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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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函-冀发改函[2016]145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函-冀发改函[2016]145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函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函冀发改函[2016]14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省直有关部门,委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省级机关行政许可大厅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四零”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促进勤政廉政,更好地发挥社会公众对我委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作用,我们诚恳邀请贵单位与我委业务工作联系较多的处(科)室、部门同志担任我委社会监督员,对我委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一、监督工作内容1、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到我委政务服务中心及机关各处室进行考察,检查“四零”服务承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查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不规范的行政行为,并就存在问题及希望改进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及要求。

2、社会监督员可主动收集任何与我委有工作联系的单位、个人对我委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及时向我委反馈。

3、我委将定期组织召开作风评议座谈会,向社会监督员介绍本委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社会监督员对本委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监督反馈我委政务服务中心及机关各处室将积极配合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工作,虚心接受考察监督,对监督员所提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对待,合理采纳,积极整改存在问题,并将意见、建议采纳及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监督员进行反馈。

三、组织管理我委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收集社会监督员对本委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并向存在问题处室及人员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规违纪情况,移交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理。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61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61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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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6〕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王友等33名同志为济宁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见附件),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是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又一重大举措。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依法履职,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市法制办(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积极受理、认真反馈。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结束——。

关于聘请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实施方案

关于聘请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实施方案

关于聘请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部局、总队党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切实加强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违法违纪工作,根据总队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聘请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学习借鉴公安机关设立警风监督员的经验做法,坚持从边防部队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设立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队监督机制,推动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违法违纪工作健康发展。

二、选聘范围从常州市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口岸单位,检察机关法纪部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新闻单位聘请3至5人担任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

三、人员条件(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二)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的威信,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较2014年各行业工程师考试备考资料及真题集锦安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化工工程师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三)热心和关注公安边防工作,关心公安边防部队建设;(四)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五)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职责。

四、监督内容(一)全省公安边防机共和边防官兵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二)全省公安边防机关和边防官兵执行党和国家、军队有关;(三)全省公安边防机关和边防官兵对公安部、部局、省厅和总队作出的关于服务群众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四)全省公安边防机关和边防官兵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监督,主动征求人大、政协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创人民满意活动情况。

五、监督职权(一)根据工作需要,向公安边防机关了解公安边防部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二)可应邀参加公安边防机关召开的有关部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听取情况通报;(三)向公安边防机关了解所反映和传递的检举、控告、建议、意见等事项的办理情况;(四)参与同部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咨询活动;(五)可应邀参加总队和支队级单位组织的对公安边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胡国锋等15名同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监督员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胡国锋等15名同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监督员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胡国锋等15名同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监督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3•【字号】甬政办发[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胡国锋等15名同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监督员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社会监督,提高民生实事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督促推进民生实事工作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实效。

经研究,决定聘请胡国峰等15名同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监督员,聘用期两年。

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胡国峰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慈溪市诚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回娜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海曙区南门街道南站区域综合党委书记郑绍琪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村党委书记、宁波华通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定科政协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委员、市科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张益民政协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委员、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徐晓东政协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委员、宁波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爱娟市民代表、铁路系统退休职工石松良市民代表、企业退休职工王继红市民代表、企业退休职工陈建永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吴萍市人力社保局(考核办)调研员余伟市审计局法规处处长周健祥市统计局农村统计处副处长周骥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新闻部记者高红明宁波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社会部主任希望各位监督员积极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配合并支持民生实事工作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合力推进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

民生实事工作监督员的组织、联系和服务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联系人:徐广义、昂永增,联系电话:87182528、87182538,传真:87185057。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14•【字号】黄政发〔2016〕4号•【施行日期】2016.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聘请柳雪晴等9位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曾德福等18名同志为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2年。

市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对重大合同和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化解政府法律风险。

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据《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和《黄冈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享有执法监督建议权。

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要大力支持配合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工作。

附件:1.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2.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2016年3月14日附件1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柳雪晴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罗红波黄冈市委党校纪检员汪秋怀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光辉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何永东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主任童劲松湖北中鑫律师事务所主任易军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俊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罗志宏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主任附件2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曾德福黄冈德尔福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水元黄冈市金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卫生湖北银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阮旭东湖北新博装饰公司黄冈分公司总经理刘焰黄冈市博物馆馆长冯金丽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教师胡亮东黄冈市委党校政法教研室主任徐彩云鄂东人物研究会会长郑锦秀黄冈卫尔康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饶素玮黄冈市东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程建华湖北天顺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振华湖北振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如峰黄冈市宇阔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爱玲黄州区赤壁街道办事处汉川门社区书记、主任李雅慧黄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升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民主党黄冈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翟又兵黄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蔡得利黄冈市妇联维权部长。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五办[2011]51号关于下发《五星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各村党总支、镇直各支部:根据《党章》、《阜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五星镇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党员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

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五星镇党委政府办公室2011年9月17日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党务例行公开制度一、公开的主要内容(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七)制度建设情况。

(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九)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十)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一)把重大决策及贯彻落实情况以文件、简报、通报、报告、备案等形式向党内外进行公开。

(二)通过有关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三)设立长期、定期、即时性党务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投诉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发挥“五星先锋网”、“阜阳市阳光村务信息网”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五)充分利用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六)通过实行“开放日”、党代表调研、询问和质询、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形式公开。

(七)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其他公开形式。

三、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一)拟定公开内容。

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定。

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

(三)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

由所公开内容的原审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局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请条件:一是熟悉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懂法律法规;三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信任。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支部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五条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及时向党务公开监督员通报本单位重点工作和党务公开的有关情况,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局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关于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暂行规定

关于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暂行规定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暂行规定[2012年2月28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端正党风,密切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纯洁党的组织,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根据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风政风监督员在院党委、纪委领导下,开展党风党建政风的监督工作,日常工作由院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工作的依据是:《党章》、《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院党委、纪委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四条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党章总纲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准则》规定的各项原则及“两个条例”规定的内容。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对各级党员干部还包括党章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二)具有较高的党的知识水平,熟悉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知法懂法,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三)热爱学院,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四)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刚正不阿,作风正派,公正廉洁,联系群众,敢于同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作斗争;(五)身体健康。

第六条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人选,由院纪委在非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职工群众、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学生中确定,并经本人同意,支部推荐,纪委选拔、报经党委批准后,再由纪委直接聘任。

颁发聘书,公布于众。

第七条党风政风监督员的职责:(一)监督学院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是否按照党章和《准则》规定的原则办事,揭露和检举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二)监督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党风政风监督员向院党委、纪委负责,及时反映党内外群众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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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党务公开真实、有效,我乡决定聘请铁河乡党务公开监督员。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
对受聘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相关政策;认真填写《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记录簿》。

三、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
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以各级党员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以及普通党员、群众为主,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可以提前解除聘请,取消其资格。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
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存在问题要结合实际根据有关规定认8真办理和落实。

联系人:余意文;联系电话:83090001
邮箱:yuyiwen1976@
附件:1.党务公开监督员信息登记表
2.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记录簿
铁河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1:
党务公开监督员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性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所在单位
或部门
职务联系电话备注
注:此表报送铁河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2:
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记录簿
监督员姓名所在部门及职务
填表
日期
对质监系统党风
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的
意见或建议
对纪检、监察、
审计部门的工作
意见或建议
对所在基层党组
及部门的工作
意见或建议
注:此表由党务公开监督员填写,交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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