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防护,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保护工作;(四)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五)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六)组织开展档案宣传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系统化、规范化整理。
第八条档案整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档案目录;(二)编制档案索引;(三)编制档案卡片;(四)编制档案汇编;(五)编制档案缩微胶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档案保管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二)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虫、防霉处理;(四)对重要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五)实行档案信息化管理。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公开、共享和高效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包括以下内容:(一)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二)开展档案展览、宣传等活动;(三)参与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四)为其他部门提供档案咨询和协助。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2006年修订)一、为加强我省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每年均应参加档案管理考核。
三、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由省档案局制定,分级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的考核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市、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其下属单位的考核工作。
四、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由省档案局制定。
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按照附件1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原则上按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机关、团体、其它组织和单位按照附件3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五、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六、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
根据考核得分(参照加分)确定相应的等次。
基本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80分为合格,80(含)~90分为省二级,90(含)~98分为省一级,98(含)分以上为特级。
加分因素作为保持和晋升省一级、特级的必要条件,每年加分分值要求见年度考核通知。
省一级、特级单位为档案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特级为我省档案管理工作最高等级。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1、没有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2、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3、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资料的;4、档案库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无切实整改措施的;5、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6、所属单位有2个以上考核不合格的;7、逾期没有填报档案工作考核书及自查报告的。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资料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一、为加强我省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每年均应参加考核。
三、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由省档案局制定,分级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的考核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市、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其下属单位的考核工作。
四、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由省档案局制定。
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按照附件1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原则上按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机关、团体、其它组织和单位按照附件3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五、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六、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
根据考核得分(不含加分)确定相应的等次。
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80分为合格,80(含)~90分为省二级,90(含)~98分为省一级,98(含)分以上为特级。
特级为我省档案管理工作最高等级。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1、没有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2、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3、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资料的;4、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5、所属单位有2个以上考核不合格的;6、逾期没有填报档案工作考核书及自查报告的。
八、考核等次的核查与批准。
各单位的考核等次一般由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核查批准。
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高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考核方案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 单位各部门应按档案分类标准及时收集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 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
2. 档案鉴定与归档- 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进行。
- 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排列、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
3. 档案保管与保护- 档案保管工作应遵循“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的原则。
-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利用与查询-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高效”的原则。
- 查询档案应填写《档案查询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5. 档案数字化与备份- 对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定期进行备份。
- 数字化档案应确保其原始性和准确性。
6. 档案销毁-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档案考核方案1. 考核内容- 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的质量。
- 档案保管与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 档案利用与查询服务的效率。
- 档案数字化与备份工作的完成情况。
2. 考核方式- 定期检查: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专项考核:每年对档案工作进行一次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 随机抽查: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考核标准- 档案收集齐全,分类清晰,编号规范。
- 档案保管设施齐全,保护措施到位。
- 档案利用便捷,查询服务及时高效。
- 数字化档案完整,备份工作及时。
4. 考核结果与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依据。
- 对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4年档案管理考核细则(2篇)

2024年档案管理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档案部门的发展和进步。
2. 考核原则:科学性、公平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1. 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权重:20%)考核内容包括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度修订与完善情况等。
2. 档案资源建设与利用(权重:20%)考核内容包括档案资源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档案利用情况、档案利用效果等。
3. 档案数字化建设(权重:15%)考核内容包括电子档案的建设情况、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数字化处理效果等。
4. 档案保管与保护(权重:15%)考核内容包括档案的保管、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档案库房的环境管理情况、档案保存状况等。
5. 公开与服务工作(权重:15%)考核内容包括档案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档案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档案利用者的满意度等。
6. 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权重:15%)考核内容包括档案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岗位能力的提升、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1. 考核方法:(1)年度自评:档案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自行评估工作情况,并填写自评表。
(2)考核考察: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专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考察,并填写考核评分表。
2. 评分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和权重,将每个考核指标划分为几个等级,以1-10的分数表示,其中1分为最低分,10分为最高分。
不同指标之间的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 综合得分:根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分值,计算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自评得分×自评权重+考核得分×考核权重。
4. 考核结果:根据综合得分,按照一定的分值范围划分等级,评定档案管理工作的绩效水平。
如:综合得分≥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60-69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1. 奖惩措施:对综合得分较好的档案管理部门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对综合得分较低的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约谈、培训或处罚等。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本(三篇)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本一、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和职责:1. 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全面管理和维护档案资源,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3. 负责档案的登记、整理、分类、归档和借阅等工作;4. 负责编制档案管理报告和统计分析,提供相关数据支持;5. 负责档案的保管和销毁,并确保档案保密工作;6.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
二、档案管理岗位考核指标:1. 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有效;2. 档案资源是否得到科学合理利用;3. 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是否得到保障;4. 档案管理工作是否规范和高效;5. 档案管理报告和统计分析是否准确和及时;6. 档案保密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7. 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否有进展。
三、档案管理岗位考核方法:1. 文件查阅和抽查:根据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抽取一定比例的档案进行查阅,对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2. 考核报告和统计分析:对档案管理报告和统计分析进行评估,检查其准确性和及时性;3. 是否落实档案保密措施:通过对档案保密工作的检查,评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4. 档案数字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评估:对档案数字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其进展情况。
四、档案管理岗位考核结果:根据档案管理岗位的责任和职责,以及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的评估结果,对档案管理岗位进行综合评估,得出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对档案管理岗位进行任职能力的评估和绩效的评估,以便对岗位的调整和培训提供参考。
同时,对优秀的档案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和表彰,提升岗位的认同感和工作积极性。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制定本档案管理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二条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包括文件管理、档案整理、档案查询、档案保管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要求第三条按考核内容划分,每个方面的考核要求如下:一、文件管理:1. 文件管理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不能出现随意更改、丢失、遗漏等情况;2. 文件编号要清晰明了,归档准确;3. 文件归档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且能够及时找到;4. 文件装订、背标签、封面齐全,不得出现破损、污损的情况;5. 文件的传递、流转要记录,准确无误。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例(三篇)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例评分细则:1. 文件分类和整理(10分)- 档案按照规定的分类系统进行分类;- 文件整齐排列,没有错位或漏放;- 文件标签清晰可见。
2. 文件归档和检索(15分)- 档案管理员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被检索的文件;- 文件归档位置准确无误;- 文件检索过程中无需多次翻找或浪费时间。
3. 档案储存和保护(15分)- 档案储存位置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档案存放整齐,无乱丢乱放现象;- 档案保护措施到位,如防火、防水、防盗、防虫等。
4. 档案整理和更新(10分)- 档案定期进行整理,清除过期文件;- 档案更新及时,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档案编目表进行定期更新。
5. 档案借阅和归还(15分)- 档案借阅登记规范,包括借阅人、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信息;- 档案借阅和归还过程中,文件不损坏或遗失;- 借阅后的文件及时归还,不拖延时间。
6. 档案保密管理(10分)- 档案保密级别和权限设置明确,能够保护涉密文件;- 涉密文件存放和借阅需要经过授权或审批;- 对外部人员的档案查询需要进行限制和审核。
7. 档案数字化管理(15分)- 档案数字化程度高,能够实现电子文档快速检索和处理;- 数字化档案安全可靠,有备份机制和防护措施;- 数字化档案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保存。
8. 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10分)- 公司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能够有效实施;- 档案管理流程规范,包括档案的创建、归档、借阅、销毁等环节;- 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
总分:100分评分标准:- 90分以上:优秀,能够做到规范管理,保护档案安全;- 70分 - 89分:良好,有一定的制度和流程,管理较为规范;- 50分 - 69分:合格,档案管理完成基本要求,但存在一定问题;- 50分以下:不合格,档案管理严重不规范,需要加强管理和措施。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例(二)1. 档案归档管理:1.1 档案鉴定和分类:- 按照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对档案进行鉴定和分类,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一、前言
随着社会发展和信息化的进步,档案管理对于保护重要信息和文化遗产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山东省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一系列的考核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背景、目的和具体内容。
二、背景和目的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山东省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通过制定一套完备的考核办法,可以定量和定性地评估各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工作,发现问题,促进改进,并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考核内容
为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将涵盖以下内容:
1. 档案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的评估
档案管理单位应依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考核将评估档案管理单位是否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制度和流程,以及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档案资源的整理和保管
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对档案资源进行整理、保存和保管工作。
考核将评估单位是否具备适当的档案保存条件,如温湿度控制、防火防灾措施等。
同时,还将评估档案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文件分类、编目、鉴定等。
3. 档案利用和服务工作
档案管理单位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和服务工作,为社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考核将重点评估档案管理单位是否具备有效的档案查询和借阅系统,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并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档案信息。
4. 档案安全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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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中联网工程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初稿)—2016.8.17 为加强藏中联网工程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实现档案资料与现场实际工作的同步化、标准化,规化,制度化,以更高的标准,更细致的要求,更规的管理,为藏中和昌都电网联网工程、川藏铁路至林芝段供电工程保存一套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资料。
依据《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DAT 28-2002)、《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电网办〔2010〕250号)、《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2-2015)、《藏中联网线路工程档案管理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由藏中联网指挥部制定,需要分级组织实施。
根据档案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对工程三个节点(杆塔组立前阶段、架线前阶段、竣工投产前阶段)转序验收后的档案资料进行评分,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所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参照加分,最多+5分),共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
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1、没有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
2、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
档案管理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自查。
各单位依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检查评分。
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标准采取资料审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评分,拟定对各单位考核意见,初步确定其考核等次。
3、意见反馈。
考核小组应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
各单位如有异议,可当面向考核小组提出,或以书面的形式反映情况。
4、确定等次。
根据本办法审查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
5、通报奖惩。
按照节点工程考核评分完成后10天通报考核情况。
对考核好的单位进行表扬。
考核不合格单位通报批评,并对资料进行整改。
附件一
杆塔组立前阶段归档资料考核及评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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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线前阶段归档资料考核及评分标准(100分)
竣工投产阶段归档资料考核及评分标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