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单位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规范防雷防静电工作,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及义务1.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防雷防静电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落实责任;2.责任人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定期检查设备及工作环境;3.员工责任:遵守安全规定、参加培训、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
三、防雷措施1.安装防雷装置:对设备进行防雷装置的安装和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2.维护设备:定期检查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防雷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建立防雷预警系统:建立防雷预警系统,监测雷电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员工发布预警信息。
四、防静电措施1.地面铺设导电材料:工作场所地面铺设导电材料,保证静电能够顺利地漏电;2.人员培训:对静电产生及防止方法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静电意识;3.使用防静电设备:配备防静电鞋、衣物等防护用具,减少静电的产生;4.定期检查静电设备:对工作场所的静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五、安全检查与记录1.定期检查:制定防雷防静电检查计划,定期检查设备、工作场所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安全记录:对检查记录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复查。
六、应急准备1.应急物资:准备必要的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如避雷针、避雷帽等;2.应急预案:制定防雷防静电应急预案,确保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七、故障处理1.故障报告: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并进行记录;2.故障处理: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培训和教育1.定期培训:定期组织防雷防静电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防雷防静电意识;2.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通知公告等形式,加强防雷防静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九、违纪处罚对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附则1.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单位领导审批,并定期进行修订。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作业场所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具备防静电设施,包括接地设施、静电导电设备等。
2.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具备完善的防爆设备,确保作业期间不会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3.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定期进行防静电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静电积聚。
三、作业人员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防静电培训,并拥有相应的培训证书。
2.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的工作服、防静电鞋,确保静电的迅速导向地面。
3. 所有作业人员在进行易燃、可燃液体作业前,必须进行静电防护检查,确保身体不带静电。
4. 所有作业人员在进行易燃、可燃液体作业期间,必须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如火种、明火、易燃物品等。
四、液体存储和搬运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和搬运容器必须具备防静电功能,并配备静电地线。
2.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和搬运容器必须放置在防爆柜中或易燃物品专用储存区域内,避免静电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3.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和搬运容器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防止静电积聚。
五、作业现场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防止静电聚集。
2.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确的警示标识,提醒作业人员注意防静电措施。
3.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定期进行静电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4.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和防静电应急预案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事故应急措施1. 一旦发生易燃、可燃液体事故,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适当的紧急处理措施。
2. 在事故发生期间,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撤离,并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是针对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1. 防雷措施:
a. 定期进行防雷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b. 油田设施和设备上应安装雷电防护设备,如避雷针、避雷网等。
c. 在雷暴来临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停工,并避开高处、金属设备和水源等容易成为雷击点的位置。
2. 防静电措施:
a. 在易产生静电的场所,确保地面的导电性良好,并加装适当的接地设施。
b. 工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装,并定期检查服装的导电性能。
c. 定期对静电产生和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告诉知识的宣传教育:
a. 定期开展防雷防静电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b. 在易受静电影响的工作环境中加强警示标识的设置和宣传,引导员工正确防范静电风险。
4. 应急措施:
a.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措施。
b. 在发生雷击或静电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5. 监督与检查:
a. 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b. 设立责任人对防雷防静电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油田分公司在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减少事故的发生。
需要根据具体的油田分公司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最新版)一、了解防雷1、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二、防直击雷1、石油化工企业的建筑物、工艺装置内塔类应有防直击雷装置。
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3、可燃气(液)体的钢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2)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钢罐,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
(3)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4)浮顶金属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装置,但必须有两根截面积妻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顶与罐体作电气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5)压力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三、防静电1、金属罐、设备、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的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
当法兰盘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盘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3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科研机构、公共建筑等。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效果良好的原则。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在建设、改造或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或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防雷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避雷系统、防雷接地网、防雷装置等。
第七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雷设施;(二)系统完整:建设完整的防雷体系,包括接闪器、避雷带、引下线、接地体等;(三)安全可靠:确保电流不会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四)防雷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材料,如耐腐蚀的钢材、避雷针等;(五)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系统不会影响防雷设施的功能;(六)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静电接地、静电消除、防静电设备等。
第九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静电设施;(二)静电接地:对设备和设施进行静电接地,确保静电能够安全排除;(三)静电消除:采用合适的静电消除设备,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消除剂等;(四)防静电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材料,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衣等;(五)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中国石化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2.11.3严禁使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可燃液体管线的清扫。
2.11.4应使用所采样品的同类液体对采样器进行清洗,清洗用 过和剩余的样品严禁倒回罐。
2.11.5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化纤材质制作的拖布、抹布 来拖擦物体和地面。
2.11.6严禁在1个容器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2种方法清洗。
2.5.5储罐在收油过程中,会积聚大量静电荷,应尽量采用自动 测量和采样设备。
2.5.6工作人员在检尺、测温、采样时,应消除人体所带静电
2.6铁路罐(槽)车装卸规定
2.6.1装车鹤管应尽量采用密闭装车设施。
262铁路罐(槽)车浸没装车速度应满足VDC 0.8,其中V—
液体流速,m/s;D—鹤管径,m。大鹤管装车出口流速可以超过其所 得计算值,但不得大于5m/s。
2.10防止人体带静电危害的着装规定
2.10.1除雨天和在积水场所进行作业外,在爆炸危险场所应穿 防静电工作服和鞋靴。
2.10.2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应穿脱衣服、鞋靴,不准梳头。
2.10.3人工清洗油罐和刷槽车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 雨衣、导静电胶靴。
2.11清洗盛装可燃液体设备、器具的规定
2.11.1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进行设备器具和地面的 清洗。
2.3.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应严格控制 流速并保证可靠接地。
2.4可燃液体调合
2.4.1其中有1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可燃液体时,严禁用压 缩空气进行调合。
2.4.2丙A类可燃液体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应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调合温度应低于其闪点20C。
2.5甲、乙类可燃液体的检尺、测温、采样规定如下:
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

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条为减少雷电、静电危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防雷、防静电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帐;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
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作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11.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12.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三条要防止易燃、可燃液体的静电危害,必须消除静电引燃的条件: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四条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贮存易燃、可燃液体的分类如下表所列: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电阻率等于或少于108欧姆/米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静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所属各xxx、xx的建筑物、工业装置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3.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3.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3.3《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T12158、3.4《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4、防雷、静电安全管理4.1新、改、扩建项目建筑物、工业装置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必须报气象局审批,投入使用前申请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施工安装完成情况检查,并通过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4.2建筑物、工业装置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由各车间负责。
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检测由电仪车间负责。
4.3各车间生产装置区、生活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建立技术档案,在防雷、防静电接地引下线处设置集团公司统一的明显标识编号。
4.4安全管理部门是防雷、防静管理责任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车间(分厂)负责日常检查维护管理。
4.5电仪车间负责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出具测试报告,对检测不合格,存在隐患防雷、防静设施发出整改通知,各车间负责整改。
4.6防雷、防静设施档案的式样及内容要求由电仪车间提供,各车间负责完成。
完成后必须转一份到电仪车间以便每年的检测。
4.7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标识、编号由各车间完成。
4.8一般民用建筑、工业装置(厂房)每年春季进行一次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重大危险源、石油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品仓库、高大建筑、总变电站等每年进行二次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
4.9电仪车间防雷设施接地检测合格后,申请当地气象部门对重点防雷设施进行接地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
4.10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进行防腐处理,用黄、绿色油漆以间隔为100㎜相间进行标识,制作直径150㎜的圆形,白色底,黑色字图形上面编号,设置在接地点的建构筑物体上距离地面1.2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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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焦化厂防雷、防静电管理,确保焦化厂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防雷、防静电设备维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全焦化厂。
3职责
3.1机电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督、管理、考核及检修协调工作。
3.2各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修复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防雷
4.1.1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安装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对人身、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危害和破坏。
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规定。
4.1.2化工生产装置的防雷设计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特点以及被保护设施的类型,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安装相应防雷设施。
4.1.3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露天设备、储罐、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应安装防直击雷装置。
4.1.4具有易燃、易爆气体生产装置的储罐以及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筒的避雷设计,应高于正常事故状态下气体排放时所形成的爆炸危险范围。
4.1.5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装置,防雷电感应装置可与防静电装置联合装置。
4.1.6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线路终端,应设计防雷电被侵入的防护措施。
4.2防静电
4.2.1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符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规则》(GB12518)
4.2.2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4.2.3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物料性质,合理选择工艺条件、设备和管道的材料以及设备结构,以控制静电的产生,使其不能达到危险程度。
4.2.4化工生产装置在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罐等必须安排静电接地,不允许设备及设备内部件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体。
非导电设备、管道、储罐等应安装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4.2.5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静电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以及静电危害人身安全的区域,所有金属用具及门窗零部件、移动式金属车辆、梯子等均应安装接地。
4.2.6根据静电序列表选用原料配方和使用材料,使摩擦或接触两种物质在序列表中位置接近,减少静电产生。
4.2.7在生产工艺许可的条件下,应当采用空气增湿、采用亲水性静电非导体的绝缘性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保持作业环境中的空气湿度大于50%。
4.2.8采用抗静电添加剂增加非导体材料的吸湿性或离子化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根据使用对象、目的、物料工艺状态以及成本、毒性、腐蚀性等具体条件进行选择。
4.2.9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
4.2.10重点防火、防爆区域的入口处,应安装人体导出静电装置。
4.3检测
4.3.1一般性检测方法:目测。
使用单位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及可靠性。
隐蔽接地体部分由专业电工专业测试。
4.3.2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节前(4月20日前)检测一次,易燃易爆区域每年9月份复检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季度检测一次。
防静电地面每年检测两次。
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4.4措施
4.4.1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4.2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对雷电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
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立即处理排除防雷安全隐患,通知专业电工进行检测。
4.4.3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防雷监测数据库,监测报告定期报安环科备案。
4.4.4电气专业人员周期性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点,各使用单位接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及复测。
4.4.5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相应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