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专用教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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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专用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专用教室管理使用制度专用教室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充分发挥专用教室的功能,提高其使用效率,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专用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专用教室的定义与分类专用教室是指根据学科教学需要,配备特定教学设备和资源,用于特定学科教学或实践活动的教室。

常见的专用教室包括实验室、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体育器材室等。

二、专用教室的管理原则1、专人负责原则每个专用教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其职责和权利。

管理人员应熟悉本教室的设备、器材和教学资源,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2、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专用教室的安全是管理的首要任务。

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消除安全隐患。

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登记、使用记录、维护保养等,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4、资源共享原则在满足本学科教学需求的前提下,鼓励不同学科之间共享专用教室的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专用教室管理人员职责1、设备管理(1)负责专用教室设备的验收、登记、入账、保管、维修、报废等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2、环境管理(1)保持专用教室的整洁卫生,定期打扫地面、擦拭设备、整理物品。

(2)合理安排室内布局,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3、教学辅助(1)协助教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如准备实验器材、调试设备等。

(2)在教学过程中,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4、档案管理(1)建立专用教室的使用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教学活动等。

(2)定期整理和归档档案资料,以便查询和统计。

四、专用教室的使用规定1、教师使用(1)教师应提前向专用教室管理人员提交使用申请,说明使用时间、教学内容和所需设备等。

(2)使用前,教师应熟悉专用教室的设备和操作规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学校专用教室使用制度

学校专用教室使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专用教室的使用管理,提高教室资源利用率,确保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专用教室,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教室等。

第三条专用教室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规划、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使用申请第四条专用教室的使用实行预约制度,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第五条申请使用专用教室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使用申请表;(二)使用目的说明;(三)使用时间、地点、人数等详细信息;(四)使用责任人的联系方式。

第六条教务处收到申请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使用规则第七条专用教室使用期间,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则:(一)按时到达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二)爱护教室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三)保持教室卫生,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四)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变动教室布局;(五)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影响其他班级教学;(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条专用教室使用时间应尽量避开上课时间,如需占用上课时间,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并征得相关教师同意。

第九条专用教室使用结束后,使用者应将教室恢复原状,并关闭门窗、电器等设备。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专用教室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使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一)损坏教室设施设备的,应赔偿损失;(二)影响其他班级教学秩序的,应向受影响班级道歉,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三)违反安全规定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教务处有权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小学各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小学各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专用教室的管理,提高专用教室的使用效率,确保师生安全,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专用教室分类及功能1. 图书阅览室:提供学生阅读各类图书、期刊、报纸等,培养学生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2. 美术教室:开展美术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绘画技巧。

3. 音乐教室:进行音乐教学,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

4. 科学实验室:进行科学实验,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精神和实践能力。

5. 体育教室: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运动技能。

6. 信息教室: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

7. 劳动教室:开展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劳动观念。

三、专用教室管理制度1. 使用规定(1)专用教室由学校统一管理,各班教师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使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专用教室使用时,由负责教师担任管理员,负责教室的安全和秩序。

(3)使用专用教室时,需保持教室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2. 安全管理(1)专用教室使用前,管理员需检查教室的安全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2)使用过程中,管理员需密切关注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教室内的电器设备、实验器材等需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严禁私自操作。

3. 教学管理(1)各专用教室的教学活动需按照课程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教师在使用专用教室时,需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教学用品,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3)教师需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利用专用教室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4. 环境卫生(1)专用教室使用后,需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教室整洁。

(2)学生使用专用教室时,需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鸦、损坏。

(3)教室内的植物、宠物等需定期维护,保持教室环境美观。

5. 设备维护(1)专用教室的设备、器材等需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2)发现设备、器材损坏时,需及时上报维修,不得私自修理。

(3)学生使用设备、器材时,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损坏。

中小学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专用教室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专用教室,包括实验室、计算机房、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体育器材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等。

第三条专用教室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规范管理、服务教学、提高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专用教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用教室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第五条专用教室管理员负责专用教室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1. 负责专用教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 负责专用教室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3. 负责专用教室的使用安排和预约;4. 负责专用教室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5. 负责专用教室的卫生清洁和消毒;6. 负责专用教室的物资管理和使用;7. 负责专用教室的使用记录和报表。

第六条教师使用专用教室应遵守以下规定:1. 提前向专用教室管理员预约使用时间;2. 按照专用教室的功能要求进行教学活动;3. 保持专用教室的整洁、有序;4. 不得随意改变专用教室的布局和设施设备;5. 不得将专用教室作为非教学活动场所;6. 不得将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带出教室。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七条专用教室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教师需提前向专用教室管理员预约使用时间,管理员根据教室使用情况安排;2. 教师在使用专用教室前,应向学生说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安全;3. 教师应按照专用教室的功能要求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滥用或损坏设施设备;4. 学生在专用教室应遵守纪律,服从教师管理,不得擅自离开教室;5. 专用教室的使用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如需调整,应提前与专用教室管理员沟通;6. 专用教室使用完毕后,教师应清理教室,关闭电源、门窗,确保安全。

第八条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使用规定:1. 教师使用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2. 不得随意拆卸、损坏设施设备;3. 发现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员,不得自行维修;4. 管理员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小学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小学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学专用教室的管理,提高专用教室的使用效率,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专用教室的设置与用途1. 专用教室的设置应遵循合理布局、方便教学、节约资源的原则。

2. 专用教室主要包括:图书阅览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教室、信息技术教室、心理咨询室等。

三、专用教室的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专用教室的整体规划、布局调整和资源调配。

2. 教务处:负责专用教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制定专用教室的使用规定和考核办法。

3. 各专用教室负责人:负责本教室的日常管理,确保教室设施完好、环境整洁。

四、专用教室的使用规定1. 学生使用专用教室时,需遵守教室纪律,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整洁。

2. 专用教室的使用应遵循预约制度,学生需提前向教师或教务处预约。

3. 专用教室的使用时间应合理分配,尽量满足教学需求。

4. 教师使用专用教室时,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5. 专用教室的使用过程中,教师应负责学生的安全,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五、专用教室的维护与保养1. 各专用教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教室设施,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2. 学生使用专用教室后,应保持教室整洁,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3. 教室内的设备、物品应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使用。

4. 定期对专用教室进行消毒,确保卫生。

六、专用教室的考核与评价1. 教务处对专用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专用教室的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室管理、设施维护、使用效率等。

3. 对考核优秀的专用教室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各专用教室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运行。

4.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图书阅览室的管理,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专用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专用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专用教室的使用,提高教室使用效率,保障教学、科研、培训等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专用教室,包括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等。

第三条学校专用教室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分配、按需使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专用教室管理小组,负责专用教室的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由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专用教室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对专用教室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使用规范;3. 对专用教室的维修、维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4. 定期对专用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5. 处理专用教室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六条专用教室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教学、科研、培训等活动的需要;2. 合理安排使用时间,避免资源浪费;3. 严格按预定计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目的;4. 使用过程中,爱护教室设施,保持教室整洁。

第七条专用教室的使用,应办理以下手续:1. 提前向管理小组提交使用申请,说明使用时间、用途、人员等;2. 经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领取专用教室使用证;3. 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使用证。

第八条专用教室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严格遵守教室规章制度,保持教室安静、整洁;2. 使用设备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3. 爱护教室设施,不得随意损坏;4. 不得擅自将教室设施带出教室。

第四章维修与维护第九条专用教室的维修与维护,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具体职责如下:1. 定期对专用教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2. 对教室设施进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3. 对损坏的教室设施进行更换。

第五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无故拖延使用时间,造成资源浪费的;2. 擅自改变使用目的,影响教学、科研、培训等活动的;3. 损坏教室设施,拒不赔偿的;4.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专用教室的;5.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学校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学校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提高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率,确保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专用教室,包括实验室、计算机房、美术室、音乐室、舞蹈室、心理咨询室等。

第三条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管理、安全第一、资源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专用教室的申请与分配第四条专用教室的申请:1. 教师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使用专用教室的申请,说明使用时间、人数、用途等。

2. 教务处根据申请情况,合理分配专用教室。

第五条专用教室的分配:1. 教务处根据课程安排和教学需求,将专用教室分配给各科教师。

2. 专用教室分配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应提前向教务处申请。

第三章专用教室的使用与管理第六条专用教室的使用:1. 使用专用教室的教师需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好准备工作。

2. 使用过程中,教师应确保教室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得随意损坏。

3. 学生进入专用教室后,应保持安静,遵守纪律,服从教师管理。

第七条专用教室的管理:1. 教务处负责专用教室的整体管理,定期检查教室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2. 教师在使用专用教室前,应了解教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教师应及时报告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维修。

第四章专用教室的维护与保养第八条专用教室的维护:1. 教师应定期对专用教室进行清洁,保持教室整洁。

2. 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教师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教务处。

第九条专用教室的保养:1. 教师在使用专用教室后,应关闭电源,拔掉插头,确保安全。

2. 教室内的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认真负责、管理有方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专用教室设施设备损坏、浪费资源的教师,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小学校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专用教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提高专用教室的使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用教室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给特定学科、特定项目或者特定活动的教室。

专用教室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应当设立专用教室管理组织,明确专用教室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专用教室管理制度,确保专用教室的安全、卫生和正常使用。

第四条专用教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专用教室的使用者应当遵守本制度,合理使用专用教室,爱护专用教室设备和设施,维护专用教室的整洁和安全。

二、专用教室的使用第六条专用教室的使用应当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要求。

使用前,使用者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专用教室的使用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者不得擅自调整。

如需要调整,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八条专用教室的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专用教室的功能和设备要求进行使用;(二)不得擅自改变专用教室的布局和设备;(三)不得在专用教室内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四)爱护专用教室内的设备和设施,如有损坏,应当及时赔偿;(五)保持专用教室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专用教室内吸烟、饮酒、赌博;(六)注意专用教室的安全,不得在专用教室内进行危险活动。

三、专用教室的维护与保养第九条专用教室的维护与保养由学校负责。

学校应当定期检查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

第十条专用教室的使用者应当配合学校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专用教室设备设施的维修制度,确保专用教室设备设施的及时维修。

四、专用教室的安全与卫生第十二条专用教室的安全与卫生工作由学校负责。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专用教室的安全与卫生制度,明确专用教室的安全与卫生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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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规则1、学生在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保持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课前应预先分好实验小组,按编定的位置就座。

3、学生要认真听取教师的实验指导、注意事项等。

实验时要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细心观察、分析、思考实验现象,实事求是的完成实验报告。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

所有仪器、药品和材料,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6、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等。

7、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

凡故意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的,应报请学校酌情处理。

8、实行开放式管理,提倡学生利用教学仪器进行自主学习和科学探究。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实验教师职责1.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遵照教材及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准备实验器材;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

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3.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

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材料、药品的回收、处理工作。

4.负责实验室、仪器室的设备、设施及仪器的管理工作。

每学期结束时,应对库存仪器进行清点,并提出下一年度实验器材、药品等物资的购置计划。

5、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开放实验室,鼓励学生自主性学习,教育学生保持良好实验习惯。

6.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改进和自制工作,努力提高实验室管理的业务水平。

7.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

8. 做好实验各种账册的登录工作,准确完成各类报表,完善实验档案的积累和保存。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1、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教师。

2、实验前,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

3、实验教师按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并预先实验,确保其性能良好。

借出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并由教师再次实验,成功后由教师签字领出。

4、学生自主实验,提前填写“通知单”,由实验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5、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6、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要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

7、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逐一查对,将使用情况填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

8、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组长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由实验教师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

9、所有借用的仪器应及时归还,以保证仪器正常教学使用。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1、任课教师借用仪器如有损坏,应填写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注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审批。

2、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领导进行审批。

若有丢失或故意损坏仪器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3、对借出仪器若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的,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4、外单位借用仪器若有丢失或损坏的,且无法修复使用的,按实价(实物)赔偿。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1、教学仪器是学校重要资产,实验教师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

2、归还仪器后,实验教师应对归还仪器进行检测、保养,存在问题及时维修,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出现故障,不得擅自拆修,对本校不能维修的仪器,经校领导批准后送专业部门维修。

4、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及时维修故障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教学仪器报损制度1、教学仪器若发生损坏,当事人要填写教学仪器损失报告单,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领导审批。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或修复费用过高的仪器,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可以申请报废。

3、凡有修复价值的仪器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学期末对教学仪器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审批表,经学校领导同意报上一级仪器管理和财务部门审批。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教学仪器室规则1、教学仪器的购进或调拨应先验收,仪器按部颁编号进行分类、编号、入账。

2.仪器要做到科学存放;按学科、类别、定室、定橱、定位存放,仪器的附件应与主件放在一起,同种仪器应集中存放;仪器和药品应分室存放。

每橱应挂(贴)有仪器编号、名称、数量的卡片或清单(橱签),以便于查找。

3、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火、防盗、防毒、避光、避磁等管理工作,使仪器保持完好状态。

4.仪器保管要做到四清:物清,即仪器的品种、数量、质量状况和存放地点清楚,并每学期核对一次;帐清,即及时登帐,帐帐、帐物相符,凭证完整无缺;资料清,即仪器说明书分学科存放,妥为保存;标志清,即橱号、橱卡、仪器编号等标志清楚。

5.仪器保养要做到二保养。

定期保养,每学期结束前普遍作一次除尘、防潮、防锈上油等工作,根据仪器特点进行通电、日晒、检查浸液、擦洗保养工作;用后保养,每次用毕仪器,应做好清洁工作,检查零附件,并做好保养工作,保证完好可使用。

6、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7、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按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微机教室多功能教室语音教室器材设备管理制度1.各功能教室要全面开放,为师生的教育教学和自主学习提供条件。

2.各种设备器材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指导使用人员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3.使用前,管理人员要对设备器材进行检测试用;使用中要指导任课教师和学生使用设备,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使用后要及时清点设备的数量,检查设备有无损坏,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4.爱护各种设备器材,每室的专用设备器材应相对固定,一般不互用、兼用。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设备带出教室,也不得改动设备或将一些设备和软件带入教室使用。

保持室内安静。

5.各室必须配备消防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加强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水、电。

6.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器材的规格、性能、用途及保管知识,掌握设备维修的基本技能,会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

做好设备的防潮、防尘、通电等常规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有变动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7.各种设备器材要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建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8.各功能教室都要设有专用的使用和维护记录本,并认真详实记录。

9.设备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按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地理(历史)教室及文科器材管理制度1.做好仪器的放光、防尘、防潮、防火等管理工作2.地理(历史)教室要面向全体师生实行开放式管理。

各种器材应满足学科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3.各种器材、模型等应按规定建帐、建卡,科学存放。

定期对帐,做到帐物相符。

3.地理(历史)教室应保持整洁,橱内陈列的模型、作品和墙上悬挂的图片、展牌要美观、和谐,为师生创造一个温馨的育人环境。

4.学生进入教室,要保持安静,爱护器材,不得将器材带出教室。

注意安全,并做好使用记录。

5.各种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参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艺术体育器材管理制度1.学校艺术体育器材面向师生开放,合理利用设备资源,充分发挥器材的使用率,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

2.器材要分类、编号、建卡、入帐。

定期对帐,做到帐物相符。

3.要根据器材其特性合理存放、定位上架。

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4.借用人应填写借用记录单,按规定借用,课后及时如数归还。

5.爱护器材,使用时轻拿轻放,避免损坏。

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器材,要严格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6.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按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卫生器械设备管理制度1.器械设备要建帐、建卡,做到帐物相符。

2.器械设备应贴好标签,科学存放。

定期进行保养及检修,保持完好状态。

3.严格器械设备的管理,按规定对卫生器械进行消毒,确保师生的健康。

4.定期对学生体检,提高各种卫生器械设备的使用效益。

5.注意器械设备的防护和使用安全,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器材管理制度1.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器材是学生实践活动的重要条件保障,要全面向学生开放,满足师生教学及自主学习实践的需要。

2. 所有器材存放要科学、合理,存放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活动。

3.教师应在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教学课的前一周,向管理人员提供所需器材准备清单,管理人员要及时备好器材。

4要根据要求,规范建帐、建卡。

定期对账,做到帐、物、卡相符。

5 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按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实验室管理规则一、学生进入实验室,保持安静,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其它工具。

二、实验课前,应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熟悉实验内容、方法步骤,了解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实验时,细心观察现象,认真记录数据,准确做出实验结论。

四、爱护公物,严格按实验操作步骤进行实验。

实验操作时注意安全。

如遇突发事件,应按预案听从教师指挥。

五、实验结束,学生要清点、整理仪器,填写活动记录,对实践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放在指定的存放地点。

关闭电源和门窗。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标本模型和其它工具设备,不得随意带出实验室。

七.、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按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

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馆长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图书馆工作。

做到计划、总结及时,工作认真踏实,管理科学、规范,选书采购保证质量,团结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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