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
浅析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启示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对于促进创新、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变化和科技革命的推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趋势愈发明显,对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发展趋势1. 国际化进程加速: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步伐加快,各国之间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与协调更加紧密。
例如,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机构,各国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统一和协调。
2. 保护范围扩大: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如专利、商标、版权等,其保护范围正在不断扩大,新型知识产权如生物技术、互联网领域的新型权利等逐渐被纳入保护体系。
3. 保护标准提高: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例如,对于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要求更加严格,对于版权的保护期限也在延长。
4. 执法力度加强:各国政府纷纷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国际社会也在推动跨境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对我国启示1. 完善国内法律体系:面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趋势,我国应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前瞻性,确保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接轨。
2.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通过双边、多边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调,提升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3. 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话语权。
4. 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构建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总之,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我国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为促进创新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罗俊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
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
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
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
二、知识产权的特点和作用1.知识产权具有的特点一、独占性或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
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
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
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客体是人类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这种智力劳动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
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和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
许多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成熟的战略体系。
研究和借鉴国外的知识产权战略,对于我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美国作为全球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显著特点。
美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美国政府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通过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将其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推向全球。
在企业层面,美国的高科技企业如苹果、谷歌等,将知识产权视为核心竞争力,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和创新,并通过专利布局来保护自身的技术优势。
日本在二战后迅速崛起,其知识产权战略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政府注重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现了从技术模仿到技术创新的跨越。
日本企业普遍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研发成果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此外,日本还积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德国以其强大的制造业闻名于世,其知识产权战略与制造业的发展紧密结合。
德国企业高度重视专利质量,注重通过专利保护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德国在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作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通过专利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
从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首先,加强知识产权立法是基础。
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至关重要。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
我国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专利布局和商标注册,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摘要]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许多国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
我国在20XX年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提供了总体的战略指导,但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运用还处在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学习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先进经验,以期有所借鉴、学习、知己知彼。
[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启示一、研究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意义二、主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考察(一) 美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美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是维持美国的战略领先地位,创新固然重要,但保证美国在创新方面的垄断能力,控制其他国家的创新和学习能力更为重要。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制定强制性的国际法律架构,允许美国垄断最先迸的创新成果。
为此,美国采取的手段是建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进入21世纪,信息科技的发展使知识经济在国民经济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比重越来越大。
作为知识产权发达国家的美国,开始全力在全球推广知识产权战略。
美国政府和企业将知识产权定义成功地扩展到了全球,企图使未来的每个产品都带上美国知识产权的烙印。
近年来,美国极力推行知识产权审查的国际化,打破知识产权审查的地域限制,由少数几个国家负责知识产权审查并授予权力,其他国家只需承认审查结果即可。
这种状况将极大地扼制了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能力,甚至可能由于过度依赖外国专利技术而对其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
(二)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日本是世界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最为成功的国家,也是从知识产权战略中崛起的国家,长期以来,日本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国家发展阶段适时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主要是技术引进的知识产权策略。
二战后,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在经济、科技实力上都很孱弱,根本无法同欧美相抗衡,且其国土狭小、资源贫乏,唯有依赖将进口资源加工成产品出口,才能生存下来。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国家之间的竞争已经不再仅限于军事和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战略已经成为国家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战略来保护本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利益。
这些举措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就国外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展开讨论。
一、加强知识产权意识与保护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启示之一就是加强知识产权意识与保护。
在国外,知识产权被广泛认为是公司竞争力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政府、企业和个人都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
他们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专门的机构和部门来监督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运作。
与此同时,国外的企业侧重于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将知识产权纳入核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
这些做法为我国树立了榜样,可以促使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国内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执行力度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启示之二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执行力度。
在国外,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司法体系和执法机构。
这些法律和机构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的权益,并且对侵权行为进行了严惩。
与此同时,国外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也非常强大,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手段,有效地阻止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鉴于此,我国应加大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设力度,健全执法机构,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率和判决率,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利益。
三、加强国际合作和知识产权交流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启示之三是加强国际合作与知识产权交流。
国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共享知识产权信息、经验和技术,推动全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
此外,他们还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机构的工作,与各国展开多样化的合作与交流。
这种开放的态度和国际化的合作模式使他们能够获取更多的知识产权信息和资源,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创新实力。
浅谈知识产权全球化及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思考

浅谈知识产权全球化及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思考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随着科技的飞速进步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知识产权的全球化趋势愈发明显。
在这一背景下,我国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参与者,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内创新发展的需求。
知识产权全球化意味着知识和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传播和交流。
在这个过程中,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技术实力和知识产权优势,在全球市场上占据了主导地位。
例如,苹果、微软等科技巨头通过专利和商标的保护,确保其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家销售权,从而获取了巨额利润。
同时,知识产权全球化也促进了国际间的技术合作和创新资源的整合。
各国企业和研究机构通过合作研发、专利交叉许可等方式,共同推动技术进步。
然而,知识产权全球化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往往能够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则可能因为知识产权保护不足而面临技术引进困难、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
其次,知识产权的滥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些跨国公司通过恶意诉讼、专利垄断等手段,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和难以监管,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难题。
在这种形势下,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虽然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在专利审查质量、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法律体系的协调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为了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
根据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趋势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同时,要注重法律体系的协调性和统一性,避免出现法律冲突和漏洞。
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

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知识产权保护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利益。
但是,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力度仍然不足,尤其是在互联网、电商等新兴领域,侵权现象更加猖獗。
本文将从国内外两个方面来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一、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是实际执行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是法律意识不强,部分企业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或者认为保护成本太高。
这导致很多企业在产品开发、营销、销售等方面缺乏常识,甚至随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是法律执行难度较大。
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判决需要充分考虑专业性问题,加之缺乏专业的司法人员和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导致司法效率不高。
第三是处罚力度缺乏足够的震慑力。
目前我国针对知识产权侵权的罚则力度较弱,没有形成有效的威慑。
这导致很多侵权者被发现后,仍然敢于顶风作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首先,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力度,提高其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其次,完善专业人才队伍,提高知识产权鉴定水平和司法审判技能。
还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此外,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力度,逐步完善从惩处到赔偿的完整法律体系。
二、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在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相对较好。
2019年,美国数字化时代版权法案和欧盟版权指令相继通过,对于保护内容生产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日本等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有相当程度的成熟。
总结经验来看,要改进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首先需要法律和政策的支撑。
法律和政策要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增强它的应有地位。
其次,不能停留在纸面上,要通过实际行动和取得实践效果来推动保护力度的提升。
第三,开放、合作和共治。
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者和行业,要倡导开放、合作和多方共治的理念,构成一个相对协调的利益共荣格局。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经验与启示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近年来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知识产权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可以促进创新、保护创造者的权益,并促进经济增长。
然而,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仍然是一个挑战。
不同国家面对的法律和实践,都有各自的限制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经验与启示,希望能够为中国以及其他国家在这个领域的未来发展提供一点启示。
一、美国的专利保护美国作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最完备的国家之一,其专利保护制度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
美国独特的优选权制度,让发明人在公开他们的发明之前,可以先向美国专利局申请保密申请。
这种制度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得发明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创意和技术,尤其是在创造出一个新的技术之后需要进一步的测试和完善的情况下。
美国专利局对专利的审查时间通常较短,在2017年的一份报告中,美国专利审查的时间为平均15个月,和一些其他国家的近10年来审查时间相比,美国的审查时间明显更短。
这一加速审查的措施可以使得专利权利人更快地拥有对其专利的控制权,且是对于那些对专利的权利需求较高的公司和发明人较为有利的。
美国还提供了一种名为重大新颖性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的程序,允许人们对专利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这种程序在过去几年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并在某些情况下被认为是减轻对侵权诉讼的压力的一种方式。
二、欧洲的商标保护欧洲的商标保护制度的特点是,欧洲共同体商标局可颁发适用于大多数欧洲国家的单一商标,即欧盟商标。
欧洲还提供了小编辑专利申请的平台,称为欧洲专利局,在欧洲申请专利相对较为容易。
此外,欧洲还提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互执法制度,允许在欧洲各国范围内对侵权行为进行追诉。
欧洲还采取了一种名为知识产权审判法院的机构。
该法院负责对知识产权诉讼进行统筹、统一处理,使得来自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诉讼可以获得更加一致的判决结果,减少用户在不同的国家间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时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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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知识产权由于有严格的地域性,权利人要想获得国际保护,必须到有关国家逐个申请。
此外,由于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高有低,权利人的利益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知识产品的国际市场在逐步形成,这就更需要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制度。
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就是指依据国际条约的规定,某项知识产权受两个以上国家的保护。
因此,国际上制定了大量的国际公约,一些国家的国内知识产权立法也在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基本上确立了这种保护制度。
国际社会早在19世纪末就开始注意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工作。
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达到这个目的,一是国际条约的保护;二是国内法的保护。
在这两者之间,国际条约的保护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从1883年签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开始,一百多年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世界各国通过缔结双边和多边国际条约,使当事国承担条约规定的义务,相互承认和保护其他缔约国国民和法人在其本国依其本国法律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二)区域保护加强,签订了一系列区域性的保护知识产权公约。
(三)作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
(四)TRIPs协议的签订,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纳入WTO的法律体系中。
也许许多人觉得拥有知识产权对于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来说是一个巨大优势,事实上并非如此。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有哪些。
(一) 拥有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正面影响第一,拥有较多高质的知识产权会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从目前的国际形式来看,贸易出口对知识产权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由于各国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要素禀赋不同,一国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使得在国际贸易中某些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得以发挥。
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迫使其他国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可以为其带来竞争上的优势,而在此过程中,它可以将企业的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
因此,当一个国家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多且质量高时,从一定程度上看,它就拥有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能够提高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终通过产业链的传导机制将会增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
第二,拥有知识产权扩大了世界贸易的范围。
就目前所知,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为不仅渗透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中,而且使其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贸易形式。
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尤其是技术贸易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
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向专利技术所有人提供权利保护,加大专利技术所有者对自身新产品保护的程度,在一定时期内遏制其他企业对其新产品的模仿和伪造,从而加剧企业产品市场规模的加剧扩张,加大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扩大了世界贸易的范围。
第三,拥有知识产权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和贸易利益。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将产品的组装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中进行就是为了利用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廉价的劳动力,使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成为他们产品的制造者,而将核心技术在本国自己开发,就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从而可以利用知识产权拥有垄断优势———这样既可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又可以利用新产品的垄断优势扩大产品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份额,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和贸易利益。
(二) 拥有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第一,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妨碍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通常被认为是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动力。
然而,创新的根本动力来自竞争,而知识产权保护本质上是一种垄断,垄断能够向创新者提供奖励,但同样能够激励昔日的创新者依靠垄断获取高额收益,从而削弱技术创新的动力。
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大,昔日的创新者的垄断受益越高,进一步创新的动机就日益削弱,这样继续发展的最终结果必然是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妨碍经济的增长,而且会打击企业的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利益转移问题。
知识产权的主要持有者是现代产业,而现代产业的特点之一是大多数企业的销售市场跨越多个行政区域,由此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受益者与成本承担并不完全重叠。
受益者是企业,销售地政府则需要为此承担较高的执行成本,而受益企业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未必都由支付执行成本的销售地政府获得,从而产生了利益转移问题。
在国内各地区之间,上述问题可以部分地通过某种转移支付机制解决,但在国际之间并不存在这种机制。
纵所周知,在我国主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而从中受益最多的是西方跨国公司。
这些跨国公司享受了高于内资企业的税收待遇,同时其偷漏税规模也相当可观;假如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单纯强化令其收益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有利于跨国公司母国的利益转移。
第三,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会导致贸易争端。
将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挂钩是国际的新动向,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各成员国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由于知识产权形成的贸易壁垒的合理性、复杂性、隐蔽性和合法性,现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通过其本身所具有技术上和知识产权上的优势,加上他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在贸易领域的巧妙应用,利用专利、标准等建立本国的贸易技术壁垒体系,使得其他国家非知识产权人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临着诸如专利申请被设路障、已生产产品被诉侵权、产品市场进入受专利阻挠等困难,就如我们现在看到的一样,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之一。
了解了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上的一些情况和对外贸易中的情况,我们再来看下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的现状。
首先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进展。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中国起步是比较晚的,一直到20 世纪70 年代末80 年代初才开始产生并发展的,但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却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走完了其他国家几百年的路程。
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体系。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基本确定,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以《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为主体,辅之以各项保护条例,如《植物新品种保条例》、《集成电路布图保护条例》以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成就还可以表现在《民法》、《刑法》中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条款上,以及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中有专章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实践。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开始从只重视行政保护转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均由人民法院最终执行,同时也加大了执法力度。
与此同时,企业也开始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了企业自身的防范能力和保护意识。
有发展当然也有问题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与其他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发达国家利用其掌握的大量专利等知识产权占领中国国内市场,并控制中国的海外投资和出口扩张,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第一,国家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战略。
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也是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经济、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激励机制之一。
在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为主的今天,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机制之一,它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战略,使得知识产权在经济和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从而影响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第二,国家和企业的自主创新的能力及研发投入不够。
研发活动是一个国家、地区和企业获得和拥有知识产权的源头和基础。
但是由于国家和企业对科技投入的力度不够,用于研究和开发的经费开支过小,致使我国企业对新技术的吸收和消化能力、特别是自主开发新技术的能力普遍偏低,很多企业走的是一条“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道路,这使得我国产业结构和对外贸易的结构很难迅速升级换代,因而始终处于一种十分被动的地位,在关键技术上人主要依赖进口,受制于人。
第三,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目前,中国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仍然不强,不能及时地自己的研发结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特别是在国外申请知识产权的意识严重不够,致使很多科研成果得不到有关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甚至使得一些国有品牌在国外许多地方被恶意抢注;即使一些企业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不能及时的运用法律武器扞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失败。
第四,中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不相符。
中国的立法体系虽然用比发达国家要短得多的时间就建立起来了,但是中国的立法体系中没有关于反垄断的法律,而与反垄断互为补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只是侧重于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却没有确立限制知识产权的立法思想。
到目前为止,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可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专利权的垄断行为,但是主要集中调整专利许可行为,对其他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调整范围还不够完整。
与此同时,中国没有建立完整的标准体系。
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在国际标准的参与程度和占据关键职位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中国在加快融入全球经济的时候,知识产权保护同样也给我国的发展亮起了红灯。
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时候,知识产权危机给这一全球化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因此,在激烈的国际经贸竞争和深层的知识产权壁垒面前,努力为开发和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创造有利的环境,不断提高有关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首先是将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中国是知识产权数量大国,但非知识产权强国,尤其是加入WTO 后,市场的开放使我国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发达国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在专利方面构成了威胁。
我们只有将知识产权问题作为国家的重大战略加以重视,才能实现将知识产权危机转变为科技发展良机,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制约贸易发展的障碍。
第一,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要为企业构建一个知识产权的制度保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
只有这样做,才能调动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知识产权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快又好地创造和产生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一定的自身优势。
第二,国家提供资金扶持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和形成。
在开发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很多企业面临着资金不足的困扰。
因此,国家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和形成提供资金支持以此来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如利用外贸发展基金、优惠信贷利率、政策性贷款和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同时,建立健全创收投资体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及其产品的出口。
第三,鼓励企业对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