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4篇)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地质测量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目的是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所有地质测量部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地质测量部负责人负责实施,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六条地质测量部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零事故和零伤亡。
第七条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目标应当与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目标相衔接,根据地质测量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八条地质测量部应当制定每年的安全生产计划,确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其向全体成员公布。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九条地质测量部应当成立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第十条地质测量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地组织和实施。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部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保障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三条地质测量部负责人是地质测量部的第一责任人,对地质测量部的安全生产负有总体责任。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部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部负责人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成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地质测量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
第十八条地质测量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地球科学研究与工作中,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和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方面:
1. 领导责任:地测科单位的领导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政策的执行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 部门责任:地测科单位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人员责任:地测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设备责任:地测科单位必须确保使用的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5. 环境责任:地测科单位必须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管理和改善,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
6. 风险防范责任:地测科单位必须制定风险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灾害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做好灾害防治工作。
7. 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地测科单位必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通过建立健全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提高地质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率,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地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三篇)

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地测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地测科科长必须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科科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责任,并将责任明确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2. 安全生产计划管理:地测科科长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地测科科长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4.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地测科科长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
5. 安全生产网络与应急管理:地测科科长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加强应急管理,提前制定应对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6.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地测科科长应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总之,地测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地测科工作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落实责任制,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二)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这一直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
为了加强地测科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经过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我们制定了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二、地测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职责1. 带头遵守和推行安全制度和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事故的发生。
2. 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测科科室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3. 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配置和使用安全设备、工具和仪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地测测量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地测测量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和《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四)负责进行井上、下控制测量及各种工程的中、腰线标定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五)负责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资料,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测量问题。
(六)负责收集各种碎部资料并填图,提前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负责检查工作质量和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八)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地测测量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地测测量科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向团队成员传达安全意识和知识,确保每个人都能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定和完善测量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确保整个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工作场所、设备、工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 组织安全培训:负责组织团队成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5. 管理安全设备:负责管理和维护测量仪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6. 安全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和报告工作中的安全事故和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改进。
7. 防范风险:负责分析和评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
8. 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并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 安全卫生保障:负责保障团队成员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组织定期体检等活动。
10. 基本信息报备:负责向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备测量工作的基本信息,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
地测测量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地测测量科员在安全生产中具有以下责任制:1.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测量工作,保证测量过程的安全。
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范本(二篇)

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地质测量科的安全生产,提高事故应急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地质测量科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质测量科全体员工是安全生产责任承担者,每个员工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关注工作中的安全风险,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的目标是确保地质测量科实施科学的、系统的应急管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每个员工的安全为重。
2. 预防为主:强化事故预防,减少应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3. 综合管理:科学组织、合理配置资源,形成科学、系统的应急管理体系。
4. 应急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将应急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形成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
第二章领导责任第五条地质测量科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负总体责任。
第六条地质测量科负责人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第七条地质测量科负责人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组建专业的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地质测量科负责人要关注本科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及时了解安全隐患和事故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九条地质测量科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评估应急管理工作的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地质测量科负责人要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惩罚机制,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第三章部门责任第十一条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各部门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建应急管理队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进行定期演练。
地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地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部是进行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室,必须在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
(一)、岗位责任第1条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建立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落实落实。
第3条组织制定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时进行考核。
第4条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第5条及时安排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
第6条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第7条组织排查矿井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落实解决措施。
第9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0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1条按照《煤矿测量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工作。
第12条及时检查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13条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
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第14条及时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
第15条参与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水害。
第16条参与排查矿井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落实解决措施。
第17条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二)、责任追究第1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监察指令的。
第19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地测部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地测部部员的相应责任。
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
(三)组织进行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未在岗时,应安排好其他人员接替,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五)不定期检查、监督科室人员完成工作情况。
(六)按照分工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按时向领导提交地质说明书等必须的资料。
(八)按照分工及时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九)按照分工随时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十一)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一、引言地测科长是地质勘探和测量工作中的核心管理者之一,负责领导和管理地测科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地测科的生产安全水平、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促进地质勘探和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地测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人员安全,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地质勘探和测量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地质勘探和测量工作是一项风险较高的工作,常常涉及到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有毒气体接触等危险因素。
因此,保障员工的安全,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成为地测科长首要承担的责任。
1.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地测科长应当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其责任落实到位。
这包括负责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和流程,指导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
2. 安全生产目标的确定。
地测科长应当与团队成员一起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员工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之作为日常工作的核心理念。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6篇)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一、在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地质、水文、矿山测量的管理工作。
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负责建立健全全矿地质测量各种图纸和资料,使管理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
三、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或审查矿井的堵水、探放水的技术措施计划,做好矿井水害的分析预报工作,指导矿井防洪排水工作,做好矿井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监督。
四、负责测定矿井各区域的涌水量,检查矿井各挡水墙等防水设施的完好情况,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决策资料。
五、加强矿井地质资料收集,分析构造变化情况,做好地质预报工作。
六、负责按规定准确及时标定、延长巷道中腰线和进行贯通测量并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定期进行导线测量,对重大工程测量项目和要求精确度高的井巷贯通测量设计要报矿务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七、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地质水文图等图纸,并及时上报地测处等有关部门进行交换。
八、负责调查和收集核对地面不害和相邻煤矿、报废老窑开采积水情况,度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所在井田的位置,为安全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九、负责排查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十、非防爆地质、测量仪器、设备等下井前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使用。
十一、矿井发生水文、地质灾害时,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同时制定防范措施。
-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测科(以下简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二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由领导班子和相关职责人员承担,并逐级下达到所有员工。
第三条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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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科是矿井地质测量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地质、测量、绘图、储量、水文、井筒监测、钻探管理等技术工作。
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负责为矿井生产及设计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随时掌握采掘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测技术问题。
3.搞好地质资料的观测积累,做好月度地质预报及采掘工作面水害(情)分析预测月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坚持对采掘工作面遇断层、老巷(硐)、停采线、含水层下发通知单制度。
4.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提交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生产补充勘探,编制矿井三个煤量及储量报表,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实行业务监督。
5.参加各种工程设计,负责检查、验算设计图纸,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及时掌握各项贯通工程的进度,做到煤巷30-40米、综掘煤巷50米以上、岩巷20~30米下达贯通通知单。
6.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7.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
8.参加编制矿井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协助总工程师搞好业务范围内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9.负责组织召开由业务组长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科务会,分析排查近期采掘工作面前方遇到的各种问题,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10.负责利用先进物探手段,为矿井生产提供准确的地质、水文资料,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11.负责编制“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
12.负责定期对水闸门进行关闭试验。
13.协助总工程师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水害事故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演练方案,搞好演练总结。
14.负责上报地测业务范围内的技术资料、报表。
15.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科科长是煤矿地测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开展地质、测量、水文、储量、钻探、图纸资料管理等工作。
地测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1.熟练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开展地质测量、物探、图纸资料管理等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是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3.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8号令),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
4.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规章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6.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7.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
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9.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10.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11.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12.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13.参加编制矿井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协助总工程师搞好本单位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14.积极推广地测新技术、新方法,开展地测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地测工作水平。
15.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地测科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⑵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⑷拒不执行矿井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地测科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⑵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⑶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对本科承担的地质测量、图纸资料管理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4.在为有关设计提供的地质说明书等基础资料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5.未建立健全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影响现场施工或其他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6.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7.未及时进行施工现场的地质测量工作,或发现问题未及时解决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8.井巷控制测量误差超过标准规定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9.未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10.未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或未及时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11.对矿井防治水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进行有效监督的,地测科科长负主要责任。
12.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13.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14.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15.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测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16.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地质测量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科副科长应积极协助地测科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地测科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组织进行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是分管业务范围的具体责任者。
3.科长未在岗位时,地测科副科长应根据安排承担科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4.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有关人员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5.按照分工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按时向科长提交地质说明书等必须的地测资料。
7.按照分工及时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8.按照分工随时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9.对井下现场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0.及时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11.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⑵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⑷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地测科副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⑵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⑶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地测科副科长对本科承担的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按照分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4.在为有关设计提供的地质说明书等基础资料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工作失误的,地测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
5.按照分工未及时进行施工现场的地质测量工作,或发现问题未及时解决的,地测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6.组织的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超过标准规定的,地测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7.按照分工未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地测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8.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地测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地质测量科主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科主管技术员必须积极做好分工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是矿井地测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地测主管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
一、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地测技术管理工作,并按国家技术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执行。
3.负责组织编制本矿地质补勘、矿井综合防治水、探放水工程的计划、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编报矿井、水平延伸、采区和“三下”采煤地质说明书采后总结报告,负责审批回采、掘进作业规程。
5.负责编制必备的成果台帐资料、图件、督促检查其他地测人员的工作,解决疑难问题。
6.组织地测人员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撰写技术总结,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7.参加矿生产、计划平衡会议以及采掘工程设计审查,并组织提供生产其它部门所需地测资料。
8.参与制定地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核地测图件、报表、报告。
9.经常深入采掘工作现场,及时掌握现场地测资料,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质技术问题。
10.负责组织施测近井网、水准基点、井下基本控制网、大型贯通和测量仪器的检校。
11.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按照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要求及时延线,并及时下达《中、腰线通知单(测量放线交桩证书)》、《巷道贯通通知书》等。
12.负责组织建立必备的基本原图、交换图和成果台帐以及其它测绘资料,组织成果图质量验收。
13.参加矿井远景规划与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组织提供生产或其它部门所需要的测绘资料。
14.及时向分管副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地测主管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⑵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⑷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