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策划方案

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策划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干旱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干旱灾害,减少灾害损失,提高应对干旱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策划方案。
1.1灾害现状1.1.1发生频率高。
近年来,干旱灾害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尤其是春夏季节。
1.1.2影响范围广。
干旱灾害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还对生态环境、水资源、交通、电力等方面产生严重影响。
1.1.3灾害损失大。
干旱灾害导致粮食减产、水资源紧张、生态环境恶化,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二、策划目标本应急预案策划方案旨在:2.1建立健全干旱灾害预警体系,提高预警准确率。
2.2完善干旱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2.3加强干旱灾害防治工作,减轻灾害损失。
2.4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
三、策划内容3.1预警体系建设3.1.1完善监测网络。
加强气象、水文、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测能力,形成全面、准确的监测数据。
3.1.2建立预警模型。
结合历史干旱灾害数据,构建预警模型,提高预警准确率。
3.1.3发布预警信息。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干旱灾害预警信息。
3.2应急响应机制3.2.1成立应急指挥部。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干旱灾害应急工作。
3.2.2制定应急响应预案。
针对不同干旱灾害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
3.2.3落实应急措施。
包括人员疏散、生活保障、物资调度、交通管制等。
3.3干旱灾害防治3.3.1水资源调配。
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生活、生产用水。
3.3.2节水措施。
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3.3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植被建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3.4保障人民群众生活3.4.1生活用水保障。
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确保基本生活需求。
3.4.2生活物资供应。
确保灾害期间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3.4.3心理援助。
开展心理援助,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干旱事件应急预案

一、前言干旱是我国部分地区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严重威胁着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
为有效应对干旱事件,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在干旱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三、组织体系1. 成立干旱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实施干旱事件应急预案。
2.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会商分析、决策建议、物资调度、人员调配等。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四、预警与监测1. 建立干旱事件预警系统,密切关注天气、水文、土壤等数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加强干旱监测,对干旱等级、范围、发展趋势等进行实时监测,为应急响应提供依据。
3.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密切关注干旱事件发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五、应急响应1.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干旱事件):根据干旱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启动Ⅰ级响应。
- 采取全面停工、停课、停产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力量充足。
-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2. Ⅱ级响应(重大干旱事件):根据干旱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启动Ⅱ级响应。
- 采取局部停工、停课、停产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力量充足。
-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 Ⅲ级响应(较大干旱事件):根据干旱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启动Ⅲ级响应。
- 采取局部停工、停课、停产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力量充足。
-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4. Ⅳ级响应(一般干旱事件):根据干旱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启动Ⅳ级响应。
-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力量充足。
管委会抗旱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应对我国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的严重干旱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影响;2. 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3. 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4. 保障生态环境用水需求;5. 减少干旱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抗旱指挥部,负责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
(1)主任:由管委会主任担任,负责全面领导抗旱工作。
(2)副主任:由分管农业、水利、生态环境等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抗旱措施。
2. 各相关部门职责:(1)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抗旱工作,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确保粮食、经济作物产量稳定。
(2)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运行和管理,保障抗旱用水需求。
(3)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态环境用水需求,保障生态用水安全。
(4)市政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等工作,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5)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和调配工作。
四、抗旱措施1. 加强监测预警: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抗旱准备。
2. 调度水源: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3.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用水效率,降低用水量。
4. 水利工程设施维护: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运行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5. 生态用水保障:保障生态环境用水需求,维护生态平衡。
6. 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和调配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五、应急响应1. 按照干旱程度,分为四个响应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2. 根据干旱程度和灾害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各级应急响应措施:(1)Ⅰ级响应: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全面部署抗旱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完整版)安达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安达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需要, 加强全市防旱抗旱措施,增强干旱风险意识,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动性,减轻重大旱灾影响和损失, 保障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
把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
旱灾按市乡(镇)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市直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乡(镇)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
认真分析旱灾情的发展,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
一旦发生重大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重大干旱灾害。
根据重大干旱发生的地点、灾害程度和抗旱物资、人力需求情况,分别启动不同层次的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抗旱救灾工作,市政府负责指挥、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抗旱救灾工作。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一、应急组织机构安达市抗旱灾害应急指挥部挂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抗旱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指挥部副指挥:市政府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指挥部成员:市政府办、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发展计划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广播电视局、市通信公司、市电业局。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主任由市水务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为了增强应急工作的联动能力,使工作形成合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技术咨询组、运行管理组、抢险救援组、现场指挥组。
抗旱应急调度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干旱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干旱灾害应急调度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抗旱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 设立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抗旱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
3.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抗旱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当干旱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干旱发展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准备。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2)根据应急响应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应急措施1. 调度水源(1)加强水库、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调度,合理分配水资源。
(2)组织跨区域调水,确保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用水需求。
2. 优化灌溉(1)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率。
(2)调整灌溉制度,合理安排灌溉时间,确保农作物需水。
3. 抗旱救灾(1)开展抗旱救灾物资储备,确保救灾物资充足。
(2)组织救灾队伍,对受灾群众进行转移安置。
4. 生态保护(1)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开展生态补水,改善生态环境。
六、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抗旱工作责任人,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2)组织应急培训,提高抗旱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1)储备抗旱救灾物资,确保应急需求。
(2)加强物资调运,确保抗旱物资及时到位。
3. 资金保障(1)各级政府要加大抗旱资金投入,确保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拓宽资金来源。
七、应急恢复1. 灾后评估(1)对干旱灾害损失进行全面评估,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2)总结抗旱工作经验,完善抗旱应急预案。
2. 恢复重建(1)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旱能力。
国家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防旱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洪涝干旱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防汛防旱工作。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
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加强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和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防汛防旱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是全国防汛防旱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全国的防汛防旱工作。
(二)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工作。
(三)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防汛防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一)预防措施1、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排涝和抗旱能力。
2、加强水情、雨情、旱情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制定和完善各类防汛防旱预案,加强预案演练。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汛防旱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由气象、水利等部门负责制作和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地区和部门应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级别根据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用6篇)

防汛抗旱(kàng hàn)应急预案〔通用(tōngyòng)6篇〕防汛抗旱(kàng hàn)应急预案1根据(gēnjù)全县汛期平安(píng ān)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灾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一、防汛抗旱任务1、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和桥梁的防洪平安及抢修组织指挥。
2、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
3、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桥梁等工程涉河问题,确保行洪畅通。
4、负责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负责协助各村做好农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组织领导〔1〕成立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组长:成员:〔2〕防汛抗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唐敏〔兼〕办公室设在乡农路办,联系电话:,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抢险队伍及物资准备1、乡级配备抢险突击队员10人,各村至少配备5名突击队员。
2、准备沙袋、铁丝、钢管等器材,随时应急堵口。
3、汛期实行全天侯值班,参加防汛抗旱的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险。
四、信息报告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断,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乡领导组报告处置情况和灾情的开展情况。
3、应急状态解决后,乡农路办要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灾情发生后,各村要在乡领导组领导下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1〕根据灾情,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2〕立即疏运受灾群众;〔3〕立即设立公路绕行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4〕立即组织抢修;〔5〕协助有关部门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6〕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附那么各村、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备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所处地理环境实际情况,坚持“平安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平安,保障经济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如下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抗旱救灾应急预案(通用5篇)

抗旱救灾应急预案(通用5篇)抗旱救灾应急预案1一、总则为了有效应对和减轻因干旱天气造成的各类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抗旱工作的组织化、科学化水平,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干旱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抗旱工作。
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抗旱工作的具体实施。
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调度和水利工程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和农村抗旱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监测和预警;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其他部门按照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三、监测与预警1、气象部门加强干旱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水利部门加强水资源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地、水库、河流等水资源状况,为抗旱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旱情发展趋势,提出抗旱措施建议,并向抗旱指挥部报告。
四、应急响应根据干旱程度和发展趋势,抗旱指挥部将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旱情程度和应对措施。
Ⅳ级响应: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启动Ⅳ级响应。
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水资源调度,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组织农业抗旱,减轻旱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Ⅲ级响应: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启动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抗旱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抗旱意识;组织应急队伍,做好抗旱抢险准备。
Ⅱ级响应:当发生重度干旱时,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抗旱物资储备和调配;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Ⅰ级响应:当发生特重干旱时,启动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工作;实施紧急救援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后期处置1、抗旱工作结束后,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抗旱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2、对在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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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我市干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干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旱灾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1.4.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抗旱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抗旱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驻我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抗旱的应急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本着“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的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各乡镇的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xx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北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市的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1.1xx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北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政府发展市长任指挥,市委分管副书记、政府分管副市长、武装部负责人及驻军负责人、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市计划局、市财政局、教育局、水务局、气象局、交通局、建设局、公安局、农业委员会、民政局、卫生局、水文局、北安火车站、农垦北安分局、通北林业局、供电局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旱工作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抗旱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全市抗旱制度,提出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实施全市抗旱预案和掌握全市的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统一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落实抗旱责任制,负责省级拨付的物资储备和管理,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抗旱工作职责发展计划局指导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抗旱工程建设与抗旱工程修复计划。
财政局负责组织筹集全市抗旱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水务局负责全市抗旱水源工程的管理,提供抗旱技术的支持,组织实施全市抗旱水源工程以及抗旱工程修复、建设和管理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服务,为抗旱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气象信息。
交通局负责抗旱期间运输,为抗旱物资、人员提供必要的车辆等运输工具。
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城市抗旱规划制订工作。
公安局负责全市抗旱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保障社会稳定、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安全以及水源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农业委员会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情信息。
指导农业抗旱和灾后救灾、生产恢复。
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节水技术。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干旱灾害的救灾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干旱灾区和受灾群众的救灾工作。
管理、分配省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经济计划局负责协调抗旱救灾所需的物资和食品,保证及时供应。
2.2乡镇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的抗旱工作。
2.3其它抗旱指挥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警级别及发布3.1.1根据旱灾的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农业旱灾依次划分为特大干旱(Ⅰ级)、严重干旱(Ⅱ级)、中度干旱(Ⅲ级)、轻度干旱(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城市干旱划分为极度干旱、重度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四个预警级别。
3.1.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旱灾危害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建设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1.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以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等方式进行。
3.2预防预警信息3.2.1气象干旱信息(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干旱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灾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3.2.2旱情信息(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农村人畜饮水、城市供水、林牧渔业、乡镇企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掌握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一旦发生旱情,逐级上报。
发生严重旱情时,及时核实,迅速上报。
(3)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旱情。
3.3预防预警行动3.3.1抗旱准备(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干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维修加固。
(4)预案准备。
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预案、城市应急供水方案。
(5)抗旱检查。
检查各类抗旱物资,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3.3.2干旱灾害预警(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3.3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4预警支持系统3.4.1干旱风险图(1)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干旱风险图。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各类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4.2抗旱预案(1)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编制抗旱预案,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抗旱预案由我市人民政府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经审批各乡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4.1.1按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响应。
4.1.2进入旱期,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1.3水利工程的调度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
4.1.4干旱灾害发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干旱灾害发生后,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旱灾,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及时向受到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2抗旱Ⅰ级应急响应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1)受旱面积占全市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45%(2)xx发生极度干旱缺水。
4.2.2Ⅰ级响应行动(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各成员参加。
作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委、市政府。
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旱情和水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市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
铁路、交通部门为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
卫生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市气象局掌握有利时机,实施人工降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督促、指导各乡镇和部门启动相应抗旱预案4.3抗旱Ⅱ级应急响应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1)受旱面积占全市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35%(2)xx发生极度干旱缺水。
4.3.2Ⅱ级响应行动(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作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委、市政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旱情和水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市气象局掌握有利时机,实施人工降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督促、指导各乡镇和部门启动相应抗旱预案4.4抗旱Ⅲ级应急响应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1)受旱面积占全市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25%(2)xx发生极度干旱缺水。
4.4.2Ⅲ级响应行动(1)防汛指挥部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雨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上一级指挥部,并通报其它指挥部成员单位。
(2)督促、指导各乡镇和部门启动相应抗旱预案4.5抗旱Ⅳ级应急响应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1)受旱面积占全市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15%;(2)xx发生极度干旱缺水。
4.5.2Ⅳ级响应行动(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的监视和对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上级指挥部,通报其它成员单位。
(2)督促、指导各乡镇和部门启动相应抗旱预案。
4.6不同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Ⅲ、Ⅳ级响应,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4.6.1农业特大干旱和xx级度干旱(1)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易旱乡镇及村屯,实行市、乡(镇)、村领导三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抗旱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