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圈地运动”(全文)
[新圈地运动]资本 新圈地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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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圈地运动]资本新圈地运动[新圈地运动]资本新圈地运动7月初,观澜湖要在云南再建10个球场将规模扩大到20个的消息在网络上流传。
另外,云南省高尔夫球协会主席李裕光日前在昆明阳光高尔夫球场表示五年内云南将建设20个18洞的球场。
于是有人估计朱树豪的10个球场就在这20个球场之内。
其实,此前观澜湖准备在云南建设高尔夫球场并已初步动工的消息在业内已是不公开的秘密。
有消息称,观澜湖在云南的球会将命名为“丽江湖”。
与之对应的是,海航也与五指山市签订新建高尔夫球场的协议。
据悉,海航的目标是在20XX年前自建及收购20个球场。
据本刊6月刊报道,山东也加紧高尔夫球场建设,南山国际准备建造12个球场,使自己的球洞数达到225个。
不仅如此,各地的高尔夫球场的规划也是层出不穷,掀起了又一轮的高尔夫球场圈地运动。
政策限制下的球场扩张与20XX年之前高尔夫球场圈地所不同的是,此次高尔夫球场的新建热潮却是在政策限制的条件之下的。
20XX年,国家发改委颁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中明确限制高尔夫球场建设。
政策限制加上大部分球场经营亏损的状态并没有阻止高尔夫建设热潮的到来:各地纷纷亮出自己的高尔夫球场建设规划,投资者也是纷至沓来。
投资者们能在双重压力之下逆流而上,说明他们并不看重投资球场所带来的短期效应,而是着眼未来,为将来高尔夫运动大众化之后所带来的巨大利润实施战略布局。
20XX年,美国罗伯特・琼斯公司首席执行官约翰・斯特朗就算过这样一个账:中国现在只有180个球场,但中国有7400万人能购买汽车,我们假定这样的人群都是高尔夫潜在的消费者,对应美国的情况,每个球场服务3万人,那中国立即就需要2400个新球场。
”据资料显示,目前国内高尔夫消费人群达450余万,与约翰・斯特朗假设的数目还有很大差距,但是每年30%的增长速度足以让球场投资者们垂涎三尺。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此次观澜湖、海南航空以及南山国际纷纷在各地布局,实际上是为了让球会在经营化时代到来的时候,通过先入为主、规模经济效应的优势,在高尔夫球场下一轮的竞争中占据天时、地利优势。
圈地运动 (2)

圈地运动1. 简介圈地运动,又称为狩猎封地或田野封界,是指在现代社会中,富有力量和资源的个体或组织将特定地区划定为自己的领地,并限制其他人的进入和使用权。
这种行为常常引发争议,被视为一种剥夺地区资源的行为,导致社会财富不公分配的问题。
2. 圈地运动的历史圈地运动起源于欧洲13世纪末至18世纪的农业改革时期。
当时,农民们在共有的土地上进行农耕活动,但由于人口增长和城市化的加速,土地的需求量增加,导致土地供不应求。
富有力量和资源的贵族和地主开始将土地进行划分,将农民的使用权限制在特定区域内。
这就是最早的圈地运动。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城市化进程加速,更多的农民涌向城市寻求工作机会。
土地的价值逐渐上升,圈地运动也在不断扩大。
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英国,圈地运动达到了顶峰,巨大的土地面积被私人占有,导致农民丧失了自给自足的能力,生活条件恶化。
3. 圈地运动的影响3.1 农业生产结构的改变圈地运动改变了农业生产的结构,由于被圈地的农民无法再使用大片土地进行农耕,他们只能转向更为有限的土地,采取改良农业的方式提高产量。
这导致了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向着更为专业化和集约化的方向发展。
3.2 资源不公平分配的问题圈地运动使得富有力量和资源的个体或组织独占了大量土地资源,而普通农民则面临着土地短缺的问题。
这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加剧了贫富差距,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
3.3 城市化的推动圈地运动使得大量农民失去土地,不得不迁往城市寻求生计。
这加速了城市化进程,给城市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城市化的推动对社会经济结构和人口分布产生了重大影响。
4. 圈地运动的争议圈地运动作为一种限制他人权利的行为,自然引发了各种争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争议观点:•资源垄断与社会不公正:圈地运动使得少数人(通常是富有和有权势的人)独占大量资源,而其他人则被排除在外,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加剧了社会的不公正现象。
•土地流失与农业危机:圈地运动使得农民失去了用于耕种的土地,这导致农业面临了危机,粮食等农产品的供应不足,对社会的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反击“生命海盗”的“新圈地运动”(全文)

反击“生命海盗”的“新圈地运动”(全文) 有一种新兴的海盗,叫做“生命海盗”,他们与以前的海盗大为不同,他们的武器是尖端的科学知识、现代的知识产权制度,他们只需坐在舒服的实验室,以精良的仪器作盗窃的勾当。
他们会派出研究人员、资助非政府组织或者聘用当地人做所谓的“生物勘探”工作,搜集有价值的物种,把抽取的样本连同当地的传统知识带回实验室,分隔出活跃成分或基因序列,并将这“发明”归入其专利。
就是这类人员组成的公司抢注了我国许多物种专利。
毋庸多言,物种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更是科技创新增强国力的必需。
正如专家所言,如果发展中国家不能成功对抗“生命海盗”的“新圈地运动”,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将是最大的输家――他们不能再像以往一样,自行储藏种子备来年之用,而必须每年向拥有专利的公司购买新种子,被专利化的种子比普通种子贵一至二成,对农民来说是沉重的负担。
“新圈地运动”对我国的农民而言,无疑是极其不利的。
因此,打一场反击“生命海盗”“圈地运动”的“保卫战”势在必行。
但是,这场“保卫战”如何打,从哪里入手,甚至确认哪些人是“生命海盗”等等,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笔者以为,要打赢这场“保卫战”,国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必须拥有一种战略性眼光,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去认识外国公司的“新圈地运动”,要认识到物种资源流失是一种不利于国家发展的事情。
我国一些地方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一些地方官员竟鼓励破坏性的资源采挖和收购。
甚至,有一些地方和主管部门,将这种非法贸易作为创收的主要经济来源,因此,扭转、清除地方官员的这种不正确的思想,是打赢这场“保卫战”的一个重要环节。
其次,国家应该出台专门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据报道,目前我国缺少专门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这个消息非常可怕,玩过游戏的人都知道,有了好的游戏规则,才能玩出好的游戏。
同样,有了好的保护和管理生物物种资源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地防止我国物种资源的流失。
新圈地运动

新圈地运动
义伟;史彦
【期刊名称】《科技智囊》
【年(卷),期】2001(000)007
【摘要】或许是由于越来越清晰地感觉到外来者的威胁正在日益逼近,国内各行业巨头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似乎纷纷把主要精力用于寻求对策,经历了最初一段彷徨无措的痛苦挣扎后,众多企业开出的药方竟然惊人的相似:站稳阵脚。
【总页数】5页(P10-14)
【作者】义伟;史彦
【作者单位】不祥;不祥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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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圈地运动"中的公平拷问与遏止恶性圈地的利益机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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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搜索营销 未来新圈地运动

编者的话/ 近期,多家知名大企业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开始了“圈地运动”。
搜狐与阿里巴巴成立了“新搜狗”;新华社宣布与中移动合作成立新媒体国家传播公司,推出开发移动终端的新搜索引擎业务;人民网推出以新闻内容为主的独立搜索引擎;国家网络电视台CNTV正在酝酿推出独立搜索引擎;Google此前处于服务器转移及ICP(网络内容服务商)牌照审核的不确定性当中,以至于在安抚广告客户及代理商方面出现漏洞,使市场份额继续下滑,由上一季度的31%下滑至这一季度的24%,但仍占据中国搜索引擎市场老二的位置。
各类新搜索引擎进入市场的动力无非来自整个互联网人群基数激增和市场细分带来的机会,这给处于中国市场绝对老大地位的百度很大压力。
随着进入搜索引擎市场分食的企业更多,在各个细分领域,有可能出现不同的行业老大,百度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而利用搜索引擎平台进行营销的企业也将逐步升级,从中获益。
新圈地运动·变局一谷歌的下一项100亿美元规模的业务很可能在展示广告和移动市场谷歌未老跨界试水“搜索引擎不只是搜索型的广告,客户需要更新认识。
”在前不久举行的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上,谷歌全球副总裁刘允重新出现在公众的面前,表述谷歌对于互联网产生的最新认识。
在谷歌看来,互联网与手机正在融合,因此正在永久地改变媒体界和广告界。
这使得媒体和广告更加复杂,日益需要先进、精准的技术来确保广告的匹配和效果追踪。
今年以来,谷歌中国退场风波使得中国搜索市场陡然生变。
“一是搜索平台越来越集中在百度;二是针对搜索营销的弊端和监管不严,包括恶意点击、假冒伪劣、侵犯品牌权利等现象,对搜索营销开始产生负面影响;三是巨大的市场会吸引新的进入者发力,新的专业服务会不断涌现。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速途网总裁范锋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正如范锋所言,搜索引擎市场正在不断衍生出新的营销模式,谷歌也在不断做新的尝试。
刘允认为,在传统的搜索广告之外,展示广告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时移动广告、三网融合将带给用户更多更好的营销途径。
圈地运动

城市化运动不应是一场掠夺农民土地的圈地运动据报道,一场大规模的大跃进式的圈地运动正如火如荼的在全国二十几个省份展开,而这一次,强拆的不是城市里的建筑,而是无数个乡村。
而今,这场农村的圈地运动已经发展得非常火爆,到处都在拆迁,无数的乡村就这样消失在了推土机的轰隆声里,无数的农民也由此“被上楼”,被变成了城镇居民。
就连本该与利益毫无关系的高校竟然也加入到了这场运动之中,报道称重庆很多高校为了让学生从农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竟然已经到了利用各种手段威逼利诱的程度,而转户口实则是掠夺他们的土地。
看来,这一次从城市发展而来的强拆运动会席卷全国,势必会成为中国城市化运动的一个缩影。
其实,大家都能看得出来这很明显是一次急功近利,地方政府为了谋取利益,官员为了谋取政绩而与民争利,掠夺农民土地的行为。
只是,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农民赶出自己世代居住的家园,让他们住进居民小区,被城市化,动力还是来源于中央颁布的政策,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
根据这个政策,城镇用来开发的土地需要和耕地面积挂钩,即是城市占用多少建设用地,就需要在农村增加相应的耕地面积用来补偿,所以,为了最大限度的开发,地方政府便想出了这个办法,将农民的宅基地公有化,让他们住进居民楼里。
继“拆迁条例”以后,再一次,中国的《宪法》被一个“办法”给打败了,就像是一个被打劫得身无分文的人最后连用来遮羞的布都被扯掉了一样。
很不幸的是,农民再一次成了利益瓜分下的牺牲品。
可能现在的地方政府已经忘却了,他们能有今天,甚至整个中国能有今天,大部分功劳都是来源于中国亿万朴实的农民的。
解放战争时期,为了赢取革命的胜利,农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从人员和资源,绝大部分供给都来源于他们,而农民们无非只是为了图个耕者有其地。
但是很快的,农民手里的地还没有捂热和,便开始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民再次失掉了土地,中国经济也停滞不前。
改革开放时期,为了向沿海地区输送劳动力,为了最大限度的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农民们承担了巨大的农业税,政府将农产品的收购价降到了最低,迫使很多人到城市去打工,成为了无比廉价的劳动力,为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创造了第一桶金。
圈地运动

中世纪圈地运动
中世纪的欧洲,在西起英格兰,东至乌拉尔山, 南迄比利牛斯山脉和阿尔卑斯山脉,北至丹麦和瑞典 南部的广大平原上,大体都盛行敞地制。敞地制起 源于农村公社的土地形式,且田地的分散给农民的 耕种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因此,在12世纪中叶, 英国就有人将分散在各片大田的条形地通过交换而 合并起来。这种趋势在盛行敞地制的各国都是共同 的,只有先后之别。13世纪,英国庄园主根据《默 顿法令》,圈占公有地以至份地。在14、15世纪农 奴制解体过程中,圈地现象愈演愈烈 。
18世纪初期至19世纪中期的
英国资产阶级取得决定性胜利之 后,城市工业进一步发展,城市人口 急剧增加。因此,对农产品的需求日 益增加。地主贵族为了生产肉类和商 品粮以供应城市的需要,扩大投资, 改善土地的生产能力,同时加速进行 圈地。资产阶级则大力鼓励圈地 ,随 着1701年条播机的发明,开始了农业 生产技术的革命。于是生产关系的革 命就在更加广泛的基础上深入开展。 18和19世纪,英国议会通过4763件 有关圈地的法案, 1801年政府通过议会 立法使圈地合法化,共批准圈占 269万 公顷共耕地和公有地。1845年以后, 圈地运动已近尾声。1876年公布的禁 止非法圈地的法案虽只应用于公有地, 但圈地作为一种运动也已结束。
15世纪末叶、16世纪初叶, 欧洲直通印度新航线的开通和美 洲大陆的发现,以及环球航行的 成功,使英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增 长,进一步刺激了英国羊毛出口 业和毛织业的发展,养羊业成为 获利丰厚的事业 ,。英国圈地 运动最早从工商业较发达的东南 部农村开始。地主贵族最初圈占 公有地,后来圈占小佃农的租地 和公簿持有农的份地。在宗教改 革中,国王把没收的教会领地赐 给亲信宠臣,或卖给乡绅、土地 投机家、市民、商人和工场主。 他们变成新贵族,也大规模地圈 占农民土地大批农民被迫出卖土 地,或远走他乡,或到处流浪,陷于 极端悲惨的境地。t.莫尔在《乌托 邦》(1516)中,辛辣地指责这是 “羊吃人”。
圈地运动

传统评价出现的原因
• 公地收入的丧失,悠闲集体劳动的远去, 令许多小农不适应。
• 在圏地过程中,大土地所有者因为自己权 势较大而往往得到较好的土地,而小土地 所有者所分配到的土地往往不尽如人意。 • 圈地需要付出相当大的费用。
三、圈地运动引发的社会变迁
• 大土地所有制的出现
• 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生产率水平的大幅提高 • 社会结构的变化
• 圈地运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大约从 1 5 世纪开始,一直到1 8 世纪中叶,延续了 三个多世纪,属于协议圈地阶段。
• 1455-1607 年,英格兰被圈占的土地大约为 50万亩,还不到耕地总面积的3% 。
• 进入18世纪后,人口的增长造成粮食需求 的增加,粮食价格逐步呈现上升态势。 •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小地主开始呼吁政府 和议会支持领主圈地,而议会的态度也逐 渐从此前的限制圈地而转为支持圈地,圈 地运动的第二个阶段——议会圈地时代拉开 了序幕。
圈地流程
• 1. 地主寻求“代表土地的四分之三、甚或 五分之四价值的所有者表示支持” • 2. 公布以让所有土地所有人知情 • 3. 向议会提出圈地请求 • 4. 议会组成圈地委员会,委员会由大土地 所有者、什一税所有人、各类农户代表所 组成
• 5. 圈地委员会负责土地的圈围及重新分配, 这一过程往往要花费数年时间才能完成。 • 6. 圈围过程包括土地的丈量、筑篱笆、排 沼泽、挖沟渠、建农场等。 • 7. 土地的重新分配,也大体依据此前各类 土地所有者所拥有土地的比例。
圈地运动
问题
• 1、什么是圈地运动? • 2、为什么要圈地? • 3、为什么要养羊?
为什么要养羊?
• 英国大部分地区潮湿多雨,夏季凉爽,冬 季温和,河流众多,水力资源丰富。缺点 是光照不足,易受涝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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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圈地运动”(全文)如果能开发废弃土地、合并村庄或者调整宅基地布局,同样能够坚守住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之间的“红线”,为何非要搞拆村上楼,老惦记农民那一亩三分地呢?正在全国20多个省市展开的“消灭村庄”运动,令数以百万甚至千万农民拿着微不足道的赔偿被迫迁入城市,或搬入那些“新社区”。
出现大规模的农民“被上楼”,源于中央一项新的土地政策。
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工作的国土资源部两年半前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下称《增减挂钩办法》”),至今已批准24个省市做试点。
这个《增减挂钩办法》,简言之就是,城市若想增加土地供应,须在同区内增加相应的农田面积。
于是,在城市土地供应受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新一轮“圈地运动”的黑手便伸向了农村。
貌似一举两得的政策在本世纪初的几年里,中国每天消失53个村落。
但今年开始,消失的村庄数恐怕要远高于此。
村庄撤并运动,像一股不可遏制的洪水,袭击了中国的大多数省市――从山东的诸城向东蔓延至济南、胶东,向西蔓延至济宁、菏泽、德州。
而与山东相邻的传统农业大省河北,预计两年内迅速完成15%的行政村拆建改造。
不同于以往的几波城市郊区“圈地运动”,各方面反馈的信息表明,此轮“圈地运动”深入到了乡村的肌理,并因为规模之大、范围之广、监督成本之高,接近于失控状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和平时期大规模的村庄撤并运动“古今中外,史无前例”,这是“要出大事的”。
各地方政府几乎同时出现的亢奋,无疑与上峰的具体政策有关。
在此之前虽然新农村建设的口号已经提出数年,但成果并不明显。
从2006年4月开始,到2009年,国土部先后批准了24个省市加入增减挂钩试点,并于2008年6月颁布了《增减挂钩办法》,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郝晋珉曾参与《增减挂钩办法》的制订工作。
他认为,国土部开展此试点也是无奈的选择。
国土部负有守卫18亿亩耕地红线的责任,这对于它来说是一个硬性指标,在各地城市化狂飙的背景下,国土部的压力显而易见。
长期以来,国土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拉锯战一直或明或暗在进行。
对地方政府而言,增加城市土地供应的诱因很大。
不过,城市土地供应受制于两大因素,其一、城市本身的空置土地有限;其二、中央定下各城市用地指标,每年最多只能推出某个面积的土地,用作发展住宅、商业大厦等。
对于第一个因素,地方政府尚可把市区内的工厂、医院、大学、车站、公园等,搬到市郊,又或以旧城改造之名,强迫居民搬走,空出的土地就可拍卖。
至于第二个因素,则是地方政府“紧箍咒”,而《增减挂钩办法》就为它们解咒。
只要增加农田面积,就意味着增加城市土地供应,财政收入会大增。
有钱了,地方干部就可推出更多伟大项目,刺激当地经济,造就一项项政绩,成为升官本钱,更何况透过这些项目,官员及其家属还可上下其手。
因此,对国土部和地方政府而言,《增减挂钩办法》可谓一举两得。
对农村的又一次掠夺尽管国土部的《增减挂钩办法》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但在不少地方,强拆民房、强迫农民“上楼”的事例时有发生。
《增减挂钩办法》还要求,妥善补偿和安置农民,所得收益要返还农村,“要用于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
但在有些地方,政府拿走宅基地利益的同时,甚至还要求农民交钱住楼房。
在江苏省邳州市坝头村,村庄被整体拆迁,当地建设了数十栋密集的农民公寓,要村民补差价购买。
因补偿款购买不起足额面积楼房,坝头村35岁女子徐传玲去年10月自杀。
坝头村村民王素梅告诉媒体,她的丈夫被拆迁队打伤,后又被村干部拉到湖边要求立即签字,否则沉湖。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峥嵘指出,当前以各种名义圈走农民宅基地,换取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现象,可以看成是,城市对农村的又一次掠夺。
他说:“由于利益冲动,很多地方都把侵占农民土地作为获取利益和政绩的重要手段。
”于峥嵘表示,改革开放以来,至少有五六千万农民彻底失去了土地,他们有的成为城市居民,但还有一半没有工作,没有保障,引起纠纷。
“土地问题已占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已成农业税取消后,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和焦点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凤田也指出,目前这一轮村庄拆并拆建潮名为让农民过上现代化生活,实则是把农民宅基地当成唐僧肉,转换出来用于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增加土地财政收入。
而宅基地的主人被草草打发,农民从宽敞的庭院被迫搬到狭窄的公寓,还要继续农业生活,不但生活没现代化,不方便与显性成本大增,发生上楼致贫现象,什么都要往里贴钱。
愈演愈烈的“消灭村庄”、逼农民上楼运动,引起社会的强大学习,也惊动了国务院。
据中央媒体报道,国务院总理11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
会议强调,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次日,国土部召开会议称,将立即着手修改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相关文件,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增减倒挂背后的新土地财政《增减挂钩办法》规定,“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
”也就是说,复垦的不一定非要是宅基地,但各地都不约而同地把目标指向了农民的宅基地。
事实上,漫步各地乡村,很容易就能看到有很多闲置的土地,也有很多撂荒或废弃的土地,就是在村庄里和村庄周围,也有很多这样的地方。
如果能开发废弃土地、合并村庄或者调整宅基地布局,同样可以整理出更多的土地,同样能够坚守住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之间的“红线”,为何非要搞拆村上楼,老惦记农民那一亩三分地呢?对此,媒体评论员陈雪根一针见血地指出,就因为农民好欺负,地方政府不保护他、集体组织不出卖他就已不错,更谈不上维护他的权益了。
中国社科院2010《国家竞争力蓝皮书》指出,中国近20年经济增长主要靠房地产业膨胀发展。
由于垄断着土地供应,地方政府尝到了甜头,越来越重视“卖地”收入。
今年4月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9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1.59万亿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48.8%。
上海市城市经济学会高级经济师顾海波对本刊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如此热衷于到农村圈地表明,整个中国经济的中心依然在房地产上,中国经济对房地产的以来过重。
在此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宅基地转化后的增值收益(级差收益),正在被权力和资本“合谋”拿走。
河北省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郭立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府拿钱给农民补偿了旧宅,置换出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收益将归政府,农民不再享受土地级差收益。
按照土地学会专家的计算,每年全国被征地农民相当于放弃的土地财产权至少有30万亿之巨。
而这一数据,普遍适用于全国各大城市的房地产业发展。
同时,上海市社科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按照土地原用途补偿安置,补偿严重不足。
长三角农业用地征地补偿费,只相当于土地升值收益的1/50。
2008年9月,在全国政协召开的“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董文标委员算了一笔账:目前全国农村居民有7.3亿人,人均住宅的建筑面积大约30平方米,以村镇住房平均600-800元的成本造价计算,农村农民住宅价值可达到13万亿至18万亿元人民币。
由此可见,和耕地一样,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上住宅已经成为农民的财富堡垒。
另一项数据显示,中国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建设用地,占全国总建设用地的4/5,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思路后,农民的宅基地正在成为各方力量争食的金矿。
宅基地是谁的中国《宪法》第十条、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都明文规定,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可见,村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权一样,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往往会成为一纸空文。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指出,可能很多人会将矛头对准地方政府,认为是这些“歪嘴和尚”将这个本来是可以节约用地的“好经”给念歪了。
但是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地方政府之所以那么有恃无恐,能够轻而易举地将农民的宅基地变为耕地,更多地是源于中国土地制度的漏洞。
这是因为在现有的土地制度下,政府将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变为国有的建设用地时需要给农民以补偿,但是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将宅基地变为农地时的补偿方式。
这个漏洞的存在让地方政府有了可乘之机,它们以“节约耕地”的名义将宅基地变为农地,然后以“城乡一体化”的借口将农民赶入城市。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既不需要向上级政府变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还省下来一大笔征收补偿费的支出。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蔡继明指出,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来看,土地一直都是私有的,土地私有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
上世纪50年代实行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并非农民自发自愿的选择,而是政府为推行农产品统购统销和剪刀差政策而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
中国现有的农地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推行家庭承包制以来,就再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变革。
在蔡继明看来,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但实际上经过承包之后大部分又分给了农民。
而村委会代表集体来行使集体所有权,实际上并不一定能够反映农民的权益。
在征地的过程中,农民处在一个弱势的、没有话语权的地位,常常是他们的利益得不到反映,因此,农地必须实行私有化改革。
蔡继明认为,农地(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建设用地)的私有化,有利于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也有助于从制度层面解决困扰我国的若干土地问题,比如政府征地上的腐败与低效,以及与小产权房相关的纠纷与认识歧异等等。
一些学者担心,土地私有化会加剧贫富分化,造成社会不安定。
对此,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明确予以否定。
陈志武指出,现在的事实是,在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度下,土地照样在转为非农用途,在此过程中权力和资本获益最多。
陈志武认为,相比之下,如果土地私有,在转让过程中拥有地权的农民至少还有点发言权,是交易的主体方,在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