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范本
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一、目的: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规范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一)工作流程:(二)、工作内容: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1、在公司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公司组织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项目副经理。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后勤部、护卫部、综合部组成,由后勤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护卫部、综合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适当配置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公司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办理承接查验相关手续。
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
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公司备案.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后勤部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设备安装质量,项目经理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公司对应业务人员参与。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组长形成报告,报告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总经理,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物业承接查验的操作流程

物业承接查验的操作流程物业承接查验的操作流程一、在物业交付使用90日前,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一)项目部确定拟交接物业各阶段的交接计划(交接日期、查验范围、权属等),并书面知会物业分公司。
(二)建设单位(项目部)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分公司)根据双方一致确定的交接计划各自成立查验小组,并将具体的名单书面通告对方。
(三)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双方确定承接查验活动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通讯录、定期沟通方式等,并制定相应的查验人员工作要求及监管制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项目部最迟在物业交付60日前向物业分公司移交如下资料;(一)物业设计方案;(二)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三)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五)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六)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三、物业分公司接受到项目部移交的上述资料后,最迟在物业交付使用45日前,开始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并在15日内完成初次查验。
(一)最迟在交付使用30日前完成物业共用部位的初次查验;(二)最迟在交付使用30日前完成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初次查验。
四、项目部在收到物业分公司的初次查验结果的反馈后7天内完成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并组织物业分公司进行复验;由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双方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结果。
五、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最迟在物业交付使用16日前,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六、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双方最迟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七、项目部和物业分公司双方最迟在物业交付使用5日前,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后10日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并做好相应的交接记录及其签章确认工作。
八、物业分公司在物业交接后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注:1、查验小组由所属单位授权代表本单位进行承接查验工作;查验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其余均为组员;正副组长不能同时缺席承接查验活动,正组长不在,由副组长代理。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范本(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范本(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物业承接查验事项1.1 物业范围与规模1.2 查验标准与要求1.3 查验程序与时间安排2. 查验结果处理2.1 查验发现问题的整改2.2 查验中发现不合格项目的处理2.3 查验结果的确认与备案3.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3.1 查验费用的承担方3.2 查验费用的计算与支付3.3 查验费用的调整与退还4. 物业承接查验责任4.1 查验责任的分担4.2 查验中发现问题的责任归属4.3 查验未发现问题后的责任承担5. 物业承接查验资料交接5.1 查验资料的准备与提交5.2 查验资料的审核与接收5.3 查验资料的保管与使用6. 物业承接查验后续服务6.1 查验后的物业维护与管理6.2 查验后的业主咨询与投诉处理6.3 查验后的物业服务改进与提升7.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7.1 查验方违约的处理7.2 接收方违约的处理7.3 违约责任的赔偿与追究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程序8.3 合同的终止条件与后果9. 合同的履行地点与期限9.1 履行地点的确定9.2 履行期限的约定9.3 履行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内容10.2 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与期限10.3 违反保密条款的责任与后果11. 合同的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1.1 适用法律的确定11.2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方法11.3 法律诉讼的管辖法院12. 其他条款12.1 合同的签订与备案12.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2.3 合同的解除与替代13. 附件13.1 查验资料清单13.2 物业服务标准规范13.3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14. 签字盖章页14.1 查验方的签字盖章14.2 接收方的签字盖章14.3 第三方见证方的签字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物业承接查验事项1.1 物业范围与规模本合同所指的物业范围与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停车场、绿化区等。
物业承接查验示范步骤

物业承接查验示范步骤物业承接查验是指在物业交接过程中,承接方对被承接物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物业的完好以及交接责任的明确。
以下是一份物业承接查验的示范步骤:步骤一:准备工作1. 确定承接方和交接方的代表人员,并安排好时间和地点进行查验。
2. 准备查验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物业交接清单、原始合同、维修记录等。
步骤二:外观和结构检查1. 检查物业外墙、屋顶、窗户、门等外观部分是否完好,是否有裂缝、破损等。
2. 检查物业的基础设施,如电梯、水、电、燃气、暖气等系统是否正常运作。
3. 检查物业的公共设施,如停车场、游泳池、花园等是否维护良好。
步骤三:室内设施检查1. 逐一检查各个房间的地面、天花板、墙壁是否有损坏或漏水现象。
2. 检查门窗、橱柜、卫浴设施是否完好,是否需要维修或更换。
3. 检查各个房间的照明、空调、暖气、通风等设施是否正常运作。
步骤四:设备设施检查1. 检查水、电、燃气等设备参数是否正常,如水压是否稳定、电器插座是否安全等。
2. 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如换气扇、排气管等。
3. 检查安防设备是否齐全,如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
步骤五:环境及配套设施检查1. 检查小区或楼宇的环境是否整洁,如道路、绿化、垃圾处理等。
2. 检查小区或楼宇的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如儿童乐园、健身设施等。
步骤六:纸质档案核对1. 核对物业相关的合同、文件的档案是否齐备。
2. 检查物业的所有权状况和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
步骤七:查验总结和协商1. 根据查验情况,撰写查验报告,详细记录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质量状况。
2. 在查验结束后,承接方和交接方代表人员进行协商,就发现的问题和责任进行商议和安排。
以上步骤仅是一种示范步骤,具体的物业承接查验流程可能因为不同物业的特点和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步骤八:问题整改和责任划分根据查验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承接方和交接方代表人员进行商议和协商,确定问题的整改责任和时间。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20xx)【施行日期】20xx年1月1日【修正废止】第二十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二十五条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交接义务,导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
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
交接记录应当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签章确认。
第二十七条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的承担,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临时管理规约;(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五)查验记录;(六)交接记录;(七)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第三十一条物业承接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公证。
第三十二条物业交接后,建设单位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完整版)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范本

__________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甲方(物业企业):乙方(建设单位):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项目名称)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接查验内容一、按《承接查验办法》第14条规定:乙方已依法向甲方移交如下基础资料(与交档案馆资料相符):1、;2、;3、;4、;5、;6、;7、;8、;9、;10、;11、;12、;乙方尚未向甲方移交的资料:1、;2、;3、;4、;5、;6、;其中1:、、、、、于现场查验日前向甲方移交;2:、、、、、于物业交付使用后日内向甲方移交。
二、按《承接查验办法》中16条规定进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共用设备设施、物业共用部位、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等业主共有财产。
1、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监控设备、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2、共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雨污水窨井及地下总馆、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详见单项验收报告。
经甲方查验,乙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1、;2、;3、;4、;5、;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1、;2、;3、;4、;5、;6、;第二条承接查验及交接时间一、现场查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二、物业交接工作:物业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
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流程)

目录前言《接管验收方案》 (03)《物业接管验收程序》 (06)《物业接管验收标准及方法》 (08)《产权和技术资料交接单》 (14)《资料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登记表》 (16)《资料接管验收遗留问题整改表》 (17)《机电设备/设施移交单》 (18)《接管验收机电设施/设备遗留问题登记表》 (19)《接管验收机电设施/设备遗留问题整改表》 (20)《房屋本体现状接管验收单》 (21)《房屋本体接管验收问题登记表》 (22)《房屋本体接管验收问题整改表》 (23)前言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并依据与发展商协商约定的交付标准,进行写字楼的承接查验服务,而制定本方案。
接管验收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对物业规划、设计的执行,单位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整体和全面性的验收。
本次针对写字楼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结合国家各项法规以及交付标准,我们首先完成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而后完成项目的顺利正式接管。
接管验收方案(一)、成立物业接管小组组长:副组长:下设三个分小组:1、文件资料接管小组责任人:各部门经理职责:负责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工作;业户资料的验收移交以及协助楼宇的验收移交工作;2、现场验收接管小组责任部门:工程部、保安部;责任人:职责: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和钥匙接管工作。
3、财务接管小组责任部门:财务部;责任人:项目财务主管;职责:财务资料的交接。
(二)、接管验收前的准备1、与开发商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
责任人:2、派出先头技术人员前往物业现场摸底,制定好接管验收计划。
责任人:3、提前参与发展商申请的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最终安装、调试工作。
责任人:(三)、接管验收内容一、资料的接管验收A、物业产权资料;1、项目开发批准报告;2、规划许可证;3、投资许可证;4、土地使用合同;5、建筑开工许可证;6、用地红线图。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范文

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确保物业接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标准作业规程。
第二条本标准作业规程适用于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物业接管验收工作。
第三条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达到标准要求。
第四条物业接管验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小组应当由不同部门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根据建筑物、设施、设备的类型和性质,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第七条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当与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当及时记录、归档,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定期进行,不得超过规定的截止日期。
第十条对于不符合物业接管验收标准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第二章物业接管验收的程序第十一条物业接管验收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验收组织、验收实施、验收记录和整改落实等环节。
第一节前期准备第十二条在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开始前,应当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物业接管验收计划、组建验收小组、确定验收标准等。
第十三条物业接管验收计划应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验收标准、承办部门等内容。
第十四条验收小组应由各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包括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
第十五条验收标准应根据建筑物、设施、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包括质量、安全、设备运行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第二节验收组织第十六条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应由验收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负责整个验收工作的进展和结果。
第十七条验收小组应当与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进行沟通,了解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验收小组应当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验收小组应将验收工作的计划和安排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确保双方的充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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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C/RE-KA4090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
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
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出台--物业移交检查验收流程有新规
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新鲜出炉,本规章将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其中对于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有多项关于新建物业检查验收活动的具体规定。
本博主对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逐一解读,请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特别注意自身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重点条款1: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
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博主解读:本条规定事实上要求今后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不仅要约定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还要对其建设标准进行明确约定或告知。
重点条款2: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博主解读:本条对双方承接查验工作规定了最后期限,即交付使用前15日前应当完成承接查验工作。
同时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未按本办法执行的,除被主管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外,还有
可能进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被通报。
重点条款3: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博主解读:《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现场查验的若干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但十七条中规定的这些属于公用事业的设施设备,不在现场查验范围内。
重点条款4: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派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第二十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博主解读:这两条直接界定了承接查验协议的法律地位问题,其明确规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应当引起开发商和物业企业的特别注意,今后在双方的交接过程中,除之前已有的一些法律文件外,将来还会增加一份《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对于该协议中的条款双方也应注意,一旦约定不当,将有可能导致会承担某些额外义务和违约责任的问题。
有条件的企业应当交给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
重点条款5:第二十七条分期开发建
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博主解读:《办法》当然考虑到了分期开发项目的承接查验问题,本条规定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不仅要分期承接查验,当最后一期物业完成时,还要办理整体交接手续。
重点条款6:第二十八条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的承担,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博主解读:本条需特别引起开发企业的重视!注意将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一
定要明确约定承接查验费的承担问题,否则将由建设单位对该笔费用“买单”。
重点条款7: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博主解读:本条不仅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承接物业后对7种法律文件进行备案(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查验记录、交接记录、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还规定了进行备案工作的30天期限,因此物业企业在今后的工作流程中要注意这方面的要求。
重点条款8: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和物
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博主解读:《办法》规定了对该等查验备案情况有向业主书面告知的业务,但其中对告知的方式、时间等尚无具体规定,有待在地方性实施细则中进行细化。
重点条款9:第三十二条物业交接后,建设单位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博主解读:本条再一次明确了建设单位在物业交接后按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凸显了《承接查验协
议》的重要性,开发企业应注意这方面的法律风险。
重点条款10: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凭借关联关系滥用股东权利,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损害物业买受人的权益。
博主解读:考虑到目前很多大型开发企业都有自己的物业公司,本条对这种情形在形式上对开发企业做了更为严格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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