员)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到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开展效果等,实行量化计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
3、考核结果纳入本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使用、评先、年度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
对被评为“不称职”的,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4、指导员(联络员)的选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进行检查评比,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单位评选党建工作类先进集体的重要条件并纳入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