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
国土资源管理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3.1土地利用 land use人类通过一定的行为,利用土地的特殊性来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
3.2土地利用规划 land use planning国家为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对土地利用所作的统筹安排和制定的调控措施。
3.3土地资源 land resource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所利用的土地。
3.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各级人民政府为了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在一定区域范围和时期内,根据土地资源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对城市土地利用进行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
3.5土地开发 land development对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地、荒滩等,通过生物工程或生物措施,使其改造为可利用土地的行为。
3.6土地整理 land consolidation土地整理氛围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现阶段我国土地整理重点在农村地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3.7土地复垦 land reclamation对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3.8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land development, consolidation and reclamation土地开发、土地整理与土地复垦的统称。
3.9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land development and consolidation planning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土地资源特点与利用状况,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开发规划指标、土地整理规划指标和土地复垦指标,分别确定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已破坏的土地的最佳利用途径,并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出安排。
国土相关术语解释

国土资源管理名词一、土地分类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一)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1.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水田、旱地、菜地、望天田、水浇地等,我县主要地类是水田和旱地。
2.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的土地,包括果园、茶园、其他园地等,其中由耕地改种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园地称为可调整园地,视同耕地管理。
3.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迹地、苗圃等。
4.其他农用地: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包括农村道路、田埂、畜禽饲养地、设施农用地、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坑塘水面等。
(二)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
1.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2.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3.住宅用地: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等;5.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包括军事设施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等;6.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
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街巷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等。
7.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物等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

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从中央18号文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来,一年过去国土空间规划尚处于体系构建时期。
目前,尽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但是自然资源部已出台若干重要政策和技术文件。
中央18号文提出,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这其中,也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术语体系。
一年来,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术语增多,国土空间规划术语体系初显雏形。
有了统一的术语,就有了统一的共识。
今天,小编简单归纳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并加以解释,以供参考。
一、国土空间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国土空间是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陆上水域、内水、领海、领空等。
若以国土空间发挥的主导功能为标准,国土空间可分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
详见本号此前推送的文章:《「规划词典」从国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到“国土空间规划”》。
二、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
国土空间规划是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统一后形成的全新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
国土空间规划可分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以及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也就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其中,总体规划是对乡镇及以上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
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
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
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

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一、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耕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应划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其中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征收基本农田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反之,由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要求,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可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有条件建设区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限制建设区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
禁止建设区以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
三、农村集体用地:农村集体用地指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的土地中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农民宅基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村办企业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先行复垦、耕地占补平衡和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的区别:(一)定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国土专有名词解释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而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规定,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行为。
21、基本国策
基本国策是指国家的基本政策。
22、土地
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
36、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
37、共有土地使用权
共有土地使用权指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
38、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和土地抵押权等。
57、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城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58、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村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59、耕地
耕地是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它是人类所需食物的主要源泉,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60、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25、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
26、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薄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27、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国土综合整治名词解释

国土综合整治名词解释1. 土地整治:是指对未利用的或已利用但未达到生产、生活和生态要求的土地进行整治,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
包括土地平整、水利设施建设、田间道路铺设等。
2. 矿产资源整治:是指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进行整体规划和治理,以确保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水资源整治:是指对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进行整体规划和治理,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需要。
4. 森林资源整治:是指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进行整体规划和治理,以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保障生态安全和人类福祉。
5. 草原资源整治:是指对草原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进行整体规划和治理,以提高草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保障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平衡。
6. 海洋资源整治:是指对海洋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进行整体规划和治理,以提高海洋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保障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平衡。
7. 自然保护区整治:是指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进行整体规划和治理,以确保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和保护价值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
8. 退化土地整治:是指对退化土地进行治理和修复,以恢复土地的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包括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盐碱化等问题的治理。
9. 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指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采取节约和集约的方式,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包括合理规划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土地管理等方面。
10. 空间规划与管制:是指对国土空间进行整体规划和管理,以实现国土空间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方面。
中国地理_名词解释汇总

中国地理1. 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直线作为基线,由此基线起算,其外侧12海里以内的水域。
2. 地貌格局:中国地貌格局是指山地、高原、盆地、平原等地貌单元,在平面上的排列组合与垂直向上的高低起伏。
3. 青藏高原:位于南侧喜马拉雅山与北面的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之间,以及岷山、邛崃山、锦屏山以西的大网格中。
是全国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的高原。
4. 内蒙古高原:偏处北部内陆,气候干燥少雨,地表坦荡开阔,地形起伏和缓,是我国高原形态表现明显,高原面保存比较完整的高原。
5. 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与秦岭之间,由第四纪黄土沉积而成,受流水侵蚀,大部分地区沟壑纵横,梁峁遍地。
6. 云贵高原:石灰岩分布广泛,气候温暖,,坝子众多,喀斯特地貌广布。
7. 柴达木盆地:四大盆地中海拔最高,四周围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环抱,资源丰富,农牧业发达,有“聚宝盆”之称。
8. 塔里木盆地:我国最大的盆地,气候极端干旱,植被稀疏,分布着我国最大的塔克拉玛干沙漠。
9. 准噶尔盆地:位于天山和阿尔泰山之间,是我国第二大盆地,盆地中分布着我国第二大沙漠—古尔班通特沙漠。
10. 四川盆地:青藏高原以东,巫山以西,南北介于大娄山与大巴山之间,盆地形态完整,紫红色砂、页岩广布,又称“红色盆地”或“紫色盆地”。
气候温暖湿润,水系稠密,人口众多经济发达,向有“天府之国”的美誉。
11. 东北平原:位于燕山以北,大小兴安岭与长白山之间,是我国最大的平原,以黑土面积大,沼泽分布广为特色。
12. 华北平原:南北分别是大别山与燕山,西起太行山和伏牛山,东抵山东丘陵与黄、渤海,为我国第二大平原。
因主要由黄河、淮河、海河冲积形成,所以也称黄淮海平原。
地势低平,地上河与河间洼地相间分布构成华北平原的特色。
13. 长江中下游平原:位于巫山以东的长江中下游沿岸,主要包括洞庭湖平原、江汉平原、鄱阳湖平原、苏皖沿江平原和长江三角洲,呈串珠状东西分布,是我国第三大平原。
国土日国土资源管理知识暨相关名词解释汇编

国土日国土资源管理知识暨相关名词解释汇编1、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2、土地复垦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3、土地复垦费土地复垦费是指有关企业和个人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在自行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时,向当地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进行土地复垦的费用。
4、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是指为开垦耕地向非农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收取的包括保护性工作、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工程和生物技术、劳动力、生产资料等的投资费用。
对占用基本农田收取的耕地开垦费要高于占用一般耕地的耕地开垦费。
5、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6、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是指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照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不满二年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的闲置土地的费用。
7、农业税农业税是对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农业收入所征收的税。
习称公粮。
农业税按常年产量计征。
8、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是地壳中有开采价值、能作生产、生活资料来源的物质,包括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等。
13、农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14、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15、未利用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16、建筑物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
17、构筑物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18、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获得批准后,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国土相关常用名词解释
一、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耕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应划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其中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征收基本农田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反之,由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要求,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可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有条件建设区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限制建设区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
禁止建设区以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
三、农村集体用地:农村集体用地指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的土地中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农民宅基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村办企业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先行复垦、耕地占补平衡和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的区别:
(一)定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也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
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是将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加以复垦,在治理改善矿山环境基础上,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盘活和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措施。
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是指县(市、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开展建设用地置换时,先行申报并实施拟置换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行为。
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是指把土地及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以土地整理为抓手,整合各级各部门支农资金,大力实施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的惠民项目。
项目的实施为工业化、城镇化腾出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可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投入上的支持,实现城乡统筹、共同发展。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广义上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狭义上定义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它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个方面。
(二)范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只适用于农村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村居民点等集体建设用。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拆旧区既可以为农村建设用地也可为国有建设用地,主要为废弃的独立工矿、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拆旧区可以为集体建设用地,也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
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包括农地整治和村庄整治两部分,土地性质分别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其中农地整治是对项目区进行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通过平整土地,调整用地结构等,确保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村庄整治是对项目区内部分住户稀少、交通偏僻的村庄进行土地复垦,并妥善安置被拆迁农户,确保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整理分为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其中农用地整理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用地、城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整理。
土地复垦主要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各类工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的破坏土地的复垦;第二类是因道路改线、建筑物废弃、村庄搬迁以及垃圾压占等遗弃荒废土地的复垦;第三类是农村砖瓦窑、水利建设取土等造成的废弃坑、塘、洼地的废弃土地的复垦;第四类是各种工业污染引起的污染土地的复垦;第五类是水灾、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后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主要对荒
山、荒地、荒水、荒滩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的耕地指标重点解决独立选址项目土地指标。
(三)申报计划和时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申报计划受部、省、市分配计划限制,此项目开展没有时间限制,项目批准后三年内实施完毕。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申报计划基本上为应报尽报,但申报时限到2014年底试点结束,此项目批准后三年内实施完毕。
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不再组织实施,对原批准的项目一方面尽快实施并申请验收,另一方面将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转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来实施。
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示范建设期为2010--2012年,及批复下达三年内实施结束。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根据上级分配下达计划,项目申报不受时间限制。
(四)申报方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和建新区同时上报。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拆旧区和建新区分开上报。
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不再组织申报。
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示范建设期已过,不再组织申报。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项目所在镇组织申报。
(五)规模核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后新增耕地规模小于建新区占用耕地规模的要同时申请省国土资源厅核减建新区规模。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核减复垦规模只需在申请验收时提交核减报告一并核减。
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核减复垦规模只需在申请验收时提交核减报告一并核减。
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核减复垦规模需上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实施核减。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项目实地验收确认的面积为准,不需要申请规模核减。
五、项目批次和编号如何确定:一般情况下,以县为单位,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区面积大小、项目数量多少和项目实施难易程度来确定。
对于整体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命名编号;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原则上以县为单位按时间顺序和项目名称依次确定批次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