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质保金比例[工作范文]
合同法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

民法典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
在民法典框架内,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设立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保证金的数额、支
付方式、退还条件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这不仅涉及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配,
也关系到工程质量的整体把控和后续的风险处理。
以一个典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为例,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如下内容:
1. 保证金的数额:通常为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如5%-10%,具体比例应根据工程规模、
复杂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
2. 支付时间:施工单位需在特定时间节点或工程进度达到一定阶段后支付保证金。
3. 保证金的保管:保证金应交由第三方机构保管,或直接存入指定账户,确保其独立性和
安全性。
4. 使用条件:只有在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施工单位未按约定修复时,才能动用保证金进行
修复。
5. 退还机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无质量问题发生,保证金应按约定退还给施工单位。
6. 违约责任:如施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透明度:保证金的缴纳、使用和退还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双方监督。
- 公正性:任何关于保证金的决定都应基于事实和合同约定,避免主观臆断。
- 灵活性:面对特殊情况,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保证金相关的问题,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和
适应性。
合同法工程质保金扣多少

民法典工程质保金扣多少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又称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发包方按照合同约定,从应付给承建方的工程款中扣留的一部分资金,用于保证工程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及时修复。
通常情况下,质保金的比例为工程结算价的3%至5%,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我们来看一份标准的民法典工程质保金扣取范本:【工程质保金扣取条款】1. 质保金的扣取:甲方(发包方)有权在乙方(承建方)完成工程项目后,根据合同约定,从最终结算款项中扣留相应比例的质保金,该比例为工程结算总额的【填写具体比例】%。
2. 质保金的退还条件: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
若乙方履行了保修责任,且在保修期满后无其他质量争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出的质保金退还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质保金。
3. 质保金的抵扣条件:若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直接使用质保金进行修复。
若质保金不足以覆盖修复费用,乙方应补齐差额。
若质量问题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双方应协商解决。
4. 质保金的处理方式:在质保金扣留期间,甲方不得挪用或无故延迟退还质保金。
乙方在保修期内提出合理的修复请求,甲方应及时响应并采取措施。
5.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或未按约定退还质保金,应承担违约责任。
同样,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通过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到,民法典下的工程质保金扣取是一个平衡双方权益的过程。
它既保障了发包方的利益,确保工程质量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也保护了承建方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在履行保修责任后,及时收回质保金。
在实际运用中,双方应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质保金的比例和扣取方式。
同时,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条款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因理解不一而产生的纠纷。
合同法规定工程质保金比例

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中,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是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质保金的比例、预留、管理和返还等环节都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
一、合同法规定工程质保金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没有对工程质保金的比例作出具体规定,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质保金的比例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5%。
在实际工程合同中,质保金的比例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工程质保金的预留和管理1. 预留: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
一般情况下,质保金从工程进度款中逐期支付,直至预留比例达到合同约定。
2. 管理:工程质保金应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在缺陷责任期内,质保金用于保障施工单位对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缺陷责任期满后,质保金应返还给施工单位。
三、工程质保金的返还1. 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未出现缺陷或者已按照约定修复缺陷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质保金返还给施工单位。
2. 如果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违约行为,导致工程出现缺陷,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从质保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扣除后的质保金余额,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给施工单位。
3. 如果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扣除违约金后的质保金余额,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给施工单位。
四、合同法规定以外的工程质保金比例除合同法规定外,还有一些行业规定和标准涉及到工程质保金的比例。
例如,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比例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5%。
此外,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工程可能会有不同的质保金比例规定。
总之,工程质保金是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工程合同中工程质保金

工程合同中工程质保金在开始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质保金。
简单来说,工程质保金是发包方在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项中扣留的一部分资金,用以担保工程项目在保修期内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如果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这部分资金将被用来进行维修或赔偿。
我们来看一份标准的工程质保金范本:strong工程质保金条款/strong一、质保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1. 本工程的质保金总额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2. 质保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存入双方共同监管的专用账户。
二、质保金的退还条件1. 若在质保期内,工程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将在质保期满后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2. 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需动用质保金进行维修或赔偿时,相关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
3. 质保金的部分或全部退回,须经双方确认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评估合格后进行。
三、质保期的规定1. 本工程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两年时间。
2.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对甲方提出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无偿修复。
四、其他相关条款1. 质保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任何因质保金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从上述范本可以看出,工程质保金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质保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明确了质保金的具体数额以及如何从工程款中扣除并管理。
- 质保金的退还条件: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质保金可以退还给承包方,以及如何处理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
- 质保期的规定:确定了质保的时间范围以及承包方在质保期内的责任和义务。
- 其他相关条款:包括法律遵循、争议解决等其他必要的规定。
工程合同中保证金比例

工程合同中保证金比例我们需要明确保证金的定义。
在工程合同中,保证金通常指的是承包方(乙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发包方(甲方)支付的一笔资金。
这笔资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通常会全额退还给乙方。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工程合同中保证金比例的范本:1. 保证金的数额:在本合同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该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2. 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竣工文件及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 保证金的扣减: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或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
扣减后的余额应在问题解决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保证金的失效: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违约措施。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保证金的比例、支付时间、退还条件以及扣减情况都被明确规定。
这样的约定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在实际的工程合同中,保证金的比例并没有固定的标准,通常会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保证金的比例在5%到20%之间浮动。
对于一些高风险或者高难度的项目,保证金的比例可能会更高,以确保乙方有足够的动力和压力去完成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保证金的设置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既不能过高增加乙方的负担,也不能过低失去保障甲方利益的作用。
在确定保证金比例时,双方应充分沟通,考虑到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最终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比例。
施工合同质保金范本

施工合同质保金范本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建设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内容:1.4 工程规模:1.5 工程投资: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三、质保金3.1 质保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3.2 质保金支付方式:(1)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逐期扣留质保金;(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支付工程尾款时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质保金。
3.3 质保金用途:用于乙方在质保期内对工程进行维修、保养和修复缺陷。
3.4 质保金返还:(1)质保期内,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和修复缺陷的义务,甲方应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返还质保金;(2)质保期内,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和修复缺陷的义务,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剩余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返还乙方。
四、工程质量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2 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4.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对工程进行一年的质保,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修复。
五、违约责任5.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费用。
5.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和修复缺陷的义务的,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类合同质保金比例

工程类合同质保金比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质保金的比例通常为合同总额的3%至5%。
具体比
例需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以及双方协商确定。
以下是一份标准的质保金比例范本:
---
工程项目名称: [填写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填写合同编号]
甲方(业主): [填写甲方全称]
乙方(承包商): [填写乙方全称]
合同金额: [填写合同总金额]
质保金比例: [填写具体比例,如3%]
质保金金额: [根据合同金额计算得出的质保金数额]
一、质保金的支付方式:
1. 质保金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月内,由甲方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相应比例的金额作为质保金。
2. 质保金应单独设立专项账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二、质保金的退还条件:
1. 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的[填写天数,如30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2. 若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用于修复或赔偿,余额退还给乙方。
三、质保金的管理与使用:
1. 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负责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无偿修复。
2. 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或拒绝修复,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并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四、其他约定:
1.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
质保金合同条款范文

质保金合同条款范文一、质保金的定义与目的。
甲方(销售方/服务提供方)和乙方(购买方/服务接受方)双方都清楚,质保金就像是一个小“保证金”。
这是为了确保甲方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在一定时间内能够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这就好比你买了一个超级棒的魔法道具(产品)或者请了一个厉害的魔法师(服务),质保金就是让这个魔法一直有效的保证。
二、质保金的金额。
经双方友好协商,质保金的金额确定为合同总金额的[X]%,也就是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和小写]元整。
这个金额就像一个小小的约定筹码,不多不少,刚刚好能让双方都放心。
三、质保金的支付方式。
1. 乙方应在[具体日期]前,将质保金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呢,可以是银行转账。
甲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号]账户名称:[甲方公司/个人全称]就像你给朋友转零花钱一样,准确无误地把质保金转到这个“小钱包”里哦。
四、质保金的质保期限。
1. 从产品交付或者服务完成之日起,质保期为[具体时长,例如12个月]。
在这个期间内,如果产品或者服务出现了问题,就像魔法突然失灵了一样,甲方得负责把它修好或者重新施展正确的魔法(服务)。
2. 这个质保期限可是很重要的,就像一场魔法的有效期,在这个时间里,双方都要按照约定来行事。
五、质保金的退还。
1. 如果在质保期内,产品或者服务没有出现任何违反质量约定的情况,就像魔法一直稳稳当当没有出岔子。
那么在质保期届满后的[具体退还日期,例如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这就像是完成了一场完美的魔法表演,乙方可以拿回自己的小“保证金”啦。
2. 若在质保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但是甲方按照约定及时进行了处理,并且处理后的产品或者服务达到了合格标准,质保金仍然会在质保期届满后的[具体日期]全额退还给乙方。
这就像是魔法师虽然出了点小差错,但及时补救后还是很棒的,钱还是要退的哦。
3. 如果甲方在质保期内未能按照约定处理质量问题,乙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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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质保金比例篇一:质保金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20XX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三)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篇二:质保金管理规定(新)1 目的为了规范质保金的使用和支付,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乙烯工程及炼油老区改造工程中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中工程建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及工程设计合同必须约定质保金条款,其他合同视情况需要约定质保金条款。
本规定主要规定了质保金条款的必备内容、质量争议的处理程序、质保金的支付审批和支付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定所称“合同主办单位”是指具体承办合同业务的单位。
所称“用户”是指固定资产所在单位或固定资产最终交付单位。
本规定所称“质保金”是指质量保证金和/或质量保修金,在合同条款中如需区分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的,则需要对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分别定义,明确各自的内容。
若无需区分的,则统称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以下简称“质保金”)。
” 3 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制(修)订质保金管理规定。
合同主办单位负责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明确质保金条款,牵头负责质量争议的处理、质保金的使用和办理质保金的支付。
4 流程合同主办单位应当在合同订立时,规范质保金条款的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质保金期限。
质保金期限一般为验收之日起一年,其中工程建设合同为办理工程中间交接手续之日起一年后,采购合同为到货后18个月或正常运行后12个月(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因特殊原因需要更长质保期限的,需在合同中约定。
质保金数量。
质保金数量一般为合同标的额的5%,合同主办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约定质保金的合同,在文本中必须有以下约定(以下表述以甲方为我单位,乙方为签约对方为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质保金于支付。
在质保期满前,乙方应及时负责缺陷修理及不合格文档整改等。
直至甲方满意为止,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及时修理整改或未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则另请其它单位返修,发生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质保金不计利息。
质保金返还后,并不相应解除乙方质量责任,其质量责任按照规定执行。
”设计合同执行公司技术后评价制度。
其他类合同参照执行。
质量问题的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任何单位或部门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通知合同主办单位,由合同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就该质量问题与合同对方沟通。
若出现发生或可能发生以公司为当事人的法律纠纷时,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
合同主办单位要立即就质量问题的性质、内容、严重程度、拟处理意见、回复期限等通知对方单位,就争议处理与对方协商以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或对方处理意见不能令我方满意的,合同主办单位应向合同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收到对方当事人的书面确认,若对方单位不予确认的,则要通过公证送达、特快专递等形式送达对方,以固定证据材料。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主办单位要做好质量问题的证据保存工作,特别是对方当事人不予确认、不予回复的质量问题必须留有监理、施工单位或质监等第三方对质量问题的确认和处理意见。
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涉及第三方检维修的,三方应对检维修及费用支付等情况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情况下,检维修费用应由合同对方先行支付,我方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金,否则应争取由合同双方及第三方就检维修事宜签署三方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费用支付。
若质量问题的检维修主材需由我公司提供的,所涉材料应以销售形式卖给维修单位。
质保金的支付审批:质保金在支付之前,应完成各类文件的归档工作,取得公司档案馆的项目文件验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设计文件验收证书》、《建设项目施工文件验收证书》、《建设项目监理文件验收证书》、《建设项目设备文件验收证书》等,以确保工程竣工文件全部到位。
质保金支付由合同主办单位填写《质保金支付审批表》(见附件),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其中:工程建设类合同质保金支付需经质量控制部及工程管理部确认,200万以上质保金支付需经项目经理部领导审批。
物资采购类合同需经用户确认,100万以上质保金支付需经项目经理部领导审批。
设计合同最后一笔尾款的支付执行公司设计后评价程序。
各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必须是“同意支付”的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财务不予付款。
质保金的支付。
对于工程建设类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财务部门凭项目文件验收证书和《质保金支付审批表》予以付款,其余项目财务部门凭《质保金支付审批表》予以付款。
涉及第三方检维修且需从质保金中支付检维修费用的,如未签署三方合同且原合同条款中也未明确第三方检维修事项的,合同主办单位还需提供监理、施工单位或质监等第三方对质量问题的确认和意见。
涉及第三方检维修且需要从质保金中支付检维修费用的,则:如已签署三方合同或在原合同条款中明确第三方检维修事项的,待与第三方结算付款后,根据结算额的大小,首先冲减原合同对方的质保金;不够冲减的,经项目经理部领导审批后财务再予以支付,列支在原工程项目成本中。
如未签署三方合同且原合同条款中也未明确第三方检维修事项的,合同主办单位必须与第三方签订检维修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其费用支付渠道由合同主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领导审批。
若质保金有多余且未得到合同对方响应的情况下,质保金仍予以留取,并按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核销。
质保金支付流程:5 附加说明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综合管理部。
本规定起草人:吴慧淑。
本规定审核人:黄仲文。
本规定批准人:李力。
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注:1、合同主办部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合同的性质、种类、关联程度等确定会签单位。
2、200万以上质保金支付需要经过项目经理部领导审批 2、如需要外部单位确认的,需加盖外部单位公章。
3、各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必须是同意支付的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财务不予付款。
注:1、合同主办部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合同的性质、种类、关联程度等确定会签单位。
2、100万以上质保金支付需经项目经理部领导审批。
2、如需要外部单位确认的,需加盖外部单位公章。
3、各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必须是同意支付的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财务不予付款。
篇三:供货合同标准设备版本(留质保金)简单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重庆市巴南区XXX供货合同甲方:重庆宗申xxx公司乙方:一、标的物二、质量要求、验收条件1.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产品,并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指标。
如甲方对产品有专门要求的,由甲方提供其签字确认的有效图纸,双方应签订立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合格证、仪器仪表有检验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一并交付甲方。
3.产品质保期12个月,从双方验收合格会签验收记录之日起算。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送达甲方工厂的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
最终验收前,包装、运输、保险、搬运、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或防护要求乙方应采取适当的包装方式及防护措施,如由于采取不适当的包装方式或防护措施而引起的货物变质、损坏、灭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随机备件、配件、工具的数量及供应办法按技术协议要求。
六、价款及支付方式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并满足最终验收条件后,乙方提请甲方组织最终验收,甲方根据双方会签的最终验收满足合同及技术协议相关要求的凭证,2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95%的款项,即¥元(大写人民币:圆整);余留合同总价5%作为质保金,在产品质保期届满且无遗留问题后结算支付(不计利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迟延付款,逾期付款部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通过最终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逾期时间累加,甲方可在办理付款时一并扣除)。
逾期20天仍不能交货或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如乙方所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技术协议条款的规定或甲方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向乙方提出退货,则乙方须同意甲方单方面提出的退货,乙方除退回甲方已支付全部货款外,还应按合同价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但甲方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出退货除外),并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若甲方未提出退货,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售后服务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正常使用,乙方应对存在的故障及时解决。
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整改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同时乙方应在4小时(省外厂家在36小时)内派人到生产现场解决问题。
如时间延迟,甲方有权按30元/小时提出索赔,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通知后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响应、到现场或来人无法解决故障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接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索赔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也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九、纠纷解决因履行、解释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