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相关规范及参考资料
岩土专业参考规范书目(含勘察和施工)

岩土工程专业参考规范书目(含勘察和施工)一、岩土工程专业参考规范与书目: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09版)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7.《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0.《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11.《通用水泥质量等级》JC/T452-20091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扎光圆钢筋》GB1499.1-201713.《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扎带肋钢筋》GB1499.2-201814.《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200815.《热轧圆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4981-20091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1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18.《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19.《建筑用砂》GB/T14684-201120.《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172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2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25.《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BJ08-72-199826.《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7-201727.《河北省建筑地基承载力技术规程》DB13(J)/T48-200528.《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2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30.《工程地质手册》(第五版)31.《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32.《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83-201133.《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34.《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3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6.《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1237.《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5024-201638.《复合地基技术规范》GB/T50783-201239.《旋挖钻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DB13(J)/T139-201240.《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04G36141.《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DB13(J)/T39-201642.《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43.《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20164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4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岩土工程勘测设计手册

岩土工程勘测设计手册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岩土工程勘测设计手册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地下岩土体的工程性质和行为规律,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岩土工程的开展离不开岩土工程勘测设计工作,而岩土工程勘测设计手册作为岩土工程领域的指导性文件,对岩土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岩土工程勘测设计手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二、岩土工程勘测设计的基本原则岩土工程勘测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实用性。
科学性是指勘测设计工作应遵循科学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准确性是指勘测设计结果应精确可靠;全面性是指勘测设计应考虑岩土体的各种工程性质和行为规律;实用性是指勘测设计结果应能指导工程建设和管理。
三、岩土工程勘测设计的内容岩土工程勘测设计内容包括岩土体力学性质、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岩土工程地下水条件、岩土工程地基处理、岩土工程边坡稳定性等内容。
岩土工程勘测设计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从而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四、岩土工程勘测设计的方法岩土工程勘测设计的方法包括野外调查、室内试验、数据分析和勘测设计报告等环节。
野外调查是指对工程场地和周边环境进行实地勘测和观测;室内试验是指对野外采集的岩土样本进行力学性质、地质条件等测试和分析;数据分析是指对室内试验所获得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勘测设计报告是指根据数据分析结果为工程提供勘测设计方案和建议。
五、岩土工程勘测设计的要求岩土工程勘测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
岩土工程勘测设计的要求还包括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勘测设备和试验设备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指标和性能。
第二篇示例: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地基基础的设计和施工。
岩土工程勘测设计是岩土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期必要工作,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科学依据。
岩土工程勘测设计手册是岩土工程领域的重要参考书籍,对于岩土工程从业人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规范GB引言本规范旨在规范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的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根据国家标准GB/T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以及实际工程经验,制定本规范以提供指导和参考。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岩土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隧道、地铁、高速公路、水库、大坝等。
地质灾害勘察应在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前进行,以识别潜在风险和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勘察内容1. 对工程区域的地形地貌进行调查,包括地势、坡度、土壤类型等。
2. 对地下水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水位、水质、水流方向等。
3. 对地质构造进行调查,包括断裂、褶皱、岩层倾角等。
4. 对地震烈度和地质灾害历史进行研究,评估可能的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
5. 对局部地质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
勘察方法1. 采用现场勘察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勘察结果准确可靠。
2. 现场勘察应包括地质、水文、地球物理等方面的观测和测量。
3. 实验室分析应进行取样和试验,包括土壤和岩石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方面的测试。
评价与报告1. 对勘察数据进行评价和分析,判断地质灾害的风险等级。
2. 编制地质灾害勘察报告,包括勘察结果、评估分析、预防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施工措施根据地质灾害勘察报告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和工程处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实施。
结论本规范提供了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对于预防和控制工程施工中的地质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程中,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勘察和报告,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0一
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的重要性,提高相 关人员的意识。
要点二
培训
组织专业培训课程,确保相关人员掌握规范要求,提高执 行能力。
规范执行监督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岩土工程勘察活动的全过程进 行监督。
违规处理
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规范的权威性和 严肃性。
初步勘探和测试应包括钻孔、原位测 试、取样等。
初步勘察应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地形 地貌、地层结构、地下水状况等。
详细勘察规范
详细查明场地岩土工程条件
详细勘察应对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进行详细查明,包括地层结构、 岩土性质、地下水状况等。
勘探和测试方法
详细勘察应采用多种勘探和测试方法,如钻孔、原位测试、取样等。
原位测试
总结词
直接在现场测试岩土性能的方法
详细描述
在建设场地直接对岩土进行测试,如载荷试验、触探试验等,以获取岩土的力学性能参数,为设计提 供依据。
室内试验
总结词
对采集的岩土样品进行详细检测 的方法
详细描述
将采集的岩土样品带回实验室进 行详细的检测,如土工试验、岩 石试验等,以获取岩土的详细物 理和力学性能参数。
随着工程实践和技术研究的深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将继续不断完善和更新 ,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将逐步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提高勘察效率和精度。
02
勘察阶段与规范
勘察阶段划分
01
初步勘察阶段
确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对场地 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确定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筑物。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目录
• 概述 • 勘察阶段与规范 • 勘察方法与技术 • 岩土工程评价与报告 • 规范实施与监督
岩土工程施工与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施工与勘察规范一、引言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的重要分支,其施工与勘察规范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有着重要影响。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岩土工程施工与勘察规范的相关内容,为岩土工程从业者提供参考。
二、岩土工程施工规范1.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岩土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的勘察与研究,了解地质条件,确定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还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施工技术和安全意识。
2. 施工作业在进行岩土工程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3. 施工监督在岩土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有专业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 施工质量岩土工程施工质量是关乎工程安全和稳定的重要因素。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质量合格。
5. 施工安全岩土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重视施工安全,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具,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6. 施工验收岩土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当由专业验收单位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验收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出具验收报告。
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1. 勘察前准备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前,勘察单位应当对勘察区域进行资料搜集和现场勘察,了解地质条件,确定勘察范围。
勘察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勘察技术和方法,确保勘察质量。
2. 勘察作业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作业时,勘察人员应当按照勘察规范要求进行勘察,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
勘察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勘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勘察报告岩土工程勘察完成后,应当对勘察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写勘察报告。
勘察报告应当包括地质概况、勘察方法、数据处理等内容,并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1、岩石质量指标RQD的定义。
(2.1.8)按RQD对岩石进行分类,见3.2.5条。
2、岩土参数标准值的定义:岩土参数的基本代表值,取0.05分位数。
(2.1.13)3、工程重要性分级:三个等级。
(3.1.1)4、场地的分级:三个等级。
(3.1.2)5、地基的分级:三个等级。
(3.1.3)6、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分级:三个等级。
(3.1.4)7、岩石坚硬程度分类。
(表3.2.2.1)8、岩体完整程度分类。
(表3.2.2.2)9、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分类。
(表3.2.2.3)10、岩石软化系数的定义及特殊性岩石的定义。
(3.2.4)11、对岩石的描述项目。
(3.2.5)12、岩体的描述项目与岩层按厚度分类。
(3.2.6)13、对地下硐室及边坡工程,进行岩体结构分类。
(3.2.7)14、对Ⅳ级和Ⅴ级岩体描述的注意事项。
(3.2.8)15、土按年代及成因分类。
(3.3.1)16、碎石土的定义及分类。
(3.3.2)17、砂土的定义及分类。
(3.3.3)18、粉土的定义。
(3.3.4)19、粉质粘土与粘土的定义。
(3.3.5)20、“互层、夹层、夹薄层”的定义及单独分层厚度的规定。
(3.3.6)21、肉眼鉴别粉土与粘性土的方法。
(表3.3.7)22、按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划分碎石土密实度。
(表3.3.8.1-3.3.8.2)23、按标贯试验击数划分砂土密实度。
(表3.3.9)24、按孔隙比划分粉土密实度。
(表3.3.10.1)25、按含水量划分粉土湿度。
(表3.3.10.2)26、按液性指数划分粘性土稠度状态。
(表3.3.11)27、。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THANKS.
目的
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是为工程建设提 供准确的地质、岩土信息,评估场地 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为工程设计、施 工和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性
保障工程安全
岩土工程勘察能够揭示场地地质、岩 土条件,评估其稳定性和适宜性,为 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依据,从而 保障工程的安全性。
提高工程质量
降低工程风险
案例四: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涉及到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复,需要采用特殊的勘察技术 和方法。
在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中,需要重点考虑建筑的历史背景、文化价值、建筑材 料等因素,并采用无损或微损的勘察手段和技术,如红外线探测、地磁探测等。
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的难点在于如何保护建筑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如何处理建 筑的特殊材料和结构,以及如何解决勘察和修复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和文化冲突。
数据准确
报告中的数据应准确可靠,测试和分析方法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以保证报告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图表丰富
报告中应包含丰富的图表,如地层柱状图、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原位 测试成果图等,以便于读者直观理解岩土工程勘察结果。
报告的评审与修改
专家评审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完成后,应邀请相 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以确保报告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原位测试
总结词
在岩土体所处的位置进行各种力学试验和观测,以获取岩土体的原位应力、变 形特性等参数。
详细描述
原位测试是岩土工程勘察中常用的方法之一,主要包括静力触探、动力触探、 标准贯入试验、旁压试验等。通过原位测试可以获取岩土体的原位应力、变形 特性等参数,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室内试验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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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勘察部分)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3.《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91)4.《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50025-2004)6.《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二、关于我省工程勘察和地基施工图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勘察专业方面有关技术问题的解答四、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五、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六、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七、参考资料:1.建筑地基设计规范GB 7-89 附录五土(岩)的承载力标准值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15-31-2003 资料3.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TB10012-2001 附录D地基承载力4.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J 024-855.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J08-37-2002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GJ08-11-1999资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和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 在季度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7 评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时;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 当有大面积的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当遇基岩或厚层碎石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4.1.20详细勘察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每栋不应少于3个;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4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工作量。
4.8.5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治理(降水或隔渗)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4.9.1桩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查明场地各层岩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2 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3 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水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5 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5.1.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岩溶时,应进行岩溶勘察。
5.2.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或有滑坡可能时,应进行专门的滑坡勘察。
5.3.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危岩或崩塌时,应进行危岩和崩塌勘察。
5.4.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有发生泥石流的条件并对工程安全有影响时,应进行专门的泥石流勘察。
5.7.2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划分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不利或危险的地段。
5.7.8 地震液化的进一步判别应在地面以下15m的范围内进行;对于桩基和基础埋深大于5m的天然地基,判别深度应加深到20m,对判别液化而布置的勘探点不少于3个,勘探孔深度应大于液化判别深度。
5.7.10 凡判别为可液化的土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其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
勘察报告除应阐明可液化的土层、各孔的液化指数外,尚应根据各孔液化指数综合研究场地液化等级。
7.2.2 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2 稳定水位应在初见水位后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后量测;3 对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
14.3.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就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2 拟建工程概况;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4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5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6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7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8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文档顶端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与勘察有关: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作出综合评价。
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不应在危险地段甲、乙、丙类建筑。
4.1.6 建筑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按表4。
1。
6划分为四类。
当有可靠的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且其值处于表4。
1。
6所列场地类别的分界线附近时,应允许按插值方法确定地震作用计算所用的设计特征周期。
表4。
1。
6 各类建筑场地的覆盖层厚度(m)建筑的场地类别和岩土地震稳定性(如滑坡、崩塌、液化和震陷特性等)评价,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尚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土层剖面、场地覆盖层厚度和有关的动力参数。
4.3.2 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不含黄土)的地基,除6度设防外,应进行液化判别;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的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4.4.5 液化土中桩的配筋范围,应自桩顶至液化深度以下符合全部消除液化沉陷所要求的深度,其纵向配筋应与桩顶部相同,箍筋应加密。
5.1.4 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
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5。
1。
4-1采用;特征周期应根据场地类别和地震分组按表5。
1。
4-2采用,计算8、9度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0。
05s。
注:1 周期大于6.0s的建筑结构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应专门研究;2 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应允许按批准的设计地震动参数采用相应的地震影响系数表5.1.4-1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表5。
1。
4-2 特征周期值(s)文档顶端《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91)6.2.1在软土地区基坑勘测,应注意开挖由于土体应力场的变化和软土具有流变性质,引起土体的位移。
如基底土的回弹、土坡土体的侧向位移与沉降等不良现象,提出相应措施以及有关参数,为基坑开挖的施工设计提供资料。
6.2.2基坑开挖前必须查明影响范围内已有建筑物、地下结构物以及管道等设施的位置。
并预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必要的预防、控制和监测等有效措施。
文档顶端《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2.3.1进行膨胀土场地的评价,应查明建筑场地内膨胀土的分布及地形地貌条件,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土的自由膨胀率等指标综合评价。
必要时,尚应进行土的矿物成分鉴定及其他试验。
文档顶端《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50025-2004)4.1.1 在湿陷性黄土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并应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和设计要求,对场地、地基作出评价,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l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2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3湿陷系数、自重湿陷系数和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4场地湿陷类型和地基湿陷等级的平面分布:5变形参数和承载力;6地下水等环境水的变化趋势;7其他工程地质条件。
4.1.7采取不扰动土样。
必须保持其天然的湿度、密度和结构。
并应符合I级土样质量的要求。
5.7.2在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桩基础,桩端必须穿透湿陷性黄土层。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较低的非湿陷性黄土层中;2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可靠的岩(或土)层中。
6.1.1 当地基的湿陷变形、压缩变形或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针对不同土质条件和建筑物的类别,在地基压缩层内或湿陷性黄土层内采取处理措施,各类建筑的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或将基础设置在非湿性黄土层上:2乙、丙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部分湿陷量。
8.1.1 在湿陷性黄土场地,对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或基坑内)引起湿陷。
8.1.5在建筑物邻近修建地下工程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原有建筑物和管道系统的安全使用,并应保持场地排水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