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四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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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202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学202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背景介绍作为一所中学,为了激励教职工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校决定引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

通过该制度,旨在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全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分配方案要基于实际工作表现,以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估。

2.能力导向原则:尊重和激发教师的个人能力和特长,激励教师持续提高自身素质。

3.教育教学质量原则:以教育教学的整体质量提高为核心,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教育教学质量直接相关。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标1.教学效果:学生成绩、升学率和竞赛获奖情况等。

2.教学质量: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备课质量和教学评价等。

3.课程开发:教师参与或主导的课程开发项目成果。

4.师德表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学生评价等。

5.研究成果:发表论文、科研项目和教材编写等。

四、绩效工资分配比例1.教学效果:占比30%2.教学质量:占比20%3.课程开发:占比20%4.师德表现:占比15%5.研究成果:占比15%五、绩效工资评定方法1.内部评定:由学校成立专门评定小组,根据教师的工作实际表现,按照绩效工资分配指标进行评定,并提出评价意见。

2.外部评定:学校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或教育部门进行评定,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方案1.每年根据学校的经济条件和绩效工资总额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

2.根据教师的工作实际表现和评定结果,按照绩效工资分配比例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3.绩效工资按月发放,与基本工资相加后计算个人的实际收入。

七、评估和调整1.学校定期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进行评估,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分配方案。

2.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八、总结通过引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中学可以激励教职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校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不仅可以激励教师,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还可以有效地推动教育教学的和发展。

2024年中学的“绩效工作”发放方案

2024年中学的“绩效工作”发放方案

2024年中学的“绩效工作”发放方案2024年中学的绩效工作发放方案如下:
为有效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了本年度绩效工作发放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定标准
1. 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效果、学生成绩等指标。

2. 教学能力:以教学反馈、学生评价等为主要评估依据。

3. 教学态度:包括教学态度、教师风范等方面的表现。

4. 教学科研: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二、绩效奖金发放标准
1. 优秀教师:综合各项评定标准为优秀者,可获得年度绩效奖金的10%。

2. 科研能手:在教学科研领域表现突出的教师,可获得年度绩效奖金的5%。

3. 个人表现突出者:在某一方面表现出色的教师,可获得奖金的2%。

4. 其他教师:未达到绩效标准的教师,将得不到年度绩效奖金。

三、绩效工作发放时间
绩效奖金将于每年年底进行评定发放,以奖励上一学年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四、发放方式
绩效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到教师的个人账户中,请教师们注意查收。

五、监督和检查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评定和发放制度,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绩效奖金的公平和公正分配。

六、其他事项
本发放方案为学校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外泄或擅自更改,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在本年度的绩效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共同努力,实现教学目标。

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鼓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大体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表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职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鼓励先进、增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

处置好工资分派均衡性和不同性的关系。

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派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派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

处置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

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

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可以按照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式及考核结果处置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份。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职位津贴部份酌情予以扣除: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职位津贴的惩罚,并视其熟悉及改良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表现。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文(3篇)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文(3篇)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文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中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工资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学教师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绩点和奖励三部分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根据教师的岗位职级和工龄确定,绩效绩点根据教师教学、科研、管理和教学评估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奖励根据教师的其他工作表现确定。

第三条中学教师的基本工资按照教师的岗位职级和工龄确定,所对应的工资待遇详见附件1。

基本工资每年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第四条中学教师的绩效绩点按照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教学评估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具体绩效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

绩效绩点每年根据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五条中学教师的奖励根据教师的其他工作表现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优秀教案编写和课堂教学实施;(二)高水平科研成果发表;(三)协助学校完成重要管理工作;(四)参与学校教学评估并取得良好成绩;(五)获得市、区级以上各类表彰和奖励;(六)担任学校重点学科或特色课程负责人等重要职务;(七)其他学校认可的突出贡献和表现。

第六条中学教师的奖励金额可通过集体奖和个人奖两种形式给予,集体奖主要用于教研团队和年级团队等集体的奖励,个人奖主要用于个人的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和评选办法详见附件3。

第七条中学教师的绩效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绩点和奖励三个部分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绩点+奖励金额第八条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实行年度评定和月度发放制度。

年度评定主要根据教师的绩效考核得分和奖励情况进行评定,月度发放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表现进行发放。

第九条中学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暂停发放绩效工资:(一)未完成教学任务或其它工作任务;(二)教学质量差、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学生评价较差;(三)工作纪律不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四)未参加绩效考核;(五)违反奖励规定。

第十条学校设立绩效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奖励评选办法和绩效工资发放细则等,监督绩效工资的实施情况。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4篇)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4篇)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是一种激励措施,旨在奖励中学教师的优秀表现和工作成果,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绩效。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1. 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公正和客观的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教育教学研究和师德师风等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和金额。

2. 绩效目标制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制定个人和团队的绩效目标,并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绩效目标应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3. 绩效考核与评估: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和评估,对教师的绩效进行量化和评价。

考核方法可以包括教学观摩、课堂教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价等。

4. 绩效奖励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和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教师相应的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可以以工资调整、奖金发放、职称晋升等形式进行,以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5. 绩效激励宣传推广:学校要加强对绩效工资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增强教师对绩效奖励政策的了解和认同,激发教师参与绩效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需要学校的领导和教师的共同努力,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提升学校整体绩效。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中学教职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优化中学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学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管理。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中学根据教职工的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绩效表现,给予一定比例奖励的工资。

第四条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合理、科学、可操作。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中学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定期组织中学进行绩效评价。

中学绩效工资奖励办法

中学绩效工资奖励办法

**中学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实施方案一、设立领导管理岗位津贴(1.3万元):1、副校长及中层正职领导(含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100元/月(兼职120元/月)2、中层副职领导:80元/月3、班主任津贴:100元/月4、按照政教处制定的班级量化评比分划分等级,前8名为一等奖100元/月,9-11名为二等奖90元/月,12-13名为三等奖80元/月。

若各班任均能按要求完成好工作,则各班任均满额领取。

4、教研组长:按教务处制定的教研组工作量化评比方案,每月最高45元。

若各组长均能完成好工作,则各组长均满额领取。

二、出勤奖:(1.2万元)最高每人每期200元,执行倒扣制(扣完为止):例会缺每次扣15元,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旷课每节扣10元,缺签到或签离每次扣3元。

三、荣誉奖:(2000元)1、对于参加各级说课、讲课比赛获奖的教师,获一等奖者,按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奖给100元、150元、200元、250元,每低一个等次减少20元。

2、指导学生学科比赛获优胜奖,学生参加县、市、省、国家的各项比赛,每获奖一个学生分别奖给指导教师20元、30元、40元、50元(不含只由本校教师自己组织监考或评卷的比赛)。

3、指导学生文体类比赛获优胜奖,学生参加县、市、省、国家的各项比赛,每获奖一个学生分别奖给指导教师50元、60元、70元、100元。

四、突出贡献奖:(每学期最高300元)经学校同意,在校内组织学生长期举办兴趣小组或各种见义勇为等,视工作情况由学校特设奖励。

五、教学奖(2.5万元),含控辍保学奖、超课时奖六、自修辅导奖(每节课5元)七、值周奖(每天奖10元/人)八、食堂安全奖:没有发生食物性安全事故,每期奖励管理员100元/人。

九、学校事务需加班,按每天50元标准进行奖励。

十、常规业务工作材料汇交奖:(6000元)每人最高100元,执行倒扣制,扣完为止。

十一、课时量:参照按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方案,日前的指导草案为:语文、数学每周为10-12节、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每周为12-14节,生物、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每周为14-16节。

宁波市第四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宁波市第四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宁波四中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3年5月25日通过)为顺利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

绩效考核工作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操作过程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公平、程序规范、讲求实效、简便易行。

主要考虑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坚持向班主任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三、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项目主要为:教师(职工)职业道德考核、教师(职工)劳动纪律考核、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职工岗位履职情况考核)、管理工作(包括中层干部、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考核、教职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等。

四、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校级领导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

五、绩效考核结果的主要作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有区别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同时,绩效考核结果还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市教育局核定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额(90%部分)减去全体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二是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年度考核奖励及其他核拨部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2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要明确考核的目的。

这不仅仅是激励员工的一种手段,更是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的关键。

想到这里,我敲下了第一段:一、考核目的1.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2.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3.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共创美好未来。

要设定考核对象。

这必须是全体员工,不能有例外。

于是,第二段诞生了:二、考核对象1.公司全体在编员工;2.实习生及临时工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

三、考核指标1.工作效率: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和质量为标准;2.业务能力:以业务知识掌握程度和业务成果为依据;3.团队协作:以团队协作精神和协作成果为评价;4.创新能力:以创新思维和实际应用效果为考量;5.客户满意度:以客户反馈和满意度调查为参考。

接着,是考核周期。

考虑到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员工的工作节奏,我决定将考核周期定为季度。

于是,第四段出炉了:四、考核周期1.考核周期为季度,每季度末进行一次;2.考核结果在下个季度初公布。

五、奖励措施1.优秀员工:奖励一个月的奖金;2.良好员工:奖励半个月奖金;3.一般员工:奖励一个月工资的10%;4.不合格员工:无奖励。

六、考核流程1.员工自评: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表现进行自我评价;2.部门评价:部门领导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3.公司评价:公司领导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5.公布结果:将考核结果公布给全体员工。

是方案的试行和修改。

这需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于是,一段应运而生:七、试行与修改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在试行期间,如有不足之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3.最终方案将在试用期满后正式实施。

写到这里,我长舒了一口气。

这份方案虽然看似简单,但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深思熟虑。

我希望它能成为公司发展的助力,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价值和成长空间。

随着咖啡的香气弥漫,我按下了“保存”键,一份全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就这样诞生了。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

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1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

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

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

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

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中学奖励性绩效管理考核分配专项方案

中学奖励性绩效考评分配方案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切实做好我校绩效工资考评发放工作,加强教职员队伍建设, 促进我校深入发展, 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全方面落实党教育方针,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不停完善我校教职员绩效考评评价制度, 提升我校教职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 推进学校教育科学发展,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考评对象按国家要求实施机关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基础标准以人为本, 以德为先。

尊重教育规律, 尊重老师主体地位, 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 办学以才为本, 把师德放在首位。

重视实绩, 优绩优酬。

重视教职员推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实际表现和贡献, 表现多劳多得, 优绩优酬。

激励优异, 促进发展。

激励教职员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引导老师不停提升本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 讲求实效。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 努力争取科学规范、简便易行, 力戒繁琐。

四、考评内容(一)老师绩效考评关键内容依据《教育法》、《老师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对老师遵纪遵法, 廉洁从教, 服从工作安排, 推行岗位职责, 完成学校要求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方面考评, 关键考评工作实绩, 包含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安全工作等方面。

师德关键考评老师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 尤其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情况。

在考评中, 要尤其关注老师是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是否推行教育教学职责, 是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是否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是否以非法方法表示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

教育教学关键考评老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及专业发展情况。

1.德育工作关键考评老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 尤其是关爱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学生。

2.教学工作关键考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实施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情况, 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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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四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宁波四中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3年5月25日通过)为顺利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

绩效考核工作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操作过程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公平、程序规范、讲求实效、简便易行。

主要考虑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坚持向班主任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三、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项目主要为:教师(职工)职业道德考核、教师(职工)劳动纪律考核、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职工岗位履职情况考核)、管理工作(包括中层干部、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考核、教职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等。

四、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校级领导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

五、绩效考核结果的主要作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有区别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同时,绩效考核结果还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市教育局核定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额(90%部分)减去全体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二是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年度考核奖励及其他核拨部分。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学校可以从90%部分额度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后的余额中预先提留3%-5%作为本单位奖励基金,用于业绩突出人员的专项奖励”的规定,我校预先提留3%,主要用于奖励业绩突出人员、资助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小课题研究、支持学校课程建设等。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项目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以下项目构成:考勤奖、工作量(课时)津贴、岗位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安全目标考核奖、节能目标考核奖、年度综合考核奖等七项。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按月发放部分以每年10个月计)九、附则:1.见习期教师课时津贴按全额的50%发给,年度综合考核奖依据考核等级按全额的50%发给。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⑴有偿家教,体罚学生,教学不负责任等被有效投诉,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⑵违法违纪,被处以政纪法纪处分的。

3.此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解释权在校长室。

附件:1、宁波四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2、宁波四中安全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3、宁波四中节能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4、宁波四中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5、宁波四中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6、宁波四中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试行)7、宁波四中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8、宁波四中教研组长考核办法(试行)9、宁波四中年级组长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宁波四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说明]1.对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教学改革、管理等方面获得其他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奖励标准,报经教代会主席团批准,予以奖励。

2.高考奖、会考奖奖励办法另行制发。

3.本《办法》规定的各类奖项均为一次性奖励。

附件2:宁波四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和校园的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目标:1.预防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不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2.不发生火灾事故及有重大影响的外部侵入案件。

3.不发生重大财物失窃事件,不发生有害有毒物品丢失事件。

4.在教育教学过程和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不发生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人员死亡及重伤事故。

5.教育局对我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

二、考核内容校长室同各处室,各处室同各年级组长、各特殊岗位人员及教职工所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状的内容。

(特殊岗位人员指保卫员、驾驶员、班主任、校医、体育教研组长、食堂管理员、生辅老师、实验室负责人、水电员。

)三、考核方法1.考核期: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当年12月,各处室负责人根据本处室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宁波四中部门(组)安全工作自查表》上报校办。

其他教职工根据本人参加学校各项安全活动,以及本人工作中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宁波四中个人工作安全情况自查表》上报校办。

3.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个人自行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校长室审定。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状签字人如岗位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承担人。

三、奖惩办法1.各部门、各重点岗位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各项控制目标考核全部达到要求的,奖励各处室正职干部400元,副职干部、年级组组长、班主任、专职保卫人员各300元,奖励其他教职员工200元。

2.发生安全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管校长和校长,均按比例扣发安全目标考核奖。

3.凡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安全目标考核奖。

4.各部门、各特殊岗位人员执行安全工作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5.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取消全部奖金,另处罚金100元,并在校内通报批评。

6.凡因玩忽职守,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上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3:宁波四中节能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对节能工作的要求,围绕“创建节约型学校、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的目标,制订本办法。

一、节能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每年人均耗电量同比下降2%二、节能管理规定1.空调使用空调的时间段一般为6月15日到10月10日、1月1日到3月10日(如遇极端天气,可视实际情况作调整),上述时间段里,如果宁波市城区气温超过30摄氏度,或气温低于5摄氏度时方可使用。

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中心机房等有特殊要求的地方以外,校内空调夏季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温度设置不得高于18摄氏度。

根据室温变化尽量不开或少开空调,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除高三年级暑假教学期间确因气温高可以使用教室空调外,全年学生教室一律不使用空调。

2.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照,白天光照充足时原则上不开灯。

学校规定教室不开灯的时间段不准开灯。

要求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时随手关灯。

3.电器在使用电脑终端、投影机、饮水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时,尽量减少待机时间,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三、考核奖惩办法为激励全体师生全员参与节能行动,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学校设立节能工作目标考核奖。

以各办公室、班级为单位,每发现办公室、班级一次违规情况,对办公室、班级所有成员进行处罚。

具体奖惩规定如下:1.教职员工(除校级领导外)节能工作考核奖每人每年300元,班主任另加100元,与班级节能考核挂钩。

班级节能工作目标考核奖为每班每年500元。

2.学校成立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全校进行巡视检查。

每发现一次违规情况,扣发该办公室室所有成员节能工作考核奖每人20元;扣发班级节能工作考核奖30元,扣发该班班主任节能工作考核奖10元。

如果持续违规屡教不改,在扣完节能工作考核奖个人或班级总额后,将另行处罚。

3.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学校将先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到年末汇总后视情节轻重再行处罚。

4.为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欢迎全校师生对学校节能工作主管部门总务处办公室、校长室等行政办公室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也一并公布并进行处罚(包括校级领导)。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试行。

附件4:宁波四中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引导和激励我校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更好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倡导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提升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并推进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多样化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高中段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高中段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精神,制订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我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二、考核原则坚持群众评议与学校评定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既要看工作态度,更要注重工作实绩;既要看以往的表现,更要注重考核年度的贡献。

要重视学生、家长的评价,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四、考核内容(一)师德。

师德合格是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二)教育教学工作。

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德育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和学生管理能力。

——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

参与开发和开设选修课的情况要列入考核重点内容。

——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育研究活动及参与教学模式改革研究情况。

——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参与专业发展培训情况。

师德采用定性评价方法,教育教学工作采用定量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见附件:宁波四中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办法。

(三)班主任工作。

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学生身心发展、个性发展、全面发展的情况。

考核办法由德育处另行制定。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一)教师绩效考核与学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二)考核程序:教师完成学年度工作总结→教研组交流、组长评价→职能处室提供量化数据并作出评价→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等次→校长办公室会议审定→考核结果书面告知教师。

考核工作一般从每年的6月份开始,至7月底前完成。

(三)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包括校长、书记,负责学校德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校工会主席,以及教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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