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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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保密协议书

证券公司保密协议书

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为了保护甲方在证券业务活动中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交易策略、财务数据、市场分析报告等,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保密协议:一、保密内容1. 甲方在证券业务活动中所拥有的所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1)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交易记录等;(2)交易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险控制措施、交易计划等;(3)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报表、经营状况、财务预测等;(4)市场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分析、市场趋势预测、投资建议等;(5)其他甲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对上述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二、保密义务1. 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泄露、披露或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商业秘密,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2. 乙方在离职后,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为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甲方商业秘密。

3. 乙方在保密期内,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他人获取、泄露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4. 乙方在离职后,应将所有与甲方商业秘密相关的文件、资料等归还原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销毁。

三、保密期限1.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三年。

2. 若甲方因业务需要,可提前通知乙方延长保密期限。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泄露、披露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1. 甲方商业秘密清单2. 乙方承诺书注:本保密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条款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证券通信公司保密协议书

证券通信公司保密协议书

证券通信公司保密协议书本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以下参与方(以下简称“各方”)于[date]达成并签署的。

各方确认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1.1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任何形式或媒介提供给接收方的、涉及证券通信公司的任何技术、商业、运营、财务或其他方面的专有、机密或敏感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设计、商业计划、财务报表、客户资料、营销策略、程序代码、商业关系、运营模式等。

1.2 对于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的信息,发送方在提供时应明确标识其为“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其机密性。

二、保密义务2.1 接收方同意:(1)对于接收到的保密信息,采取合理的措施予以保密,不得未经发送方事先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公开;(2)只在必要的情况下,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与项目或合作任务有关的员工、职员或合作伙伴,并要求其同样承担保密义务;(3)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或发送方明确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非授权的任何其他目的。

2.2 发送方同意:(1)允许接收方在履行合同或合作任务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2)确保提供的保密信息真实、准确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

三、保密期限3.1 本协议自[date]生效,并在以下情形中终止:(1)在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时;(2)满足下列条件时,保密信息不再被视为保密:a) 该信息不再适用于保密性;b) 该信息已经公开;c) 该信息是接收方在收到之前已经合法地从第三方处获取。

四、违约责任4.1 如接收方未能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发送方将有权采取对应的法律措施并寻求经济赔偿,以补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在发生违约事件后,接收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收到的保密信息,且在发送方要求的范围内,书面或电子方式归还或销毁保密信息的所有副本、备份和衍生物。

五、其他条款5.1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或本协议的解释、执行需遵循的法律适用性问题,应根据各方签订的其他有关文件或协议进行解决。

保密协议(证券公司)

保密协议(证券公司)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营业部与弘森(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甲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营业部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弘森(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婧住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红磡领世郡康桥花园A区36号鉴于: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XX,拟对乙方所募集、管理的私募基金“XX基金”提供行政服务外包托管服务。

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如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甲方为乙方所募集、管理的私募基金“XX基金”提供行政服务外包托管服务。

第二条甲方责任2.1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行政服务外包和私募基金产品托管服务;2.2由甲方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乙方进行对接。

2.3必要时,协调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共同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及规范。

对在牵头协调工作过程中发现乙方产品设计、销售募集等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4履行本协议第五条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乙方责任3.1做好内部协调、动员与组织工作,安排相关责任人与甲方对接。

3.2根据甲方和其他机构的有关要求提供所需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产品交易结构、运营方式、风控管理、非标类产品募投公司及募投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并保证其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数据是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的,以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3配合甲方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3.4针对本协议下的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

3.5履行本协议第五条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托管及行政服务外包费用托管及行政服务外包费用另行约定。

第五条保密条款5.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所有非公开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向业务相关方之外的任何人士披露,亦不得为本协议以外的目的使用;5.2乙方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所提供的非公开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证券公司上班保密协议

证券公司上班保密协议

甲方(证券公司):乙方(员工):鉴于甲方为一家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将接触到大量的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交易数据、公司内部文件等。

为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一、保密范围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直接或间接知悉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交易数据、财务状况、公司内部文件、发展规划等敏感信息。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参与的项目、研究、讨论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记录、成果等。

3. 甲方要求乙方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保密义务1.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2.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包括但不限于:(1)不将保密信息存储在未经授权的设备或介质上;(2)不在未经授权的场所或时间讨论保密信息;(3)不在未经授权的范围内传播保密信息;(4)不在社交媒体、论坛、博客等公开平台发布或讨论保密信息。

3. 乙方离职后,仍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

三、保密期限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五年。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行业保密协议

证券行业保密协议

证券行业保密协议1. 引言证券行业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众多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

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本文档旨在制定证券行业保密协议。

2. 定义2.1 保密信息:本协议中,保密信息是指与证券行业相关的、未公开的、不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密文件、商业计划、财务信息、客户名单、交易细节等。

2.2 受保护方:受保护方是指根据本协议,应当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

受保护方可能是公司、员工或合作伙伴。

2.3 披露方:披露方是指将保密信息提供给受保护方的一方。

3. 保密义务3.1 受保护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其获得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泄露、损毁或滥用。

3.2 受保护方应当限制对保密信息的访问,仅授权有需要且经授权的人员能够接触到相关信息。

3.3 受保护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违法活动或泄露给非关联方。

4. 保密措施4.1 受保护方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技术、物理和管理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性。

4.2 受保护方应当制定保密政策和规程,并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意识培训。

4.3 受保护方应当建立安全的信息存储和传输系统,限制对保密信息的访问和复制。

5. 保密期限5.1 除非事先获得披露方的书面同意,受保护方在事后必须持续保持对保密信息的保密。

5.2 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受保护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保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或不再受商业秘密保护。

6. 违约责任6.1 如受保护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赔偿责任。

6.2 披露方在发现受保护方违反保密义务后,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追究受保护方的法律责任。

7.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8. 其他8.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届满后终止。

券商客户保密协议

券商客户保密协议

一、协议背景鉴于我国《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客户信息的保护要求,为维护证券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防止客户信息泄露,本协议双方(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证券公司客户信息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保密内容1. 本协议所称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个人信息;(2)客户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资金余额等账户信息;(3)客户委托证券公司进行的投资咨询、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信息;(4)客户提供的其他与证券交易相关的信息。

2. 协议双方对上述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三、保密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无限期。

在保密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保密义务。

四、保密措施1. 协议双方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2)对接触客户信息的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3)对存储、传输、处理客户信息的设备、软件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4)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 协议双方在保密期限内,如因工作需要向第三方提供客户信息时,应取得客户同意,并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五、违约责任1. 协议一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客户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2)承担相应的违约金;(3)承担因泄露、使用客户信息而引发的其他法律责任。

2. 协议一方违反保密义务,构成犯罪的,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证券公司保密协议模板

证券公司保密协议模板

甲方:(证券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鉴于甲方从事证券业务,涉及大量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为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商业秘密的泄露,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范围1.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交易策略、投资组合、研究分析报告;- 客户信息、交易记录、账户信息;- 证券公司的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市场分析;- 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内容;- 任何甲方的其他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管理、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等。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所有甲方的内部文件、资料、数据、信息等。

二、保密义务1. 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披露、复制、使用或传播甲方的保密信息。

2. 乙方在离职后,仍应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得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以下简称“保密期限”)以任何方式泄露、披露、复制、使用或传播甲方的保密信息。

3. 乙方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加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机构,或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三、保密期限1.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乙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计算,期限为____年。

2. 在保密期限届满后,乙方仍有义务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保密,但保密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承担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乙方与甲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证券交易隐私协议书范本

证券交易隐私协议书范本

证券交易隐私协议书范本甲方(证券交易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通过乙方提供的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并希望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保护其隐私信息,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隐私信息的保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隐私信息:指甲方在乙方平台进行证券交易时所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交易记录、资金状况等非公开信息。

1.2 保护措施:指乙方为保护甲方隐私信息所采取的技术和行政手段。

第二条隐私信息的收集与使用2.1 甲方同意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必要的隐私信息。

2.2 乙方承诺仅在以下情况下使用甲方的隐私信息:2.2.1 为甲方提供证券交易服务;2.2.2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的要求;2.2.3 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隐私信息的保护3.1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甲方隐私信息的安全。

3.2 乙方应确保其员工遵守隐私保护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隐私信息。

3.3 乙方应定期对隐私信息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技术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第四条隐私信息的披露4.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隐私信息。

4.2 如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要求乙方披露甲方隐私信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泄露甲方隐私信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乙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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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保密协议书
甲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系甲方正式聘用的员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敏感信息保密条款:
第一条:为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依据《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相关制度,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内幕信息或者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甲方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
(二)与甲方及其子公司经营的证券承销与保荐及财务顾问、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证券投资顾问、融资融券、直接投资等业务有关的可能导致甲方及其员工与客户之间、甲方不同客户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信息。

(三)涉及甲方的经营、财务或者对甲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乙方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应获取敏感信息,对已经获取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在甲方规章制度要求的
范围、程度范围内合理使用。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涉及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非因工作需要不得打听、谈论敏感信息,不得将含有敏感信息的资料擅自带离工作岗位,不能通过任何途径泄漏给其他无关人员,不应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五条: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

第六条:乙方承诺离职后承担与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直到这些敏感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第七条:乙方若违反本协议,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甲方有权移送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切了解协议中的法律含义。

第九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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