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与政策措施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与政策措施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重组、并购或私有化等措施,旨在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同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制已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与政策措施。
一、法律框架我国在国有企业改制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司法》、《国有企业法》和《国有资产法》。
这些法律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公司法》规定了国有企业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法》则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和政府的监督职责,保障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公平公正。
《国有资产法》则规定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二、产权保护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保护产权是首要任务。
我国通过立法和政策手段,为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产权提供了保护。
一方面,我国建立了健全的产权登记和交易制度,确保产权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另一方面,我国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同时,我国还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为此,我国推行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
首先,我国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引进外部资本,增强了国有企业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
其次,我国推行了员工持股计划,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
此外,我国还推行了内部市场化改革,通过落实股权激励和内部竞争机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四、员工保障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到大量员工的利益问题,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我国鼓励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让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
其次,我国加强了对企业债务和破产问题的监管,防止企业破产导致员工的权益受损。
对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权益问题的探讨

20 0 9年 1 月 1
工 会 论 坛
Trd in ’Tr u e a e Uno s i n b
V0.5 No 6 11 . No .0 9 v2 0
对 国有 企 业 改 制 中职 工 权 益 问题 的 探 讨
胡 传 荣
( 西省总 工会 干部 学校 , 江 江西 南 昌 3 0 7 ) 3 0 7
增强 。大量的数据告诉我们 : 只有充分发挥工会在企业转 制中的源头参 与作用 , 能保证 职工 的合 法权 益得 到落 才 实; 只有不断提升工会在企业 转制过 程 中的渗透作用 , 才 能确保工会在履行推进企业改革 、 维护职工权益中发挥减 压和稳压作用 。要实现这一 目标 , 工会应在以下几 个方面
工对改革的理解 、 支持 , 改革就会失去动力 。作为政府方 , 应加快法制建设 和相关法规的制定 和执行力度 ; 为企业 作 方, 要勇于和善于承担社会责任 ; 作为职工方 , 要积极 提高 自身素质 和技术 , 尽快实现下 岗再就业 ; 作为工会 方 , 要认 真贯彻 “ 组织起来 , 切实维权 ” 的工会工作方针 , 以职工 为 “
积累 、 低分配” 的计划经济年代 , 为国家 和企业作 出了巨大 贡献 , 而不少企业在转制时却把应还的“ 历史欠账 ” 一笔勾 销, 以过低 的补偿金买断了与职工的劳动合 同。 第三 , 劳动合 同短期化严重。有 的企业不与职工签订 合 同, 即使签订也是 一至两 年的短期合 同 , 工应该享 受 职
【 要] 摘 现阶段 , 国有企业 改制重组在不断深入 , 职工权益问题 引发的劳动争议 , 出现大幅增加 的趋 势。在维护职工权益方 面, 必 须多方联动 。作为工会组织 ,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天职。在国有企业改制 中职工权益受侵犯问题 , 更应 引起工会 高度重视 。 并 积极作为 , 以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 【 关键词] 国企改制 ; 职工权 益; 工会职能 [ 中图分类号 ] 4 2 6 [ 1 1. 3 文献标识码 】 [ A 文章编号]0 8 6 5 (0 9 0 —0 0—0 10 - 1 32 0 )6 0 6 2 [ 作者简介] 胡传荣(9 8 )女 , 1 6一 , 江西南 昌人 , 大学文化, 江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讲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概述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面临着职工安置难题。
为确保职工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提出一套全面、细致的方案。
二、安置原则和目标1. 安置原则(1)保护员工权益。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保、退休金等。
(2)灵活安排职工就业。
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提供培训和创业支持,促进其就业和再就业。
(3)加强政府引导。
政府要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提供就业机会,减少职工安置中的不确定性。
2. 安置目标(1)实现零失业。
力争每个拟安置职工都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提高生活质量。
通过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提高职工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3)保障社会稳定。
通过安置方案的落实,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 变革前准备(1)人员统计和评估。
对改制前的职工进行登记和评估,了解其技能、特长、单位岗位与资历等情况,为安置提供基础数据。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集中岗前培训。
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3)建立安置数据库。
建立一个全面的内部安置数据库,包括职工信息、就业需求和资源信息,通过信息匹配实现最佳安置结果。
2. 工作安排(1)优先内部调剂。
国有企业改制后,应优先考虑内部调剂,将职工安置到其他岗位,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
(2)提供创业支持。
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创业培训和资金支持,帮助职工实现自主就业。
(3)积极推动外部就业。
国有企业可与当地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推动职工外部就业,开展职业介绍、推荐和公益岗位等。
(4)做好离退休职工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后,要合理安置离退休职工,保障其合法权益。
3. 监督和反馈(1)建立监督机制。
成立职工安置专门工作组,负责职工安置方案的执行和效果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5.12.28•【文号】总工发[2005]50号•【施行日期】2005.12.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2005年12月28日总工发[2005]50号)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广大职工在推动改革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意义的认识。
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国有企业改制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也是改制企业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各级工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改制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改制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改制中得到有效保护。
二、工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要积极动员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要组织职工发扬国家主人翁精神,维护国家利益;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要推动改制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使改制工作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改善职工生活。
三、要加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工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建立的工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改制工作进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抓紧开展工作。
工会领导机关必须参加本地政府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改制企业工会也必须参加本企业的改制领导工作。
改制企业的上一级工会对企业改制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应主动了解和掌握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给改制企业工会指导和帮助,与改制企业工会一起认真参与改制方案的制定,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企业改制务必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改制时经济改革的大方向,也是强国富民的大好事。
但在这些年的企业改制过程中却不断出现损害企业职工权益的显现,而且愈演愈烈。
以至于全国总工会于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全总的态度是坚决的,汲取这些年来企业改制中的经验教训,全总的这种强势态度有着充分的当然与深刻的必定。
——在企业改制中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既是中国社会性质的当然要求,也是社会进展目的的直接表达。
这种当然首先是制度的当然。
不论是企业如何改制,都是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大的适度背景下改制。
在社会主义国家,工人是国家的主人,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政权的坚实基础与推进改革,进展经济、保持稳固的依靠力量。
尊重与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是深入实践科学发观,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
假如由于企业改革而使得工人的地位与权益丧失,这种改制就走到倾路上去了。
这种当然也是由国有企业进展的历史事实决定的。
新中国的国有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无一不是凝聚着一代又一代产业工人的劳动、奉献乃至牺牲。
在现有的国有资产中,相当多数量的财富是应该给企业工人,但由于当年的制度安排与初始的进展压力没能够足额给予工人,最终这么几十年积存下来凝聚在企业资产中。
因此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时,当然应将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职工的紧急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工资、补齐欠缴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我们不能割断历史,更不能过河拆桥。
这种当然更是由改革进展的最终目标所决定的。
不论改改也好,进展也罢,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改革进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前提。
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进展,职工权益的内容也不断丰富,我们不仅要保护职工劳动权益,还要保护包含职工享有的人生权利、民主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资产收益等更为广泛、更为全面的权益。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是指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确保职工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障待遇,对职工进行转岗安置、培训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等一系列措施和制度的规定和安排。
下面将介绍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职工安置的主要内容1.转岗安置:对于因企业改制而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职工,通过对其现有技能和特长的评估,合理安排其转岗职位,并提供培训机会和转岗补贴。
2.培训再就业:对于因企业改制而无法继续从事原有职业的职工,提供系统的培训机会,帮助其获得新的就业技能,并提供就业帮扶和推荐服务。
3.退休安置: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退休政策进行退休安置,并保障其退休待遇。
4.经济补偿:对于因企业改制而需要解除合同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社会保障:继续支付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保障其享受相关福利和待遇。
6.法律援助: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维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规定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和权责,对职工安置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保障。
2.《企业破产法》: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时职工的财产保护和债务偿还等相关规定。
3.《国有企业法》: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对职工安置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依据。
4.《国有企业职工培训就业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期间对职工进行培训和再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5.《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职工退休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6.《国有企业工会章程》:该章程规定了工会的职责和职工权益的保护等相关规定。
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为职工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3篇)

企业改制和侵害职工权益治理方案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开创专项治理工作新局面,现就我区的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___第六次全会、市___第五次会议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区___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工作,妥善解决职工反映的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防止在改制过程中出现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引导职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___机构全区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___、协调和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商贸委、区民政局、区房管局。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以下称区专治办)设在区发改三、主要任务年针对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中容易出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环节和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审核工作。
在企业改制安置职工时,根据洪发[___]1__文件精神,按照职工的年龄和工龄进行分档,由社保部门对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活费以及有关劳动保障代理费进行审核,由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同时,对特殊群体、因工因病致残人员及职工遗属、未成年子女的安置办法,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的各种费用审核工作。
在企业改制安置职工时,欠发的职工个人工资、生活费、医药费、集资款、住房公积金、水电分离费用、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区审计局负责审核,区财政局复核;设备搬迁费用由区审计局事后抽查审计。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维权到哪里?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维权到哪里?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维权,可以有几种途径选择,首先选择企业的工会,由工会组织大家进行统一维权,这是有组织的合法的维权途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
接下来还可以选择劳动仲裁、法院等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经济改革中必然出现的企业改制,伴随着员工下岗安置、国有资产流失等等问题。
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不仅是回应和满足职工的合法权益需求,而且是我国工人阶级当家作主地位的体现。
因此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要得到妥善解决。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维权到哪里?▲一、找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意义的认识。
对分流进入改制为国有企业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原主体企业和改制企业可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用工主体由原主体企业变更为改制企业,企业改制前后职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对因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完成改制的企业要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及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不能随意撤销工会组织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它部门,已被撤销或合并的,应督促其尽快予以纠正。
上级工会要指导帮助改制企业工会开展工作。
改制后企业工会领导班子力量薄弱的,应督促进行调整充实,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
工会干部因为在改制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遭到打击报复的,上级工会要向党委报告,并依照《工会法》的规定予以保护。
▲二、找仲裁同时,由于劳动争议协商是双方当事人直接就争议的内容进行商谈,又有工会从中调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使劳动争议产生的影响仅仅局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
现在劳动争议协商已成为处理劳动争议时经常和广泛使用的一种方式。
▲三.找法院对于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员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五险一金或者支付买断工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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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保
护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发展需要,国有企业进行了改制,虽然体制改革后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企业有了竞争机制,增强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也存在着很多的弊端,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全面的保障,出现了社会保障得不到落实、民主政治权力无法落实等问题,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实施有效的解决措施。
一、国企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规范体系的问题
国企在改制中,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基本措施,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发挥其职能[1]。
主要原因有:
1.法律规范原则多,不明确。
现有的有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过于广泛,条理不清晰,在执行时没有具体的依据。
2.法律规范间相互矛盾,不统一。
从国企改制中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内容来看,很多条款都相互矛盾,时常发生冲突。
(二)职工权益保护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法律规范体系尚且存在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造成国企改制后企业职工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的因
素有:
1.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规范较晚。
更不用谈诸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其他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发展与完善的艰辛。
2.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后,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国企改制后,很多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谎报、瞒报缴费基数,甚至挪用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用。
这些老国企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职工文化程度偏低,缴纳社会保险的意识差,没有强烈的维权意识。
个别
企业利用这一漏洞,直接不给职工办理保险,侵害了职工的权益。
3.国企改制后的组织机构不规范。
很多企业在改制后就不再建立工会制度,企业基层民主制度成了面子工程,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不公开、不透明,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力无法落实,职工没有了表达思想的渠道,信息得不到传播,职工的基本权力都没有有效的保障[2]。
二、国企改制后企业职工法律保护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保障职工权益
1.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的职能就是保障失业人员在此期间的基本生活,帮助其就业,显而易见国企改制后失业保险没有起到有效的作用,导致这一现状的因素有多方面,包括国家、企业及个人。
为了有效保障职工权益,国家必须及时修订失业保险法规,严格惩罚不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2.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法规。
由于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率高,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政府默许企业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这一举动严重侵害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政府合理有效降低养老保险的费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法规,实现有效落实,切实保障职工权
益。
鼓励有条件或者说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建立相应的补充养老保险机制,如企业年金等,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有益补充,让企业职工更好安度晚年,能够吃得起饭、看得起病。
3.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在国企改制后,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事件屡屡上演。
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不完善,国家对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没有相应的处罚。
因此必须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政府建立欠薪保障基金,明确垫付条件和操作流程;修订刑法,严惩欠款企业。
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4.国家相关立法机构要着重健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职能的立法工作,并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狠抓落实,保障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公正彰显。
(二)规范改制后操作保护职工权益
在企业改制后,必须加强企业职工的政治权力保障和经济保障,在处理劳动关系时,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要求来进行。
1.维护企业职工的基本权利。
在改制后,依然要让广大的企业职工了解国家有关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让企业
职工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让企业接受职工的督查,让企业和职工相互制约相互发展(共同发展)。
充分发挥企业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力。
2.正确处理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
国企具有劳动合同的解除权,企业一旦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就面临着退出劳动关系的失业风险。
因此,必须重视劳动合同的解除条款和经济补偿标准。
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加强改制后的跟踪服务
1.强化下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权和就业保障权。
就业权是保障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最基本权力,在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就业权对企业职工的作用非常重要。
2.加强职工权益的劳动保障监察。
企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落实好改制后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对企业与职工续接失业、医疗、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进行严格监督,督促企业及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贯彻落实好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做好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工作的衔接。
三、结束语
总之,在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法律保护体系中存在着不规范、不明确、不公平等诸多问题。
要想有效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要从多方面着手,完善相关法律规范、规范改制操作程序以及加强改制后的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