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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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2021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2021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XX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xx-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7地下水7.1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1.1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3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5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

7.1.2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

7.1.3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7.1.4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

7.1.5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

7.2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7.2.1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7.2.2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2稳定水位应在初见水位后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后量测;3对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1.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 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整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整理

目录1、P19 勘探深度的计算 (2)2、P210 滑坡稳定安全系数计算 (2)3、P225 地震液化判别计算 (4)4、P69 湿陷性土总湿陷量计算及地基的湿陷等级确定 (6)5、P70 红黏土的状态分类及复浸水特性分类 (8)计算及融沉性分类表 (9)6、P77,多年冻土平均融化下沉系数67、P82 盐渍土按化学成份分类表及按含盐量分类表 (9)8、P246 花岗岩残积土液性指数计算 (9)9、P103 浅层及深层平板载荷实验的变形模量计算 (10)10、P110 旁压试验旁压模量计算 (10)11、P111 扁铲侧胀试验有关参数计算 (11)12、P282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动贯入阻力计算 (11)13、P289 十字板剪切试验估算地基容许承载力及单桩极限承载力 (11)14、P292 利用旁压曲线的特征值评定地基承载力 (12)15、P298 波速测试小应变动剪切模量、动弹性模量和动泊松比计算 (13)16、P124 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有关计算 (13)17、P132 岩土参数标准值的计算(需用计算器统计功能) (14)P136 附录A 岩土分类和鉴定 (15)表A.0.1 岩石坚硬程度等级的定性分类 (15)表A.0.2 岩体完整程度的定性分类 (15)表A.0.3 岩石按风化程度分类 (15)表A.0.4 岩体按结构类型划分 (15)表A.0.5 土按有机质含量分类 (15)表A.0.6 碎石土密实度野外鉴定 (15)P141 附录B 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修正 (15)P143 附录C 泥石流的工程分类 (15)P144 附录D 膨胀土的初判方法 (15)P145 附录E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表E.0.1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表E.0.2 孔隙水压力测定方法和合用条件 (15)P146 附录F 取土器技术标准 (15)P147 附录G 场地环境类型 (16)4 .1 .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算起,勘探孔 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 5m 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 3 倍, 对于单独柱基不应小于 1.5 倍,且不应小于 5m 。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一、总则(一)依据《工程建设法》、《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工程勘察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二)本规范针对岩土工程的勘察工程实施的规范。

要求在勘察组织、勘察设计、勘察实施、勘察结果技术管理等方面,发挥勘察的正确导向,保证勘察质量,为结构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城市排水、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能源(水、石油等)开发和节水等工程提供勘察基础。

二、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岩土工程的勘察(如结构、堤坝、地下结构、挡墙、混凝土桩等)。

三、勘察任务(一)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勘测并提供包括地质、地类、岩土力学及生态等岩土工程工程条件,预测存在隐患,为下阶段设计工作和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二)勘察任务应穿透土木构筑物和地基处理表面以及其他任何结构单元之间密不可分的综合效应,增强系统设计的能力。

(三)岩土工程勘察任务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基本调查、工程标准分析、报告编制、地震分析探测室测定等,各项调查及其报告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由勘察单位负责。

四、勘察组织(一)勘察组成前,应由勘察任务定位选择专业人才和相关配套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组成勘察组织。

(二)勘察组组应由参加工作的技术人员和勘察负责人组成。

技术人员应由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有证书)和其它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有证书)组成,并且要保证技术人员资质、数量和组织方式符合国家和部门有关的要求。

(三)勘察组应当有负责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工作,在资格审批、形象展示和文字报告编写等方面,保证勘察质量。

五、勘察设计(一)应根据勘察任务,重点研究地质结构、地基强度、灾害类型等,制定科学、可行的勘察方案及相对应的地质探测工作要求。

(二)勘察设计内容应当含有现场勘察、室内计算分析、形象展示及报告编制等,以保证勘察质量。

六、勘察实施(一)拟开展的勘察工作应在勘察组组负责人的指导下,由熟知相关专业技术规范、能独立指挥完成任务的技术人员负责实施。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规范GB引言本规范旨在规范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的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根据国家标准GB/T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以及实际工程经验,制定本规范以提供指导和参考。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岩土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隧道、地铁、高速公路、水库、大坝等。

地质灾害勘察应在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前进行,以识别潜在风险和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勘察内容1. 对工程区域的地形地貌进行调查,包括地势、坡度、土壤类型等。

2. 对地下水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水位、水质、水流方向等。

3. 对地质构造进行调查,包括断裂、褶皱、岩层倾角等。

4. 对地震烈度和地质灾害历史进行研究,评估可能的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

5. 对局部地质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

勘察方法1. 采用现场勘察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勘察结果准确可靠。

2. 现场勘察应包括地质、水文、地球物理等方面的观测和测量。

3. 实验室分析应进行取样和试验,包括土壤和岩石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方面的测试。

评价与报告1. 对勘察数据进行评价和分析,判断地质灾害的风险等级。

2. 编制地质灾害勘察报告,包括勘察结果、评估分析、预防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施工措施根据地质灾害勘察报告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和工程处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实施。

结论本规范提供了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对于预防和控制工程施工中的地质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程中,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勘察和报告,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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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一
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的重要性,提高相 关人员的意识。
要点二
培训
组织专业培训课程,确保相关人员掌握规范要求,提高执 行能力。
规范执行监督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岩土工程勘察活动的全过程进 行监督。
违规处理
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规范的权威性和 严肃性。
初步勘探和测试应包括钻孔、原位测 试、取样等。
初步勘察应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地形 地貌、地层结构、地下水状况等。
详细勘察规范
详细查明场地岩土工程条件
详细勘察应对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进行详细查明,包括地层结构、 岩土性质、地下水状况等。
勘探和测试方法
详细勘察应采用多种勘探和测试方法,如钻孔、原位测试、取样等。
原位测试
总结词
直接在现场测试岩土性能的方法
详细描述
在建设场地直接对岩土进行测试,如载荷试验、触探试验等,以获取岩土的力学性能参数,为设计提 供依据。
室内试验
总结词
对采集的岩土样品进行详细检测 的方法
详细描述
将采集的岩土样品带回实验室进 行详细的检测,如土工试验、岩 石试验等,以获取岩土的详细物 理和力学性能参数。
随着工程实践和技术研究的深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将继续不断完善和更新 ,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将逐步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提高勘察效率和精度。
02
勘察阶段与规范
勘察阶段划分
01
初步勘察阶段
确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对场地 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确定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筑物。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目录
• 概述 • 勘察阶段与规范 • 勘察方法与技术 • 岩土工程评价与报告 • 规范实施与监督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要求规范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要求规范GB50021—2001

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基本规定3.0.2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6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夸风验算。

表3.0.2可不作地基变形计算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3.0.4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相应的抗压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计算挡土墙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护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档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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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主要修改和补充
• 修改了岩石分类;
• 补充了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勘察要求;
• 增加了废弃物处理工程勘察要求;
• 增加了核电厂勘察要求;
• 改写了基坑工程和地基处理勘察要求;
• 加强了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勘察;
• 修改了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勘察;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主要修改和补充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石坚硬程度的定量标准

分级

坚硬岩

较硬岩

较软岩

软岩

极软岩
• 单轴饱和抗压强度

MPa
• 大于 60
• 60--3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30--15
• 15--5
• 小于 5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极硬岩石
fr>60: 坚硬岩
次硬岩石 60≥fr>30: 较硬岩
94规范 次软岩石 30≥fr≥15: 较软岩 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工程重要性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 场地复杂性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 地基复杂性等级

一级 二 级 三级
• 岩士工程勘察等级

甲级 乙级 丙汲
• 工程重要性 • 破坏后果的严重性 • 地震 不良地质作用 • 地质环境 地貌 • 地下水(增加) • 岩土种类 性质和变化 • 均匀性 特殊性岩土 • 三个条件的综合 • (岩石地基特殊性)
岩石质量指标 RQD
• 好的 RQD>90% • 较好的 RQD=90-75% • 较差的 RQD=75-50% • 差的 RQD=50-25% • 极差的 RQD<25%
• 用直径为75mm的金 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 管在岩石中钻进,连 续取芯,回次钻进所 取岩芯中,长度大于 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 和与该回次进尺的比 值,以百分数表示。
• 修改了湿陷性土等特殊岩土的勘察要求; • 加强了地下水的勘察要求; • 增加了深层载荷试验和扁铲侧胀试验; • 修改了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 改写了检验和监测; • 删去了承载力表、一些公式、现场三轴
试验及单纯设计施工的条文, 简化了文字。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理解规范建议
• 结合本地条件, 特别是第5章第6章; • 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地方
各种坚硬程度的代表性岩石表A.0.1
• 坚硬岩 • 较硬岩 • 较软岩 • 软岩 • 极软岩
• 微风化的花岗岩 玄武岩 硅质石灰岩 硅质砂岩
• 微风化的大理岩 石灰岩 钙质砂岩
• 微风化的凝灰岩 千枚岩 泥灰岩
• 强风化的坚硬岩 较硬岩 未风化的泥岩 泥质砂岩
• 全风化各种岩石半成岩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石分类
• 地质分类

地质名称和风化程度
• 工程分类

三本国家标准统一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21-200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石的风化
• 风化作用 • 物理风化 • 化学风化 • 生物风化
标准; • 《条文说明》; • 《强制性条文》; • 注意收集意见和反应。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01)
• 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 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 程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 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 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 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体结构
• 结构面成因
• 结构类型
• 层理 页理 • 原生节理 构造节理
风化裂隙
• 片理 劈理等
• 整体状结构 • 块状结构 • 层状结构 • 碎裂状结构 • 散体状结构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风化程度 • 残积土(岩、土过渡) • 全风化 • 强风化 • 中等风化 • 微风化 • 未风化 (新鲜岩石)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石工程分类的主要因素
• 岩石坚硬程度
• 岩体完整程度
• 岩块的 • 饱和单轴抗压强度
• 裂隙的
• 密度 宽度
• 延展长度 粗糙度

平整度 充填物
• 规则性 方向性等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工程地质勘察体制
理论范畴:(地质范畴)地质学理论 工程地质学 岩石学 土力学
目的任务: 查明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地质资料,为设计服务。应用情况、应用过程 中的问题很少了解。
方法手段:钻探、取样、试验、测试。
成 果:提供报告:埋藏条件、岩土性状、测试结果
岩土工程勘察体制
理论范畴: (土木工程范畴)工程地质学、土力学、岩石力学、地基基础工程学、 工程机械学。
目的任务: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及岩土性状;同时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治理(地 基处理、开挖、支护、降 水)的具体要求进行技术论证,提出 岩土工程问题,并 给出解决具体问题的建议。服务于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
方法手段:调查、钻探、取样、试验、测试、检验、监测、设计、治理、咨询( 12.4.2条)。
成 果:增加岩土利用、整治、改造方案的分析论证,对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 岩土问题进行预测、提出控制,预防措施建议,提交有关图表和专向报告。
15≥fr>5: 软 岩 规范
极软岩石
fr≤5 : 极软岩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体完整程度的定量划分
• 完整性等级
• 完整性指数
• 完整 • 较完整 • 较破碎 • 破碎 • 极破碎
• 大于0.75 • 0.75--0.55 • 0.55--0.35 • 0.35--0.15 • 小于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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