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撤三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
35类商标撤三答辩证明

35类商标撤三答辩证明一、引言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后,享有专有权,保护商标不受他人侵权。
然而,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商标被他人提起撤销申请的请求。
本答辩证明将针对35类商标撤三答辩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阐述。
二、商标撤三的背景与原因商标撤三是指他人对已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要求撤销商标的注册。
商标撤三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商标相似性:他人认为被撤销商标与其自有商标存在相似性,可能引发消费者混淆,损害其合法权益,因此提起撤销申请。
2.商标欺诈性:他人认为被撤销商标存在欺诈行为,例如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因此提起撤销申请。
3.商标未使用:他人认为被撤销商标在注册后一段时间内未正常使用,不符合商标法的使用要求,因此提起撤销申请。
三、商标撤三的答辩证明商标撤三的答辩证明是被撤销商标持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用于回应撤销申请人提出的理由,维护商标注册的合法权益。
答辩证明需要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以下将对几个常见的商标撤三理由进行阐述:1. 商标相似性商标相似性是商标撤销申请中最常见的理由之一。
对于商标相似性的答辩证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商标构成要素比较:对比被撤销商标和申请撤销商标的构成要素,分析它们在外观、字体、颜色等方面的相似性和差异性。
•商品或服务比较:对比被撤销商标和申请撤销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分析它们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是否存在竞争关系。
•消费者混淆可能性:通过市场调研、消费者调查等方式,证明被撤销商标和申请撤销商标之间不存在引发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
2. 商标欺诈性商标欺诈性是商标撤销申请中另一个常见的理由。
对于商标欺诈性的答辩证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宣传材料和广告语比较:对比被撤销商标和申请撤销商标在宣传材料和广告语方面的内容,分析它们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欺诈行为。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案件中商标未使用的初步证据之证明标准20121214

1 / 2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案件中商标未使用的初步证据之证明标准——第4001365号花儿朵朵撤销三年不使用案【案情简介】申请人湖南广播电视台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被申请人武汉花儿朵朵幼儿教育培训中心第4001365号(41类)“花儿朵朵”商标在“1:VCD发行;2:组织表演(演出);3:娱乐;4:安排和组织会议;5:图书出版(广告宣传册除外);6:磁带发行;7:节目制作”服务上的注册。
国家商标局于2011年10月25日予以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武汉花儿朵朵幼儿教育培训中心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其在2008年10月25日至2011年10月24日期间在上述指定服务上使用“花儿朵朵”商标的证据材料。
被申请人武汉花儿朵朵幼儿教育培训中心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相关使用证据,商标局审查认为其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
申请人湖南广播电视台申请撤销理由成立。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于2012年4月做出决定:撤销武汉花儿朵朵幼儿教育培训中心第4001365号(第41类)“花儿朵朵”商标在“1:VCD发行;2:组织表演(演出);3:娱乐;4:安排和组织会议;5:图书出版(广告宣传册除外);6:磁带发行;7:节目制作”服务上的注册;原第4001365号《商标注册证》作废,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申请人湖南广播电视台提供了如下证据材料:1.被申请撤销商标档案复印件;2.申请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申请人“花儿朵朵”官方网站复印件。
4.被申请撤销商标的网络搜索资料复印件(经公证);5.被申请撤销商标未使用的市场调查资料原件(经公证)。
【法律问题】商标未使用的初步证据之证明标准是什么?【齐信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商标撤三怎么申请】

商标撤三怎么申请商标撤三怎么申请,找顶呱呱免费咨询,顶呱呱提供自主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加急商标注册、担保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查询、商标交易、商标维权等商标服务。
顶呱呱知识产权是一家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著作版权登记、权益维护等项目为一体的企业服务机构,20年行业服务经验,拥有上千名专业顾问,提供一对一式服务。
一、商标撤三申请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商标撤三申请办理途径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商标撤三申请办公地址及时间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编:100055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四、商标撤三申请办理流程(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五、商标撤三申请材料(一)应提交的书件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复审、撤三、异议、答辩等商标使用证据-图文-范本范例模板

商标复审、撤三、异议、答辩等商标使用证据-图文-范本范例模板商标使用证据范本一、企业概况1.1 公司简介:介绍公司成立及发展历史、经营理念、主营商品或服务项目、市场规模、科技创新成果、取得的成就、行业影响力以及领导人的关怀、社会公益事业等。
1.2 公司整体外观照片:正面、侧面各1-2张,能体现公司规模及形象。
1.3 XXX外景照片:正面、侧面各2-5张,能体现公司规模及形象,并含有商标标识。
1.4 分公司前台照片:各分公司2-5张,注明分公司名称及地址。
要求:照片具有代表性,现场整洁,图像清晰,图片中尽可能附有商标图样。
2 企业组织架构:各分支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包括分公司、办事处的名称、地址、联络电话、传真。
3 企业经营执业证照3.1 营业执照:最近年检过的复印件。
3.2 商标驳回通知书、转让证明等:所有商标的所有相关文件。
二、商标的基本情况说明1 商标设计理念1.1 商标的创作设计理念、品牌寓意说明,商标是有申请人独立创造完成,“品牌”含有的特殊含义说明等。
2 商标使用情况2.1 商标连续使用的照片:自使用年份(公司成立)起,每年各5-10份,包括如下任何情况下商标的使用照片。
2.2 各类公司办公物品、礼品上使用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名片、公文纸、传真纸、便笺、信封、公文袋、文件夹、工作卡、邀请函、PPT模版、光盘、桌牌、手提袋、工作服装、各类办公文具、各类办公用品、公共标识及各类公司礼品等。
每种2-3张照片。
2.3 各类对外宣传广告上使用照片:包括但不限于户外招牌广告、报刊广告、互联网广告、视频音频媒体广告、展览研讨会场广告、宣传册、车体广告、户内广告及招牌等等。
每种6-10张。
2.4 商标使用区域网络:实际使用销售省市县范围、经营销售额度、相关报道、网站记录等。
2.5 产品年检报告、产品质量年检报告等。
三、广告宣传情况说明1 概况1.1 概述该商标在广告宣传中的总体情况。
1.2 该商标中广告投放年份、金额、区域、媒体按年份按媒体类型统计。
撤销三年不使用提交使用证据清单

注册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提交使用证据清单
※商标标识:
※答辩商品或服务:
※答辩期限:
商标提供使用证据的证据清单:
1、个人或公司简介:成立时间、主营范围、注册资本、资质证书、获得荣誉等
2、商标授权或许可合同:适用于商标专用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注意许可使用的期限、许可方式及被授权/许可人成立时间)
3、商标使用的销售或宣传材料:
(1)产品或服务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收据、收款凭证及银行转账证明等,尽可能使得合同与票据上的金额一致。
(2)产品实物图片(产品或包装上能够体现生产时间的最佳)(3)商标实际使用与宣传推广图片:如海报、横幅、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网站(含官网、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子销售平台)等。
(4)上述书面资料上需体现答辩商标的使用,共同形成答辩商标使用的完整证据链。
4、商标获得的荣誉证书材料
注:提醒答辩人将答辩材料的原件保存妥善,以备后用(后续的撤销复审程序及诉讼程序)。
商标撤三流程及时间

商标撤三流程及时间商标撤三是指商标注册后,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要求撤销该商标的行政行为。
撤三程序一般分为相应准备、申请撤销、审查、裁决和结果公告等步骤。
本文将为您介绍商标撤三的详细流程和相应时间。
一、准备工作阶段:在准备阶段,需要进行如下准备工作:1.查阅商标法律法规:了解商标撤销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等。
2.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收集证明商标无效或存在侵权的证据材料,如证据文件、取证报告等。
3.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咨询,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案例判例。
二、申请撤销阶段:1.填写并递交申请文件:根据商标法律法规要求,填写商标撤销申请书,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商标局。
2.缴纳申请费用:根据商标局规定的撤销费用标准,缴纳相应的费用。
3.商标局受理: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受理,并给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阶段:1.多方质证:商标局根据申请材料,可能会进行多方质证,包括对申请人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举行听证会等。
2.是否同意撤销:商标局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同意撤销商标。
如果商标局同意撤销,则进入下一步裁决阶段。
四、裁决阶段:1.裁决组成:商标局组成裁决组,负责对案件进行裁决。
2.裁决结果:裁决组根据审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商标撤销申请进行裁决,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五、结果公告阶段:1.公告期限:商标局在作出裁决后,会对结果进行公告。
公告期限一般为30天。
2.不服申请:如果有相关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不服申请。
3.结果生效:如果公告期限内无不服申请,商标撤销裁决结果生效。
商标局会撤销该商标并予以注销。
商标撤三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大致需要3到12个月,以下为一个大致时间流程:- 准备工作阶段:1个月- 申请撤销阶段:1个月- 审查阶段:3个月- 裁决阶段:3个月- 结果公告阶段:1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撤销流程可能因案件复杂性、商标局工作效率等因素而有所延长,具体时间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动。
商标异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商标异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答:根据《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或者材料的,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
第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
目前、商标异议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以下简称异议、撤三、无效宣告)或答辩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时,均应按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或答辩材料(包括各类后续材料)。
文件大小超出容量限制的将无法提交,也不能再通过纸质、光盘、U盘等其他不符合商标电子申请规定的形式提交相关材料。
上述业务的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在办理网上申请或答辩前,应对业务办理过程中所需提交电子材料的规模进行充分评估,预估材料可能会超过限制的,建议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申请或答辩。
2.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如何补充提交证据材料答:首先,申请人在提交异议和无效宣告申请时需在“是否保留补充材料的权利”或“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栏选择“是”。
申请人选择“是”后,可在三个月内提交补充材料。
未选择的,无法提交补充材料。
其次,在申请提交成功后,在申请管理中选择具体案件,在“操作”栏中点击“补充材料”即可进行相应操作。
3. 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如何补充提交证据材料网上申请可以上传的证据材料类型有哪些答:申请人目前可上传的证据材料格式要求为PDF文件。
4. 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网上申请上传文件预览出现乱码,是否需要再次上传答:上传文件预览发现乱码或不清晰的,需要重新上传相关文件。
5.《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寄给哪些人答:申请人通过电子申请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将向被异议人寄送纸件《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同时,将以电子发文方式向商标注册申请代理机构抄送答辩通知。
什么是商标撤三复审?相关问题解答
什么是商标撤三复审?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使用,而取得注册商标后,是需要实际使用商标的,防止商标浪费,如果三年内无正当的理由不使用商标的,注册商标就有可能被撤销,那么商标撤三复审申请?下面由知识产权欧阳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商标撤三复审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一、代理机构办理: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
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理由和证据材料,一式两份正副本。
二、自行去商标局办理:1、各类复审申请书:商标局官网下载书式文件填写。
2、理由和证据材料,一式两份正副本。
三、邮寄办理:1、各类复审申请书:商标局官网下载书式文件填写。
2、理由和证据材料,一式两份正副本。
3、缴费通知单复印件。
复审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持有人,提交的相关证据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商标撤三复审最好选择有有经验商标代理平台,行业内知名的代理机构都是有保障可以放心办理的,比如知识产权欧阳所在的公司代理商标业务18年,经验丰富,值得信赖。
商标撤三答辩需要准备的资料
商标撤三答辩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 身份证明文件:提交企业或个体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主体资格。
2. 商标注册证:提交商标注册证,以证明申请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
3. 答辩陈述书:撰写答辩陈述书,说明申请人对被指控失效的商标仍然享有专用权,并说明理由。
4. 证据资料:准备相关证据资料,包括商标的使用情况、销售情况、广告宣传、产品包装、销售记录等,以证明申请人对商标仍然享有专用权。
5.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交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在准备上述资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答辩陈述书和证据资料需要清晰、准确、有条理地表述事实和理由,以便于评审人员理解和判断。
2. 证据资料需要真实、充分、有效,能够证明申请人对商标仍然享有专用权。
3. 证据资料需要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排列,以便于评审人员查阅和判断。
4. 如果需要提交其他材料,需要提前了解相关要求和规定,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
总之,商标撤三答辩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资料和答辩陈述书,以证明申请人对被指控失效的商标仍然享有专用权。
在准备过程中,需要清晰、准确、有条理地表述事实和理由,并确保证据资料的真实、充分、有效和有序。
同时,还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避免出现任何可能导致答辩无效或被驳回的问题。
商标撤三答辩的证据有哪些
维正集团,提升全天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服务超过10万家客户选择维正42个城市,2小时上门服务
商标撤三答辩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针对他人已经提出的撤三申请,商标持有人可列决出近三年对该商标的使用证明材料,进行撤三答辩。
通过出示多种证据予以驳回,多种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彼此关联,形成证据链条。
那么,商标撤三答辩的证据有哪些?
1、近三年的商标宣传材料(包括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上的宣传资料;和公司制作的宣传单页、手册等;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
2、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企业招牌、加盟许可合同;
3、近三年销售范围,销售额说明,销售发票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等;
4、近三年的广告宣传费用统计(请加盖公章),最好能提供与广告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
5、相关媒体对企业的报道、采访等材料;
6、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等公开了使用商标的证明:譬如参展照片、参展证、缴费发票等;
7、带有商标标样的产品质检报告;
8、带有企业商标标识的资质证明及所获荣誉证书:包括各种奖章、奖状、荣誉及称号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标被提撤三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我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俗称为“撤三”制度。
立法目的在于督促商标注册人合法有效使用商标,客观上起到清理闲置商标、遏制恶意注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目的,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注而不用”,遏制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撤三制度中由商标注册人承担举证责任(《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6条规定)。
实践中,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答辩的文件用挂号信方式寄发商标注册地址,有部分挂号信因地址不明或查无此人被邮局退回。
经分析,退信产生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异地经营情况大量存在;二是注册人改变地址后未及时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地址变更申请。
撤三现状分析
撤三申请量逐年增加,2015年2.9万件,2016年4.0万件,2017年5.7万件。
从申请动机分析,在后注册申请人更多将撤三制度当做清除商标注册障碍的手段。
主要原因:
1.注册申请量飞速增长,商标资源有限,注册成功的难度加大。
2.恶意抢注现象增多,被抢注人通过撤三、无效宣告等手段提出撤销申请。
目前,存在异化的撤三的启动情形,包括:
1.未经调查的投机心理、恶意;
2.多次提起撤三申请,以实现恶意打击竞争对手、抢夺商标权的目的。
因此,建议商标代理机构做到以下几点:
1.指导商标申请人:引导、鼓励申请人提供撤销事实、理由和说明材料,减少恶意申请、盲目申请的现象发生。
鼓励正当竞争,避免浪费国家行政和司法资源;
2.指导注册人:保存商标使用证据,按照行政和司法机关要求提交使用证据。
给予企业的建议:
企业应增强商标管理意识,重视商标使用,预防“被撤三”风险。
一是要做好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日常经营中备份各种使用证据,进行分类收集整理。
《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即将修订发布,请大家予以关注,其中规定了商标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的要求和方法,为企业和其他组织加强内部商标档案管理提供了参考。
企业可以参照办法,建立企业商标档案工作制度,完善企业商标档案工作体系,将商标档案作为企业档案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检索和提供利用等工作,助力企业加强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
二是在我局注册的地址如果无法查收信件,请及时按要求办理地址变更申请,以保证收到我局和商评委发出的各种文书,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
撤三使用证据要求
基于纠正绝对注册主义所造成的商标注册人“注而不用”,以及撤销申请人滥用现象,近年来,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商标使用的认定原则产生了一个新变化,从单凭“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使用”发展到运用“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标准,实事求是地对商标使用的公开性和真实性进行求证,对于不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证据进行排除。
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商标局、商评委2016年12月)规定:用以证明系争商
标不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能够显示出使用的系争商标标识;
(2)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上;
(3)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人,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他人。
如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4)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日期,且应当在自撤销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内;
(5)能够证明系争商标在《商标法》效力所及地域范围内的使用。
采取列举方式规定了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仅作为赠品使用;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对伪造证据零容忍
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伪造证据从严审查。
《北京高院:当前知识产权审判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认为,如果商标注册人提供的部分使用证据系伪造,则应当对所有证据从严审查,相应提高证明标准,并应当对伪造证据的行为进行处罚,以儆效尤。
例如在第1707490号“川湖及图”撤销复审案中,商标撤销申请人以查验发票不存在为由,认为注册人提交的发票系伪造,注册人未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法院对发票的证明效
力未予采信。
对提交撤三证据材料的建议
1.缩减纸质证据材料至100页以内;
2.倡导用光盘形式代替纸质形式提交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