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2024年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2024年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1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如下承诺。
一、持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营业执照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并按规定将证照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不擅自改变登记核准事项。
二、经营场所保持整洁卫生,商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不与有毒有害物接触。
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设立专(兼)职食品质量管理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严禁不合格食品入(店)市和销售。
四、建立和认真执行食品经营七项自律制度。
严格做到进货时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票据保存不少于两年)、如实记录(或保留载有下列内容的票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经营中加强清查管理(发现过期、损坏、变质商品下架退市并作好记录)、销售时保证质量(主动为客户提供票据和售后的相关服务)、对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召回措施。
五、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坚持做到不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过期、失效、变质食品,不销售“三无”和标识不全、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冒用认证标志和名优标志等食品,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违反规定打食品广告。
六、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积极协助、配合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如出现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行为,愿依法接受处理和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XXX时间:XX年XX月XX日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为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高自律意识,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经营者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食品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

食品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关注的当下,确保食品质量的保障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为了满足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的需求,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许多企业都会做出食品质量的保证承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质量。
一、食品质量保证承诺1.1 产品安全保证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我们郑重承诺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到销售全过程的产品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无任何超标、合格证明明显不合格等食品安全风险。
1.2 营养成分保证我们承诺所有产品的营养成分标示准确无误,确保消费者所购买的食品营养丰富,并完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1.3 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来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合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避免对消费者造成潜在的安全危害。
二、食品质量保证措施2.1 严格的选材与供应链管理我们致力于与可信和具备良好信誉的供应商合作,所有原材料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采购与管理,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食品质量要求。
2.2 先进的产品检测技术为了保证食品质量,我们拥有高精尖的设备和先进的检测方法,对产品进行全面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3 严格的生产工艺控制我们采用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来控制生产工艺,从原材料的存储、生产线及设备的清洁与消毒到包装环节都进行严格的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安全。
2.4 完善的追溯体系我们建立了完善的追溯体系,通过全程追溯技术,可以追溯每一批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信息,以保证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理。
2.5 加强人员培训我们注重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培养,所有员工都会接受相关的食品安全培训,保证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保证生产销售过程的食品质量安全。
三、食品质量监管及投诉处理为了与消费者建立更加健康、稳固和可靠的关系,我们承诺建立健全的食品质量监管制度,并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意见,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承诺书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承诺书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特此制定并签署本食品安全责任制承诺书。
我们郑重承诺,将始终坚持食品安全的第一原则,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
具体承诺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校将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挂帅,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和保障。
明确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师生健康,我校将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二、严格食品采购与配送管理我校将严格选择合格的食品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合格名录,并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合作协议,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的食品做到批批查验、记录准确,确保购进的食品安全可靠。
不采购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全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三、规范食品贮存与加工制作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备餐分餐、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我校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食品加工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不使用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备案。
四、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我校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
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与应急处理机制我校将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运行。
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整改。
同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食品供应质量安全保障承诺及措施

食品供应质量安全保障承诺及措施(一)关于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承诺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实保证本公司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本公司郑重承诺:1、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票证通”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做到经营的食品供货方资质合法、食品质量许可、检疫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齐全,并对乳制品做好重点查验和管理;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3、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保持食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整洁卫生,经营食品按规定分类存放,配备合理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按照食品本身规定储存条件陈列和贮存食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的抽样检验,适时向有检测资质的部门送检可能有问题的食品,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下架退市,并按有关规定通知相关销售单位和监管部门。
4、坚持依法、诚信经营。
在经营的食品中,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其它非食品物质、回收食品、发霉变质的食品,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保质期处理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做明示,到保质期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处理;经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理。
5、主动为消费者开具信誉卡和购物凭证票据,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在经营中做到经营食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计量准确,出现下列情形,消费者可凭购物等凭证要求退换或赔偿:1)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2)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3)经有关部门检验为不及格或确认为冒充伪劣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6、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其迅速组织下架退市,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行动,按有关要求对预警的食品做出处理。
7、每年构造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培训,强化守法诚信经营认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举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不安排不吻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人员处置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
(完整版)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本店郑重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诚实守信经营,严把食品质量关,认真对待消费投诉,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放心.
1、严把食品进货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坚决杜绝“三无"商品;
2、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履行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3、采购食品时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按工商部门要求规范食品进货台帐,严格履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
4、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主动协商,妥善处理,严格履行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5、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商品陈列整齐有序,分类分架,严格履行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履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7、定期检查本店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予以处置,并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严格履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8、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严格履行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欢迎监督本店商品质量和经营行为。
工商部门申诉举报电话:12315.。
食品安全承诺及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承诺及应急预案首先,我们郑重承诺: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2.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的全程监控和严格的检测制度,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和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3. 拥有一支经过专业培训的员工队伍,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4. 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定期的抽样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
每批产品出厂前都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 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食品的成分、安全性和储存方式进行明确标注,让消费者放心食用。
6. 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对质量问题严格执行召回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全面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随着全球环境的复杂多变,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我们制定了以下应急预案: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类和预案1. 原材料问题:如果发现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对受影响的产品进行召回,停止生产相关产品,并与监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
2. 生产环境问题:如果发现生产环境存在卫生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全面清理和消毒,重新建立起标准的生产环境。
3. 质量问题: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立即召回,并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展开调查,查明原因,确保不再发生同类问题,并对受影响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4. 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因素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安全,保障生产基地和设备完好,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通知,向消费者解释情况,让他们放心。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1. 严肃查明事故原因,确保它不再发生。
2. 第一时间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全程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3. 若有受害者,及时联系受害者及家属,尽力解决问题,并进行赔偿和慰问。
三、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1. 首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并通过合法途径向消费者发布警示。
学校食品安全承诺书

学校食品安全承诺书学校食品安全承诺书1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民以食为天”。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维护师生食品安全,防止不良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在此,我代表定陶教育各级学校和幼儿园,郑重承诺做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如下: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和完善各方面的食品安全制度,使制度更完善,要求员工熟悉并严格执行,并经常进行自律检查。
三、依法建立和实施员工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杜绝患有根据《食品安全法》不允许接触直接进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员工。
四、依法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依法设立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割、烹饪、小吃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场所,以及食品储存、包扎等场所。
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完善五防措施。
六、依法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储存、展示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准保温设施和冷藏冷冻设施。
七、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赔票制度,认真检查供应商的经营资质、产品认证、产品标识以及食品原料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格控制食品原料采购质量。
八、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和原材料采购会计制度,如实记录和保存食品和原材料采购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确保本单位食品和原材料采购的可追溯性和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九、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发现有问题的食品立即停止加工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自觉拨打公众监督举报电话。
自觉接受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定期公布量化分级结果;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共同营造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环境。
食品安全承若书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承诺书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大事。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本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及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食品安全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严格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标识、储存运输、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4.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功效。
5.主动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疑问和问题。
6.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3.加强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查验供货者资质,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加强食品包装标识管理,确保包装标识真实、清晰、完整、准确。
6.加强食品储存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7.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产品来源、流向、生产日期等信息,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9.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10.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三、法律责任1.企业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企业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企业若虚假宣传食品功效,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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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强化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消费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管理员,实施有效管理措施,加强食品质量管理。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台帐制度、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自检制度、退市制度、严禁假冒伪劣食品、国家明令淘汰食品、过期、失效、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上柜,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完善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做到专人、韦柜;统一着装(白衣、白帽、口罩、手套)统一防蝇防尘设施、统一货器具、统一无菌包装。
第五条建立完善食品质量管理服务设施,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复验计量器具,并定期向有关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依据《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蔬菜检测室,实行当日检测结果公示,发现超标蔬菜农药残贸情况及时按规定处置。
第六条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栏),公布经营信用状况、管理制度、食品质量自检情况,商品行情、服务指南以及食品质量管理的有关注意事项。
第七条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123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建立交易纠纷调解处理制度,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处理一般交易纠纷。
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机构的工作职责、电话、责任人及照片,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并做好详细记载。
第八条建立健全协议入场食品营者的主体监督机制。
杜绝无证无照经营;依法与协议入场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承诺书》,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对协议入场食品经营违反本制度规定,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将依法按照协规定清退出场。
第九条建立对消费者的先行赔偿制度,入场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无法从入场经营者获得赔偿的,有义务根据管理制度和《承诺书》的规定,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或利用入场经营者保证向消费者实施先行赔偿。
第十条与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订食品质量管理《责任书》,加强食品质量自律自管,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食品质量安全购销台帐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进、销、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进销台帐实行专人负责。
第三条食品进销台帐要能全面反映食品的进销存情况及某一单项品的每日进销情况。
第四条对进销的食品应当建立进销台帐。
主要包括食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或批号、进货数量、进货日期、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货凭证编号或发票编号、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等内容。
第五条建立台帐的食品范围:主要是与人们生活紧密相关的粮食制品、卤制品、猪肉、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
第六条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能够证明食品质量和来源证件、发票或单据,如: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保留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七条建立台帐,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少填漏报。
第八条对未记入台帐的食品,来源不清,质量不明的不得上柜销售。
食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第一条为了及时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环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市民消费安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检测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检测工作实行日抽检制度,检测结果按产品类别分别建档,建立监督数据档案。
第三条建立良好的企业自律经营模式,实行食品自检与送检想结合制度。
对季节性食品、加强食品自检。
同时邀请工商、产品质量检验等部门,加强抽检,检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柜销售。
第四条在市场或超市醒目的位置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公示栏”,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检抽检结果、食品安全有关信息,服务指南等实行公示。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检测设备及条件,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实行自行检测。
第六条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否则禁止进入市场。
第七条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豆制品、饮料等食品。
第八条自行检查、检测确定的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不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劣质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不得入市销售。
第九条加大食品质量日常检查、清理和自行检查、清理和自行检测工作,做好详细登记,确定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严格防止进入流通环节。
武汉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食品发全承诺制度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造温馨购物环境,接待顾客礼貌、热情、耐心、周到。
第三条保持店容店貌整洁,商品分类存主,摆放整齐有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禁不合格食品上市。
第五条认真履行进货食品查验制度,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建立进货台帐,做到台帐与进货凭证相符。
第六条实行食品售前检查制度,食品上柜销售前要检查质量和食品外观,杜绝不合格食品上柜销售。
第七条食品实行明码标价,标签内容真实明确,价格合理、计量准备。
第八条所经销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食品;不经销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持日期的食品。
第九条对食品自检中发现和工商机关监测或行政执法机关公示的不合格食品,及时清理下柜。
第十条凡顾客购买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凭发票按国家有关食品售处服务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如果违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直接损失,本单位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消费投诉工作,积极配合工商机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督。
食品质量安全协议准入制度第一条为了严把上市食品质量准入关,切实保障入市食品质量安全,营造质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上市食品心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第三条食品供应商必须取得国家认定的合法资质证、照。
第四条依照《合同法》规定,依法与食品供应商签订《商品准入协议》,明确协议准入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供应时间、地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五条食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肉类、蔬菜等生鲜食品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引进信誉高、质量硬、品牌响的供应商,提升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制度,从源头把好食品质量关。
第六条食品供应商必须对所供应食品质量安全负责,出现质量问题,将依照《食品准入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供应商提供无公害果蔬、绿色果蔬、有机果蔬、必须出具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免检证书,方可入场销售。
第八条供应商提供无公害果蔬基地的产品,必须出具产地认定证书及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方可入场销售。
第九条供应商提供其他果蔬产品,需取得国家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方可入场销售。
第十条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早,拒绝入场销售。
第十一条对违反《食品准入协议》质量条款,供应不合格食品的供应商,依照《合同法》及协议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合同,取消其入场销售资格。
食品质量安全退市制度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退市制度,是择时对因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食品,采取暂时销售、撤柜、召回、销毁等措施退出市场的制度。
第三条食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消退出场;(一)食品质量抽查中,经检验这不合格的;(二)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三)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四)使用非食品色素或其它非食品物质加工的;(五)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偷工减料;(六)侵犯商标专用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七)国家禁止买卖的和明令淘汰的食品;(八)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环保、计量等法规规定的食品;(九)超过保持期或者保存期限的;(十)应当检验、减疫而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十一)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食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的;对食品质量作引入误解和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化宣传用语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退出流通领域的。
第四条通过食品自检、送检、受理消费者发现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公布的,属于第三条规定情形的食品,采取有效措施鼗化妆品消退出场。
第五条实行协议准入的食品经营者,违反本制度规定,将依照双方协议约定实行消退。
第六条退市的食品需要重新入市的,必须依法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进入流通领域销售。
第七条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
对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及时采取措施“A、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靠山,如实报告工商部门;B、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C、在经营场所或媒体发布召开公布;D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E、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武汉贵福源商贸有限公司食品质量安全购销查验登记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是指在食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主体资格及食品质量,并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食品建立购销登记台帐,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制度。
第三条实行台帐制度。
凡购进涉及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食品时应当建立进货台帐。
主要包括食品名称、商标、规模型号或批号、进货数量,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等内容。
第四条实行索证制度。
在购进食品时,要主动索取并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执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QS质量认证标志等闲上关证明,查验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第五条实行索要制度。
对购进的食品向供货单位索取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属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还应主动索取强制性认证证书,查验其食品质量的合格性。
第六条实行查验制度。
进货时对食品的包装、装潢、商标、生产日期、质量标志等标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查验其食品的内外在质量。
重点查验以下内容:(一)进货的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销售食品。
(二)食品是否失效、变质或过期;(三)食品及其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四)食品上标注的产地、厂名、厂址是否真实;(五)其它通过感观及查验资料可以进行审验抽容。
第七条加强对食品的日常管理。
落实进货仓储食品的保管检查验收责任制;对发现已过保持期、霉变变质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界保持期的食品,应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持期届满一律退市,不得对外销售;对不合格食品,不得弄虚作假、重新包装上市。
第八条加强对食品标签管理,特别是散装、裸装、自制及净菜食品,在分装时标签标注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生不日期、保质期限和净重,不得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