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辐射防护
核安全工程师综合知识第七章辐射防护知识(精简版)

第七章辐射防护基础(P257-310)1.辐射应用为重要特征的核技术利用已有100余年的历史。
2.使人们对核辐射的危害有一个正确了解,既要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又要高度重视。
第一节辐射防护的目的与任务(P257-258)一、辐射防护的提出1.实践证明,电离辐射对人体有损伤作用,过量的辐射照射会引起对人体的危害。
2.做好辐射防护与安全工作,是核能、核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的有力保障,这就是“用”和“防”的辨证统一。
3.辐射防护已成为核科学领域中一个重要分支,是专门研究防止电离辐射对人体危害的综合性边缘学科,与许多学科存在交叉领域。
二、辐射防护的目的与任务1.辐射防护的基本任务是:既要保护从事放射工作者本人和后代以及广大公众乃至全人类的安全,保护好环境,又要允许进行那些可能会产生辐射的必要实践以造福于人类。
2.辐射防护的目的是防止有害的确定性效应,并限制随机性效应的发生概率,使它们达到被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
第二节辐射源种类、来源与水平(P258-264)1.人体受到照射的辐射源有两类,即天然辐射源和人工辐射源。
2.这种天然放射性是客观存在的,通常称为天然本底照射。
天然本底照射是迄今人类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最主要来源。
3.另外,近半个世纪以来,因医疗照射及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核动力生产、核试验等,产生了不少新的放射性物质和辐射照射。
这类辐射照射称为人工辐射源照射。
一、天然辐射源1.天然辐射源按其起因分为三类:①宇宙辐射,即来自宇宙空间的高能粒子流,其中有质子、α粒子、其他重粒子、中子、电子、光子、介子等;②宇生核素,它们主要是由宇宙射线与大气中的原子核相互作用产生的,如3H、14C、7Be 等;③原生核素,存在于地壳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
2.世界范围平均年有效剂量约为2.4mSv,在引起内照射的各种辐射源中,222Rn的短寿命子体最为重要,由它们造成的有效剂量约为所有内照射辐射源贡献的70%。
3.外照射中宇宙射线的贡献略低于原生核素。
化学放射性物质的危害和辐射防护措施

化学放射性物质的危害和辐射防护措施放射性物质是指具有放射性衰变的能力,可以释放出射线或粒子的物质。
它们在许多工业和科研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放射性物质的不当使用和泄漏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健康和环境问题。
本文将探讨化学放射性物质的危害以及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
一、化学放射性物质的危害化学放射性物质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其放射性衰变释放的离子辐射和电磁辐射。
离子辐射包括α粒子、β粒子和γ射线,它们具有不同的穿透能力和对人体的伤害程度。
1. α粒子:具有高能量和大质量,能够被一层薄薄的阻挡物(如纸张或皮肤)阻挡,但如果被吸入或摄入体内,则会对人体内部组织造成严重伤害。
α粒子辐射是最致命的辐射类型之一,容易引发肺癌等疾病。
2. β粒子:具有中等能量和质量,能够被一片金属或塑料阻挡。
如果被吸入或摄入体内,β粒子可以对人体组织产生伤害,导致细胞突变,并引发癌症和遗传缺陷。
3. γ射线:具有高能量和高穿透力,可以穿透人体和许多物质。
γ射线是最具有穿透力的辐射类型,对人体组织有很高的伤害性,会破坏人体的细胞结构和基因。
除了直接对人体造成危害,化学放射性物质还可能对环境造成长期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如果这些物质被泄漏到土壤和水源中,会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并影响食物链中各个层次的生物。
二、辐射防护措施为了减少化学放射性物质的危害,人们必须采取一系列辐射防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场所安全:在使用和处理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必须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障和辐射源封装。
工作人员应接受系统的培训,了解正确的操作程序和紧急事件处理方法。
2. 个人防护装备:在处理放射性物质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手套、眼镜和呼吸器。
这些装备可以减少人体暴露于辐射的风险。
3. 辐射监测:在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储存区域中,需要安装辐射监测设备,定期监测放射性水平,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应对任何可能的泄漏或事故。
放射性与辐射防护

放射性与辐射防护
放射性是指物质内部存在放射性核素并释放能量的属性。
放射性物
质可以通过放射性衰变或核反应释放辐射能量,包括α、β、γ 射线、
中子等。
而辐射防护是一系列措施,旨在降低人体或环境受到放射性
材料辐射的风险。
辐射防护的主要目标是保护人员免受辐射伤害,确保放射性材料的
使用和处理不会对公众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一些辐射防护措施包括:
1. 时间:最简单且有效的措施是减少接触辐射源的时间,尽量减少
暴露时间。
2. 距离:与辐射源保持适当的距离,减少辐射强度。
3. 屏蔽:使用合适的屏蔽材料,如混凝土、铅等,来减少辐射的穿透。
4. 个人防护装备: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面具、
护目镜等。
5. 辐射监测:对辐射源和工作环境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
范围内。
6. 控制源的使用:限制放射性材料的使用和储存,并确保按照合适
的方法处理废弃物。
7. 培训和教育:对从事与放射性材料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
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实践技能。
辐射防护的重要性不仅适用于核能、医疗和工业等行业,也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常见设备,如手机、微波炉等。
正确的辐射防护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人们暴露于放射性材料所带来的风险。
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中的辐射危害与防护

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中的辐射危害与防护放射性物质在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例如医疗、工业和能源生产等。
然而,这些物质的使用也伴随着辐射危害。
本文将探讨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中的辐射危害,并提出相应的防护方法。
一、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放射性物质的使用会产生不同形式的辐射,包括α粒子、β粒子和γ射线。
这些辐射能够直接损害人体细胞,导致细胞变异、突变甚至癌症等严重后果。
此外,放射性物质的长期暴露还可能引发遗传突变,对后代造成影响。
二、辐射防护的原则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中的辐射危害,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时间原则:尽量缩短人员接触放射性物质的时间,减少辐射暴露时间。
2. 距离原则:保持与放射性源的距离,距离越远,接受辐射的剂量越小。
3. 屏蔽原则:使用合适的屏蔽材料,如混凝土、铅等,减少辐射透射。
三、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措施在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采取一系列的辐射安全措施来减少辐射危害:1. 划定辐射区域:在工作场所明确划定辐射区域,对辐射源进行有效隔离。
2. 引入通风系统:在放射性物质处理区域安装通风设备,确保辐射物质及时排出,减少工作人员的暴露时间。
3. 使用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防护衣、手套、眼镜等,避免直接接触放射性物质。
4. 定期检测辐射水平: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测量,确保辐射剂量符合标准。
5. 培训和教育:对从事放射性物质使用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他们了解辐射危害及相应的防护方法。
四、个人辐射防护除了在工作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外,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辐射危害:1. 使用遮挡物:居住和工作区域尽量放置固定的遮挡物,如铅板、铝板等,以减少辐射透射。
2. 注意饮食安全:避免摄入含有放射性物质的食物,如海产品等。
3. 定期体检:定期进行辐射相关指标的体检,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 合理使用医疗设备:在接受医疗检查时,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检查,避免过度曝露于放射线下。
第七章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辐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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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辐射防护
➢包装与货包
•包装 •Packaging
•放射性物质 •Radioactive Material
•货包 •Pack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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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辐射防护
根据放射性活度限值和材料限值,货包分类如下: 1.例外货包:总活度低或比活度低,这些货包在准备托、运
时不需要按照大量放射性物质运输所采取的包装和托运办 理手续。 2.工业货包:包括1型工业货包 (IP-1)、2型工业货包 (IP-2)、3型工业货包(IP-3)。工业货包中总活度大, 但比活度小的物质(LSA)或是表面污染物质(SCO)必 须酌情考虑予以限制,使它在无屏蔽的情况下距货包3m 处外部辐射水平不超过10mSv/h。如铀钍矿石及其初级产 品、活化设备、实验室废物、退役废物、表面被污染的非 放射性物质等。 3.A型货包:允许装入规定的有限量放射性物质。其活度限 值是以在规定条件下货包包容失效后的最大可接受放射性 后果为基础来确定的。放射性活度不得大于A1和A2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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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辐射防护
➢ A1和A2: A1是指表1中所导出的特殊形式(不会弥散的固态物
质或封装在密封盒内的物质)放射性物质的放射性活度值, 是为确定本标准的各项要求而规定的放射性活度限值。
A2是指表1中所导出的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以外的放射 性物质的放射性活度值,是为确定本标准各项要求而规定 的放射性活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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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安全性
•主动安全性
•保证运输安全的 •货包设计
•依赖运输管理的 •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章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辐射防护
• 职责分工
•放射性物质运 输安全监管
医院辐射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保障全院职工和病人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 6 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务院 449 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 31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合用于本院内所有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人员和实验、科研场所以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许可登记“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按照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实行辐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具体情况,医务科以主体身份向政府环境辐射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医务科负责医院的辐射安全管理。
各涉源科室需取得“许可登记”方能开展相关工作,其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纳入医院统一管理。
各科室根据所属实验室的放射性同位素或者射线装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辐射安全责任书(需盖医院公章)等,报医务科备案,作为许可申请和环保部门检查的依据。
涉源科室购买、处置放射性同位素(新购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首先向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后续工作程序。
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根据卫生部第 55 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医院正式聘任职工、年满 18 周岁,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2.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3.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有资质科室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4.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个人计量检测数据、健康体检结果参加之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定期审查。
危险化学品的放射性与辐射防护

危险化学品的放射性与辐射防护危险化学品在工业生产和科学研究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然而,一些化学品含有放射性物质,会带来辐射危害。
为了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有效的放射性与辐射防护措施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危险化学品的放射性特性、辐射防护方法以及管理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的放射性特性危险化学品中的放射性物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核素。
这些物质具有放射性衰变的性质,通过放射性衰变释放出射线和射线粒子。
常见的放射性物质有铀、铀系列核素、镭、钚等。
这些物质在人体内部或周围环境中蓄积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健康问题,如癌症、遗传性疾病等。
二、辐射防护方法为了降低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引起的辐射危害,以下是常用的辐射防护方法:1. 隔离与屏蔽: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密闭的容器中,以减少辐射的泄漏和外界的暴露。
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使用有防辐射特性的材料进行隔离和屏蔽。
2. 个人防护装备:工作人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防护面罩、手套等,以降低辐射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 控制与监测:建立辐射监测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的辐射水平进行定期监测。
同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如放射源的远离、减少辐射源的数量等。
4. 废物处理: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废物进行专门的处理,确保辐射物质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废物应经过正确的封装、标记和储存,然后由专业的机构进行处理或处置。
三、管理措施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放射性与辐射防护的有效实施,以下是一些管理措施:1. 法规和政策: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明确危险化学品放射性与辐射防护的要求和标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管理指导。
2. 培训与教育: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对放射性与辐射防护知识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3. 监管与审核:建立监管机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4.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处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与辐射事故,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辐射放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辐射放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辐射放射环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探区范围内购买、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或进行伴有该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第二章建设项目管理第五条一切涉源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退役辐射项目必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六条伴有辐射放射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取得原审批环境影响文件的环境行政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第七条需退役伴有辐射放射的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制度,经环保部门批准后实施退役。
第三章许可和备案第八条在公司范围内购买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甲乙方各单位,应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变更或延续需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第九条由外省转移到公司范围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在自治区环保部门办理备案后,并经公司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在公司应用。
第四章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管理第十条公司各单位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物品需经直线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台帐。
第十二条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运输资质。
运输车辆必须是专车,不得搭乘无关人员和捎带其它物品,并设置醒目的放射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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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型货包
适用于含有高放射性活度(3000×A2)的航空运输。装有 易裂变材料或六氟化铀的货包应该符合相应的附加要求。
C型货包不得含有:不同于批准证书必要时规定的包装设
计所允许的易裂变材料质量;不同于批准证书必要时规定的 包装设计所允许的任何放射性核素或易裂变材料;或在形状 或物理状态或化学状态或空间布臵方面不同于批准证书必要 时规定的包装设计所允许的内装物。
事故源项分析和后果计算
对于可能发生放射性物质弥散的事故,分析过程如下: (1)源项分析
通过事故景象分析,给出各类事故下放射性物质的释放机
制及途径;
描述放射性物质在运输容器内腔的弥散方式; 描述放射性物质从运输客器内腔到环境的释放途径; 给出释放源项,包括事故时释放的核素及其数量、释放方
放射性核素 (原子序数) A1 (TBq) A2 (TBq) 豁免物质的 放射性比活 度 1×102(b) 一件豁免托运物 的放射性活度限 值 1×105(b)
铈[Ce(58)] Ce-144a 锔[Cm(96)] Cm-242 Cm-244 钴[Co(27)] Co-60 铯[Cs(55)] Cs-134 Cs-137a 铁[Fe(26)] Fe-55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
碰撞事故的景象包括车头相撞、追尾碰撞、侧面撞击、 与其它机动车相撞等,发生碰撞事故后,列车可能仍停 留在轨道上,也可能发生脱轨。 脱轨事故发生后,列车可能:翻到桥下、翻下路堤、撞 到边坡、撞到路旁构筑物等。脱轨事故是铁路事故中潜 在危险最大的一种事故。 其它事故是指除碰撞和脱轨事故以外的事故。其它事故 中,具有潜在危险的事故主要是火灾事故。
A1和A2:
A1是指表1中所导出的特殊形式(不会弥散的固态物 质或封装在密封盒内的物质)放射性物质的放射性活度值, 是为确定本标准的各项要求而规定的放射性活度限值。 A2是指表1中所导出的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以外的放 射性物质的放射性活度值,是为确定本标准各项要求而规 定的放射性活度限值。
放射性核素的基本限值(GB11806-2004)
包装与货包
包装 Packaging
放射性物质 Radioactive Material
货包 Package
根据放射性活度限值和材料限值,货包分类如下: 1.例外货包:总活度低或比活度低,这些货包在准备托、运 时不需要按照大量放射性物质运输所采取的包装和托运办 理手续。 2. 工 业 货包 : 包括 1型 工 业货包 ( IP-1) 、 2 型 工业 货 包 (IP-2)、3型工业货包(IP-3)。工业货包中总活度大, 但比活度小的物质(LSA)或是表面污染物质(SCO)必须 酌情考虑予以限制,使它在无屏蔽的情况下距货包3m处外 部辐射水平不超过10mSv/h。如铀钍矿石及其初级产品、 活化设备、实验室废物、退役废物、表面被污染的非放射 性物质等。 3.A型货包:允许装入规定的有限量放射性物质。其活度限 值是以在规定条件下货包包容失效后的最大可接受放射性 后果为基础来确定的。放射性活度不得大于A1和A2值。
运输事故分析及其辐射影响
(2)公路运输事故景象 这里所指的公路运输事故是指汽车事故,汽车事故按照事故 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操作失误或违章的人为事故、机械故 障、道路原因、其它等,其中驾驶员操作失误或违章行驶是 公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汽车事故按其发生的情景可分为碰撞事故和无碰撞事故两类。 碰撞事故包括汽车与道路上运动的物体相撞和与道路上固定 物体相撞两种情况。与道路上运动的物体的碰撞指与其它机 动车或非机动车的碰撞,与固定物体的碰撞是指与道路上的 构筑物、桥墩、桥梁支柱、栏杆、标志物、管线等的碰撞。 无碰撞事故包括汽车翻出公路、撞到路床、火灾、其它等。
事故源项分析和后果计算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的后果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货包的类
型、内容物的物理和化学形态、毒性、数量、运输方式和影响 货包完整性的事故严重程度,事故地点和气象条件也会影响事 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主要是B型货包, 特别是运输乏燃料情况下,其放射性物质可能达到1014Bq以上。 因此对运输方式的事故景象进行分析,有助于对事故严重程 度的分析,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对策,进一步保证运 输实施的安全。
0.9m水深,8小时 易裂变
15m水深,8小时
200m水深,1小时
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监管的范围
数百件
I级货包
C型
B型 A型货包
审批,部分高活度源等
审批,乏燃料、部分高活度源等
备案,大部分放射源等 备案,LSA、SCO等
II级货包 IP型货包 III级货 包 百万件 例外货包
免管,药物、试剂盒等
注:货包设计审批仅涉及类型;与该类型货包的数量无关。
4.B型货包:包括B(U)型货包和 B(M)型货包。用于装载 高活度放射源、乏燃料、和易裂变材料,B型货包外型是 钢结构,通常要考虑散热问题。 B(U)货包单方批准:货包设计只需经原设计国的主管部门 批准。 B(M)货包多方批准:除由货包原设计国或原装运国的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外,还应由拟运输的托运货物途经国或抵达 国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途经或抵达”这一术语不包括 “飞越”,即用飞机运载放射性物质飞越某一国家,并且 不准备在该国停留,则这种批准和通知要求不适用于该国。
运输事故分析及其辐射影响
运输事故景象 (1)铁路运输事故 在我国,按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的影响,将铁路事故 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 故。这种分类不能满足放射性物质运输的事故分析要求。 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评价只关注铁路行车事故或火车事故。 铁路运输事故根据其发生的情景可分为三类,即碰撞事故、 脱轨事故以及其他事故。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概率分析
通过故障树分析,可确定出导致每个事故类别的基本事件。
通过分析各个基本事件发生的概率,即可得出各个事故类别 或事故序列的发生概率。 为了得出事故概率,需要对运输方式、运输线路、运输事 故条件、运输货包、内容物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通常 需要以下几方面的数据: (1)运输方式在选定线路的事故发生率 (2)运输事故条件分析结果(分析得出表征事故中产生作用 力的参数的概率分布) (3)运输货包的失效阈值(货包屏蔽或包容在各种作用力下 失效的阈值) (4)内容物释放特性
所受到的机械载荷和热载荷将决定货包包装损坏的类型程
度和放射性内容物可能的释放量。
运输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类别
事故严重程度的类别通常是由故障树分析推导出来的,
一般将引起特定货包响应的所有运输事故归为一个运输事故 类别。
概括地,可把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分为以下三类:
(1)屏蔽没有损坏并且内容物没有释放的事故 (2)屏蔽损坏但包容性完好、内容物没有释放的事故 (3)包容完好性丧失使内容物释放的事故
陆路运输
公路运输 放射性物质运 输安全监管
水路运输
承运人资质
(交通部门)
航空运输
(民航部门)
运输货包
运输安保 运输应急
(核安全部门)
(公安部门) (核安全、环保、公安、卫生 部门)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11806-2004
承受运输中事故条件的性能的测试
9m 跌落
1m跌落到钢棒上
火烧800oC,30分钟
运输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类别
在运输事故中,车厢或货包会与其周围环境之间发生 相互作用。
通过对事故景象进行分析,可将这种相互作用分为火
烧、撞击、挤压、贯穿和浸没五种。事故中货包所承受的 载荷可以是这五种作用的不同的结合。
简单地,可将货包承受的载荷分为机械载荷(撞击、
挤压、贯穿)和热载荷(火烧)两种。 对于一个给定的放射性物质运输货包,它在事故期间
对于第一类事故,在事故中占了相当高的比例,这是由于放 射性物质运输货包都经过了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和事故条件 的验证试验。这类事故没有造成屏蔽减弱和放射性内容物释 放,货包仍处于正常状态,因此这类事故不在事故分析的范 畴。 对于第二类事故,由于事故中货包所承受的载荷的不同,屏 蔽损坏而导致屏蔽减弱的程度会有很大不同,其减弱程度可 以由屏蔽的较小的局部变薄到100%的屏蔽完全丧失。 对于第三类事故,当容器包容发生损坏时,会有不同数量的 放射性内容物释放到环境,包容损坏的严重程度包括排放少 量的内容物到包容完好性完全丧失。但包容损坏的严重程度 并不是内容物行为的唯一决定因素,货包内容物的物理化学 性质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例如,货包装运的内容物是不弥 散的,则即使包容在事故中完全丧失,仍不会有放射性物质 释放到事故现场以外的环境中。
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监管的范围
以货包的安全可靠性为主,侧重于货包设计 的固有安全特性和制造的质量。 控制放射性物质运输的固 有安全性和被动安全性, 较少依赖主动安全措施
固有安全性
被动安全性
主动安全性
有利于安全运输的 放射性物质设计
保证运输安全的 货包设计
依赖运输管理的 安全管理措施
职责分工
铁路运输 (铁道部门) (交通部门)
运输安全评价的内容
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由所运输物质的特性、运输容器和运输
过程的管理来实现。
运输货包包括所运输的物质及运输容器,它是运输安全的
重要保证,通过严格的设计审查和试验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而与运输过程相关的方案制定、线路选择、车辆及货包的固 定、辐射测量等活动也都与安全目标的实现紧密相关。
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监管的范围
需要严格审批的货包
B型货包
C型货包 UF6(六氟化铀)货包
易裂变货包
需要备案管理的货包
A型货包 IP型货包
不需要严格管理的货包
例外货包
放射性物质运输活动的特点
放射性物质运输涵盖内容广泛 运输包括包装的设计、制造和维护,也包括货包的准备、托运、 装卸、运载以及货包最终抵达地的验收。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辐射 安全评价就要从运输的整个过程进行分析。运输包括采用陆地、 水上和空中设计到公众和环境安全的任何途径,从而实现放射性 物质转移的活动。 放射性物质运输是流动性的危险源 放射性物质运输的危险特征明显不同于固定设施涉及的放射性 物质应用和处理等情况。运输情况分为正常运输和事故条件运输 两种类别。事故发生可能在运输途中,也可能在储运场,或者装 卸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