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2)
材料供应商进场检验制度

材料供应商进场检验制度一、背景为了确保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进场检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提供材料的供应商。
三、检验内容1. 材料齐全性检验: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确保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齐全。
2. 材料质量检验: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材料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3. 材料标识检验: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标识检查,确保材料上的标识清晰、准确,能够正确识别材料的种类和规格。
四、检验程序1. 提供材料清单:供应商在送货前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提供材料清单,并确认清单上的材料种类、规格和数量与实际提供的材料一致。
2. 进行齐全性检验: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材料后,与供应商一起进行齐全性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3. 进行质量检验:项目负责人针对不同的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可以采取抽样检验的方式,确保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4. 进行标识检验:项目负责人检查材料上的标识,确认标识清晰、准确。
5. 记录检验结果:项目负责人应及时记录所有的检验结果,包括齐全性检验、质量检验和标识检验的结果。
五、检验责任1. 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准确的材料清单,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2. 项目负责人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对材料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如发现问题材料,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并采取合理措施解决问题。
六、检验结果处理1. 合格材料:对于检验合格的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确认并安排入库使用。
2. 不合格材料: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将不合格材料退还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
七、检验记录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和管理进场检验记录,包括材料清单、检验结果和退回材料的记录。
检验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
八、追踪和督导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进场检验情况进行追踪和督导,确保检验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效果。
以上即为材料供应商进场检验制度的内容,请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遵守执行。
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用于广清城际施工的原材料质量,指导现场材料人员对进场材料的验收、储存、保管,按城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物资验收1)数量的验收,对螺纹钢、圆钢采用理论计算,对盘条、钢绞线、散装水泥等过磅计重,对地材采用过磅和收方结合的方法。
2)质量验收。
2.1外观验收:首先要对物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检查外观有无变质、残破、锈蚀、变形、缺陷: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油污、潮湿,核对产品名称、牌号、型号、规格是否与合同、规范相符。
2.2理化检验:其次对物资的物理、化学性能等内在质量要通知驻地监理见证取样,并填写试验委托单送试验部门检测,试验部门书面出具的试验报告单是判断物资是否合格的最终标准。
3)验收程序3.1钢材、钢铰线等从材料厂供应基地送到工地的材料,由材料厂负责取样检验,材料员在收料时,要向材料厂索要质保书和试验报告,并检查是否与实物相符,同时请现场监理验收及办理《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3.2由厂商直接供应到工地的结构性材料,到货时材料员要按第2.3条所规定的批次,通知试验室联系驻地监理旁站取样,并填写试验委托单,到监理认可的试验室检验。
同一批次物资经验收合格后,材料员及时作须监理确认的一式五份的《物资进货验收合格记载清单》,自留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报物机部一份,工地材料厂二份。
依据见证试验委托单和试验报告,请监理签认《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3.3数量验收和外观质量检验必须在1个作业日内完成,理化检验由物资人员通知试验室共同取样,合格与否以试验报告单为准。
3.4数量或质量的验收出现与合同、到货单据、规范等不符时,立即对该批物资单独存放,单独标识,并报物机部。
3.5物资经验收后要填写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不同批次物资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记载文件要相应进行编号、登记。
4)物资的标识4.1物资经验收后,要有正确、清楚的标识。
工程材料进场材料审验制度

工程材料进场材料审验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选用的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进场材料的审验工作。
三、审验对象1. 施工现场进场的各类建筑材料、钢材等。
2. 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材料样品。
四、审验标准1. 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工程设计要求。
2. 材料应经过合格的工厂验收。
3. 材料应具备相应的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
五、审验程序1. 材料进场(1)施工现场接收材料时,应按照材料清单核对实物数量和规格尺寸,确保配送的材料与进场材料清单一致。
(2)建立材料进场登记表,记录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 材料审验(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初步审验,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和包装是否完好。
(2)将材料送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使用。
(3)对材料的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将检测合格证明归档保存。
3. 材料验收(1)验收应由专人负责,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各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并将检验结果填写在验收报告中。
(2)验收报告应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交于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备案。
(3)对于不合格材料,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要求更换或修复,并重新送检。
六、异常情况处理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能私自使用。
2. 对于频繁出现不合格材料的供应商,应暂停合作,并通知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 对于发现的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整改,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七、责任规定1.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初审,并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 质量监督部门应负责对进场材料的抽样检测和验收工作。
3.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八、附则1. 本制度执行日期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

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第一篇: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制度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审验制度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其质量情况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
为了做好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质量审验,特制定本制度。
1.主要原材料包括砖、砂、石子、水泥、防水材料、装饰材料、钢材、塔材、导地线、光缆、金具、瓷瓶、电缆等。
2.构配件包括混凝土电杆、混凝土预制件、钢构件等。
3.设备指变电安装的一次设备、二次设备、通讯、远动、载波及消防设备等。
4.对原材料和构配件的审验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将供应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2)材料进场时,应进行外观检查,对批量供应的材料应按规定抽样检验。
外观检查或抽样检验不合格不准进入工地,进入工地的要及时运走。
对进入现场的材料应及时标识,避免规格、品种混淆;3)工程中所用的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构配件进场时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几何尺寸校核,批量进货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4)外观检查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抽样检验的抽样按有关要求进行,送往有质资等级的实验室进行检验。
外观检查和抽样检验均需有监理人员见证并签字认可。
5.设备开箱检验主要程序1)设备开箱检验首先应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要时商检、保险部门)的技术、物质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开箱检验小组;2)对于进口设备,项目监理部应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编写《进口设备开箱检验大纲》;3)项目监理部应协调各有关单位或部门编制书面开箱检验整体计划;4)开箱前应准备好开箱检验记录用的各种图表,并督促施工单位准备好必要的开箱工器具和场地;5)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安装需要,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6)项目监理部接到《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后,会同建设单位召集开箱检验小组进行开箱检验,并对开箱检验结果在《设备开箱检查记录》上签署意见;7)开箱检验小组必须依据供方提供的装箱单、运单、提货单等核对商品数量、型号、规格,并与订货的合同核对,实施检验大纲,检查各必检项目,以防遗漏、误发和其它不正常情况发生。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4篇)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1、主要材料包括。
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____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____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附表1)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
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____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
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建筑材料进场和二次检验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一、材料采购进场的质量保证1、制定材料采购控制程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采购材料的质量和避免浪费并做到按程序控制。
2、适用范围:34核合格的供应商名录中择优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如不能按当前的《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供方,需依照《材料供应商的评价程序》对新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合格后方可采购,并由材料部把新评价合格证的供应商列入上述名录。
零星材料由采购员进行评价和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经材料部主管同意后草拟《采购合同》或《采购定单》。
4.4.采购的实施,采购员可在公司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择近择优采购。
量指标或必要的质量保证要求,经材料部主管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及产品放行方式。
理情况,处理登记表》5选样,定货。
6系列质抽样验查,退换不合格材料,确保采用合格材料。
7、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我们有责任要求供货商提供各类有效证书,以及材料的试验报备,合格证书等,汇总整理形成资料,并最终验收、归档。
二、二次检验与试验1、应对自行采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程设备,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以及本规定,对需要检测的物质按业主要求送交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和试验。
未经检验或未经验证合格的物资不得投入使用;2、对不合格的物资按要求办理退场手续。
若当对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出降级使用或改作他用时,应提供相应的试验依据和可追溯资料,报承包人和工程师审查。
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
三、材料的保管12作用。
344.1.材料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等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和码垛,使摆放整齐,标志鲜明,便于存放取送和查验盘点,充分利用仓库空间。
4.2.材料在仓库储存过程中,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应按物资性能,分门别类,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维护保养。
4.3.在物资的保管过程中,还必须建立和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映产、供、需、耗、存等情况,发挥仓库的耳目作用。
建设工程原材料试验制度

建设工程原材料试验制度一、总则1. 原材料试验制度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中原材料的检验与验收工作,确保原材料质量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及材料供应商等。
3. 所有原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与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二、组织管理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材料试验部门,负责原材料的取样、送检、试验和记录工作。
2. 材料试验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试验设备,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试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试验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材料检验1. 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排除明显不合格的材料。
2. 对于重要工程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等,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3. 对于特殊材料或新型材料,应进行型式检验和性能测试,以评估其适用性。
四、试验程序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材料特性,制定详细的材料试验计划。
2. 材料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确保试验过程的透明性。
3. 试验结果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处理与反馈1. 对于试验合格的原材料,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妥善保管,防止二次污染或损坏。
2. 对于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立即隔离并标识,防止误用。
同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或更换。
3. 材料试验结果应定期汇总报告给项目管理层,以便及时调整采购和使用策略。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2. 对于关键原材料,应建立追溯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定位并采取措施。
3. 定期对材料试验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篇一: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1、所有原材料进场前,应随车提供出厂批号及质量保证书。
钢筋、水泥查质保书并实验合格。
砂、石进场对货源的规格区进行抽样,当变更货源时应先做试验,合格材料方可组织进场。
2、进场材料应有专人负责收货,分别建立台账,分规格、品种,产地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挂牌标志。
3、进场后按批号取样送试验室检验。
合格后挂合格标志显示其试验合格。
4、原材料进场应堆放整齐,便于分区,现场文明。
5、进场原材料应由专人验收,专人建账,专人发放,发料应核对材料规格、品种、性能清楚。
并做到收支相等,账物相符。
6、砂、石材料的堆放和堆场要求:a、砂、石分品种、规格、产地分别堆放。
b、场地应平整,并有一定坡度,保证排水通畅。
7、水泥堆放:a、包装水泥应分品种、标号、厂名、出厂日期和批量,分别堆放。
b、堆垛高度以六至八袋为宜,各品种应有不小于 70cm 的通道。
c、四周垫高 20cm 以上,应防止雨水从四周浸入和湿气重使水泥受潮。
d、水泥按批量组织进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8、钢筋和半成品的堆放:a、钢筋进场应分品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分别堆放,不得混堆。
b、进入堆场按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及质保书神力编号建立台账。
c、取样送试验室抽检,合格后标牌。
d、发货人根据领料单规定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发货。
e、对试验不合格的钢筋应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报公司供应部门,移作他用。
f、上诉程序负责去向否者以失职论处,按造成损失大小,追究管理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
g、原材料试验的数据应纳入技术档案。
h、堆场应设支墩,堆放整齐,防止锈蚀。
原材料进场管理制度为加强建筑工地进场原材料的管理,强化质量监控,完善材料使用的行为规范,确实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工地使用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石子、砂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除具备合格证、检测报告外还必须抽样送检测中心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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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
制度(2)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
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
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
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
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
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
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
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
(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
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进行检验,并填写《产品进厂检验单》。
相应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日报。
第13条:检验完毕后,对合格的来料贴上合格标识,通知库房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第14条:如果是生产急需的来料,在来不及检验和试验时,须按《紧急放行控制制度》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15条:检测中不合格的来料应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置,不合格的来料不允许入库。
将其由来料库移入不合格品库,并进行相应标识。
第16条:来料检验和试验的记录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组按规定期限和方法保持。
第17条:检验时,如来料检验专员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应立即请相关部门会同验收,来判定是否合格。
会同验收的参与人员,必须在检验记录表内签字。
第18条:回馈来料检验情况,并将来料供应商的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情况记录,每月汇总于供应商的交货质量月报内。
第19条:来料检验专员根据来料的实际检验情况,对检验规格提出改善意见。
第20条:来料检验专员定期校正检验仪器、量规,保养试验设备,以保证来料检验结构的正确性。
具体参见《量具管理办法》。
第4章来料检验的结果
第21条:检验合格
(1)经来料检验专员按照《检验方案》要求操作。
验证,不合格品个数低于限定的不合格品个数时,则判定为该批来货允收。
(2)来料检验专员应在《产品进厂检验单》上签名,通知库房收货。
第22条:拒收检验不合格
(1)来料检验专员按照《检验方案》要求操作。
若不合格品个数大于限定的不合格品个数,则判定为该送检批次为拒收。
(2)来料检验专员应及时在《产品进厂检验单》上签名,经相关部门会商后,通知叫库房,采购部办理退货事宜。
第23条:让步接收不合格批的处理即来料经来料检验专员的检验,其质量低于允收水准,但由于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生产部做出让步接收的要求,具体步骤参见《来料让步接收控制程序》。
填产品不良评审单,按照不良品评审程序要求操作。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运营总监审批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二.紧急放行控制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使紧急放行得到合理使用,并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2章紧急放行的内涵
第2条:紧急放行的定义所谓紧急放行,是指因生产急需而来不及验证就放来料入库并投入生产的做法。
第3条:紧急放行的条件
(1)对紧急放行的来料,要明确做出标识和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2)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允许紧急放行。
发现的不合格来料在技术上可以纠正,并且在经济上不会发生较大损失,也不会影响相关、连接、相配的零部件质量。
第3章紧急放行的具体操作
第4条:应在来料检验程序中对紧急放行做出规定,明确紧急放行情况的审批人、责任人,规定可追溯性标识的方法,明确识别记录的内容,以及如何传递、由谁保存等。
第5条:紧急放行所使用的全部质量记录,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在保存期内不得丢失和擅自销毁。
第6条:当来料进厂后,根据情况对需要紧急放行的物理,由责任部门(一般为采购部或生产部)的责任人提出申请,报经授权人(一般为运营总监)审批。
本公司紧急放行批准人为运营总监,若质量管理部和技术部负责人同时反对,则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7条:对紧急放行的来料要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紧急放行来料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和供应商的名称及所提供的证据。
第8条:在紧急放行的同时,应留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
第9条:若发现紧急放行的来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不良品评审程序,决定是否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或者做其它处理。
第4章附则
第10条: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运营总监审批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来料检验流程生产部采购部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