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17年修订)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01•【文号】国务院令第676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第六条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2017年修正)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4•【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2017年修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将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宣传培训、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能源审计等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节能技术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公共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应当结合本系统特点,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公益性宣传。
公共机构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
公共机构节能评核方案(二篇)

公共机构节能评核方案为做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工作,实现节能工作目标,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根据《___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市公共机构节能办___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__通知(公节办[___]号)和《区贯彻实施工作方案___》(党办字[___]___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范围考核评价范围包括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纳入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以下简称区属各单位)。
其中凡有下属二级单位的部门由其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并报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___(以下简称区节能办)备案。
二、考核评价目标自___年起两年内,区属各单位要以上年度各种资源消耗为基数,达到用水消耗降低___%,用电消耗降低___%,公务用车平均单车耗油量降低___%,办公用品数量和费用下降___%,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___%以内的目标。
三、考核评价内容主要考核各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包括___领导、宣传教育、节电、节水、建筑节能、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燃油、燃气和燃煤等方面。
四、考核评价方式(一)区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属各单位的考核评比。
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二级单位的考核评比。
(二)实行年终集中考核和平时抽考相结合,以集中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以平时抽考为参考。
(三)集中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的次年年初进行。
区属各单位的考核由区节能办统一___,抽调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实地现场检查考核。
考核前各单位要依据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评分,并填写考核表报区节能办。
(四)考核时逐项对照考核评分标准打分,按照百分制进行。
得分___分(含)以上为优秀,___分(含)以上不满___分为合格,不满___分为不合格。
五、考核评价奖惩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由各单位“___”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与本单位“文明创建”和“两型机关”建设挂钩。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设区市)

17、在全市部署并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分户、分项、分类计量工作的,得2分;
18、建立能耗监测平台且覆盖本级单位50%以上得2分;
19、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垃圾分类工作且有具体措施的,得2分。
查阅文件及相关合同等材料
26、开展地区性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宣传活动,一项0.5分,最高得1分;
27、在电视、报纸、杂志等省级(含)以上媒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每次0.5分,最高得2分;为国管局和省局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网站提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并被采纳的,达20条信息得1分、10条信息得0.5分。
查阅文件资料
节能培训(6分)
查阅相关文件
能耗信息填报(9分)
12、按时报送地区能耗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的,得1分;
13、依据核查总分:1-3名得8分,4-6名得7分,7-9名得6分,10-12得5分,13名得4分。
第13项依据核查得分确定
能源审计、节能改造、能源计量(15分)
14、能源审计单位达30家得3分、达20家得2分;
15、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得3分、达20万平方米得2分;
市场机制应用(4分)
20、实施综合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或PPP模式等节能项目10个以上的得4分、8个以上的得2分。
查阅项目合同
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8分)
21、开展地区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推介活动,每次2分,最高得4分;
22、“十三五”以来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以上的得2分;
23、县级及以上行政中心停车位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达3%得2分。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设区市)
重点用能单位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重点用能单位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序号单位名称考核等级1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优秀2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优秀3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优秀4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优秀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优秀6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优秀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良好8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良好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良好10 北京京能高安屯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良好11 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良好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良好13 北京京西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良好14 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良好15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良好16 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良好17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良好18 北京渔阳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良好19 北京燕山石化橡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良好20 北京京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良好21 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良好22 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良好23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良好24 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良好25 清华大学良好26 北京北燃供热有限公司良好27 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良好28 北京大学良好29 北京燕京啤酒产业基地良好30 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良好3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良好32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基本完成33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基本完成34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基本完成35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3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基本完成37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完成38 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完成39 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基本完成40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完成41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基本完成42 奥凯航空有限公司基本完成43 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基本完成44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基本完成45 中石化三菱化学聚碳酸酯(北京)有限公司基本完成46 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基本完成47 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基本完成48 北京市延庆区市政供暖所基本完成。
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办法(附考核评分表)

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办法(附考核评分表)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办法(附考核评分表)为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市级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__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意见 __》(湖政办发〔〕35号)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 __《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市节能降耗的各项工作部署。
通过考核,检查各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促进公共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消耗,遏制能源浪费现象,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考核对象市级各公共机构。
三、考核内容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内容分为:组织领导措施、节约用电措施、节约用水措施、节约用油措施、节约办公耗材措施和建筑节能措施等6个方面37项考核内容(见附件:考核评分表)。
四、计分方法考核得分由“基本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
1.基本分。
按考评内容,体现在37项具体工作指标中,满分为100分。
根据每项指标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基本分值,采用扣分制计分。
2.加分。
设定3个加分单项共10分,依据工作指标和单项分值计分。
五、考核方式市级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工作考核,采取部门(单位)自查自评与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考核工作一般在下一年度2-3月进行。
1.单位自评。
市级各公共机构对照《市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分表》,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总结报告,并于2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和自查评分表报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检查考评。
由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自评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核实相关数据和现场查看等方法,对市级各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工作进行实地考核或抽查。
部门系统所属公共机构,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并于2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报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公共机构节能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导言:随着全球能源消耗的增加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能源节约与环保已经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
公共机构作为政府的代表性部门,应当带头践行节能减排,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为了促进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节能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共机构节能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进行论述。
一、节能检查为了确保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得到有效实施,需要定期开展节能检查。
节能检查可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形式。
定期检查是指定期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不定期抽查是指不定期选取部分公共机构进行检查,以了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具体情况。
节能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节能设施的运行情况:主要目的是检查公共机构的节能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如空调、照明、供暖等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损坏等问题。
2.能源消耗情况:主要目的是了解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如用电量、用水量等,以便评估公共机构的节能效果。
3.节能措施的实施情况:主要目的是了解公共机构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节能计划,并进行了相应的实施。
具体包括节能宣传、节能培训、节能设备更新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4.节能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主要目的是对公共机构的节能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和措施。
经过检查后,应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排名,以确定公共机构的节能效果。
二、节能评比节能评比是根据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排名,以便鼓励和促进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
节能评比的指标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能源消耗总量: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的大小反映了节能工作的成效,消耗总量越低,节能效果越好。
2.节能率:节能率是指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率,即单位面积或单位产值下的能源消耗量。
节能率越高,说明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越高。
3.节能项目数:节能项目数是指公共机构实施的各类节能项目数量。
项目数越多,说明公共机构的节能措施越丰富、有效。
县区公共机构节能评估报告

县区公共机构节能评估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经过对县区公共机构进行节能评估,我们制作了如下的节能评估报告:
1. 能源消耗情况:在对各县区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调研后发现,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供暖、照明和空调方面。
其中,供暖所占比例较大,因为冬季采暖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或天然气;照明和空调的能源消耗也较高,主要是由于使用过程中的浪费和不合理的操作。
2. 能源浪费情况:在对县区公共机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后发现,有许多机构存在能源浪费的情况。
例如,存在照明设备长时间未关闭、空调设备温度设置过低或过高、建筑隔热效果不佳等问题。
3. 节能潜力评估:通过对能源消耗情况的分析,我们发现县区公共机构节能潜力巨大。
对于供暖方面,可以通过改善建筑隔热和采用高效供暖设备来减少能源消耗;对于照明方面,可以引入智能照明系统和采用节能灯具来减少能源浪费;对于空调方面,可以优化空调设备的使用规范,并结合建筑隔热来提高能效。
4. 节能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节能建议:
- 提高建筑隔热效果,减少能源消耗;
- 引入智能照明系统,优化照明设备的使用;
- 采用节能灯具,减少照明能耗;
- 优化空调设备的使用规范,提高空调的能效;
- 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5. 经济效益评估:根据节能潜力评估结果,我们估算了实施上述节能措施后的经济效益。
根据现有能源价格和使用情况,预计能够实现显著的能源节约和费用降低。
以上是我们对县区公共机构节能评估的报告,请各位领导参考,并酌情决定是否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和优化措施。
如有任何问题或意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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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国家创建验收数量达到分配指标的得15分。沈阳,大连市每减少1家扣2分;其它市每减少1家扣3.5分。
通过省级创建验收的,每家得1分,最多得5分。
国家及省级示范单位创建验收结果。
2.3节水型单位建设(5分)
会同水利部门开展本地区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到年底,65%市级机关、20%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的得5分。每减少10%扣1分。
使用节能型灶具的,得3分。无食堂的,得2分。
有关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
2.8开展节能检查(8分)
对机关内部开展日常检查、抽查的,得3分。
开展部门(系统)检查、考评的,得5分;限于本机关的,得3分。
检查文件、检查通报、检查记录等。
2.9废旧商品回收利用(2分)
废旧商品按照规定要求交由回收单位集中进行规范处理且形成制度的,得2分。
现场检查,核查维护维修记录。
2.3节约燃油(2分)
实行单车油耗核算或其他有效控制用油管理措施。未采取措施的或已采取但单车油耗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扣2分。
单车油耗台帐,管理措施材料。
2.4节约办公耗材(3分)
实行非正式文稿纸双面使用。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最多扣3分。
现场检查情况。
2.5节约粮食(3分)
1.2实现公共机构人均水耗比2015年下降6%(5分)
完成指标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上报核准的能耗统计数据。
2.重点工作
45分
2.1能耗统计*(10分)
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的得5分。统计范围全面,数据完整、真实、规范,得3分。开展2016年度能耗数据会审得2分。
能耗统计数据报送情况、会审组织文件材料等。
区县开展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等。
5.检查考核
15分
5.1开展检查考核(10分)
组织对本地区节能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的得10-15分;组织开展市直或区县检查的得5-10分;进行抽查的得2-5分。
开展检查的相关方案、记录、通报等资料。
* 节能指标有一项未完成,能耗统计项目得分低于6分,有其中之一的,最高评定档次不超过B。
附件12017年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得分
1.节能指标*
15分
1.1 实现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比2015年,沈阳、大连、盘锦市下降5%;其它市下降4.5%(10分)
完成两项指标得10分,每项5分。未完成不得分。
上报核准的能耗统计数据。
3.3远程教育(2分)
按要求组织参加国管局节能远程培训,人数达到要求,且考试全部合格的得2分。按合格比例得分。
清华大学反馈成绩单。
3.4参加培训(1分)
参加省公共机构节能办组织的培训的得1分。
培训签到簿。
4.县区工作
15分
4.1工作落实(15分)
各县区能够落实上级部署,按要求开展统计、宣传、培训、废旧商品回收及改造等节能工作的,根据开展情况每项得1-3分,最多得15分。
摆放提示牌或张贴宣传画,杜绝浪费粮食行为。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最多扣3分。
现场检查情况。
2.6使用节水器具(3分)
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最多扣3分。相关资料Fra bibliotek现场查看情况。
2.7使用节能设备(8分)
使用节电型开水器、节能插座、自动洗菜机等节能节水设备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5分。
查验合同和回收明细。
3.宣传培训
15分
3.1节能宣传周活动(5分)
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根据活动规模、效果得1-5分;仅在本机关开展的得1-3分。
开展节能宣传工作的通知、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等。
3.2交流工作信息(3分)
提供信息在辽宁机关事务网、《辽宁机关事务》杂志登载,每条得1.5分;在国管局网站登载及在国家、省、市的电视、报纸报道本部门节能工作的,得3分。
附件22017年省直机关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得分
1.节能指标*
15分
1.1实现2017年度本机关及本部门(含本系统及下属公共机构)人均及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比2015年下降4%(教育、卫生系统下降5%)(10分)
完成两项指标得10分,每项5分。未完成不得分。集中办公区不缴纳能源费用或租用房屋能源费含在租金中不另行缴纳的单位,此项指标得8分。
15分
4.1报送能耗统计数据(10分)
按时报送2016年度能耗数据的得6分。
3.宣传培训
10分
3.1节能宣传周(5分)
印发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进行具体部署,视活动方式、内容及宣传效果得1-4分。及时报送宣传周信息得1分。
活动方案、活动图片及影像资料等。
3.2交流培训(2分)
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交流经验或组织开展节能培训、观摩交流的,得2分。
培训、会议组织文件、签到簿、影像资料等。
上报核准的能耗统计数据,相关费用凭证。
1.2实现2017年度本机关及本部门(含本系统及下属公共机构)人均耗水量比2015年下降6%(5分)
完成指标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集中办公区不缴纳水费或租用房屋水费含在租金中不另行缴纳的单位,此项指标得4分。
上报核准的能耗统计数据,相关费用凭证。
2.日常管理
40分
2.1节约用电(8分)
合理设置照明开启数量,光线良好时及时关闭照明光源;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的规定;实行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以上要求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最多扣8分。
现场检查、抽查。
2.2节约用水(3分)
杜绝用水“跑冒滴漏”、“长流水”等现象。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最多扣3分。
有关组织部署、申报、验收等资料。
2.4节能改造(7分)
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协调资金,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7分。
项目申请,资金拨付及项目实施材料及照片等。
2.5能耗定额管理(3分)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基准线或能耗定额管理试点工作的得3分,开展相关专题调研论证工作的得1分。
开展相关工作资料。
信息报送及刊发情况,报道影像、报纸资料。
3.3参加培训(3分)
按照要求参加省里组织的会议、培训并顺利完成的,得3分。
参加会议、培训记录。
3.4组织培训与交流(4分)
组织召开本部门、本系统节能工作会议或开展本部门、本系统节能培训、交流的,每次得2分,最多得4分。
组织文件、签到簿及影像资料等。
4.能耗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