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核小组成员的报告
证券公司内核小组工作规则模版

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工作规则版本: V3.0编制:校对:编制部门: 质量控制部编制日期:修订记录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控制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的风险,加强对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等监管机构报送各类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申报材料的核查,确保公司上报的各类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的申报材料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风险,保证申报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提高申报工作效率,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投资银行业务包括各类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及其他业务等。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以下简称“内核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各类投资银行业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第二章内核小组职责第四条内核小组是公司各类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的内控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对拟向证监会、发改委等相关监管机构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其具体职责包括:(一) 对公司拟向监管机构申报的各类投资银行业务项目进行审议,并做出是否申报该项目的决议,承担项目申报最终的质量和风险控制责任;(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拟向证监会、发改委等监管机构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确保申报材料无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三) 配合证监会对证券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执业情况进行考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四)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内核小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内核小组成员的组成和选聘第五条公司内核小组由公司若干资深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可根据需要由内核负责人提请首席执行官决定聘请公司外部专业人士列席内核小组会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21.02.23•【文号】股转系统公告〔2021〕145号•【施行日期】2021.02.2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调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145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经履行公示程序,现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任复核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布如下:序号所在机构姓名职务1全国股转公司王云龙法律事务部总监(兼)2全国股转公司王海东融资并购二部总监3全国股转公司贾忠磊中介业务部总监4全国股转公司张华公司监管二部副总监(主持工作)5全国股转公司尹舒会计监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此外,因工作变动原因,李永春、王丽、杨艺新3名同志不再担任复核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复核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序号所在机构姓名职务1全国股转公司牛文婕(主任委员)总法律顾问2全国股转公司王云龙(副主任委员)法律事务部总监(兼)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汤焱副局级委员4中国证监会法律部范雪旺法律部处长5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杨宏行权事务部总监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薛军合规总监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志红合规总监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旭东投行委委员、董事总经理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秦杰投资银行总部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洪晓辉新三板与结构融资部副总经理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贾文杰新三板业务部行政负责人1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翁伟管理合伙人1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向芳芸管理合伙人1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靳庆军金融资本部资深合伙人1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枫合伙人16全国股转公司蔡慧挂牌审查部总监17全国股转公司孙立公司监管一部总监公司监管二部副总监18全国股转公司张华(主持工作)19全国股转公司伍云市场监察部总监20全国股转公司杨超颖自律管理部总监21全国股转公司黄磊融资并购一部总监22全国股转公司王海东融资并购二部总监23全国股转公司贾忠磊中介业务部总监会计监管部副总监24全国股转公司尹舒(主持工作)交易运行部总监25全国股转公司侯定海特此公告。
主办券商“项目小组”和“内核小组”的成员资质要求

信息来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2013年02月08日发布/flfg/xtgz/gfzr/#a444[挂牌业务类第一个文件]第二章第一节与第二节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一节项目小组与人员第六条主办券商应针对每家申请挂牌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起草尽职调查报告,制作推荐文件等。
第七条项目小组应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组成,其成员须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其中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至少各一名。
行业分析师应具有申请挂牌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在最近一年内发表过有关该行业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主办券商应在项目小组中指定一名负责人,对项目负全面责任,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与两个以上推荐挂牌项目,且负责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项或相关行业事项的尽职调查工作;(二)具有三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且具有主持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项目经历。
第九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成为项目小组成员:(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二)本人及其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挂牌公司股份;(三)在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四)未按要求参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内核机构与人员第十条主办券商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推荐文件和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并对下述事项发表审核意见:(一)项目小组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申请挂牌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二)申请挂牌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三)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四)是否同意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
第十一条主办券商应制订内核机构工作制度,对内核机构的职责、人员构成、审核程序、表决办法、自律要求和回避制度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二条内核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内核机构成员中由推荐业务部门人员兼任的,不得超过内核机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招商证券投行内核介绍

企业财务分析与管理咨询
要点一
总结词
专业分析、策略咨询
要点二
详细描述
招商证券投行团队拥有优秀的财务分析能力,能够全面 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绩效和发展潜力。通过建立 财务模型、进行敏感性分析和现金流预测等手段,为企 业提供专业、全面的财务咨询服务。同时,针对企业发 展过程中的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运营管理等问题,提 供定制化的管理咨询服务,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内核团队构成与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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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内核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财务、法律、行业等 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涵盖了投行、研 究、风控等不同领域。
职业经历
团队成员普遍拥有多年的投行业务经验和相关 行业背景,对于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有着深入 的理解和认识。
学历背景
内核团队成员的学历背景涵盖了金融、会计、 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成 员占比超过80%。
内核团队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
项目协作
内核团队在项目中需要与投行部门、研究部门、风控部门等密切 协作,共同完成项目的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和风险控制等工作。
信息共享
内核团队需要与各相关部门保持及时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共同把 握项目进展和风险情况,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风险的有效控制 。
决策参与
内核团队在项目中需要参与决策制定,为项目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制定项目计划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 执行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
员分工等。
尽职调查
对项目涉及的各方面进行尽职调 查,包括财务、法律、市场等方 面。
风险评估与控制
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 措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的公告鉴于我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部分成员情况发生变化,为保证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工作的连续性,我公司决定对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
增补任澎、罗舟、杨艳华、高道德、潘晓文、赵一明、朱益宇、徐艳、李志强等担任内核小组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名单及新增成员简历进行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报价业务内核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序号姓名职务职责分工1 任澎公司副总经理组长,申报材料的全面审核2 张卫东风险控制总部总经理助理副组长,申报材料的全面审核3 林涌上海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侧重法律方面的审核4 李保国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侧重法律方面的审核5 金铭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侧重法律方面的审核6 杨艳华并购融资部副总经理申报材料的全面审核7 罗舟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申报材料的全面审核8 潘晓文并购融资部总经理助理申报材料的全面审核9 高道德海通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侧重行业方面的审核10 宋立民深圳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侧重行业、募集资金方面的审核11 朱益宇上海投资银行部项目管理部经理申报材料的全面审核12 赵一明风险控制总部审核员申报材料的全面审核13 吕红兵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主任外聘法律专家,对申报材料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审核意见14 刘维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外聘法律专家,对申报材料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审核意见15 李志强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外聘法律专家,对申报材料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审核意见16 徐逸星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外聘财务专家,对申报材料财务问题提供专业审核意见17 徐艳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外聘财务专家,对申报材料财务问题提供专业审核意见18 蔡春鸣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外聘财务专家,对申报材料财务问题提供专业审核意见19 顾红雨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外聘财务专家,对申报材料财务问题提供专业审核意见新增内核小组成员简历:任澎,男,硕士研究生,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内部机构调整通报

公司内部机构调整通报尊敬的全体员工:经过慎重考虑和综合评估,为适应市场变化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我司决定进行内部机构调整,现将具体调整事项通报如下:一、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公司经营策略的调整,为了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在提升运营效率、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公司决定进行内部机构的再调整和整合。
二、调整原则1.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司将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优化内部机构设置,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2. 以效率和协同为中心:优化流程和协调机制,提高团队间的沟通和协作效率,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3. 以员工发展为基础:确保员工晋升和个人能力发展的机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自我成长的平台。
三、调整范围及具体安排1. 组织架构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调整,公司决定对某些部门和岗位进行合并、优化或精简。
具体调整方案将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携同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并在近期内向全体员工进行详细介绍。
2. 岗位调整:公司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对一些岗位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以实现更好地岗位匹配和优化员工工作能力。
调整方案将由各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共同商议制定,在保障员工权益的前提下,逐步推进。
3. 薪酬福利保障:公司重视员工福利,决定对于因内部机构调整而产生变动的员工,将确保其薪资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安排。
四、调整后的目标及期望1. 提升效能:通过内部机构调整,加强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效能。
2. 突出核心:优化产业链布局和资源配置,集中精力发展公司核心业务和优势领域。
3. 激发创新:通过合理的机构设置和资源整合,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激发创新思维和活力。
五、闭幕语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提升竞争力而必要的步骤。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整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业务水平,同时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发展机会。
期待大家积极配合和支持,相信我们的共同努力会让公司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
关于修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价业务内核小组工作规则和调整内核小组成员的公告

关于修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价业务内核小组工作规则和调整内核小组成员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主办报价券商内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以及因我公司内部人员变动等原因,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价业务内核小组工作规则》作了相应修改,并对内核小组成员作了调整,新增加四名成员。
现将新修订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价业务内核小组工作规则》及调整后的内核小组成员名单(附新增成员简历)进行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00 八年七月十四日附件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价业务内核小组工作规则第一条 宗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报价业务内核小组(简称内核小组)是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简称《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简称《业务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主办报价券商内核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和公司控制证券发行与上市风险要求成立的内部控制机构,目的在于加强公司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管理,规范业务运作,防范业务风险,保证申报材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内核小组的主要职责根据《试点办法》、《业务规则》和《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公司拟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代办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下述事项发表内核意见:(一)项目小组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拟推荐园区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二)园区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三)是否同意推荐该园区公司挂牌。
第三条 内核小组成员构成及分工内核小组成员构成为:风险控制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门、研究所有关负责人以及外聘法律和财务专家。
公司分管风险控制的负责人担任内核小组组长。
根据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内核小组成员分别侧重:申报材料法律方面审核;申报材料财务方面审核;申报材料行业方面审核;或对申报材料予以全面审核(内核小组成员名单、简历及分工见附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12.06•【文号】证监发行字[1999]150号•【施行日期】1999.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01年3月17日实施日期:2001年3月17日)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150号)各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证券发行工作的质量,防范证券发行风险,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拟在具有主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内部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公司内核小组的职责内核小组是公司参与证券发行市场的内控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对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的核查,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负责填制《证券发行申请材料核对表》,确保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负责代表发行人和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进行工作联系,组织对有关反馈意见的处理等。
二、关于内核小组的组成公司内核小组主要由证券业专业人士组成,公司应从实际出发,参照下列要求确定具体人选,并保持成员的相对稳定。
(1)公司内核小组由8-15名专业人士组成;(2)公司主管投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及投资银行部门的负责人是内核小组的当然成员;(3)公司内核小组成员中应有熟悉法律、财务的专业人员;(4)公司内核小组中应有至少2名从事过3家以上公司发行上市工作的人员;(5)公司内核小组可聘请本单位之外的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士辅助其审核工作。
三、其他有关要求(一)公司须结合实际制定内核小组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应载明内核小组的宗旨、职责、人员分工和自律要求,以及内核小组的决策程序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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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核小组成员的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鉴于我司原内核小组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内核小组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内核小组独立性,我司决定对内核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方案报备如下:内核小组组长:余维佳内核小组副组长:邓晓力、郭健内核委员:谢继军、朱仙奋、帅晖、杜辉明、王苏望、王黎祥、沈卫华、徐浙鸿、胡晓和、罗少波、李丽芳、郑华峰、吴喻慧、康剑雄、孙莉、徐德、廖晓鸿、潘渝嘉。
现共有 21位内核委员。
其中徐德、廖晓鸿、潘渝嘉3人为公司外聘的内核委员,其余18人为公司内部委员。
此外,本次新增委员为胡晓和、罗少波、李丽芳、郑华峰、吴喻慧、康剑雄、孙莉、徐德、廖晓鸿9人。
吴新华、干长如、周荣铭以及王晓东不再担任内核小组委员。
附内核委员简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6日内核小组成员简历余维佳, 男,1964年出生,天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博士毕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曾任深圳蛇口工业区发展研究室研究员、企业管理室部长, 半岛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1967年出生,纽约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 曾任美国电信电报公司市场决策部分析师、美国Providian Financial风险管理高级分析师、美国花旗银行风险管理助理副总裁,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郭健,男,1964年出生,上海海运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
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招商局集团财务部外派干部,深圳中大投资管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国际业务部执行董事。
谢继军,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国际贸易硕士,保荐代表人。
1996年9月进入南方证券公司投行部工作。
先后负责了湖北美尔雅、武汉三镇、湖南九芝堂等公司的改制和上市工作。
主持了幸福实业、广东福地、天宇电气、广钢股份、华侨城等公司的配股主承销和基金天元发行工作,东风汽车债券的发行工作,并在1999年策划了深交所首例吸收合并案---正虹饲料吸收合并湘城实业。
2000年9月至今在招商证券投行部工作,负责了株洲千金药业、山东日照港、新赛股份等IPO项目,策划了中国第一例“以股抵债”案例-电广传媒以股抵债。
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
朱仙奋, 女, 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
历任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董事,具有丰富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上市、配股、增发新股等业务经验,主持过东风汽车、东风电仪、凯迪电力、京山轻机、武汉道博、精伦电子、天士力等近40家企业的股份制改组、新股发行、配股、增发新股等工作,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
帅晖,男,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
曾先后任职于香港英皇旗下富宇经贸发展公司,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加拿大哥伦比亚国际金融公司,主要从事外汇交易、恒生指数交易、中国企业海外上市项目评估及国内投资银行业务。
曾主持和参与珠海粤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项目、粤华电财务顾问、桑夏高科A股、沪杭甬A股增发、华海药业IPO、南京港IPO、华海药业股改等项目。
不仅熟悉国内资本市场的运作,同时还熟悉国际金融市场,尤其在国际外汇市场及香港股市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
王苏望,男,1971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1997年12月-2003年9月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3年9月至今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投行业务近10年,先后主持或参与万科1999年配股、2001年和2004年可转债,深科技1998年配股、岳阳兴长2000配股、钱江水利IPO、万科股权分置改革、深康佳股权分置改革以及财务顾问、收购兼并等项目,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项目组织经验,在金融创新等领域具有独到见解,现任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
杜辉明,男, 1963年出生,经济师 ,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
1985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金融专业,曾就职于政府机关、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1997年进入招商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承揽、承做了长春一东、太原化工改制上市,南风化工、兰花科创配股工作,东北高速、华北高速的上市推荐工作,现任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
沈卫华,女,1970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
具有7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主要审核和参与的项目有凌云股份IPO、福耀玻璃2003年增发、新赛股份IPO、千金药业IPO、天津港2003年配股、南京港IPO、日照港IPO、深万科可转债2、格力电器股权收购财务顾问等,现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有广东蓉胜IPO、海翔药业IPO、香雪制药IPO、深南光股改、南玻集团股改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及股份公司运作管理经验。
现任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王黎祥,男,1970年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曾先后就职于华夏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2000年加盟招商证券。
主持过的项目有:农产品新股发行主承销项目、云天化新股发行主承销项目、天发股份1998年配股主承销项目、广州药业2000年增发新股主承销项目。
参与过的项目有深宝恒1996年配股主承销项目、深华发1997年A、B股配股主承销项目、深康佳1998年配股主承销项目、中远发展2001年增发新股主承销项目。
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徐浙鸿,女,1969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具有7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职于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信贷部、中海海南海盛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先后从事项目评估、股份公司改制上市及内部运作管理等工作,并赴日本东京参加证券业培训。
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中海海盛A股配股、长园新材IPO、华海药业IPO、南京港IPO、东北高速A股及华北高速A股上市推荐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罗少波,男,1987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具有深厚的数量经济和金融技术功底,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财经顾问和管理顾问。
长期从事资本市场策划和企业债券、可转债、资产证券化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融资工作,参加过三峡债券、国家电网、华能债、中电投等20多家企业债的发行方案设计和定价工作;是2004年万科转债2方案设计负责人,也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转债项目招行转债财务顾问项目负责人。
并且2004年担任了国内首例“以股抵债”财务顾问项目电广传媒方案设计负责人,为该方案的成功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5年为安徽合力股权分置改革项目及2006年作为国内首批定向增发项目之一的安徽合力定向增发项目负责人。
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兼资本市场部负责人。
吴喻慧,女,1973年出生,保荐代表人,具律师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
具有多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职于北京城乡建设集团以及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先后从事项目评估、股份公司改制上市及内部运作管理等工作。
近年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广州国光电器IPO、航天动力股改、东安动力股改、彩虹股份股改以及宁夏恒力股改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郑华峰,男,1974年出生,保荐代表人。
暨南大学金融系经济学硕士, 2000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参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重组、上市辅导工作,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辅导工作,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辅导并上市工作,负责了新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
2005年以来先后负责了兰花科创、重庆港九、华海药业、美菱电器等4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李丽芳,女,1974年出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
8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主持或参与广州药业H股增发A股、京山轻机再融资、精伦电子IPO、国光电器IPO、安徽合力再融资等十余家企业的发行上市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实践经验。
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胡晓和,男,1967年出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
浙江大学应用数学系本科毕业,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12年的证券从业经历,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工作经验及企业财务管理经验。
负责完成的项目主要有:武汉电缆历史遗留问题上市推荐、华新水泥B股发行、东阿阿胶配股、汇通水利98年度配股、深天健IPO、广汇股份IPO、北矿磁材IPO保荐、江淮汽车定向增发、东方热电、深房重组财务顾问、天利高新股权分置改革等。
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康剑雄,男,1970年出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首批获证券投资咨询、发行及经纪业务资格。
曾任职上海新世纪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计财部统计分析员、浙江财政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助理。
199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和较扎实的理论功底,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万向钱潮配股、广西中恒IPO、格力电器配股、银河动力配股、金蝶软件A股、吉通通信A股、沪杭甬增发A股、南京港A股、中远建设债券、南京港和宁波海运股权分置改革、浙江海翔药业A股、天津港定向增发等项目,并在1996-1997年国债市场化期间主持和参与了近30亿国债发行方案的设计和具体实施。
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孙莉,女,1973年出生。
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投资银行从业经验10年,曾经主持完成中外建、中新药业IPO项目、民丰特纸增发,现场主持兴化股份IPO项目,参与完成海鸥卫浴IPO项目。
此外,还先后为十余家企业进行过股份制改造;并为东北高速、江中药业、天药股份、湖南省委蓉园集团等企业提供过财务顾问咨询服务;为民丰特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策划过管理层收购及改制工作;并为柳化股份、金晶科技等提供过发行可转债项目建议及咨询服务。
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
外部委员:潘渝嘉,女,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主要从事公司融资、公司投资、公司购并、公司重组与改制等方面中国法律的执业。
同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知名外资企业的法律顾问。
徐德,男,1951年出生,注册会计师。
上海财经大学毕业、日本名城大学商学院硕士毕业、厦门大学会计研究科博士毕业。
曾任教于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以及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于无锡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日本朝日审计法人、以及普华永道(香港、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