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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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核流程

合同审核流程

合同审核流程
合同审核流程是指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合同条款和内容进行审
查和确认的程序。

合同审核流程的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
性和公平性,以及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份合同审核流程
范本,供参考:
第一步,提交合同审核申请。

1. 合同甲方或乙方向公司法务部门提交合同审核申请,包括合
同文本和相关附件。

2. 法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第二步,合同审核。

1. 法务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全面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法律规定、风险评估等。

2. 法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如财务、业务部门等)进行沟通,了
解合同背景和具体要求。

第三步,修改建议。

1. 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或风险,法务部门向申请人提出修改
建议,并与申请人沟通确认。

2. 如有需要,法务部门可以协助申请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步,审核结果反馈。

1. 法务部门将审核结果和意见书面反馈给申请人,说明合同是
否通过审核,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2. 如合同未通过审核,法务部门将说明具体原因,并提出改进
建议。

第五步,审批。

1. 经过审核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申请人将合同提交给相关部门
领导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后,合同正式生效,各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是一份合同审核流程范本,具体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法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何审查合同

如何审查合同

如何审查合同
1. 首先,审查合同的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身份
证件等,确保合同当事人的身份真实合法。

2. 其次,仔细审查合同的条款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不含有模糊和歧义的用语,避免引起纠纷和误解。

3. 第三,审查合同的履行期限和方式,确保合同的履行期限合
理可行,并明确约定了履行方式和标准。

4. 接着,审查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条款,确保合同对违
约行为和纠纷解决有明确的规定,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5. 最后,审查合同的附加条款和补充协议,确保合同的完整性
和一致性,避免遗漏重要内容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在审查合同时,务必注意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平性,确
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能够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如有
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指导,欢迎随时联系我,我将竭诚为您提供
帮助。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作为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的重要力量,律师在合同审查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指导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特制定了相关的操作指引。

以下是该指引的详细内容:一、合同审查的基本准则1.合同的自由与公正原则。

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合同的真实性原则。

合同的各项内容应当真实可靠,反映实际意图。

3.合同的合法性原则。

合同的各项内容应当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同的约束力原则。

合同签订后,各方应当履行合同的约定。

二、合同的审核步骤1.了解合同背景。

律师应该了解合同的缔约方,合同的目的和性质,以及合同关系所涉及的法律、监管和经济环境等因素。

2.审查合同的法律有效性。

律师应该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合同的各项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评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审查合同的商业合理性。

律师应该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商业常理,是否存在商业风险,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商业风险。

4.合同的约定关键内容审查。

律师应特别审查合同中的关键内容,如对方的履约能力、违约赔偿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5.审查合同的完整性。

律师应该审查合同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确保合同各项内容的一致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6.提出意见。

在审查合同后,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同的改进建议,并指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提供解决方案和风险控制建议。

三、合同审查的质量保障1.律师应当保证独立性,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相关规定,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履行受理合同审查业务时应承担的义务。

2.律师应当保密合同审查的相关信息,确保合同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的保密与安全。

3.律师应当不断学习、积累经验,不断完善自身合同审查能力,提高律师业务水平。

四、合同审查的收费标准1.律师在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时,应当依据合同审查的工作量、难度、审核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指引

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指引

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指引》第条本指引的定义及提示本指引所称之合同审查业务,系指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其送审的合同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律师的专业判断,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他缺陷提出意见的专业活动,不包括任何修改活动。

本指引所称之委托人,系指将合同提交律师进行审查的合同当事人。

本指引所称之相对人,系指待审合同中,除了委托人以外的合同其他当事人。

本指引所称之交易目的,系指委托人送审合同所在的交易中,委托人进行交易的真正动机或想要达到的目的。

本指引所称之买方,系指通过支付价款或酬金的方式,换取产品或服务的交易方;本指引所称之卖方,系指通过提供产品或提供服务,换取价款或酬金的交易方。

本指引中所描述的各项工作,侧重于从买方的立场对卖方及卖方提交的合同进行审查。

本指引所描述的工作内容,仅作为律师从事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时的参考,不作为评判执业过错的依据。

第条合同审查中的特别事项合同审查业务一般仅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法律的规定及律师的判断提供意见,并不进行条款的修改。

除非是以纠正个别措词或笔误的方式提供审查意见,否则对于条款的修改属于合同修改业务。

律师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

这些地方法规及各类规章未必导致合同无效,但可能导致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必须在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础上提出审查意见。

除此这外,对于无名合同的审查,还应注意合同法分则及民法中的规定。

律师在审查中应勤勉尽责,查清与合同效力有关的相关法律,防止因工作失误或未能发现足以引起合同无效的法律瑕疵而导致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并借此防范执业风险。

同时,律师应发现并提示委托人合同中所存在的对其不利的条款,但是否接受该等条款应由委托人自行决定。

合同中的价格、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履行方式、验收规范等本身并不属于法律条款,总体上属于商务条款。

公司合同审核归档指引方案

公司合同审核归档指引方案

公司合同审核归档指引方案为了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能够方便地进行归档和查阅,制定本指引方案。

一、合同审核流程1.合同初审:由部门负责人和合同起草人员共同进行合同初审,主要检查合同是否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合同审批:合同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给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审批。

法务部门主要负责对合同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包括合同内容的合法性、风险评估等。

3.合同会签:在合同初审和审批通过后,合同需进行会签。

会签的参与方包括合同起草人员、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主要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各项条款与其他部门的要求相符。

4.合同签订:签订合同时,需要由各方代表进行双向确认,确保各方对于合同内容的共识,并同时留存一份电子合同备案。

二、合同归档流程1.合同扫描:签订完成的纸质合同需要进行扫描,生成电子文件进行归档。

归档电子文件格式为PDF,并按照合同编号命名。

2.合同备份:完成扫描后,将电子文件备份至公司服务器,并建立定期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合同索引:针对每份合同,需建立索引表格,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相对方名称等,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4.合同存档:将扫描的电子文件和索引表格进行统一存放,建立合同归档文件夹。

合同归档文件夹按照年度进行整理,并按照合同编号加以区分,以方便日后查找和检索。

三、合同查阅流程1.内部查阅:公司内部员工可以通过公司内网访问归档文件夹,按照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或相对方名称进行查阅和检索。

2.外部查阅:针对需要提供合同给合作伙伴或审计等外部需求,公司可以提供相应权限让外部人员通过远程方式查阅所需合同的电子文件,同时还需记录外部人员的查阅时间和目的等信息。

四、合同保密与权限管理1.合同保密:公司合同属于商业机密,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合同文件,需对其进行加密处理,并设置相关权限,只授权给有关人员进行查阅。

2.权限管理:公司需建立相应的权限管理体系,确定不同员工对于合同的访问和操作权限,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2011-10-14 10:24:28)为对律师从事《合同法》项下的合同审查业务提供基本参考依据,从而保证工作质量、回避执业风险,特提供本指引供业务过程中参考。

第1条本指引的定义及提示1.1 本指引所称之合同审查业务,系指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其送审的合同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律师的专业判断,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他缺陷提出意见供委托人进行决策或商务谈判时参考的专业活动,不包括对文本进行修改。

1.2本指引所称之委托人,包括将合同提交律师进行审查的当事人或作为合同主体一方的当事人。

本指引所称之相对人,系指待审合同中,除委托人一方外的利益相对方。

1.3 本指引所称之交易目的,系指委托人送审合同所在的交易中,委托人进行交易的真正动机或想要达到的经济方面等目标。

1.4 本指引所称之买方,系指通过支付价款或酬金的方式,取得财产、工作成果、服务的交易方;本指引所称之卖方,系指通过转移财产或完成工作、提供服务的方式,换取价款或酬金的交易方。

1.5 本指引中所描述的各项工作,侧重于从买方的立场对卖方及卖方提交的合同进行审查。

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注意买卖双方在风险与责任上的不对等性。

1.6本指引所描述的工作内容,仅作为律师从事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时的参考,不作为评判律师执业能力及过错的依据。

第2条合同审查中的特别事项2.1 合同审查业务一般仅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法律的规定及律师的判断提供意见,并不进行条款的修改。

除非是以纠正个别措词或笔误的方式提供审查意见,否则对于条款的修改属于合同修改业务。

2.2 律师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

这些地方性法规及各类规章未必导致合同无效,但可能导致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必须充分注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涉及面。

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指引

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指引

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提高合同审查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律师在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操作程序、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等。

第三条律师在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律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审慎专业。

第二章合同审查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合同审查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实用性、风险可控性的原则。

第五条合法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

第六条合理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客户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实用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适应交易背景、目的和实际需求,具有可操作性。

第八条风险可控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充分考虑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章合同审查的操作程序第九条接受委托:律师在接受合同审查委托时,应与客户充分沟通,了解合同审查的目的、要求和背景。

第十条收集资料:律师应向客户收集与合同审查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交易背景资料、法律法规等。

第十一条审查分析:律师应对合同文本进行逐条审查,分析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实用性及风险可控性。

第十二条撰写审查报告:律师应根据审查分析结果,撰写合同审查报告,提出修改建议或风险提示。

第十三条交付成果:律师应将审查报告交付客户,并就审查结果及建议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合同审查的要点第十四条合同主体审查:确认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核实其身份信息和资质证明。

第十五条合同条款审查: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保密条款等关键内容。

第十六条合同履行审查:分析合同履行的可能性和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十七条法律风险审查:识别合同涉及的法律风险,如知识产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风险。

第十八条审查意见表达:律师在审查报告中应清晰、准确地表达审查意见,包括修改建议、风险提示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本指引的目的是规范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律师做到合法、规范、高效地执行合同审查任务。

第二条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律师在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时应当保持独立、公正、客观、慎重的原则,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保持商业秘密及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保密关系。

第四条律师在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时应当注重法律风险的预见和管控,全面了解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仅要关注表面条款的合法性,还要对背后的法律风险进行综合考量。

第五条在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时,律师应当遵循客户意愿原则,充分与客户沟通,依法进行合同审查,向客户提供合同相应的合法意见,并谨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第二章办理程序第六条律师在接受合同审查委托后,应当与委托人确认合同的审查要求和时间要求,明确委托人的期望和诉求。

第七条律师在开始合同审查前,应当向委托人索取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辨别核对,确保审查的对象正确无误。

第八条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查阅各类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审查。

第九条律师在进行合同审查时,应当注重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合同的完整性,并结合具体情况,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和判定。

第十条律师在完成合同审查后,应当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将审查结果和意见写成书面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阐述审查的目的、范围、结论和建议。

第三章提高效率第十一条律师在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时应当采取科学、高效的工作方式,合理规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应当利用各类工具,如模板、软件等,提高审查效率,并主动与业务团队和委托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合同审查工作的进度。

第十三条律师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应当重视合同的事实基础,充分利用相关证据和信息,提高对合同效力的评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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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1.1本指引所称之合同审查业务,系指风控人员接受业务部门送审的合同,就其送审的合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风控人员的专业判断,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他缺陷提出意见的专业活动,不包括任何修改活动。

1.2本指引所称之委托人,系指将合同提交风控人员进行审查的合同当事人。

本指引所称之相对人,系指待审合同中,除了委托人以外的合同其他当事人。

1.3本指引所称之交易目的,系指送审合同所在的交易中,进行交易的真正动机或想要达到的目的。

1.4本指引所称之买方,系指通过支付价款或酬金的方式,换取产品或服务的交易方;本指引所称之卖方,系指通过提供产品或提供服务,换取价款或酬金的交易方。

2. 合同审查中的特别事项2.1合同审查业务一般仅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法律的规定及风控人员的判断提供意见,并不进行条款的修改。

除非是以纠正个别措词或笔误的方式提供审查意见,否则对于条款的修改属于合同修改业务。

2.2风控人员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

这些地方法规及各类规章未必导致合同无效,但可能导致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必须在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础上提出审查意见。

除此之外,对于无名合同的审查,还应注意合同法分则及民法中的规定。

2.3风控人员在审查中应勤勉尽责,查清与合同效力有关的相关法律,防止因工作失误或未能发现足以引起合同无效的法律瑕疵而导致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

同时,风控人员应发现并提示送审部门合同中所存在的对其不利的条款,但是否接受该等条款应由送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2.4 合同中的价格、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履行方式、验收规范等本身并不属于法律条款,总体上属于商务条款。

对于商务条款,如存在不明确或明显不利于集团公司的情形,应提醒送审部门注意其中的不利因素,并告知送审部门自行审查沟通。

2.5 审查结论必须依据法律及事实作出,而且必须结合合同目的、其他约定读懂条款含义,除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及送审部门提供的基本事实作为依据,不得以主观臆断得出武断的结论。

3. 合同送审稿的接收3.1 风控人员在接收合同送审稿及辅助性的背景文件、参考文件时,应尽可能避免接收原件,以免造成管理上的不便或造成遗失、破损、污染。

如必须接收原件,且送审部门在移交时要求风控人员签收,则相关原件在归还时一定要由送审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签收。

3.2 如有可能,应要求送审部门提交电子文档,以便于保管和修改,并易于保持版面的整洁。

接收以电子文档方式送审的合同以及辅助性的背景文件、参考文件时,应将来稿的文件名另存为标准的文件名,包括送审部门的字号、文件性质、递交日期,以便日后管理。

3.3对于送审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风控人员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私自外传。

4. 对于送审目的的了解4.1在接收送审部门提交的文档及背景文件、参考文件时,应主动询问送审部门交易所要达到的目的、主要的问题所在、送审合同的形成背景、合同提供方、交易中对方是否强势等信息,以便于判断工作内容、工作重点。

4.2如果需要,应针对送审合同稿及背景情况,要求送审部门提供合同所需的附件、合同中所提到的文件、工商登记情况等,以便于得出正确的合同审查意见。

对于以邮件方式送审的电子文档,可事先约定由送审部门在提交的同时,随邮件提供审查要点、工作目标、背景情况等信息,以便开展审查工作。

4.3 如果送审部门未对送审稿提交背景说明及工作目标说明,风控人员可根据需要按自己的判断去审查合同,也可主动向送审部门询问交易背景、工作目标等信息,以便于完成工作。

5. 审查意见的一般处理5.1对于送审的电子文稿,应另存为规范的文件名称并标注日期,同时将附属资料一并列入专用的文件夹。

任何审查均针对另存的文件,原文件仍旧保留以资日后核对。

5.2对于送审的纸质文稿,应复印后保留原稿,而无论原稿为复印件还是原件,任何审查工作均在复印件上进行,同时所有文件应装入文件夹以便于管理。

如果可能,可将纸质文稿转换成电子文档,并在保留原稿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工作。

5.3对于送审合同的审查,应当尽可能保证原稿与审查意见的可识别性。

5.3.1对于电子文档,应以批注的方式提交审查意见。

如以其他方式,应注意改变字体颜色以便识别原稿,并把加入的内容放在括号内。

5.3.2对于纸质文档,应以规范的校对符号等方式提交审查意见,将意见写在纸页的空白处,并注意防止原稿文字无法识别。

如果需要,应在问题部位加注序号,并另用纸张说明各序号下存在的问题。

5.4对于来稿中表述不清或用意不明的条款,风控人员可以通过问询并得到准确答案后,提供审查意见。

也可以直接在审查意见中写明该条款或措词无法理解、语意不明等。

6. 对合同内在问题的审查6.1对主体合格性的审查对于有资格限制的交易,风控人员应当审查相对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其中:⑴对于营业执照的审查,应注意根据其原件判断相对人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是否年检等信息,以判定其身份是否符合工商法规的规定;⑵对于资质等级的判断,应审查其相关的资质证书,以确定其是否合法、有效并在合法的范围之内;⑶对于特种产品或特殊行业,应审查其是否符合相关的生产许可或服务许可的相关许可制度,以确定合同是否存在效力问题;⑷如合同系由卖方或受托方提供专业服务,还应审查卖方或受托人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6.2对内容合法性的审查审查合同合法性应当根据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各类规章的规定,其中审查合同是否可能无效只能依据国家法律及国务院行政法规。

这类工作主要包括:⑴审查合同中的约定是否与法律强制性规定冲突;⑵审查合同中所用的法律术语、技术术语是否规范;⑶审查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属性是否一致,特别是有名合同的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存在冲突。

6.3对条款实用性的审查风控人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行业性质、产品特性、相对人情况等,审查合同中是否具备避免争议或明确权利义务的实用性条款。

如果合同审查只是日常性的审查或委托人没有此项需要,可以不进行此类审查。

此类审查包括下列内容:⑴是否根据交易特有风险界定双方各自的责任;⑵是否根据标的特点设定避免争议的条款;⑶是否根据违约特点设定界定责任的条款;⑷是否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情况设定实用性条款;⑸合同中明示的或隐含约定的管辖条款对委托人是否有利。

6.4 对权益明确性的审查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以避免集团公司因权利义务不明而丧失权益或导致损失。

此类审查包括可识别性、明确性。

⑴交易内容是否明确、具体、可识别;⑵交易程序是否明确、具体且定有时限、责任方;⑶争议处理方式是否明确具体且有时限、责任方;⑷条款之间是否由于配合问题而存在权利义务不明确的缺陷;⑸是否由于表述不严谨而存在权利义务不明确;⑹权利义务及违约是否具备可识别性;⑺附件内容是否明确、是否与合同正文冲突,如有冲突是否有解释顺序。

6.5对需求满足性的审查实现交易目的是合同的意义所在,但如送审部门未提供相应的背景或要求,则风控人员可以不进行此类审查。

此类审查包括:⑴判断合同条款能否达到委托人所要求的目的;⑵判断标的物能否满足委托人的交易目的。

7. 对合同外在问题的审查7.1对结构体系性的审查建立合同结构体系的目的在于确定合同条款间的秩序,使之符合阅读的习惯,从而便于合同的阅读、理解。

对于结构体系性的审查一般仅针对集团公司自行制订并用于长期使用的合同文本,除非送审部门有明确要求,对于相对人提供的文本一般不进行此项审查。

此类审查包括如下内容:⑴是否将合同内容分成若干主题,以便于内容的安排及理解和使用;⑵各主题之间是否条理清晰、分割合理、内容相互分开;⑶各主题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履行中的时间顺序或先后顺序,从而便于履行。

7.2对条款完备性的审查此项审查的目的,是通过对合同已经设立的各层标题,判断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检查是否缺失影响合同履行及权利义务明确的条款。

对于篇幅较大但未设立标题体系的合同,可先整理出不同层级的标题,然后进行此项审查。

此类整理仅为辅助审查之用,也可用于后续的修改。

⑴判断各层级的标题体系是否合理、完整;⑵判断最小标题下的条款是否完备、假设了所有可能性;⑶审查合同的辅助性条款是否完备,足以明确合同本身的秩序并能够满足解决争议等情况下履行附随义务所需。

7.3 对合同严谨性的审查在审查合同时,风控人员应当注意到合同的思维是否严谨,以防止因合同约定不严谨而产生的缺陷,避免因约定不明确或冲突而产生的争议。

主要关注点有:⑴合同中是否由于假设不足而导致某些情况未予约定,从而导致权利义务不明确;⑵是否存在有禁止性规定但无违约责任条款,以及类似的合同条款;⑶是否存在由于术语或关键词不统一而造成的条款冲突,或存在影响权利义务明确性的表述不一致;⑷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否控制得当、辅助条款是否利于合同履行或争议处理。

7.4对表述精确性的审查文字表述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载体,风控人员在审查合同时应当关注由于表述问题而可能存在的缺陷。

对于此类缺陷,如果仅为一般审查,只要不会产生歧义、权利义务明确,可概括性指出而不必逐项审查。

如果送审合同系送审部门制作的文本,特别是将用于长期使用的合同,则应逐项指出其缺陷。

这些内容包括:⑴语言风格是否适合合同所应具备的风格;⑵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否符合使用规范;⑶用词、用句是否符合法律文书的特定表达方式;⑷用词或词组的内涵外延是否精确、指代用词的指代关系是否明确;⑸行为人是否明确、承受人是否明确,以及句间关系是否明确、流畅;⑹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严重影响交易目的实现及合同履行的语言歧义现象。

7.5 对版面美观度的审查本项审查一般仅对由送审部门起草或整理后以集团公司文本形式出现的合同,尤其是准备长期反复使用的合同。

对相对人提交的文本,除非委托人另有要求,一般不进行此类审查。

⑴合同排版是否整齐、美观、大方,其中采用中文版式的合同应审查是否符合中文的排版规范;⑵全文的版式必须整齐划一,是否存在不同的排版形式混杂使用;⑶不同层级条款序号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或习惯,各层序号是否连贯并显示出明确的层级,页码是否连续。

8. 合同审查成果的提交8.1风控人员无论以何种方式向送审部门提交审查工作成果,必须保留来稿及提交稿并予以归档,以备查询及资料积累。

对于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交工作成果的,也必须保留原稿与提出审查意见稿,以便工作经验的积累及日后的核对。

8.2风控人员提交合同审查工作成果时,送审部门提交纸质文档的,可以直接在来稿复印件上手写审查意见,并以回传的方式或复印留底后提交的方式,向送审部门提交工作成果。

对于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的工作成果,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尤其是以邮件存放于服务器上的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便保留提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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