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高患者诊疗效果,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三、临床路径的定义临床路径是针对某种疾病或手术治疗的标准化、规范化的诊疗流程,涵盖了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各个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为目的,是临床医学与管理学的结合。
四、管理机构医院成立专门的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医院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推广、监督执行临床路径。
五、制定临床路径的原则1. 根据疾病特点和治疗技术性质。
2. 以临床实践为基础。
3. 科学、规范、可行,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
4. 强调团队协作和整体推进。
5. 对科室和医护人员依据临床路径治疗要求给予奖励和处罚。
6. 每年对临床路径进行一次修订。
六、临床路径执行流程1. 临床路径制定:医务人员成立临床路径组,收集疾病相关资料,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最终制定标准化的治疗方案。
2. 临床路径审核:由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组成专家审核临床路径,决定是否通过。
3. 临床路径宣教:科室主任或治疗医师向病人及家属宣传临床路径的重要性、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4. 临床路径实施:根据临床路径规范,执行各项检查和治疗,期间要时刻记录各项治疗措施和病人状况及预期目标。
5. 临床路径记录:科室医护人员负责对病人的治疗过程进行记录,进行后续分析比对。
6. 临床路径总结:对病人的实际治疗状况与临床路径制定时预期效果进行比对总结。
七、补充规定1. 科室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循环制。
2. 病人的诊疗方案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 完善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4. 依据诊疗过程的变化及时进行临床路径修订和改进。
5. 对违反临床路径制定要求的医务人员要给予必要的处理和奖励。
6. 检查、治疗和护理的过程要准确、详细地记录在病历中。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一、引言临床路径管理是医疗机构为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效率而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
临床路径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诊疗程序和标准,给予某种疾病患者的连续、系统、规范的治疗过程。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证临床路径管理的有效进行,制定的一系列有关工作流程、标准、责任、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目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临床路径管理的实施,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效率,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三、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工作流程1. 制定临床路径临床路径的制定应该以循证医学为基础,参考最新的临床指南和临床实践,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制定临床路径应该有专业的临床路径制定组组成,并征求相关科室、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的意见。
2. 应用临床路径科室应根据临床路径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并在患者入院之后立即执行。
治疗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和治疗效果,并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3. 监测临床路径医疗机构应建立监测系统,监测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监测系统应该包括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登记、统计和分析,以及对临床路径效果的评估和改进。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医生,并进行持续的督促和指导。
4. 总结改进临床路径根据监测结果和患者的治疗效果,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总结会议,总结临床路径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改进措施应该经过科室的认可和落实,并进行后续的监测和评估。
五、工作标准1. 临床路径的制定应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且应有明确的治疗目标和流程。
2. 临床路径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操作流程进行。
3. 监测系统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应准确、全面,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医生。
4. 总结改进会议应定期召开,且应有明确的议程和改进措施。
5. 制定临床路径、应用临床路径、监测临床路径和总结改进临床路径的负责人应明确,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和权力。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床路径是以循证医学证据和疾病诊疗指南为指导,由相关专业的诊疗小组人员共同针对某一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建立一套具有严格的工作顺序和目的、准确的时间要求、能够被大部分患者所接受的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诊疗的综合模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原则;(二)临床工作标准化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三)院科两级管理原则,多部门分层次监管;(四)持续改进原则,管理工作有记录、有书面文件。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制度第四条临床路径管理组织为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第五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七条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高年资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制度第九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依据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和相关疾病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等,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充分征求相关科室及患者的意见,确保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临床路径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路径进行,确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获得最佳的医疗效果。
第十二条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应定期对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ﻫ第一章制度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定本原则。
ﻫ第二条各临床科室、相关科室应当参照本指导原则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临床路径得组织管理第三条我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委员会与指导评价小组)ﻫ第四条委员会由院长与有关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临床专家任成员。
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我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得规划与相关制度;ﻫ(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得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得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得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得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指导评价小组由原则或分管医疗工作得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ﻫ(一)对临床路径得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得评价指标与评价程序;ﻫ(三)对临床路径得实施过程与效果进行评价与分析;ﻫ(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得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得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与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ﻫ(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得收集、记录与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得修订建议;ﻫ(四)参与临床路径得实施过程与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得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ﻫ第七条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得医师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得日常联络;ﻫ(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得起草工作;(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得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得沟通;(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得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一、概述临床路径管理是指在医疗机构内,根据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成果,以明确的目标、规定的时间和资源限制,对特定疾病或手术进行管理和质量控制的一种行为方式。
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第一人民医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提高医患双方的满意度。
二、工作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的所有环节和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病案员、行政人员等。
三、管理流程3.1 临床路径制定临床路径制定是指根据特定疾病或手术的特点,综合国内外相关指南和标准,制定规范的治疗流程和辅助措施的过程。
具体流程如下:•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小组,由医生、护士、病案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临床路径。
•收集国内外权威的临床指南和标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制定出适合本院的临床路径,并经过专家评审。
•向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临床路径得到有效执行。
3.2 临床路径执行临床路径执行是指按照制定好的临床路径,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过程。
具体流程如下:•患者入院后,医生根据临床路径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护士负责对患者进行日常护理,按照临床路径要求进行护理操作。
•医生、护士定期进行会诊,根据患者的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定期进行临床路径评估,评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
3.3 临床路径评估临床路径评估是指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和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的过程。
具体流程如下:•定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记录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根据评估结果,对临床路径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通过统计分析,评估临床路径管理的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四、责任分工4.1 临床路径管理小组临床路径管理小组是本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制定、执行和评估临床路径。
具体责任如下:•负责制定临床路径,提交专家评审,并进行修订。
•组织相关培训,确保临床路径的有效执行。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与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与方案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方案一、引言临床路径作为一种标准化的医疗护理模式,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成本、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与实施方案。
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路径的制定、审核、评价和改进工作。
委员会成员包括医疗、护理、药学、医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
(二)职责分工1、医疗部门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的诊疗方案,评估诊疗效果。
2、护理部门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的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
3、药学部门负责临床路径中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监测。
4、医技部门负责临床路径中相关检查和检验项目的规范执行和质量控制。
(三)制定与修订1、依据循证医学和临床实践经验,选择常见疾病和多发病,制定临床路径。
2、定期对临床路径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患者需求的变化。
(四)培训与教育1、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临床路径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2、加强对患者的教育,使其了解临床路径的意义和作用,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五)质量控制1、建立临床路径质量监测指标,如平均住院日、医疗费用、治愈率等。
2、定期对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三、临床路径实施方案(一)纳入标准明确适合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标准,如疾病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相对稳定、病情相对单纯等。
(二)实施流程1、患者入院后,经评估符合临床路径纳入标准的,按照相应的临床路径进行诊疗。
2、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临床路径表单中的诊疗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记录诊疗过程和变异情况。
3、对于出现的变异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医疗护理协同1、医疗和护理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临床路径中的各项任务。
2、定期召开医、护、患沟通会,及时解决诊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患者知情同意1、在患者纳入临床路径前,充分告知患者临床路径的目的、流程和可能的风险,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的第九条规定如下:
1.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与医院的整体管理体系相结合,遵守医院相关制度和政策,确保临床路径管理的顺利进行。
2.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由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包括临床路径管理专家、医生、护士和相关技术人员。
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升临床路径管理的水平。
3.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实现对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质量评价和绩效考核,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5.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沟通与合作,包括医患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医疗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以及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改进。
6.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经济效益,通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现医疗服务的效益最大化。
7.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临床路径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8.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记录和保存,为相关研究和改进提供依据。
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一、成立XX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业务副院长担任,委员由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信息科主任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主任由医务科科长兼任,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组长由业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医保科和临床科主任组成。
二、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职责是制定临床路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并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与标准;组织人员培训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临床路径效益的评价;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医疗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职责是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指导评价小组应定期(每季度)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主持,医疗、护理、质控主管相关专家及相关委员会,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五、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应定期(每季度)召开临床路径总结评价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质量、费用及成本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六、临床路径管理表单的制定应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严格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
七、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患者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疗项目等,并将患者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八、经治医师应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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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定本原则。
第二条各临床科室、相关科室应当参照本指导原则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我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委员会和指导评价小组)
第四条委员会由院长和有关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
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ﻫ(一)制订我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ﻫ(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ﻫ(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ﻫ(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ﻫ(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ﻫ第五条指导评价小组由原则或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ﻫ(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ﻫ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
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ﻫ(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七条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
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ﻫ(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ﻫ(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ﻫ(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订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我院应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一)常见病、多发病;
(二)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三)结合我院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ﻫ第九条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
医嘱类项目。
医嘱类项目应当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或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
非医嘱类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
第十条临床路径文本一般应当包括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和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护士版临床路径单。
(一)医师版临床路径表。
ﻫ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是以时间为横轴、诊疗项目为纵轴的表单,将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项目依时间顺序以表格清单的形式罗列出来。
(二)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ﻫ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是用于告知患者其需要接受的诊疗服务过程的表单。
(三)护士版临床路径单
护士版临床路径单是用于向患者告知其需要接受的护理服务过程的表单。
第四章临床路径的实施
第十一条实施临床路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ﻫ(一)具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ﻫ(二)临床路径文本所列诊疗项目的可及性、连续性有保障;ﻫ(三)相关科室有良好的流程管理文本和训练;ﻫ(四)关键环节具有质控保障;
(五)具备紧急情况处置和紧急情况警告值管理制度能力评估。
ﻫ第十二条临床路径实施前应当对有关业务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
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ﻫ(二)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
ﻫ第十三条临床路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实施:ﻫ(一)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工作,会同科室个案管理员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ﻫ(二)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根据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三)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介绍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服务计划(含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 (四)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ﻫ第十五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ﻫ(一)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ﻫ(二)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
(三)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
(四)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
ﻫ第十六条设立紧急情况警告值管理制度。
警告值是指患者在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异常情况,处于危险边缘的情况,应当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和治疗。
第十七条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
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
变异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步骤:ﻫ(一)记录。
ﻫ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医师版临床路径表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
(二)分析。
经治医师应当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三)报告。
经治医师应当及时向实施小组报告变异原因和处理措施,并与科室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并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ﻫ(四)讨论。
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以组织科内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也可以通过讨论、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对于临床路径中出现的复杂而特殊的变异,应当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重点讨论。
第五章临床路径评价与改进
第十八条实施小组每月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的数据,并上报指导评价小组。
指导评价小组每季度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根据质量改进建议制订质量改进方案,并及时上报指导评价小组。
第十九条开展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相关制度的制定、临床路径文本的制定、临床路径实施的记录、变异和处理记录、临床路劲表的填写、病人退出临床路径的记录等。
委员会对临床路劲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一)手术病人的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病人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评价、患者满意度等。
(二)非手术病人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实施病情严重程度评估、主要药物选择、并发症发生情况、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病人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评价、患者满意度等。
第二十条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要建立相应的《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本》,详细记录患者未入径原因、变异原因、退出原因、实际路劲天数、治疗效果、是否再次手术、有无并发症、是否30天内在住院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临床路径管理病人出院时应填写《泰安中心医院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满意度调查表》,科内留档(存放《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本》中)。
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表也要存放《临床路径管理记录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