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反光标识粘贴作业指导书
反光标识粘贴示范

1、三轮汽车粘贴要求:三轮汽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1.2m。
三轮汽车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
水平粘贴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时,应选择栏板下方部位粘贴,如无法粘贴,可在栏板上可粘贴的部位或后防护装置上粘贴。
图1三轮汽车粘贴实例注:图1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实例,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时,至少粘贴6组红白单元(每组红白单元包括150mm×50mm的白色单元和150mm×50mm的红色单元各1个),粘贴成“∪”形。
无论是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还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每个侧面至少粘贴4组红白单元。
2、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粘贴要求: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粘贴长度应为货厢长度。
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
水平粘贴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时,应选择栏板下方部位粘贴,如无法粘贴,可在栏板上可粘贴的部位或后防护装置上粘贴。
图2货厢长度小于车长50%的货车粘贴实例1— 2 —2图3货厢长度小于车长50%的货车粘贴实例— 3 —图4货厢长度小于车长50%的货车粘贴实例3注:图2、图3、图4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实例,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时,至少需要6组红白单元(每组红白单元包括150mm×50mm的白色单元和150mm×50mm的红色单元各1个),粘贴成“∪”形。
侧面应沿货箱连续粘贴。
3、栏板式普通货车、半挂车粘贴要求:除三轮汽车、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以及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专用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车及专项作业类车辆)外,其他栏板式货车和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作业指导书

车身外部标识安装通用工艺规程1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属常压危化品罐式运输车、半挂运输车系列产品的红白反光标识、尾部标志牌、三角回复反射器、非三角前回复反射器、侧回复反射器的安装或粘贴作业。
2 引用标准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23245 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20300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18564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39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3 表面反光标识的安装要求3.1反光标识施工准备3.1.1车身外部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3.1.2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3.1.3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3.2 反光标识粘贴通用要求3.2.1 安装或粘贴时车身后部和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3.2.2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3.2.3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3.2.4车身后部和侧面可以安装或粘贴不同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单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分别选用同一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
3.2.5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3.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3.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作业指导书

车身外部标识安装通用工艺规程1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属常压危化品罐式运输车、半挂运输车系列产品的红白反光标识、尾部标志牌、三角回复反射器、非三角前回复反射器、侧回复反射器的安装或粘贴作业。
2 引用标准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23245 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20300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18564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39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3 表面反光标识的安装要求3.1反光标识施工准备3.1.1车身外部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3.1.2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3.1.3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3.2 反光标识粘贴通用要求3.2.1 安装或粘贴时车身后部和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3.2.2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3.2.3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3.2.4车身后部和侧面可以安装或粘贴不同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单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分别选用同一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
3.2.5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3.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3.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1、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粘贴示例2、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2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3、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3封闭式货车粘贴示例4、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b)后部装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 c)后部没有货厢门的粘贴示例图H.4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粘贴示例5、自卸式低速货车、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5自卸式低速货车、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6、平板货车、平板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6平板货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7平板挂车、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8低平板挂车粘贴示例7、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9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0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8、混凝土搅拌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1混凝土搅拌车粘贴示例9、专用作业车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2汽车起重机粘贴示例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图H.13清障车粘贴示例10、牵引车粘贴示例图H.14牵引车粘贴示例。
反光标识粘贴示范

1、三轮汽车粘贴要求:三轮汽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1.2m。
三轮汽车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
水平粘贴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时,应选择栏板下方部位粘贴,如无法粘贴,可在栏板上可粘贴的部位或后防护装置上粘贴。
图1三轮汽车粘贴实例注:图1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实例,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时,至少粘贴6组红白单元(每组红白单元包括150mm×50mm的白色单元和150mm×50mm的红色单元各1个),粘贴成“∪”形。
无论是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还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组红白单元。
4料,每个侧面至少粘贴.2、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粘贴要求: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粘贴长度应为货厢长度。
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色单元。
水平粘贴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时,应选择栏板下方部位粘贴,如无法粘贴,可在栏板上可粘贴的部位或后防护装置上粘贴。
图2货厢长度小于车长50%的货车粘贴实例1 — 2—.2货厢长度小于车长350%的货车粘贴实例图— 3 —.3的货车粘贴实例4货厢长度小于车长50%图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实例,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43、图注:图 2、图的白色单元和150mm×50mm6组红白单元(每组红白单元包括材料粘贴时,至少需要个),粘贴成“∪”形。
侧面应沿货箱连续粘贴。
的红色单元各1150mm×50mm 3、栏板式普通货车、半挂车的货车以及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粘贴要求:除三轮汽车、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其他栏板式货车和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混凝土搅拌车及专项作业类车辆)外,专用作业车。
低速货车、部分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识的粘贴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时,可个单元)(含红、白各1后部栏板高度不足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反光标识如应选择栏板下方部位粘贴,的白色单元。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及护栏要求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有关车身反光标识和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宣传要点如下:一、车身反光标识基本要求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1、总质量不小于 12000kg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 3500kg的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
车长不小于 10m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都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 50%。
2、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技术规范及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 GA 406 的规定。
根据《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及其第一号修改单:①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2,也不应小于0.5,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也不应小于150mm。
②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为50mm、75mm或100mm;但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 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平行粘贴2条25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③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其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④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允许中断,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300mm、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各一个单元。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其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不应小于0.2m2。
对于侧面可用于粘贴车身标识的平面面积达不到要求的专用载货车,在满足长度要求的前提下,侧面车身反光标识与侧反射器的面积之和每侧可小于0.2m2。
二、车辆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总质量大于 3500 kg 的货车和挂车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货车列车的货车和挂车之间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 11567.1—2001)的规定。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车身反光标识是一种重要的车身装饰物,能够提高车辆的可见性,增加行车安全。
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前提下,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要符合一定的要求。
下面将以典型车型为例,介绍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示例和要求。
一、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以小型车为例,车身反光标识一般粘贴在车体四周的窗户上方或车尾处,包括两个白色反光标识、两个红色反光标识以及一个黄色反光标识。
1. 白色反光标识:分别粘贴在左前方和右后方的车窗上方。
白色反光标识的形状可以是长方形或者斜方形,尺寸一般为长宽比例为7:3,其中长的一边为15cm,短的一边为6.4cm。
2.红色反光标识:分别粘贴在右前方和左后方的车窗上方。
红色反光标识的形状为长方形,尺寸与白色反光标识相同。
3. 黄色反光标识:粘贴在车尾处,形状为正方形,尺寸为15cm×15cm。
二、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1.反光标识的材质应该是合格的反光材料,能够满足反光效果的要求。
一般采用微晶玻璃珠型反光膜材料。
2.反光标识的外观应该完整、平整,不得有破损、脱落等情况。
3.粘贴反光标识的位置要明确,不能模糊或遮挡其他重要标识或灯光。
4.反光标识应与车身对称粘贴,左右高度一致。
5.反光标识应贴合车身表面,不得有明显的起皱、空鼓等情况。
6.反光标识应贴合紧密,不得有明显的气泡或起翘。
7.反光标识应粘贴牢固,不受外力干扰易脱落。
8.粘贴反光标识时需要确保车身表面干燥、清洁,无油污或尘土等杂质。
以上是对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的介绍。
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不仅仅是为了装饰车身,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行车安全。
只有合格的反光标识粘贴到正确的位置并符合要求,才能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提供有效的警示作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车主在进行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确保安全行驶。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规范与查验方法

规范车身反光标识应用的有关规定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切实提高车辆夜间安全通行技术条件,预防和减少因碰撞引发的交通事故,减轻伤亡后果,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积极推广应用车身反光标识。
公安部于2002 年12 月颁布实施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并于2003 年10月发布了第1 号修改单。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2005年2月1日以后新登记注册的相关车型必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联合发布第1 37号公告,自2005年12 月1 日起将车身反光标识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范围,其认证检测标准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车身反光标识》(GA 4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06年12 月1 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不得出厂、销售和进口。
2006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06]161 号)。
2007年,公安部对国内外的10 家生产车身反光标识的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
公安部最新近况:对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进行修改,拟出台第3 号修改单。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先后出台了有关推进车身反光标识应用的规定,部分地区由地方政府发文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基本技术要求1、粘贴适用范围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总质量不小于120Ookg 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部局要求:结合奥运攻坚战,二个月内所有新注册货车、在用货车都要粘贴。
)2、通用粘贴要求按车身反光标识在车辆上安装部位的不同,分为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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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作业指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年月日发布 20年月日实施
车身反光标识粘贴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汽车和挂车的反光标识粘贴作业。
2 设备名称、型号及工艺装备
剪刀、抹布、砂纸、卷尺
3 粘贴基本要求
3.1 粘贴施工要求
3.1.1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
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3.1.2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
除,干燥后进行粘贴。
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3.2 粘贴通用要求
3.2.1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3.2.2 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3.2.3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3.2.4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3.2.5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
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3.2.6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3.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3.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
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3.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
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3.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
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
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粘贴间隔不应
大于100mm。
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可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
3.4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3.4..1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每一连
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
3.4.2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
300mm,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
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仍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混凝土搅拌车和专用作业车,其粘贴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30%。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3.4.3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级别可不同于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4 部分车型粘贴示例
4.1 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
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粘贴示例
4.1.1 上图是罐式货车、罐式挂车的粘贴示例;
4.1.2 罐式货车、罐式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车身侧面的车架或罐体中间部位水平粘贴,体现罐体
长度。
不规则罐式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粘贴在罐体侧面中间位置,体现罐体长度;
4.1.3 罐体后部用车身反光标识勾勒罐体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50mm,一
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100mm。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
4.1.4 上图是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粘贴示例;
4.1.5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车身侧面的车架部位水平粘贴,体现车架长度,并在罐体侧面用边长为
300mm(2个150mm长的单元拼接)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L”和“倒L”,上部车身反光标识最下沿与橙色反光带的距离应在100mm至300mm内,下部车身反光标识最上沿与橙色反光带的距离应在100mm至300mm内,车身反光标识与罐体前、后端的最大距离应不大于300mm;
4.1.6 罐体后部应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勾勒轮廓,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50mm,
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间隔应不大于100mm。
4.2 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
4.2.1上图为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示例;
4.2.2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沿车厢下边缘粘贴,在侧面车厢上部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倒L”,“倒L”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均由2个长度为150mm的白色单元拼接而成。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勾勒出车厢后部的轮廓,四个角应为白色单元相接;
4.2.3 图b) 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色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采用断续粘贴。
4.3 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
4.3.1 上图为自卸式货车粘贴示例;
4.3.2 后部水平方向粘贴除了栏板上部,还可粘贴在栏板下部或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其它位置;
4.3.3 图 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示例,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在确保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的前提下,采用断续粘贴,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应粘贴,水平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位应粘贴。
4.4 平板货车粘贴示例
4.4.1上图为平板货车粘贴示例;
4.4.2 图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示例,如果平板后部无法粘贴,应在后下部防护装置上水平并列连续粘贴两排车身反光标识,粘贴面积不应低于0.2m2。
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在平板后部或后下部防护装置上水平连续粘贴,粘贴面积不应低于0.1m2。
4.5 集装箱挂车粘贴示例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4.5.1 上图为集装箱半挂车粘贴示例;
4.5.2 集装箱半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沿车架侧面水平粘贴,因车架结构原因,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
4.5.3后部有后下部防护装置,则后下部防护装置上应粘贴。
平板后部、后下部防护装置应连续粘贴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断续粘贴;
4.5.4 集装箱挂车装载集装箱时,应在集装箱后部和侧面至少水平固定一块2000mm×150mm的柔性反光标识,安装部位应尽可能接近集装箱顶部。
4.6汽车起重机粘贴示例
4.6.1 专用作业车上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应尽可能按前述基本粘贴要求进行粘贴,部分专用作业车除驾驶室外的车身结构无连续平面,不能满足要求时,车辆后部应尽可能选取能够体现车身后部宽度和高度的连续平面粘贴,如后下部防护、金属挡泥板等固定结构件;
4.6.2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可粘贴部位(如侧防护装置)连续粘贴,粘贴总长度可以小于车辆的50%,但不应小于车辆长度的30%,断开间隔不受限制。
5 其他要求
5.1本作业文件对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做出了明确指示和规定,并对部分车型的粘贴给出了示例,未给出示例的车型按GB 7258-2004第三号修改单执行。
见附页。
附页:
1、仓栅式运输车
2、仓栅式运输半挂车
3、低平板半挂车
4、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
5、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6、压缩式垃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