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已离校不在校)问题学籍处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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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核查说明

学籍核查说明

班主任核实纸 质确认表及证 明材料
学校主管领导审核 关键信息变更
学校主管领导或学 籍管理员对照纸质 确认表学生信息
2、学校级数据核查组织说明 根据《关于开展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 》中要求,学校级数据质量核查的主体只要是学籍管理员、班主任 和家长,其中: 学籍管理员: 1)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班主任平台信息表“的打
任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登录账号。
3. 学校数据核查操作员可登录系统进行核查数据的维护,并上传学生身 份证明材料操作。 4. 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及获得授权的学籍管理员进行关键数据的审核。 5. 学籍主管部门学籍核查操作员及学籍管理员可对学校的关键数据变更 申请进行核办。
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作为本次核查工作的支撑平台,提供以下支持: 1. 家长通过“电子档案上传”功能将已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表上传存档 ,作为后期学籍核对依据。 2. 通过平台上传的电子档案数是教育部统计各省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唯一 官方统计途径,直接关系到各省市此次工作的完成成果。 3. 搭建家长、老师、学籍管理员之间的沟通平台,用户可以在平台上相 互交流、解答问题,提高问题反馈及解决的效率。 4. 学校管理员可以在平台上搭建组织机构,管理机构部门、人员,在平 台上发送通知,形成快速交流网络。
4.学籍管理导出并打印学生信息—下载码获取
为确保学生确认表打印安全,学籍管理员需通过登录平台,获取本校学生数据下
载码,通过该下载码可在学籍系统中激活学籍核查功能,即打印学生确认表和班主任 登录信息表。学籍管理员登录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点击左侧中间的五角星图标,即可
在左侧下方看到“查看下载码”功能,点击该功能,获取下载码,如图:
5.数据核查功能激活
学籍管理员登陆学籍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数据质量核查】 【学籍管理员登录信息】,在右侧显示页面中,输入获得的技术服务平台下载 码,激活数据核查功能,如图:

最新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最新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细化学籍号相关规定1.建立正式学籍号定期下发机制将未分配正式学籍号的学生数据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

对于没有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生,分配“J”字头正式学籍号。

探索允许“J”字头学籍号,在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之后,变更为“G”字头学籍号,但保存历史信息。

2.维护“G”字头正式学籍号的“G”字头正式学籍号通过了全国查重、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标识。

原则上不允许删除“G”字头正式学籍号,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佐证材料报教育部处理。

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的,在通过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后,将按照规则变更学籍号,并保存历史信息。

3.“G”字头正式学籍号关键信息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两项关键信息,若需修改,应由学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县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后,重新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

4.保障临时学籍号学生的权益临时学籍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之前的必经阶段,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

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要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关于非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籍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建立学籍。

少数因故没有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月末将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查重。

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关于转学和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办理1.简化转学证明材料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因此,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

学籍管理汇报材料(精选)

学籍管理汇报材料(精选)

学籍管理汇报材料(精选)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校对学籍管理比较重视,严格按照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要求开展工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1、成立了学籍管理组织机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XX、XX、各班班主任。

健全了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人员严格按制度办事,履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工作认真负责,创造了我校学籍管理新局面。

2、按规定建立、健全和规范学生的学籍档案,档案室、档案柜由陈莉老师负责。

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建档等工作程序规范,有记载材料、有在校学生花名册。

学生学籍表填写及时、齐全。

3、学生转入(出)手续、休(复)学手续,流生手续等有关材料规范齐全,没有跟读学生、试读学生、复读学生。

有借读学生花名册、毕业学生花名册。

有毕业学生学籍存根材料。

4、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县局中招有关政策录取新生,遵守省中招三限政策。

班级人数控制在56人内(其中高一52.25人高二54.18人高三54.6人)完全符合上级精神。

5、加强电子管理学籍,两位学籍管理人员都能熟练操作电脑,学生的学籍信息、会考信息、期终考试信息、高考信息等都已进入学校电子学籍库。

历年高考学籍建档工作从未出现差错,能使学生及家长满意。

6、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考试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工作、会考工作等方面的信息要统一,便于学校学籍的管理。

学籍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含着学员从入学到毕业的全部管理过程。

此项工作的好坏不仅对教学质量和学校的声誉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对学校领导和教师全面了解学生情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校严格执行《江宁区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方法,努力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使学籍管理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下面就我校在学籍管理方面的具体操作与大家做一交流:一、提高认识,明确组织,做到规范管理学籍管理的复杂性决定它必须受到全校上下一致的重视,因此,我校成立了“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年级主任和班主任为成员。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一、准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高职扩招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生源教育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高职扩招生源学生(以下称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高职扩招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规定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学点)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办工作人员对报到学生资料进行初审,要求学生本人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生纸质档案三证相符。

审查合格者准予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高职扩招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一)身心状况暂不适宜在校学习者;(二)应征入伍者;(三)自主创业者;(四)因不可抗力暂不能入学者。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情况特殊经学校核准,可延长至2年;新生应征入伍,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应于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招生规定限期进行复查。

各教学部门参照新生录取名册及电子档案核查并由学生签字确认,复查合格者,办理学籍注册,对与电子档案不符的存疑考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

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令第41号),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管理。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所属学院请假,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总体负责,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组织查阅本院新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高考录取情况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回原籍或原单位治疗,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保留入学资格。

离校治疗的学生,不享受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需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医院证明,学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需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可以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籍情况说明书

学籍情况说明书

学籍情况说明书
尊敬的XXX学校领导:
我是贵校的XXX(学生姓名),学号是XXXX。

我写这份说明是为了解释我的学籍情况。

首先,我要向学校表达我的歉意。

由于我的疏忽,我在XXXX年XX月未能按时完成学校的在线学籍信息填写,导致我的学籍信息未能及时更新。

我深感自己的行为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也影响了我的学业。

对于这次事件,我深感自责和后悔。

我明白学籍信息对于学生来说至关重要,它关乎到学生的学业成绩、升学就业等方面。

我保证,今后一定会认真对待学籍信息填写工作,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我已经采取了措施,尽快联系学校的相关部门,补填我的学籍信息,并确保其准确无误。

同时,我也会加强自己的管理和注意力,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出现。

最后,我再次向学校表达我的歉意,并感谢学校对我学业的支持和关心。

我希望能够得到学校的谅解,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此致
敬礼!
XXX(学生姓名)
XXXX年XX月XX日。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模版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模版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学生学籍管理是高等学校的基本管理工作之一,旨在保证学生学习期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学风。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籍登记1.学生入学前,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进行注册和报到手续。

2.学生入学后,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学籍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所需的证明材料。

3.学生个人信息的登记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学生负有诚信的登记义务。

三、学籍变更1.学生转专业、辅修、双学位等学籍变更事项,需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生效。

2.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休学、退学、复学或迟报等学籍变更,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学生学籍变更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学籍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四、学籍管理1.学生在校期间,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听从学校和学院的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应按时参加各类考核、考试和评价,确保学业进度和学业水平。

3.学生应按照课程安排完成学分要求,达到毕业的学业成绩要求。

4.学生所修课程的成绩应及时记录入学籍,学院应及时更新学生学籍信息以保证学籍的准确性。

五、学术纪律1.学生在学习和研究中应严格遵守学术纪律,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不得抄袭、剽窃或伪造研究数据。

2.学生应保证学习的独立性和独创性,在完成学术作品时应标注引用来源并尊重版权。

3.学生在参与学术交流和发表学术成果时,应守信用,不得散播虚假信息或违反学术道德。

六、奖惩措施1.对于违反学校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学生,学校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2.对于在学术研究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学术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降低学术评价、取消学术成果资格等。

3.学生因违纪而受到相关处分后,学校有权将处分结果纳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做好学籍管理和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技工(师)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本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照规定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以旷课论。

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一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并按照省技校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经国家相关信息查重系统核查后,取得学籍: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报到后,经健康复查,发现有疾病不宜留校学习,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本人申请,由学生工作处报请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但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并应回家或回原单位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入校,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持本人学生证和家长签名的成绩报告单到学校指定的地方报到注册,并交纳规定的费用。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不得超过一周),请假时间从规定正式上课的日期算起,未请假的作旷课论,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凡注册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应在学生工作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

电子档案通过省系统建立。

学籍档案分年级、专业,按学籍号依次建立。

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入学通知书、有一寸近照的新生登记表、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及奖惩等材料。

学生个人的操行材料。

学生转学时,应随人走;毕业的学生,应交学生所在工作单位归档。

每位毕业生均有一份学生学籍卡在学生工作处存档。

因特殊情况,档案材料遗失者应及时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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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问题学籍处理简要说明
1、对于学生已经毕业(已转学离校无法联系上的),出现”身份证号错误”问题学籍,无法联系家长提供资料处理的问题学籍,学校不能删除,由学校写情况说明盖章加意见,操作“佐证”上传情况说明。

例如:
毕业年级(已转学离校无法联系上的)问题学籍情况说明XX学生已毕业(已转学离校无法联系上的),由于无法联系家长提供资料处理该生问题学籍,现我校只能出示此证明,并操作佐证处理。

特此证明
XXX学校
2016年X月X日
(章)
2、对于学生已经毕业(已转学离校无法联系上的),出现”身份证号重复”问题学籍,无法联系家长提供资料处理的问题学籍。

1)、我方是正式学籍号,对方是临时学籍号,则我方学校不能删除,由学校写情况说明盖章加意见,操作“佐证”上传情况说明。

例如:
毕业年级(已转学离校无法联系上的)问题学籍情况说明XX学生已毕业(已转学离校无法联系上的),由于无法联系家长提供资料处理该生问题学籍,现我校只能出示此证明,并操作佐证处理。

特此证明
XXX学校
2016年X月X日
(章)2)、我方是临时学籍号,对方是正式或者临时学籍号,则我方学校做删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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