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1. 简介劳动合同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讲座将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和解析,帮助听众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
2. 劳动合同的定义讲解劳动合同的定义,包括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生效,以及劳动合同的失效和终止等方面。
3. 劳动合同的类型介绍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每种类型的劳动合同,讲解其特点、签订方式、终止方式等相关内容。
4.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解释讲解劳动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及其解释,包括工期、工作内容、工时、休息时间、工资、社保、请假、调休及工作保障等方面。
针对合同中容易出现歧义的文本进行解释,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合同范本,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5. 劳动权益保障讲解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包括职工文化程度、工资保障、工作时间、假期权利、劳动伤害处理、女职工保护等方面。
通过案例分析实际解决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调解方案。
6. 劳动纠纷处理讲解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包括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处理劳动纠纷。
对企业员工常见的劳动纠纷情形,如加班费、工资计算、合同解除、违法解除等进行案例解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正确处理劳动纠纷的方法和技巧。
7. 总结总结讲座内容,进行答疑解惑。
为听众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劳动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材料,并给出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通过本讲座,提高企业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法律素养,以及应对和解决劳动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劳动合同法讲课提纲》

劳动合同法讲课提纲
一、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分析
1、立法时的社会环境背景。
2、立法时的法律背景。
二、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的主要区别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要支付补偿金及解除合同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2、员工入职一个月至一年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资。
3、入职一年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除了法定的几种情况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5、试用期时间限制规定。
6、劳务派遣规定。
7、其他规定。
三、新法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分析
四、企业对新法的误区
1、规避义务签订劳务合同
2、签收员工手册=公示规章
3、岗位变更无须协商一致
4、劳务派遣能降低成本
5、其他
五、企业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
1、用人单位要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2、用工单位须更加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权利
3、人力资源的管理应专业化、规范化
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管理制度
5、加强证据意识。
劳动法基本知识讲座 (1)

•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第三级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 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 间和夜班劳动。
•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 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135天至180天,由所 在企业具体规定。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 15天至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 42天。
均工资的60%为基数)
• 职工因病和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以职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丧葬费:6个月 一次性困难补助费:5个月 供养亲属(父母配偶,男60周岁,女50周岁,或丧失
劳动能力者;子女16周岁,或尚在中学学习,或丧失 劳动能力者)月救济费:农业人口每人每月40%,非 农业户口45%,孤身一人的按上述标准加发10%,供 养直系亲属三人及以上的按三人计 遗属不在企业所在地的救济费可以一次性支付,无法确 定具体供养月数的按120个月计算
• 加班工资:平时150%,休息日200%,法定休假日300%,带 薪年休假300%(实际补发200%)
•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 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 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安全卫生
•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 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工资
•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 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
劳动法规相关知识讲座文稿

劳动法规相关知识讲座文稿【讲课提纲】:一、《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焦点问题及用人单位应对策略二、用人单位如何运用法律防范用工(劳资)风险三、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第一讲《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焦点问题及用人单位应对策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继《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主要致力于从程序上更好、更快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由于该法在加重用人单位举证责任、限制用人单位诉权、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我预料企业必将面临更多的劳动争议纠纷。
企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如何确保合法、有效地行使企业管理职权?又应该如何预防和面对潜在或已经出现的劳资纠纷呢?我站在用人单位立场上,为用人单位提供合理、可行的应对策略。
■焦点一:用人单位管理掌握的证据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法条】: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解读】:该规定是对举证责任分配的一个重大突破。
本条首先规定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同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从属和被管理的地位,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很多证据材料均是用人单位所控制和掌握,如是一味的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对劳动者显然不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所以法律在设计举证责任时,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意思就是主张在劳动者,而举证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否定劳动者的主张,否则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这样的规定将更加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也真正体现“公平公正”法律原则和精神。
劳动法学习提纲3

《劳动法》第十至十三章学习提纲一、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的概念(二)劳动争议的分类(不同标准,分类不同)(三)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四项原则(四)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五)处理劳动争议的形式和程序二、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十一章)概括介绍了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法律制度和执行劳动法监督检查的机构及其职权。
(一)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概念、目的及方式表现(二)监督检查执行劳动法的机构1、劳动行政部门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2、政府有关部门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3、各级工会组织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4、其他群众团体组织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三、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十二章)(一)劳动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征(二)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种类1、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3)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针对用人单位)2、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劳动法法律责任形式中处罚最严厉的一种)(三)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2、用人单位违反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的法律责任3、用人单位违反工资制度的法律责任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5、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的法律责任6、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法律责任7、用人单位采用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法律责任8、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四)劳动者及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1、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2、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3、其他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讲课提纲(1)

争论大。不同利益、不同观点博弈,四 审通过不多见; 关注度高。该法涉及数亿劳动者,上百 万户用人单位,一审稿后近20万件建议; 立法进程后期全力加速。4至6月一个季 度进行了两次审议并通过。 高票通过:《反国家分裂法》《劳动合同 法》
四、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 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 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立法目的属统率性条款,是立法的指导 思想,是理解和解释具体条款的依据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 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 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个合同期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就满足了“连续订立2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用 人单位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换言之,只要进入了第二个合同期,除 非劳动者放弃,必然会导致订立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遏 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就业的质量和稳 定性。
四是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 践中大量存在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 同权利义务不对等,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 和劳务派遣,约定的内容违法,合同中免 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排除劳动者 应当享有的权利,劳动合同短期化,随意 解除劳动合同等突出问题。
三、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 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 2005年1月,劳动保障部将草案报请国务 院审议; 2005年11月,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 审议;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九次会议进行初审;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护用人单位 利益是辩证统一的 劳动关系既是利益矛盾的双方,又是相 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保护劳动者在一定 意义上就是保护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讲座提纲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1、保护劳动者利益(目的保护企业)2、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1)长期:(1)对劳动者有利;(2)对企业有利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P5三、劳动合同法施行时间对企业的有利因素P8—P10四、劳动合同法的重大规定与企业的应对措施1、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明确了生效条件。
1)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
是企业的内部法,依法可依据使用2)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1)对员工有约束力;(2)时间效力:员工上班时间都要遵守。
案例:某公司员工首层表示:“员工在厂区内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而刚好有一名员工在厂门外下班排队打卡时与人插队与保安殴打。
据此,某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解除了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该员工不服提出申诉认为当时已下班,在厂门外不受规章制度的约束,但最终法院认为,职工上下班违纪也是整个工作时间的组成部分,也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律师建议:员工手册应该包括的范围,如厂区范围内,上下、宿舍、饭堂,如果宿舍饭堂在外的还有4楼注明具体位置。
3)企业规章制度生效文件(1)制度规章要明确用人单位:你们某公司依规章制度解除员工合同,的提供的是集团公司的员工手册。
该手册也未明确是该公司。
因此,律师认为,下面各分公司均告用制度内要合法。
(2)要与职工大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予以协议。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的建行平等协商程序,正视建行公平、公正程序,都要做好记录,存有相关证据如会文纪要、讨论记录、员工签名、职工代表推荐记录等。
4)企业规章制度的技术要求A:语言简洁、合理清晰、前后一致B:实用、具有可操作性C:扣员工工资不得超过其月工资的20%D:整顿没有责任的条款,如公司规章,上班的时间禁止打,但未违反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见有根据。
E、全面性,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佣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经补偿,但计清“严重责任”、“重大损害”,规章制度应明确。
劳 动 法 知 识 讲 座

劳动法知识讲座一、劳动合同的期限1、合同期限可以是一天、一周、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两年等;二、工作任务对工作内容和岗位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征得劳动者的同意。
三、劳动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2、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综合计算工时:以周、月、季、年综合计算,每周以40小时计算,月以167.36小时计算、季以502小时计算、年以2080小时计算,具体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在劳动分局备案后执行;4、计件工资制:以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每周40小时)能完成工作量确定计件定额。
四、工资1、工资的组成:①计时或计件工资;②奖金;③津贴和补贴;④加班加点工资;⑤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工资的支付周期:①可以按月结算支付,也可按周、按日、按小时结算支付,但不能超过1个月;②当月工资可以在本月底或下个月支付,但超过时间支付就是拖欠工资;③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3、最低工资标准:东莞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74元/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该标准。
4、加班加点工资加点工资:工作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加班的,应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的,应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点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应按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5、工资的发放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可通过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
6、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①支付全部工资,另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②连续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2个月以上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劳动局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至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社会保险1、社会保险的范畴:①工伤保险、②失业保险、③养老保险、④医疗保险、⑤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