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管理系统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规范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及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各单位、驻矿单位、外委施工队及专业化服务队伍在受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三、受限空间定义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的封闭或敞口等通风不良空间。
四、受限空间分类受限空间分为以下四类:1. 封闭半封闭设备:指储罐、槽车、贮池、锅炉、容器、管道、炉膛、烟道等。
2. 地下建(构)筑物:指窨井、地下管沟、暗沟、地坑、废井、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地下电缆沟等。
3. 地上建(构)筑物:指储藏室、垃圾站、筒仓等。
4. 煤矿井下(构)筑物:煤仓、通风井、盲巷、尾巷等。
五、受限空间作业总体要求1. 各单位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对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严禁无批准措施违规组织作业。
2. 各单位编制受限空间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并按审批后的措施组织作业。
3.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法。
4.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5.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切断受限空间内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7.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切断受限空间内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8.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检测,确保氧气含量在18%~21%之间,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石油、电力、冶金、建筑等行业。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作业前准备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作业安全措施。
第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掌握相应的防护知识和应急技能。
第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确保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处置程序。
三、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作业结束后管理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清理,确保受限空间内无残留有害物质。
第十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验收,确认受限空间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总结,分析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安全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工作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收尘系统清理烟尘、检修电炉内部炉体、电炉复燃室清理烟尘、回转窑窑内打窑结、脱硫塔塔内清理硫渣等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动火、高处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一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作业前后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必须将作业工器具带出.二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必须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现场,隐患处理后再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要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四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物料的特性,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受限空间吹扫、通风、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隔离,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必须挂牌标识.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必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六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必须打开人孔、防爆孔、料孔、风门、烟道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七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工作人员要轮换作业,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八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用电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照明电压大于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十作业前30 分钟内,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分析仪器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要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十一取样分析必须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企业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十二作业中要定时进行气体分析监测,至少每隔4小时复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分钟必须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必须连续监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必须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十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十四在特殊情况下使用长管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时,供风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十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十六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或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作业、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长管呼吸器、空气呼吸器进入受限空间,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十九作业停工期间,应防止人员误进,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误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二十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必须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五条单位负责人职责: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第七条作业监护人职责包括:一作业监护人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二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三作业监护人必须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制止作业,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呼叫紧急救援,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四作业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负责保管.五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严禁脱岗、串岗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第八条作业人员职责包括:一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施工作业.二作业前必须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三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四必须确认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五作业人员遇有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六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七在作业中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立即停止作业,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具.第九条审批人员的职责一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二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三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第十条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一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安全保卫部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二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12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必须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必须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三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各栏目,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必须与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相符.四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必须经批准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填写不下时,应另加附页.五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附页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安全环保部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第十一条本规定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必须在双方相关合同中或通过对方承诺等形式书面明示.本规定对内部员工的要求通过制度公示、安全教育、作业指导书、岗位职责、劳动合同等方式确保相关员工周知.第十二条术语和定义一受限空间云湘矿冶公司所属管理区域内各类塔、炉、釜、罐、锅筒、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回转窑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二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三三不进入是指没有经批准的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四隔离是指采取加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方法.第十三条本规定由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受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文1. 前言受限空间是指进入或操作空间时,存在或可能存在以下风险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有毒、有害气体聚集、缺氧、机械危险、高温、低温、淹没、火灾等。
为了保障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2. 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受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全面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受限空间作业安全。
(3)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要遵守管理规定,确保自身安全,同时要积极配合企业做好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工作。
3. 作业准备(1)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受限空间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目的、作业步骤、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工具和设备等。
(2)作业前必须进行受限空间的检查,确保没有危险性物质、有害气体和缺氧的情况。
(3)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等。
4. 进入与离开(1)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进行通风排气,确保空间内没有有害气体。
(2)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呼吸器、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3)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专门的进入设备,确保安全进出。
(4)离开受限空间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留下任何危险物品和设备。
5. 作业过程中(1)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式和程序。
(2)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使用工具和设备,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3)作业人员必须随时注意空间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参数,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受限空间,必须等待其他人员到达或通知后方可离开。
6. 应急处理(1)若发生有害气体泄漏、空气流通受阻或其他突发情况,作业人员要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报告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救援,拨打紧急救援电话,同时进行现场处理和事故调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主要是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殊作业环境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在这些特殊作业环境条件下,各种潜在危险可能对人员安全造成威胁,因此需要制定规范和措施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以下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首要任务,所有的作业活动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
2. 风险评估原则: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所有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控制和减少风险。
3. 系统化管理原则: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培训教育、作业程序、应急准备等方面。
二、工作范围和定义1. 受限空间作业:指人员进入存在潜在危险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进行作业的行为,例如储罐、沉降池、管道等。
2.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指受限空间作业中参与作业的人员,包括进入受限空间的操作人员、监护人员和紧急救援人员等。
3. 受限空间:指具有封闭或半封闭结构,人员进出困难,并存在潜在危险的空间,包括储罐、沉降池、管道等。
三、作业前准备1. 风险评估: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作业计划和控制措施。
2. 作业方案编制:所有的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安全措施等,并进行技术评审与批准。
3. 人员培训:所有参与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作业安全知识、急救技能、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4. 作业设备准备: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检查作业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应急设备和通信设备的可靠性。
四、作业过程管理1. 周期性监测: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要进行周期性监测,确保空气质量和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安全标准。
2. 严格操作要求: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方案中规定的操作要求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更改或修改作业程序。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的管理,确保人员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存在受限空间的作业场所。
第三条术语1. 受限空间:人员进入和工作受到限制的,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缺氧、密封性或其他作业环境特点的工作空间。
2. 安全措施:指为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受限空间内进行作业时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
第四条职责划分1. 企业负责人要落实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确保受限空间内作业的安全。
2. 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和落实安全措施。
3.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共同维护、落实受限空间内的安全。
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制度第五条作业准备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任务、作业人员、安全措施、救援预案等内容。
2. 在编制作业方案时,应充分评估作业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3. 应根据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操作标准,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作业许可1.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经过作业许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 作业许可要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包括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3. 作业许可中还应注明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
第七条作业前检查1.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检查,确保空间内无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等危险存在。
2. 作业前还应检查作业装备、工具、仪器设备等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3. 作业前检查应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在作业许可中做相应记录。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八条通风系统1. 受限空间内应配备有效的通风系统,以确保空气流通和空间内的氧气供应。
2. 通风系统的工作状态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照明设备1. 受限空间内应使用专门的照明设备,以提供足够的光亮度。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本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场所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储罐、下水道等受限空间。
二、定义2.1 受限空间指进入和离开需要限定人员进入的特定区域必须通过独立入口和出口,并且具有限制进入和离开的条件和要求的空间。
2.2 受限空间作业指对受限空间进行检查、清理、维护、维修和安装等行为。
2.3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指经过受限空间作业培训并获得相关工作资质的人员。
三、责任与权限3.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3.2 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组织、计划、指导和监督,并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3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按照制度要求参与受限空间作业,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要求。
四、安全措施4.1 作业准备4.1.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明确任务、工作人员、所需工具和设备等。
4.1.2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先通知相关人员,确保作业安全,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4.2 环境检测4.2.1 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检测空间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并记录。
4.2.2 如果发现空气中存在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或氧气浓度过高或过低,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作业者能够安全进入受限空间。
4.3 安全设施4.3.1 在受限空间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3.2 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设置独立的进出口,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装置,确保作业人员进入和离开时的安全。
4.4 通风和照明4.4.1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空气的流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4.2 受限空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常进行作业。
4.5 作业监控4.5.1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设立作业监控岗位,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事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
(一)物理条件1.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二)危险特征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
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
3.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应纳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第三条以下特殊情况下的作业应纳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一)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的定义,但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
如把头伸入30厘米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
(二)围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1.高于1.2米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
2.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围堤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三)动土或开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动土或开渠,可视为受限空间:1.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1.2米,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2.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身体处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4.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没有撤离通道的。
(三)惰性气体吹扫空间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生气体危害,此处可视为受限空间。
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当进行气体检测,确定空间开口周围危害区域的大小,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防止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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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管理规定一、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检修人员和施工单位。
二、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作业安全规程三、定义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以及农村储存红薯、土豆、各种蔬菜的井、窖等。
通风不良的矿井也应视同受限空间。
(一)物理条件1、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工作的。
(二)危险特征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3、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倾斜收拢);4、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四、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一)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工作证》。
(二)安全隔绝1、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必须将设备上所有与生产系统连通的管道、孔洞与外界有效隔离,将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有效切断。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严禁使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盲板的加装及拆除应形成记录。
3、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的电源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在切断电源时应按规定办理断电票证。
(三)必须进行清洗和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1、氧含量18%-21%。
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四)必须确保受限空间的通风作业前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1、打开设备上的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2、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送风前必须对管道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同时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五)必须定时监测1、作业前30min,必须对受限空间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能按程序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进入。
2、要求采样点必须有代表性,采样过程中,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3、所有分析数据必须以专业机构分析人员确认的设备分析数据为准。
专业分析人员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确认签字。
各单位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分析合格的标准为:C2H2<0.2%,VC<30mg/m3,CL2<1mg/m3,HCL<15mg/m3, CO <30mg/m3,H2S<10mg/m3,NH3<30mg/m3。
含氧18~21%4、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六)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如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
2、在易燃易爆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和信号绳。
5、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七)照明和用电安全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八)对监护的要求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由受限空间所属部门指派责任心强、熟悉作业现场环境的人员进行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统一联系信号;3、险情重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取得联系。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做与作业无关的事,在作业前应会同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对要求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并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5、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受限空间实施抢救。
(九)其它安全要求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
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五、职责要求(一)作业负责人的职责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二)监护人员的职责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三)作业人员的职责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3、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5、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四)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职责1、操作人员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受限空间的清洗、置换、隔绝、盲断、通风等工作,并落实相关措施,确认后签字;2、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安全监护人,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确认一挡签字确认(五)分析人员职责受限空间分析由专业分析机构进行,对分析结果负责;(六)审批人员的职责1、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外情况。
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申请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作业单位保留,一份交公司安全环保部存档。
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并在安全措施栏签字确认。
3、清洗、置换、盲断、通风等工作由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并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的“受限空间其他安全措施项目栏”中填写相关容和确认签字。
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5、同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容办理一《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七、考核以下考核项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执行1、未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作业的对施工单位处1000元罚款,并强制停工。
2、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凡违反规定的处每人次200元罚款,并勒令停工。
3、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前未进行气体采样分析的处200元罚款。
4、受限空间作业,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处200元罚款。
5、受限空间作业,违反安全用电的处200元罚款。
6、受限空间作业,未配备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处200元罚款。
7、受限空间未能保证正常通风进行作业的处200元罚款。
8、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受限空间作业的归口监管部门,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按本规程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本规程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附:1、受限空间作业检查表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作业检查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