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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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5篇)

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5篇)

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____副组长:____成员:____。

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环保安全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生产部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班组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公司各部门各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公司应当制定环境保护应急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停机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部门,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

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5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5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危险废物在公司内部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公司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子公司职责范围内做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子公司总经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各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相关文件、危废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的办理;《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拟定公司每年的应急培训计划及演练方案;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及档案;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管理信息。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管理第七条总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若申报登记的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时必须在改变前____天,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总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车间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产生、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包括危险废物的标识分类、储存运输、处置等。

第三条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公众参与。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执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第五条本制度由我单位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监督,会议定期召开,制定和修改本制度的决策。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分类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对其进行标识和分类,包括符号、颜色和标识文字等,确保辨识度。

第七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程度,可分为特别危险废物、高度危险废物和一般危险废物。

第八条特别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极大危害性,需要特殊管理的废物,需要严格控制其产生、储存和处置。

第九条高度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较大危害性,需要重点管理的废物,需要严格控制其产生、储存和处置第十条一般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一定危害性,需要注意管理的废物,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储存和处置。

第十一条我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对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分类符合要求。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第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必须遵循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保证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不混合存放。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保证危险废物不外泄和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应选择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转卖。

第十六条对危险废物的处置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处置时间、处置单位、处置方式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5篇)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5篇)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范围及术语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1.4危险废物的管理1.4.1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1.4.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1.4.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1.4.4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1.4.5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1.4.6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1.4.7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1.4.8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1.4.9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1.4.10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1.4.11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1.4.12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

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

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与鉴别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物理、化学、生物特性,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具有致病、致畸、致突变、致癌等毒理学性质,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标准和标志,分为17个类别,包括废油类、废酸类、废碱类、废溶剂类、废催化剂类、废渣(包括固体废物、废水泥、沉淀物等)、废电池类、废鞣剂类、废染料类、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残毒农药类、废滤料类、废管线管类、废金属类、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第四条公司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等环节进行科学、规范、安全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对于不能避免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优先考虑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公司企业应当设立危险废物收集区域,收集、分类存放危险废物。

收集区域应当设施完备,符合安全标准。

第七条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容器壁面应当光洁无损。

对于易漏、易破损、易腐蚀的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特殊的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封存。

第八条临时储存的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清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仓进行储存。

储存区域应当干燥、通风良好,与其他物品、场所进行有效隔离。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转运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应当由持有转运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封存等措施。

第十条转运车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识,装载的危险废物不得超过车辆核载质量。

转运车辆应当配备专职司机,必要时应当配备危险品运输专业人员。

第十一条转运途中,应当采取防止泄露、运载途中的震动、碰撞等操作措施,确保危险废物不发生泄漏。

第十二条转运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转运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

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公司重视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为确保环境安全和健康,减少环境污染和健康风险,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以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降低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风险。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所有产生和处理危险废物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等。

四、定义4.1 危险废物: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变性性、爆炸性、氧化性等危险特性,并且对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威胁的废弃物。

4.2 产生:指危险废物从原材料或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过程。

4.3 收集:指将危险废物从产生点运输至储存区域的过程。

4.4 储存:指将危险废物暂时保存在设定的区域,以等待后续处置的过程。

4.5 运输:指将危险废物从储存区域运输至处理场所的过程。

4.6 处理:指危险废物经过合法、安全的方式进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威胁的过程。

五、责任与义务5.1 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应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5.2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废物的安全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

5.3 各岗位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并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六、危险废物管理步骤6.1 危险废物产生6.1.1 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和人员应预先计划废物的产生量和类型,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6.1.2 每个产生点应设置明显的废物分类指示标志,并设立相应的废物收集容器。

6.2 危险废物收集6.2.1 废物收集应按照废物的属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确保不同类型的废物分开收集。

6.2.2 废物收集应使用符合标准和法规的收集容器,并确保容器的严密性和稳定性。

6.3 危险废物储存6.3.1 危险废物应储存在指定的储存区域,禁止将危险废物堆放在非指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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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签发人:签发日期:公章:目录一、总则 0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1)五、申报登记制度 (9)3、年度固废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生产管理部存档,一份公司档案室存档,一份盖章认可后报县环保部门。

(9)六、分类管理制度 (10)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1)八、经营许可证制度 (12)九、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3)十、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14)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六)《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九)《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48号)(十一)《江苏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十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十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3.适用范围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其特性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比如废三甘醇、废油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联苯、化学废液、化学试剂空瓶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1.第一负责人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2.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3.1 组长:总经理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2 副组长:生产管理部经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页脚内容1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3 成员:生产管理部、物流部、总经办、其他相关责任部门生产管理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A、生产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职责①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②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③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⑤参与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⑦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⑧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

⑨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B、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①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页脚内容2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组织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②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③管辖工作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④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生产产生环节定期收集转运至暂存场所,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转移及利用登记。

⑤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C、物流部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管理员职责①暂存场所由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管理员专人管理,危险废物一定量时,仓管员要及时上报,以便公司及时联系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②规范产生、转移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

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

③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④危险废物贮存必须按照GB 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外壁要有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标签内容填写准确,危险类别分类清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设置“危险废物贮存标识”、“危险废物危害警示告知”、“危险废物贮存看板”。

⑤落实管理小组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页脚内容3D、其他相关部门①总经办负责环保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接待及联络工作;负责协助危险废物相关方审查工作;负责协助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相关联络工作。

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

配合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需要,组织接触危险废物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

②财务部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利用物资供应、危废委托处理相关财务工作,配合相关费用缴纳,以及危险应急等其他资金保障工作。

③采购部负责与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资质审查工作和联络;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④总经办安防队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页脚内容4三、标示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3、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4、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要求。

附1:危险废弃物贮存、利用场所警示牌样式:页脚内容5附2: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标识牌样式:附3:危险废弃物包装、容器标识样式:页脚内容6页脚内容7四、管理计划制度1、生产管理部每年1月15日之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危险废物收集、产生、贮存、利用、转移台账汇总上一年度公司的危险废物情况。

总结上年度危废管理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减排计划、危废减量化及整改措施。

按照省固废中心的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公司危废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县环保局备案。

五、申报登记制度1、公司产生、综合利用、库存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进行申报登记。

2、每年根据相关环保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固废申报登记表,经危废管理小组确认后签字盖章,送交县环保局审核。

3、年度固废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生产管理部存档,一份公司档案室存档,一份盖章认可后报县环保部门。

六、分类管理制度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并分类,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表6-1:公司综合利用的危废(废液)的种类及场所表6-2:公司综合利用的危废(固废)种类及分布场所表6-3:公司产生危废种类及暂存场所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由公司物流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领用、填写,公司物流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报送、归档、保存等工作,危险废物转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应当提前向泗阳县环保局申请领取联单。

(2)危险废物产生每转移一车同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转移联单,特殊情况如同时向同一家产生单位转移不同种类的危废且每种危废数量较少,可考虑合并在一份转移联单上,但每种危废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必须填写清楚。

(3)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能自行利用的危险废物,公司作为危废产生单位在危废转移管理中需注意以下事项:根据转移备案表及实际转移情况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项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要负责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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