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评分细则(2014.5修定)(1)

合集下载

职称评分标准

职称评分标准

附4综合量化赋分标准说明为了规范高中职职称申报工作,促进职称评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2014年《综合量化赋分标准》说明如下:一、资历及考核的赋分说明⒈学历达到本学段合格学历赋基础分5分,每提高一个学历档次加2分(研究生结业视为学历加分)。

⒉教龄按每任教1年加0.5分计算。

⒊任职年限现有职称任职年限按每年1分计算。

其间因受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撤处后从年度考核合格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⒋班主任任职加分2013-2014学年担任班主任加5分;任现职以来,其它学年每任班主任1年加0.5分。

累计不超过10分。

5.教师任课加分2013-2014学年在教学一线任课,且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课时量加5分。

6.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按每个优秀2分,合格1分计算。

二、荣誉奖励的赋分说明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颁发的与专业技术有关的荣誉奖励证书,分四类赋分。

⒈一类荣誉:按国家、省(部)、市、区分别赋18、14、10、6分。

包括: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政府二、三等功、嘉奖、拔尖人才、三三三人才、优秀园丁、模范教师、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双百评定的)、专家人才、先进教育工作者⒉二类荣誉:按国家、省(部)、市、区分别赋13、10、7、4分。

包括:名师(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校长、教学能手⒊三类荣誉:按国家、省(部)、市、区分别赋8、6、4、2分。

包括:中小学先进教学工作者、高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优秀支教教师、体艺工作先进个人、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电大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现代教育技术先进工作者、教育装备先进工作者、高考优秀教师、高考优秀班主任、安全先进个人、督导工作先进个人⒋四类荣誉:获得上述三类荣誉规定之外的荣誉,按国家、省(部)、市、区分别赋4、3、2、1分。

集体奖(指先进教研组、先进班集体等)若证书上没写姓名,要配相应有姓名的通报,如无通报则不能加分。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城关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评分细则(20145修定)

城关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评分细则(20145修定)

城关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评分细则(试行)一、资历、学历(占18%)1.教龄年限:满分10分。

用满分除以参评人员中最长教龄年限得出一个参数,再用每位参评人员教龄年限乘以参数,计算出教龄年限得分。

2.班主任年限:满分7分,下列三种情况不交叉重记。

(1)班主任每年0.25分,最高不超过7分。

校长、主任年限与班主任年限合并计算,但不重记;(2)年级组长、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每年0.15分,最高不超过3分,但不重记;(3)指导兴趣小组每年0.1分,最高不超过2.5分。

注:幼儿园班长年限相当于班主任年限,保育组长年限相当于年级组长年限。

3.学历加分:满分1分。

凡超出我区职称评定规定学历的高学历教师,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加1分。

二、教育业绩(占10%)说明:(1)只取最高分奖项记分,不交叉重记。

(2)评优荣誉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先进个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学习型先进个人,百名优秀中学体育教师,体育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教练员,艺术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新长征突击手,十佳青年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教工先锋岗,建功先进个人,巾帼建功标兵,三育人,不含德育荣誉(班主任等)、教学称号、做课奖、教科研个人奖。

(3)幼教师德标兵、优秀中心幼儿园园长参照“其他评优荣誉”给分。

说明:(1)不重复记分,只选最高一项记分。

(2)区级及以上三好班集体科任教师得分乘以1/5,其余集体获奖科任教师不得分。

4.德育经验介绍、论文获奖:满分2分。

经单位批准同意参加的教育行政部门、教研等奖标准给分。

(2)论文指德育教育论文,非教学论文。

(3)各项德育方面的论坛获奖参照以上标准给分。

(4)不重复记分,只选最高一项记分。

三、教学业绩(占57%)1.工作量:满分15分。

超工作量15分,满工作量13分。

初中工作量核定办法:(1)满工作量:任中考学科且同时担任两个班教学的、非中考学科周课时数满16节的定为满工作量,记13分。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是根据其教育教学、科研教研、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来确定的。

下面是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旨在为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提供参考。

一、教育教学水平1.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评定职称的重要指标之一、应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教材使用、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评价等相关方面的表现,考虑到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业成绩以及教学实施的整体效果。

2.创新教育:评估教师对教育教学的创新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手段的创新等,评价教师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教案制作和备课能力:评估教师制定教案的能力,包括教案目标明确、内容合理、教学流程设计合理等,同时也要考察教师对课堂教学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二、科研教研工作1.科研成果:评估教师的科研水平,包括是否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等。

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科研意识,关注学科前沿动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并能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创新研究。

2.学科教研组工作:评估教师在学科教研组工作中的表现,包括是否能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活动、组织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等。

教师需要有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三、师德师风和业务素养1.师德师风: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是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是否能以身作则,是否关心学生的综合发展,是否能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等。

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榜样。

2.业务素养:评估教师的基本业务素养,包括教材的准备、教学的设计和实施、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基本功,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课堂。

四、综合评价在评定小学教师职称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的表现,对教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遵循科学、公平的原则。

评定小学教师职称时,可以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分和综合评价。

以上是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可以作为参考。

在实际评定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应用,兼顾教师的实际工作特点和成长潜力,为教师的职称评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2014年城关小学教师公开遴选考核评分细则

2014年城关小学教师公开遴选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3:城关小学教师公开遴选考核评分细则1、教龄(50分)满3年赋5分,每增加一年加1.5分;2、年度考核(20分)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赋20分,其中两年优秀赋18分,一年优秀16分,全部为合格赋14分。

3、业绩荣誉(30分)(1)综合荣誉奖励(10分)荣誉称号: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知名教师、知名校长、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和教师节获市级及以上政府或人事、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等。

赋分标准:国家级1次计10分;省级1次计9分;市级1次计8分;同一类别同一批次(年度)荣誉只按最高级计分1次,不同类别、不同批次(年度)的荣誉可累计计分。

注:同一类别同一批次(年度)荣誉只按最高级计分1次,不同类别、不同批次(年度)的荣誉可累计计分。

(2)教学荣誉奖励(8分)荣誉称号: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课堂教学奖励者包括: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基本功大赛(含说课、赛教等课堂评赛等活动)、教育质量奖。

赋分标准:①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鼓励奖5分;②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鼓励奖4分;(不分奖级的,学科带头按一等奖赋分,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按二等奖赋分,其余按三等奖赋分)。

注:同一类别同一批次(年度)荣誉只按最高级计分1次,不同类别、不同批次(年度)的荣誉可累计计分。

(3)指导学生荣誉奖励(3分)荣誉称号:参加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及活动获奖荣誉。

赋分标准:①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优秀奖1.2分。

②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2分;③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8分。

注:同一类别同一批次(年度)荣誉只按最高级计分1次,不同类别、不同批次(年度)的荣誉可累计计分。

(4)教科研荣誉奖励(6分)荣誉称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及所属论文评审机构组织的评奖活动,获得级别与活动组织单位的级别相对应的论文、课题荣誉证书等。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范本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范本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范本1. 教学能力评分细则:1.1 基本知识储备(满分10分):- 掌握教学所需的学科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无误地传授给学生。

- 熟悉国家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能够将其融入到教学实践中。

1.2 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满分15分):- 能够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授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制定合适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 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 能够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准确掌握教学节奏,确保教学内容的完成。

1.3 教学实施和教学效果评估(满分15分):- 能够巧妙运用不同的教学技巧和教学策略,让学生理解掌握知识,并能够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 能够观察和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效果。

- 能够采用多种形式的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准确评价,为学生的进一步学习提供指导。

2. 教研能力评分细则:2.1 教研动力和主动性(满分10分):- 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热爱教育事业,关注教学领域的新发展。

- 能够积极主动地主持或参与教研课题的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2.2 教研成果和教育理论运用(满分15分):- 能够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形成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对学科教学提出创新性建议。

- 能够熟悉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3 教研能力与团队合作(满分15分):- 能够积极参与学科团队的合作研究,能够与同事们互相交流、分享教学经验。

- 能够有效沟通和协调教研工作,提高团队整体的教学水平。

3. 业务能力评分细则:3.1 班级管理能力(满分10分):- 能够建立良好的班级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学习安全和班级秩序的良好。

- 能够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3.2 学科知识普及和辅导能力(满分15分):- 能够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和学习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学科辅导,帮助学生取得进步。

新修订的评优晋级

燕子砭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评优、评职晋级实施方案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坚持原则、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让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评优、评职晋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成员:校委会成员、教师代表二、评优、职称评定依据当年绩效考核分数、上级职称评定文件三、评优、职称评定的原则:1、坚持原则,全面考核,注重实绩。

2、公开、公平、公正。

四、职称评定的程序:第一程序:根据当年绩效考核、上级职称评定的文件对评优、申报晋职人员进行审定。

如符合文件条件的人数超过上级下达的人数,进入第二程序评分。

第二程序:学校评分程序,充分体现“德、能、勤、绩”,重在个人业绩和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第三程序:评优、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对一、二程序严格审查,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五、学校评优、职称评定评分细则:(一)、教龄、校龄1、教龄:前15年,按0.1分/每年计算;从16年起,有一年算一年,按0.2分/每年计算.2、校龄:有一年算一年,按0.5分/年计算(最高限额5分)。

(二)、学历(6分,以最高学历为准、不重复计分)本科5分,专科4分,中专3分;(三)、出勤纪律(16分)1、出勤(5分):全勤5分,学校开会、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扣完5分为止(拟评职称年度为考核时间)2、遵纪守法(5分):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汉中市“十不准”“十严禁”的情况,确保教师不触动六条红线:绝对不能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绝对不能向学生推荐、兜售教辅等商品;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出现任何形式的性侵害。

无违反学校各项制度计5分。

3、政策执行(6分):对各项政策、学校安排,执行好者记6分。

执行一般者记3分。

(四)、工作业绩:(近6年时间,当期评职的前6个学年)1、教育业绩近6年担任班主任的每年记1.5分;近6年来连续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且合格的另加2分。

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精编WORD版

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方案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宁条梁镇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细则一、指导思想为了避免在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全面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中的成绩,进一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细则)。

二、基本程序个人申报晋级等次----学校单位审查----报县教育局初审----公示考评细则和初审名单----评审推荐小组按考核细则考核排队----公示排队结果和个人资料----评审领导小组投票决定推荐人选----领导小组审查推荐人选并公示----写出公示综合意见和推荐意见----向县局报送材料。

三、量化考核标准1、思想政治(10分):(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5)在学校进行的业务检查或抽查中,出现一次通报批评或专门谈话的,每次扣除1分;由师德考核小组根据参评人员的工作总结进行得分(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7分),凡学期考核中有一次C者,本项得分扣除2分。

2、教师培训(10分):按教育局或学校的要求,按时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公需课培训并合格得5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达标得5分;以上两类培训缺一不得参与评定;学校举行的校本培训,每缺一次扣除得分1分,扣完为止。

3、出勤(10分):参评者提供三学年来出勤册或学校出勤证明,全勤得10分;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任现职期内,请假天数合计超过一学期以上,此项不得分,并推迟职称评审1年。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

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一、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占30%)1.备课能力:编写高质量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步骤,能够充分准备教材和教具,确保每一节课的教学效果。

2.教学设计能力:设计有趣、富有启发性的教学活动,能够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兴趣和能力,灵活调整教学策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3.教学组织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和时间,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解决学生的学习困难。

4.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够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讲授、讨论、示范、实践等,激发学生的积极参与和思考能力。

5.教学效果评估能力:能够准确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成果和问题,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思想政治素质(占20%)1.政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2.教育教学观念:认同和支持素质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积极践行教书育人的根本任务。

3.师德师风: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做到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思想品德:具有正确的思想品德,积极向上,热爱祖国,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精神。

三、业务研究能力(占15%)1.教育教学研究: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

2.教育教学改革: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专业知识更新:关注教育教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的水平。

四、教研活动和成果(占20%)1.参与教研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如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教案评比等,向他人学习,借鉴他人的教学经验。

2.教研成果:具有一定的教研成果,如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材编写、获得教学比赛的奖励等,对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贡献。

中小学教师职称竞争推荐计分标准-打分标准

附件1:中小学教师职称竞争推荐计分标准教师职称岗位聘用工作实行量化赋分,量化的内容包括绩效量化、成果荣誉、教育教学工作年限、任职资格年限、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

一、绩效量化(50分)以本人近三个学年六个学期(2009-2010学年二个学期、2010-2011学年二个学期、2011-2012学年二个学期)绩效量化成绩的平均分按满分50分折算。

(一)绩效量化考核成绩: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应包含:专业技术人员的师德素养、工作量、出勤、学校兼职工作、教育教学业绩等;教师的师德考核和工作量要占有一定的分值;要向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量大、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要兼顾各学科教师。

折算后满分为47分。

(二)教师的业绩成果:指除明确界定分值的成果荣誉之外的其它业绩成果。

具体指教师自现聘用职务以来参加的各种教育教学比赛竞赛活动成果,各级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指导辅导学生参加的各种比赛竞赛活动成果,培养在潍坊市及以上部门表彰或媒体报导的重大学生典型,本人参加的学术研讨会、教改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成果,发表的各类文章、交流材料等。

此类业绩成果由各学校的专家学术委员会确定标准后进行价值认定并赋分,最多不超过3分。

计分后纳入绩效量化。

二、成果荣誉(21分)潍坊市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和诸城市教学成果奖按潍坊市政府成果奖相应等次、位次折半计分。

诸城市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按诸城市教学成果奖相应等次、位次折半计分。

教育创新(燎原) 奖按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的相应等次、位次一半计分。

同一重大问题行动研究奖、教育创新(燎原)奖又获得政府成果奖的可按政府成果奖计分,但不累计。

第三位及以后的参与者参照第三位的标准计分。

普通高中文科综合组、理科综合组和基本能力组获奖者排名不分先后,均按同一标准计分。

政府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重点问题行动研究奖、教育创新(燎原)奖可以累计,但累计后不超过3分。

(二)发明专利(2分)国家、省、市专利部门认定的与教学工作有关或服务于教育教学的专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关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评分细则(试行)
一、资历、学历(占18%)
1.教龄年限:满分10分。

用满分除以参评人员中最长教龄年限得出一个参数,再用每位参评人员教龄年限乘以参数,计算出教龄年限得分。

2.班主任年限:满分7分,下列三种情况不交叉重记。

(1)班主任每年0.25分,最高不超过7分。

校长、主任年限与班主任年限合并计算,但不重记;
(2)年级组长、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每年0.15分,最高不超过3分,但不重记;
(3)指导兴趣小组每年0.1分,最高不超过2.5分。

注:幼儿园班长年限相当于班主任年限,保育组长年限相当于年级组长年限。

3.学历加分:满分1分。

凡超出我区职称评定规定学历的高学历教师,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加1分。

二、教育业绩(占10%)
说明:(1)只取最高分奖项记分,不交叉重记。

(2)评优荣誉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先进个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学习型先进个人,百名优秀中学体育教师,体育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教练员,艺术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新长征突击手,十佳青年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教工先锋岗,建功先进个人,巾帼建功标兵,三育人,不含德育荣誉(班主任等)、教学称号、做课奖、教科研个人奖。

(3)幼教师德标兵、优秀中心幼儿园园长参照“其他评优荣誉”给分。

说明:(1)不重复记分,只选最高一项记分。

(2)区级及以上三好班集体科任教师得分乘以1/5,其余集体获奖科任教师不得分。

4.德育经验介绍、论文获奖:满分2分。

经单位批准同意参加的教育行政部门、教研
等奖标准给分。

(2)论文指德育教育论文,非教学论文。

(3)各项德育方面的论坛获奖参照以上标准给分。

(4)不重复记分,只选最高一项记分。

三、教学业绩(占57%)
1.工作量:满分15分。

超工作量15分,满工作量13分。

初中工作量核定办法:
(1)满工作量:任中考学科且同时担任两个班教学的、非中考学科周课时数满16节的定为满工作量,记13分。

校长主任完成本职工作定为满工作量,记13分。

协助处室工作任单班教学的教师定为满工作量,记13分。

(2)超工作量或不足工作量:
非统考学科在16课时的基础上,每少一课时减0.3分,每多一课时加0.3,最高不超过15分。

教师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兼任班主任或协助处室工作定为超工作量记15分。

任课教师兼管功能教室每周加2课时。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工作量得分”以近五年的工作量分别核算。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工作量得分”以近四年的工作量分别核算。

将每位教师五年(四年)的得分求平均分,该平均分即为该教师的工作量得分。

小学工作量核定办法:
(1)满工作量:周任课时数满16课时定为满工作量,记13分;校长、主任完成本职工作的满工作量,记13分。

(2)超工作量或不足工作量:
周任课时数在16课以上(含16课时),任班主任工作的定为超工作量,记15分。

每少一课时减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不超过15分。

任课教师兼管功能教室每周加2课时。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的“工作量得分”以近四年的工作量分别核算。

将每位教师四年的得分求平均分,该平均分即为该教师的工作量得分。

幼儿园工作量核定办法:
幼儿园教师完成本职工作定为满工作量,记13分。

园长、主任定为满工作量,记13分。

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的“工作量得分”以近四年的工作量分别核算。

将每位教师四年的得分求平均分,该平均分即为该教师的工作量得分。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教学成绩得分”以近五年的各学期期末考绩为准。

2、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教学成绩得分”以近四年的各学期期末考绩为准。

3、具体核定办法:
(1)每次期末考试以统测教学成绩名次为准测定考试名次分值,第一名记30分,最后一名记15分,其余名次用30分减15分除以总名次个数减1,计算出分差,依次递减。

其他学科第一名记25分,最后一名计15分,其余名次用30分减15分除以总名次个数减1,计算出分差,依次递减。

(2)以历次期末考试名次得分为依据,将每位教师五年或四年的总得分除以10或8得出平均分,记为教学成绩得分。

小学教学成绩核定办法:(满分30分)
1、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的“教学成绩得分”以近四年的各学期期末成绩为准。

因病事假未任课的,本学期末教学成绩记0分。

2、具体核定办法:
(1)每次期末考试以统测教学成绩名次为准测定考试名次分值,第一名记30分,最后一名记15分,其余名次用30分减15分除以总名次个数减1,计算出分差,依次递减。

(2)以历次期末考试名次得分为依据,将每位教师四年的总得分除以8得出平均分,记为教学成绩得分。

说明:小学4—6年级按考试成绩计算;1—3年级(2014年及以后)按练习成绩计算。

幼儿园教学成绩核定办法:(满分30分)
(1)幼儿园教师按上级部门及本镇组织的比赛、各项活动、获奖情况由评价小组成员测定教学效果名次,第一名记30分,最后一名记15分,其余名次用30分减15分除以总名次个数减1,计算出分差,依次递减。

(2)以历次名次得分为依据,将每位教师四年的总得分除以8得出平均分,记为教学成绩得分。

说明:(1)分类给分,以证书为准,不重复记分,只选最高一项记分。

(2)主要指学科带头人、各周期继续教育骨干教师、265农村骨干教师、课程改
革先进个人、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分子、基础教育教改积极分子、特聘教师、教育(信
息)技术工作先进个人。

说明:(1)其他指所做的观摩、示范、研讨、公开课、电教课、录像课等,以《评奖项目统计表》中所列做课获奖为准。

(2)指导教师奖(仅限双优课)等同于个人做课获奖,以指导教师奖证书为准。

(3)基本功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优秀教案、教育软件获奖参照“其他”给分。

(4)表内国家级给分仅指做课获奖。

(5)幼儿园优秀半日活动评选参照双优课给分,主讲教师得全分,副主讲及配班教师得分减半,其它相当于做课获奖的优秀活动评选参照“其他”给分。

(6)不重复记分,只选最高一项记分。

(7)课题中的阶段性成果(做课、基本功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优秀教案、教育软件获奖等)不在此项中给分。

5.发明创造、竞赛辅导:满分2分。

以教师指导证书、学生获奖证书(名单)为准。

科协、科委组织的被批准的发明创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被批准
无正式竞赛项目时,非各级各类行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体育、艺术类非全市性比赛的评分标准为:
注:不重复记分,只选最高一项记分。

6.培养青年教师:满分2分。

与青年教师结对子,1分。

(有协议、合同、互相听评课的记录,记录至少要一年以上,要有学校备案)
说明:(1)依据单位培养青年教师相关规定,查阅相关材料;培养青年教师必须是一对一,且同校同学科;被培养人应低一级职称;如与被评培养人同一级职称,教龄应
相差10年以上。

评定中级职称人员此项不计分。

(2)以证书为准。

指导证书、青年教师奖证齐全,得全分;仅有青年教师奖得分减半。

四、教科研(占9%)
1.教研能力:满分4分。

查阅相关证件及业绩报告。

市级兼职教研员2分、区级兼职教研员1.5分,乡、校级教研组长、备课组长1分。

说明:教材辅导指教材分析、复习指导等。

2.教科研课题:满分3分。

查阅相关材料,多个课题不重记。

立项:国家级0.5分,市、区级0.25分。

(以立项证书、课题成员名单为准) 阶段性成果:国家级1.5分,市级1分,区级0.5分。

(以奖证为准,不分等级) 结题:国家级1分,市级0.75分,区级0.5分。

(以结题报告和结题证书为准) 3.教学论文获奖、论文论著发表、编写教材:满分2分。

说明:(1)同类取最高得分,不同类不累加。

(2)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颁奖证书为准,只限第一作者,优秀奖不在给分范围。

(3)论文、论著发表及编写教材,以发表原件、刊级为准,按一等奖标准给分。

五、综合性评价(占6%) 综合性评价办法:(满分6分)评价小组评价3分,
未计分的其它证书3分。

1、评价小组成员根据评价内容对照五个档次给参评教师打分。

将所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作为该参评教师的评价分。

未计分的证书记分办法是:按等级、按个数计算累加,计满3分为止。

荣誉证书及论文必须是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颁奖的证书。

教师个人综合性评价得分=评价小组分+未计分的证书分。

注:1.教育业绩、教学业绩和教科研中涉及评奖项目均以《评奖项目统计表》中的66项荣誉为准。

2.本细则中教龄年限和班主任年限是任教以来的年限。

工作量、教学成绩高级为近5年以来,中级为近4年以来情况。

其余均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

3.职校参照执行,仅限将专业课教师的一些荣誉纳入本细则,具体项目不能更改。

修改后的细则经单位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