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0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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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管理规章制度
2.应定期对现有处理技术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技术改进。
3.公司应关注国内外危废处理技术动态,引进先进技术,提升自身处理能力。
十五、合作与交流
1.公司应主动参与国内外危废管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2.与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享信息和技术资源,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2)固态类:包括污泥、残渣、废弃包装物等;
(3)特殊类:包括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2.危废产生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危废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
(1)危废名称;
(2)危废类别;
(3)产生单位名称及产生日期;
(4)危废代码及包装方式;
(5)应急联系电话。
三、危废收集与贮存
1.危废产生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危废收集区域,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三十、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
1.公司应建立健全危废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定期对危废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国家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危废管理相关信息,提高公司透明度。
三十一、培训与能力提升
1.公司应持续开展危废管理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环保意识。
(1)收集区域应具备防渗、防漏、防潮、防晒等条件;
(2)收集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危废标识;
(3)收集区域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
(4)收集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
2.危废贮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2)不得超过贮存设施容积的80%;
(3)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容器和包装材料;
二十五、员工健康与安全
1.公司应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培训。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和监管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措施,旨在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物理、生物特性而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废物。

根据其特性不同,危险废物可以分为可燃性废物、腐蚀性废物、毒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产生单位管理: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做好危险废物的储存和标识工作。

2. 运输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正确包装、标识和装车等操作,确保废物不会泄漏和造成污染。

3. 处置和利用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在处置和利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固化、焚烧、填埋等,确保废物得到安全处理,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4. 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并推动废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1.3 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1.4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1.5 各部门、车间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2.1 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部门、车间,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2 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2.3 产废部门、车间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2.4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能部门有权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危险废物的收集与储存3.1 各部门应在各工序或场所设置必要数量的临时废物回收设施,将危险废物行分类收集,然后运到指定存放场所存放。

3.2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各分类标示应清楚,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存。

3.3 危险废物存放区应设置危险识别标志,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废弃物种类或名称、来源、进出量、管理者。

3.4 危险废物存放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漏、防流失、防雨淋等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渗漏、流失、泄漏。

四、危险废物的转移与运输4.1 危险废物转移前,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取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危害严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容易腐蚀或者通过生物作用导致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采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降低危险废物危害、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并进行分类、包装、标识、运输、处置等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排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随意倾倒、焚烧、排放。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危害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其危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废物、易制毒化学品废物、医疗废物等。

第十条有害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有害的废物,包括废弃油漆桶、废弃化学品容器、废旧电池等。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废物是指可以用来制毒的废弃材料,包括废弃药品、废弃农药、废弃工业原料等。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有传染性的废物,包括废弃医用器具、废弃药品等。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应当依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来源进行,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和运输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材料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防止泄漏、外泄。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应当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产生单位等信息。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必要的装置和设备。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相关法规要求,不得随意倾倒、泄漏,确保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6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6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时间开放,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各车间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

各车间在制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

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

在常温常压下____、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储)存,否则,按____、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六条。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七条。

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九条。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____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一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

第十二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十五条。

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六条。

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第十七条。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2)危废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性、侵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有效管理和处理危废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以下是一份危废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类结果进行标识。

第五条危险废物包装物上应贴有清晰的危险废物标识,并标明废物类别、危险特性、主要成分等信息。

第三章危险废物产生与收集第六条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分类收集。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防止废物泄漏和二次污染。

第四章危险废物运输第八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工具。

第九条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漏、遗撒,确保运输安全。

第五章危险废物贮存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别分区、分层次堆放,并设置隔离间隔断,以防交叉污染。

第六章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第十二条鼓励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优先选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并确保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检,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产生、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包括危险废物的标识分类、储存运输、处置等。

第三条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公众参与。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执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第五条本制度由我单位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监督,会议定期召开,制定和修改本制度的决策。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分类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对其进行标识和分类,包括符号、颜色和标识文字等,确保辨识度。

第七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程度,可分为特别危险废物、高度危险废物和一般危险废物。

第八条特别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极大危害性,需要特殊管理的废物,需要严格控制其产生、储存和处置。

第九条高度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较大危害性,需要重点管理的废物,需要严格控制其产生、储存和处置第十条一般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一定危害性,需要注意管理的废物,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储存和处置。

第十一条我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对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分类符合要求。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第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必须遵循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保证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不混合存放。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保证危险废物不外泄和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应选择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转卖。

第十六条对危险废物的处置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处置时间、处置单位、处置方式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危废管理制度内容

危废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存储和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废气、废渣等各类废物。

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1.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2. 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管理方案,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3. 所有生产、经营、存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四、危险废物分类和标记1.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标明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

2. 对于危险废物需按照规定标记,标记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性质和处理单位等信息。

3. 对于不同种类和性质的危险废物,采取不同的包装和标记方式,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1.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危险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2.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应当经过特殊培训的人员操作,确保操作安全和卫生。

3. 对于危险废物的存储和运输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六、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1. 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当依法办理相应手续,选择合格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 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理和处置。

3. 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和检测,确保废物处理和处置过程符合标准和要求。

七、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处理1. 对于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的发生,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 应急预案包括危险废物泄漏的应急处置程序、人员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等内容,确保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法承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与申报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鼓励采用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等技术,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发现危险废物产生的,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环保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遵循安全、环保、经济的原则。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收集、贮存方式。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危险特性、数量、产生单位、贮存日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选择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流失、不污染环境。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积极推广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利用率。

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的管理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2. 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分类与标识1. 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

2.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储存场所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误操作和交叉污染。

三、收集与储存1.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和储存场所,用于临时存放危险废物。

2. 收集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避免危险废物泄漏或发生化学反应。

3. 储存场所应具备防雨、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运输与处置1.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2. 企业应与合法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规、安全的处置。

3. 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企业应严格遵守转移联单制度,做好转移记录。

五、应急处理1. 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可能的紧急情况。

2.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

3.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设备和物资,如泄漏控制材料、消防器材等。

六、培训与宣传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宣传,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监督与考核1. 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企业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环保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企业生产情况变化,本制度应及时修订更新。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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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安山家具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完善防渗漏、防扬散、防火、防盗、通风、照明设施,达到相关要求。

第七条管理部负责收集危险废物并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危险废物收集人员按规定对公司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填写相关记录。

第九条管理部负责保管各库房的钥匙,建立贮存档案,记录各种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入、出库数量,每月做好汇总,监督并协助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装车运输。

第十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7、
hw21、hw49等废物。

第十一条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二条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十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五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六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八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二十一条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办理危险废
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未列入第十条的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
导小组监管,未经批准,部门不得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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