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六条各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五)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六)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按照规定报告火灾事故。
第九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条个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人的消防安全行为负责,对火灾事故负有间接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五)火灾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七)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各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二)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对新员工进行入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及地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来访人员及承租户,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消防安全责任人1.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1. 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2. 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损坏。
第七条消防安全检查1. 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八条灭火与应急疏散1. 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 员工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应急疏散路线。
第九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员工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消防安全奖惩第十条消防安全奖励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协助火灾事故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处罚1.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个人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 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一)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各级负责人和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动态评估、监控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级负责人应当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体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学规范实施。
(三)各级责任人应当制定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总体方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各级责任人要加强对范围内重点部位、场所进行巡查,做好消防防护措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设施(一)在建筑物内设置消防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高度、使用和防火等级设置自动火警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
(二)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审核、验收、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不得损坏、遮挡、私拉乱接、挪用、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摆放位置应当合理,落实使用责任人和保养维修人员,确保消防设施的及时维护和保养,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发现设施损坏、过期、失效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者更新,使其保持有效。
四、火灾隐患管理(一)加强火灾危险源的防范管控,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违建、乱堆物、乱倒垃圾等隐患进行整治,加强食堂、厨房等险情高发场所的消防防护设施。
(二)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全面、细致、深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定期组织专业的消防检查和试验,确保消防系统的完好有效,并持续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日常巡查和检查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
(三)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自主消防防控能力的提高,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认识、提高预防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减少火灾发生。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篇)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项目部职能部门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监管,安全监察部门协助管理,设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项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有责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组织,有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放置在安全、醒目地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
5、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项目部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有针对性的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办公生活及机械站等区域。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m,使用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和生火作业。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措施。
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责任制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1.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岗位工作人员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消防安全管理内容1. 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4.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 消防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6. 消防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确保消防档案完整、准确。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老员工进行定期培训。
3.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4.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5.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6. 消防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目录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概述 (2)1.1 制定目的和依据 (3)1.2 适用范围 (4)二、消防安全组织架构与职责 (4)2.1 消防安全委员会 (5)2.1.1 成员单位及职责 (6)2.1.2 委员会会议制度 (7)2.2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7)2.3 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8)2.3.1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9)2.3.2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10)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3.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2)3.1.1 培训内容与频次 (12)3.1.2 培训记录与效果评估 (13)3.2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5)3.2.1 设备清单及维护周期 (15)3.2.2 维护记录与检查 (17)3.3 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18)3.3.1 检查频次与内容 (20)3.3.2 隐患报告与整改流程 (20)3.4 火灾应急响应与处置 (21)3.4.1 应急预案与演练 (22)3.4.2 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与救援 (23)四、消防安全奖惩与激励机制 (24)4.1 奖励措施 (25)4.1.1 表彰与奖励条件 (26)4.1.2 奖励形式与标准 (27)4.2 激励机制 (28)4.2.1 目标责任制考核 (29)4.2.2 员工激励措施 (30)五、附则 (31)5.1 解释权归属 (31)5.2 修订与更新说明 (32)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概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是一套关于企业或组织在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其旨在明确各级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消防工作的有效实施和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
该制度不仅是保障组织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更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火灾事故的风险日益增大。
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消防安全责任制
5.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严格火源、电源、气源管理。
五、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1.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消防安全责任人在职期间因工作失职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古建筑
-条款:增设古建筑消防保护的特殊规定,如限制使用现代灭火设备,加强火源管理。
-说明:古建筑多为木结构,火灾风险高,且灭火措施需兼顾文物保护。
5.学校
-条款:增加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练的具体要求,针对学生特点制定疏散逃生指导。
-说明:学校需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消防教育和演练。
6.注意事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足。
-解决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循本责任制规定,共同为创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为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而努力。祝愿大家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应急预案和演练等。
2.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4.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说明: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较高,需特别注意疏散通道和垂直逃生设施的完好性。
2.化工企业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一、责任主体(一)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各类组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时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基本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制定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二)组织并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火灾与防灭火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检验各项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
(四)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各项消防设施的完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定期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查处和整改,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培养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七)负责建立和维护与消防部门的联络机制,定期开展联动会商和信息沟通,加强合作与交流。
(八)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相关工作,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办要积极合作,及时整改。
三、具体措施(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消防设施使用、保养和检查的具体要求。
(二)安排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灭火器使用制度和应急消防通道管理制度,明确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通道的畅通要求。
(四)组织开展定期的综合性消防安全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对隐患和不安全行为进行及时整改。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针对不同岗位和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定期组织各类消防演练和疏散逃生演练,分析演练结果,总结经验,及时修改预案。
(七)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并维护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的消防安全联络机制。
一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设施、设备以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岗位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开展消防安全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
第八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
3. 消防器材的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规定,确保其性能。
第九条用电安全管理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设备。
2.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禁止在库房、办公室等场所使用电炉、电烙铁等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 严禁在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2.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
3. 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宿舍等场所。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一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检查内容包括:1.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2. 用电、用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3. 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4. 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是否提高。
第五章消防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处理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四条本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第八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置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九条消防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设施;(二)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灭火设施;(三)灭火器、消防沙、消防被等灭火器材;(四)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应急设施。
第十条消防安全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者损坏。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性;(三)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四)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检查应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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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第一条为明确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陈仕裕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二)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六)针对宝安区前卫钟表厂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陈仕裕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五)组织实施对本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本部门员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二)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三)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四)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五)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
第六条员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二)定期接受培训;(三)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四)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五)发生火灾时,应引导人员疏散。
第七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与各部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实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制定本规定。
一、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研究分析单位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单位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内容详尽,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防火巡查、检查规定为使单位防火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检查实效,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本规定。
一、实行每日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各岗位自查与重点部位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每日日间进行防火巡查一次,夜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由防火巡查员负责组织实施,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1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并记录存档。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为了提高教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第二条单位应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条单位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组织编写消防安全知识辅助教材,纳入单位有关教育课程并督促实施教育、培训,保证单位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两个课时。
第四条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对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二)本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四)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一畅”指社会各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内容;(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一、为强化对我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三、单位必须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合格的疏散设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
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5、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6、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7、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8、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9、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10、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11、在单位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五、安全疏散设施应作为防火检(巡)查的重要内容。
六、防火巡查员应每月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抽查),对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按程序督促整改,保证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一、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由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办理,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五、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要求: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部门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2、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以及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
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3、建筑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4、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5、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六、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6、应按照相关标准每月进行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