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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安全挂牌管理制度

宝钢安全挂牌管理制度

宝钢安全挂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宝钢公司作为传统的大型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一直以来被视为公司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宝钢公司制定了安全挂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宝钢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生产线、各类设备安装区域、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等各类场所。

三、挂牌标准1.挂牌内容: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目标。

2.挂牌位置:主负责人、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上挂牌,标志明显,位置合理,内容齐全、准确。

3.挂牌时间:每年10月份安排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结束后,当即按照本制度规定,在标准化台账上进行记录挂牌。

四、安全挂牌管理办法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1)公司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后,由各生产车间、各劳动保护环节安排配套的安全生产目标。

(2)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制定具体措施。

(3)开始落实。

各岗位负责人明确责任,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价,对每个车间或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做出评价,如评价优秀,对问题实现及时处理。

3.安全培训和教育(1)公司定期在发放安全资料的同时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安排专人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要求职工进行考核。

4.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开展安全检查,对店面、工厂、仓库、产品库房、机械库、汽车库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进行检查。

(2)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落实。

(2)对承包方、个人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3)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研讨会、培训、技术交流会、事故调查工作。

6.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1)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宝钢零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宝钢零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公司管 理 文 件文件编号: 第 1 版 签发:零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1总则1.1为规范公司零星固定资产(以下简称:零固)投资管理,进一步理顺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委托公司管理的托管控股公司(以下简称: 托管公司)。

2 定义及分类2.1本细则所指零固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具有独立使用功能,供应商能提供安装,无土建工作量的,构成独立固定资产(报废更新以具备固定资产编码为准)的单体设备。

2.2本细则所指零固具体包括:办公设备,电脑网络设备及软件,工程机械及运输设备,机床设备,检测仪器设备,暖通空调设备,实验室设备,消防设备,图像处理设备等。

3管理原则3.1零固投资贯彻必须、必要及节约的管理原则,提高零固使用效率。

3.2公司的零固投资实行分级、分层、授权管理;托管公司零固投资实行集中归口管理,年度预算、立项审批由公司管理,托管公司承担零固的购置、更新等费用并负责实物领用后的管理。

3.3零固投资实行严格的立项管理和计划预算管理,凡未经批准立项一律不得擅自进行零固购置;未列入年度计划、预算的零固原则上不予立项,特殊情况需专项报告。

3.4 项目中的大临设施的零固管理方法视同公司零固。

3.5 从严控制新增;设备更新必须以设备状态为依据。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3.6 零固购置实行“谁使用谁申请”的原则。

3.7 零固日常管理及盘点参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固定资产盘点管理细则。

3.8采购活动须执行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4职责分工4.1经营财务部是公司零固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汇总审核零固购置年度计划、预算;负责零固购置立项的审核、报批及下达;负责零固投资的资金平衡以及零固购置的资金结算、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授权内的零固投资管理;负责报送授权外的零固投资项目。

4.2设备部负责公司零固的实物管理,包括零固的分类登记编号、实物验收、调拨领用、报废处置等管理事项。

宝钢目标薪资管理办法

宝钢目标薪资管理办法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BSZ02029第2版签发:何文波目标薪资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全面构建与公司竞争力相匹配的战略薪酬管理体系,统一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导向,有效促进管理协同效应,基于市场化、体现岗位价值,建立科学、合理、有序的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与对象1.2.1公司总部C层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公司业务总监及以上管理人员除外)。

1.2.2各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集团公司同意,并经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按其它办法执行的除外)。

1.3管理职责1.3.1总经理●负责对目标薪资体系标准(包括基薪标准、绩效奖中位值标准及浮动区间)的审定。

●负责审定公司直管领导人员个人年度目标薪资执行标准。

1.3.2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目标薪资体系标准调整方案。

●负责拟定公司直管领导人员个人年度目标薪资执行标准方案(含基薪、绩效奖)。

●负责审核总部非直管领导人员目标薪资执行标准。

1.3.3总部各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指导原则提出所在单位直管副职领导人员及非直管领导人员个人目标薪资执行标准建议。

1.3.4各子公司●负责根据公司的指导原则提出所在单位直管副职领导人员个人目标薪资标准建议。

2009年1月1日实施共8页第1页*本办法进行了较大修改3.1.32目标薪资定义2.1目标薪资指管理人员考核年度的劳动报酬,由基薪和绩效奖组成。

2.1.1基薪是根据岗位价值、累积贡献和岗位胜任能力表现等因素确定的年度固定薪资。

2.1.2绩效奖是根据任职岗位层级、所在单位绩效以及个人绩效目标的难度及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浮动性奖励。

2.2本办法中所称目标薪资均指税前薪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发放薪资时代扣代缴。

2.3下述薪酬项目不在目标薪资范围内:2.3.1基于非岗位价值或绩效因素支付的津(补)贴,包括:驻外补贴、民族津贴、通勤及用车津贴、通讯补贴。

津(补)贴标准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生产领料单管理办法

生产领料单管理办法

内部事项注意保存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文件文件编号:BSTB/06-033 第1版签发:陈忠宽生产领料单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生产领料单业务管理流程、领料单使用范围、手工领料单领取管理、机制配送单生成管理、开具与使用管理、结算管理和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见附件1)。

2定义生产领料单:是专指生产过程中领用物资时使用的单据,分为手工领料单和机制配送单两种(以下简称领料单和配送单)。

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领用物资时使用的单据。

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领用物资时适用的料单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 管理部门及职责3.1财务部归口负责领料单管理,包括统一印制、发放领料单和保管未发放的空白领料单,对领料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管理。

3.2审计部负责领料单使用的监管,包括对各单位使用过的生产领料单专项检查管理。

3.3物流分公司归口负责配送单管理。

3.4各单位负责领料单的使用管理,包括领料单使用和存根保管。

4管理程序4.1生产领料单管理流程图见附件2 。

4.2领料单使用范围4.2.1生产领料单分为手工领料单和机制配送单两种。

4.2.2各适用单位在物流分公司领用生产用原、燃料、备品备件、辅助材料和办公用品等用于生产的物资。

4.2.3各使用单位在物资系统中申请的物资明细生成机制配送单,物流分公司根据配送单配送物资,各使用单位保管配送单存根联。

4.3手工领料单领取管理2009年 7 月日发布 2009年 7 月日实施4.3.1手工领料单一式四联(格式见附表《内部领料单格式》),连续编号。

第一联为“领料部门存根”,第二联为“仓库”,第三联为“物流分公司财务”,第四联为“领料单位财务科”。

机制配送单一式四联,白联为“领料部门存根”,蓝联为“领料单位财务科”,黄色为物流分公司“核算中心”,红色为“库房”。

4.3.2各使用单位需明确领料单管理人员,该管理人员名单须在公司财务部、物流分公司备案,负责在财务部领用空白领料单、保管本单位使用过的领料单存根联和作废料单及审核物资系统中的配送申请。

厂区出入厂车辆管理办法

厂区出入厂车辆管理办法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文件文件编号:BSTB/09-005 第1 版0次签发:肖国栋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车辆出入厂区管理流程,管理原则,车辆通行证分类管理和办理流程,送货、提货和特勤车辆出入厂区管理,车辆出入厂区检查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八钢公司本部区域,本部以外子分公司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和术语2.1术语2.1.1车辆长期通行证:有效期限为3个月(含3个月)以上,1年以内, 通行不受时间限制。

2.1.2车辆中期通行证:有效期限为1个月(含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 通行不受时间限制。

2.1.3车辆短期通行证:有效期限为6天(含6天)以上,1个月以内, 通行不受时间限制。

2.1.4车辆临时通行证:有效期限为1天(含1天)以上,5天以内, 通行时限每日9:00—21:00。

3管理职责3.1安全保卫部负责车辆出入厂区归口管理,包括车辆通行证办理、发放、回收、注销管理,车辆出入厂区检查管理。

3.2设备工程部负责八钢公司固定资产车辆,工程建设、检修协力及小修理单位车辆通行证的确认审核管理。

3.3采购中心负责原燃料、设备资材供应商车辆通行证的确认审核管理。

3.4制造管理部负责八钢公司生产运行、应急抢险及生产抢修相关车辆通行证的确认审核管理。

3.5物流运输分公司负责物流、运输相关车辆通行证的确认审核管理。

3.6股份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服务相关车辆通行证的确认审核管理。

3.7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引进)单位及生产骨干车辆通行证、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证的确认审核管理,车辆、驾驶员资质的审核及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4管理程序2015年08月17日发布 2015年08月18日实施4.1车辆出入厂区管理流程图示见附件1。

4.2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原则:4.2.1 谁申请、谁引入、谁负责;4.2.2严禁入厂车辆a)载客营运车辆及八座以下(含8座)面包车;b)无证照的机动车辆;c)列入“黑名单”的车辆。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安全消防保卫教育培训管理办法(DOC 12页).doc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安全消防保卫教育培训管理办法(DOC 12页).doc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SAZ12005 第2版签发:林鞍职工安全消防保卫教育培训管理办法1 目的及适用范围1.1为明确公司安全消防保卫教育流程,规范安全消防保卫教育内容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来自资料搜索网(www.天狼) 海量资料下载1.2本规定只适用于宝钢分公司、体系相关部门及宝日汽车板公司。

2 管理职责2.1安全保卫部提出分公司年度安全消防保卫专业教育培训需求和计划,协同人才开发院或委外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策划、组织实施,并对培训结果实施跟踪。

制定特种(设备)作业培训管理标准,并对特种(设备)作业培训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2.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及安全保卫部提出的安全消防保卫教育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并纳入分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2.3各厂、部及机关各部、室(以下简称各单位)负责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保卫教育培训需求,对纳入分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安排人员参加培训,组织实施本单位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消防保卫教育、在岗人员安全教育及外来实习人员的安全消防保卫教育。

2.4人才开发院是分公司安全消防保卫教育培训的主要实施单位,并将实施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和安全保卫部。

2.5办公室负责对外来参观交流人员实施安全消防保卫教育。

3 职工安全、消防、保卫教育培训类别3.1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消防保卫教育。

各单位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消防保卫教育,详见《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标准》(标准编号:SAS-18-00-026)。

3.2安全消防保卫资质培训。

各单位对照安全消防保卫资质培训类别组织安排对应岗位人员参加培训,管理要求详见《安全消防保卫资质培训管理标准》(标准编号:SAS-18-00-034)。

3.3在岗人员安全消防保卫教育。

各单位组织对在岗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消防保卫教育,管理要求详见《在岗人员安全消防保卫教育管理标准》(标准编号:SAS-18-00-035)。

3.4外来实习人员安全消防保卫教育。

宝钢培训实施方案

宝钢培训实施方案

宝钢培训实施方案一、前言宝钢集团作为中国最大的钢铁企业之一,一直以来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

为了更好地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宝钢集团制定了全面的培训实施方案,旨在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发展平台,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培训目标1. 提升员工专业技能水平,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2. 培养员工团队合作意识,提高团队绩效。

3. 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4. 培养员工创新意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三、培训内容1. 专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包括生产技术、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课程。

2. 团队合作培训:通过团队建设、团队拓展等形式,培养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3. 责任意识培训:开展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培训,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4. 创新意识培训: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想法,开展创新创意培训,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

四、培训方法1. 线下培训:邀请行业专家或内部资深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团队合作和责任意识培训课程。

2. 在线学习: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提供各类学习资源和课程,方便员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3. 实践培训:组织实地考察和实践活动,让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提升。

五、培训评估1. 培训效果评估: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员工的学习情况和提升效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2. 培训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员工对培训内容和方式的满意度,收集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培训方案。

3. 绩效考核:将培训效果与员工绩效挂钩,激励员工参与培训,提高培训效果。

六、总结宝钢集团的培训实施方案旨在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通过全面的培训计划和科学的评估机制,将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的目标。

宝钢公司自主管理与技术改进管理办法

宝钢公司自主管理与技术改进管理办法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SWZ08004 第1 版签发:胡鸿铣合理化建议、自主管理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贯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宝钢企业文化和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国家经贸委《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意见》、上海市《上海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合理化建议、自主管理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文件编号:BGZ08009),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范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1.3本办法所称单位:分公司下属各职能管理和专业管理部室、技术中心、生产厂。

1.4本办法所称部门:分公司各职能管理和专业管理部室、技术中心、生产厂下属各分厂(车间)、管理室(业务块)。

1.5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分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和措施;所称技术改进:是指对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所称自主管理(简称:JK):是指分公司广大员工围绕分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和现场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以提高人员的素质和经济效益为目的,自愿结合组成小组,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专业知识,为完成课题、发表成果而进行的团体活动。

2 合理化建议、自主管理和技术改进(以下简称:合理化建议)的内容:2.1引进技术的改进,在消化和掌握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提高。

2.1.1改进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2.1.2设备结构改进和设备维护、保养;2.1.3工具及装置的改进;2.1.4检测设备和方法的改进;2.1.5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

2.2经营管理的改善:为使分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国际接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及更好地为基层服务的管理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带有改进、创新因素的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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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3日发布 2008年5月1日实施共23页 第1页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BSZ02022 第1版 签发: 何文波员工培训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实现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将企业发展和员工职业发展密切结合,增强培训管理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

2 职责分工2.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2.1.1负责依据宝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制定培训政策制度和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培训管理体系。

2.1.2负责年度培训需求调研、计划编制、督促实施和总体评估。

2.1.3负责组织、选送员工参加集团公司或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项目。

2.1.4负责员工职教费的审批与统筹管理。

2.2各部门承担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

2.2.1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年度培训需求和中期调整需求。

2.2.2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人力资源部的要求,负责选派合适人员参加培训项目,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价。

2.2.3根据本部门业务或人员能力提升的需要,开展内部业务培训。

内部事项注意保存2.3人才开发院是员工培训基地、公司管理研究基地和员工创新活动基地。

2.3.1参与制定培训政策制度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管理体系。

2.3.2负责对委托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方案策划、课程开发、组织实施、过程控制及培训信息的反馈和管理。

2.3.3负责委外培训项目的协调管理。

2.3.4根据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组织个性化的培训项目设计与培训模块开发。

2.3.5负责为员工创新活动的开展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

2.4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负责职教费的年度预算、提取、核销与日常管理。

2.5员工承担自我开发的责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及自我发展的需要,向上一级管理者提出培训需求;按规定参加集团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本人情况参加业余学习。

3 管理工作与流程3.1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调整管理3.1.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1月份根据宝钢战略发展规划和下一年度工作重点以及年度预算、计划编制要求,提出年度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各部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3.1.2各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下,结合工作实际和员工发展需求,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填写《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表》(附件1),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1月底前报人力资源部。

3.1.3人力资源部在审核和汇总的基础上,编制总部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3.1.4人才开发院每年2月底前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3.1.5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变化和员工年度考核情况,每年7月份对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中期调整,填写《集团公司年度培训共23页第2页计划中期调整审批表》(附件2),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3.2培训的实施管理3.2.1集团公司统一实施的培训项目,由人才开发院根据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3.2.2各部门年度计划内的成建制委外实施项目以及计划外新增项目,由各部门于项目实施前填写《集团公司培训项目实施审批表》(附件3),涉及培训实施的教师讲课费、教材编写费、出卷、审卷、阅卷及监考费标准参照5. 教学活动相关费用标准,涉及培训实施的教学器材、教材、图书等其他费用据实申报。

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按审批权限统一报批。

经审批同意后,由人才开发院统一协调实施。

成建制委外实施项目实施前,必须由人才开发院对受委单位进行培训能力评估,填写《集团公司委外培训机构能力评估表》(附件4),委外培训机构能力评估有效期为三年。

3.2.3员工参加的零星外出培训项目,由送培部门在实施前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外出培训审批表》(附件5),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按审批权限统一报批。

经审批同意后,由各部门实施。

3.2.4 培训项目实施结束后,依据审批表和发票实际金额办理费用的报销手续。

实际金额应不超出预算金额。

超出预算金额的,必须按管理权限重新报批。

3.2.5各部门为本部门员工提供内部培训,应在实施后填写《集团公司部门内部培训情况表》(附件6),并报送人力资源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

3.3培训评估3.3.1培训结束时,送培单位(或委托实施单位)对学员表现、考勤、考核结果等进行记录并保存,可采取考试(包括笔试、口试)、考核、问卷调查、能力测试、行为观察和业绩评估等方式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效果评估纪录由实施单位汇总后交送培单位保管,并交人力资源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

共23页第3页3.3.2出国(境)培训人员的评估,由所在部门在培训结束后半年填写《集团公司出国(境)人员培训效果实施跟踪表》(附件7),报送人力资源部。

3.3.3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人才开发院向各部门反馈上一季度员工参加培训项目的情况,各单位应据此检查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3.3.4每年度底,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做出总体评估。

4教学活动相关费用标准4.1教师讲课费4.1.1宝钢外聘教师4.1.1.1中级(含)以下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或8年以下专业工作经验的外聘教师,每学时一般为100~300元;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9—15年专业工作经验的外聘教师,每学时一般为200~500元;正教授、教授级高工或1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的外聘教师,每学时一般为300~1000元。

4.1.1.2高于以上标准必须上报审批。

4.1.2宝钢内部兼职教师4.1.2.1 D级及以上管理者担任“宝钢兼职教师”,不支付讲课费。

4.1.2.2其他内部兼职教师业余时间兼课参照外部教师标准发放,工作时间兼课减半发放。

4.2教材编写费4.2.1鼓励内部兼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编写教材和案例。

4.2.2内部兼职教师教材编写费按以下标准支付:文本教材编写每千字一般为100~150元;PPT格式教材编写每张一般为5~10元;案例编写每个一般为200~500元。

4.3出卷、审卷、阅卷及监考费4.3.1涉及内部各类专业考试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试卷命题每份一般为100~400元;审卷每份一般为50~200元;阅卷每份一般为共23页第4页2~4元;业余时间监考的,每人每场50元;工作时间监考的,每人每场30元。

4.4实习带教费4.4.1实习带教费是指员工跨单位实习、新进大学生实习指导、师徒结对所发生的师傅带教费。

4.4.2实习带教费按以下标准支付:带教1名徒弟的,每月150元;带教2名及以上徒弟的,每月200元。

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4.3员工在进行实习带教前,须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实习带教费申请表》(附件8),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4.4.4员工在完成实习带教后,须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实习带教奖励凭证》(附件9),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获得相应奖励。

5资格培训及外语进修奖励5.1从业资格与职业资格培训5.1.1员工参加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及其后续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5.1.2员工参加与岗位紧密相关的职业资格及其后续培训,并取得根据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可填写《集团公司员工业余职业资格培训/外语进修奖励凭证》(附件10),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报销其培训费和考试费。

5.1.3人力资源部选择下列两种办法之一进行奖励。

5.1.3.1定额奖励:1000元。

5.1.3.2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奖励:培训费在5000元及以下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5000元至10000元之间部分,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10000元以上部分,按10%的比例给予奖励。

5.2业余外语进修5.2.1根据《关于继续推进宝钢员工外语学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共23页第5页(宝钢字〔2007〕48号)文件精神,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公司内外的各种外语培训,对参加社会上各类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或达到一定分数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报销其培训费和考试费。

5.2.2员工自《关于继续推进宝钢员工外语学习工作的指导意见》颁发之日(2007年3月9日)起取得相应外语证书,可填写《集团公司员工业余职业资格培训/外语进修奖励凭证》(附件12),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报销其培训费和考试费。

5.2.3奖励按以下标准执行:取得宝钢外语一级奖励2000元;取得高级口译证书、达到托福100分以上、雅思7分以上、GRE2200分以上、GMAT700分以上奖励1000元(其他外语考试奖励参照此标准)。

6学历(位)进修费用的规定6.1员工申请参加业余学历(位)进修6.1.1员工结合工作岗位需要,经组织批准,个人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于原学历(位)的进修,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位)证书后,由人力资源部给予一次性奖励,不报销其学费。

6.1.2员工在参加业余学历(位)进修前,须填写《集团公司员工业余学历(位)进修申请表》(附件11),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6.1.3员工在完成学历(位)进修并取得证书后,须填写《集团公司员工业余学历(位)进修奖励凭证》(附件12),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获得相应奖励。

6.1.4奖励按以下标准执行:大专毕业奖励3000元;大学本科(学士)毕业奖励5000元;研究生(硕士)毕业奖励15000~20000元;研究生(博士)毕业奖励25000~30000元。

6.2管理人员申请参加MBA\EMBA类专业学历(位)进修共23页第6页6.2.1集团公司对C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申请参加MBA\EMBA及其他费用总额较高的经营管理类专业学历(位)进修进行严格审批、有序调控。

6.2.2管理人员申请参加该类进修,须填写《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专业学历(位)进修申请表》(附件13),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6.2.3集团公司统一控制年度参加MBA进修人数不超过管理人员总数的10%,参加EMBA进修人数不超过管理人员总数的5%;参加费用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他经营管理类专业学历(位)进修的人数不超过管理人员总数的5%。

6.2.4集团公司直管管理人员申请参加MBA\EMBA类专业学历(位)进修,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非集团公司直管管理人员申请参加MBA\EMBA类专业学历(位)进修,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6.2.5管理人员完成该类进修并获得证书后,须填写《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专业学历(位)进修费用支付凭证》(附件14),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集团公司按照以下标准承担部分培训费用:各部门正职领导和F级管理人员后备人选,标准为费用总额的90%;各部门副职领导和E级管理人员后备人选,标准为费用总额的70%;以上未包含的C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和D级管理人员后备人选,标准为费用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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