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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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资料、文件保管程序,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并符合ISO9001质量体系的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所有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工程设计、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等涉及企业经营各方面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实物、文字、图纸、图片、软盘、光盘、声、像等资料.三、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设立档案资料室,负责全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隶属于公司办公室。

各部门综合办公室及专职或兼职档案员对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进行初级管理。

四、档案归档1.归档要求归档的文件和资料必须是定稿后的正式印本及必要的文件原稿、装订好的原始记录。

合同要存正本,公司文件及外部文件应归档原件,一般不存复印件.文字、图纸与软件(盘)同存时,应保持一致。

属于ISO9001质量体系的受控文件应填写受控编号.归档的文件和资料要求质量优良,图样清晰,字迹工整,装订整齐美观,禁用字迹不牢固的工具书写.对软盘、光盘、声像、照片等资料,归档时要有保护措施,包装良好,封面书写标题及编号,无涂改.凡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实物等,各部门有责任及时归档。

因归档不及时造成资料损坏或丢失,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有关部门须承担责任。

归档文件和资料如有保密要求和查阅限制的,由归档部门与档案室拟定保密级别和限制查阅使用范围.2.归档时间工程、研发项目资料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归档.各类管理文件、产品标准、技术文件每一年年末归档一次。

其余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归档.3.归档程序和手续各类档案在归档前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预立卷。

归档时要作《档案移交(接收)登记》,属质量体系受控文件要提交《受控文件和资料清单》,经档案室和归档部门双方当面清点签字后备查。

对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存档要求的各类档案,档案室有权要求归档部门完善达到要求后再办理归档手续。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档案管理1、主要内容1.1档案是公司在施⼯⽣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包括保密制度、⾏政、经营、⽣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事档案等,其构成以项⽬、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公司档案⼯作是企业管理基础⼯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貌的⼀项⼯作。

1.3公司档案管理⼯作要坚持集中统⼀的管理原则。

2、⽂件的收集与归档2.1 各部门形成的⽂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 12 ⽉ 31 ⽇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

2.2⼀项⼯作由⼏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作中形成的⽂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员收集,交⾏政部备案。

会议⽂件由⾏政部收集。

2.3 ⾏政部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录。

2.4⾏政部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 定期进⾏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修补或复制。

2.6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3.1 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件材料的归档范围4.1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作计划、总结等。

4.2⾏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件;组织变⾰、变迁、⼤事记、年报等⽂件材料;发展规划、⼯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件。

公司档案存档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存档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存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保存、归档和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存档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公司的具体情况为基础,结合档案管理的实践经验,明确公司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流程及相关责任。

第三条公司档案存档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各部门、岗位及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原则:规范管理、科学归档、便捷利用、安全保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规程和办法,维护公司档案管理系统的运行。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及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岗位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分类制度,根据不同的档案特点和用途进行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按时、按序、按类进行归档。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规范档案借阅流程,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档案销毁管理制度,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传递第十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利用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资料支持。

第十五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的便捷性和效率。

第十六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传递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流转和传递记录。

第五章档案的安全保密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备份管理制度,对重要档案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意外损失和破坏。

公司档案的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的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档案管理,保护公司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包括全公司内的档案管理机构、各相关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及有关外部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档案的管理遵循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强调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维护公司档案的价值和利益。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按照分类、鉴定、归档、检索、传递、保管、销毁等环节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及时和恢复性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机构,具体管理档案工作,负责全公司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属于公司管理层次。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公司档案传统和数字化管理、文献档案和业务档案、档案保管和档案利用,保证公司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设立专门档案管理员,经过档案管理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维护公司档案的权益。

第八条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织,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讨论、研究和决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九条公司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第十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全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履行档案管理的领导责任,保障档案管理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本部门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负责本人档案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更新,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采集、归档、检索、传递、保管、销毁等环节,在档案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进行。

第十四条档案采集包括新建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分类档案等工作,确保公司档案的信息全面和完整。

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国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档案资料,准确利用档案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成长的历史凭据,应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不作为限制员工就业自由和人员流动的约束条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章,规范管理人事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物业公司正式在编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第四条人事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在编人员,物业公司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五条安排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原则上须为中共党员,有过硬的职业道德操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一)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二)负责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三)为有关部门提供员工个人相关情况;(四)做好员工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和保护工作;(五)办理其他有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第七条原则上调入或录用的员工需“档案随人走”,其人事档案转入后,应及时立档并造册登记。

第八条人事档案确已丢失的,须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批准,由综合办公室新建档案。

第九条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一)履历类。

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二)自传类。

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三)鉴定类。

考察、考核员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等。

(四)学历类。

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2个月及以上的培训证明或结业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

(五)政审类。

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材料等;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等。

档案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第二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公司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质分类目录。

第四条公司文书档案由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项目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分别由项目部、财务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确定人员负责整理、归档管理。

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公司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档案的归档、借阅、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业务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其任务是:1.负责公司级档案及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

2.进行档案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工作。

3.编制检索工具,办理档案的借阅和利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机密与安全。

第六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第七条归档的范围是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科学技术、企业文化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1.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文件、协议合同等。

2.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制定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4.公司对外投资的项目档案(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建设期、竣工验收期、竣工结算期、投资专项审计时形成的档案文件)。

公司(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企业内部文件资料的归档、保管与使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及可追溯性。

该制度遵循合法、真实、完整、保密的原则,以实现档案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根据内容性质和管理需要,将档案分为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技术档案等类别。

2. 归档要求:所有文件资料应当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并按照既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

三、档案整理与编号1. 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确保内容的清晰和易检索性。

2. 每份档案应有唯一的编号,便于管理和追踪。

编号规则需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四、档案存储与保护1. 实体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潮、防火。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储在不同的安全设备或地点,以防数据丢失。

五、档案借阅与使用1. 借阅档案需经过审批,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档案。

2. 借阅时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相关信息。

3. 借阅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撕毁或私自复制。

六、档案的销毁与转移1. 对于过期或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销毁。

2. 重要档案如需转移至外部机构保管,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专业机构,并签订保密协议。

七、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企业应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3. 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附则本档案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责任单位为公司财务部门。

第二章:档案管理目标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及时,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的利用价值。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内容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借阅、销毁等环节。

第五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与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第六条:档案的整理应根据文件的性质、用途、年限等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等处理。

第七条:档案的保管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保密等级、保存期限等进行分类处理。

第八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

第九条:档案的借阅需要符合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借阅后应及时归还并保证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的销毁应根据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合规、安全。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责任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发现档案管理问题的,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如有修改或补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生效。

以上为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制度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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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是指公司各单位在科学研究、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党政工团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信息材料、图纸、表格、影像制品、获奖证书、奖牌、锦旗、奖状和各类礼品等。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增强全员档案意识,同心协力做好档案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要将档案工作列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要纳入企业领导工作议程,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并经常检查档案工作,切实解决档案管理过程中的难题。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单位各类档案。

坚决贯彻执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各级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各类档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准确和安全。

各级档案业务管理部门,对所属系统的档案工作,要经常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工作体制、机构、职责第六条公司档案工作接受总公司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检查。

全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监督、指导和检查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是全公司档案业务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统计、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细则和办法。

二、负责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总结交流和推广档案工作经验,组织培训和参与本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公司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平时立卷、积累和归档工作;负责公司机关各类档案的收集、标准化整理、科学保管、编制各类检索工具;组织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各类档案进行终审鉴定及审批监销工作;开展各类档案的提供利用等工作。

四、组织编制档案年度统计报表;指导并汇总“公司各单位档案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五、监督、指导和协调公司所属机构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及组织,向建设单位办理移交工作。

六、负责接受和永久保管撤消单位档案及材料。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形成管理网络,明确职责,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类档案。

并负责本系统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公司各单位档案全宗代号见附件1。

第九条各单位应为档案工作部门配备政治可靠、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档案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其人员数量与档案管理工作量相适应。

档案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水平或档案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加强档案干部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选调具有档案专业学历人员的同时,组织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要疏通档案系列职称晋升渠道,改善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保证档案管理队伍相对稳定和有序衔接。

第三章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第十二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归档制度,其中应明确规定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等。

第十三条各单位可结合文件材料和信息资料形成的流程、内容特征等确定分类、收集、归档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归档时间。

一、公文类(如正式来往公文、函、电报、合同、协议)的相关文件材料,由办理部门文件管理人员负责立卷、收集、整理、归档。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见附件2。

二、公文以外其它形式(如科技、会计、声像、实物等)的文件材料和信息资料,由单位有关业务部门的兼职文书人员或特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及时归档。

三、归档时间:纸质文件一般应在文件材料形成年度的第二年上半年,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同时进行。

工程、科研项目档案一般应在项目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可分阶段、分项归档。

声像档案和荣誉实物档案整理完毕后随时归档。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保管一年(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由财会部门和经办人编造清册向档案部门移交。

各类干部和职工逝世五年以上的个人档案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永久保管。

撤销单位的各类档案应在原单位撤销后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十四条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应本着对企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及时将应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和信息产品移交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归档文件材料的基本要求:一、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

必须整理规范,层次分明,齐全完整,手续完备。

二、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现存何处;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全面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进程。

文件材料归档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宜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及红墨水等不耐久材料;宜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宜使用喷墨打印机打印文件材料,以利长期保存及利用。

四、非纸质文件材料(如电子文件)应将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阅读条件说明一同归档。

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字译文的应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五、两个以上的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工程项目,主办单位保存全套文件材料。

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工程项目形成的工程竣工档案,应全部向公司办公室档案馆归档,其中合同、协议、竣工验收报告及重要的文件资料应归原件。

第四章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所保管的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分别制定文书、科技、会计、声像、荣誉实物等档案管理细则。

并纳入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档案工作场所实行库房、阅览室、办公室三分开。

库房建设应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实行科学保管。

配备防火、防盗、防光、防热、防有害气体、防潮、防虫、防磁等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三、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管理,积极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同步进行。

四、主动向单位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

第十七条对接收的纸质文件材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排序及规范化整理。

第十八条划定档案密级,一般按照文件材料形成时确定的密级或单位保密部门的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特别要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条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管理的收进、移出、保管、提供利用、检索工具的编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进行准确的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汇总并编报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一条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编制各类检索工具,编辑史志、年鉴、专题文件汇编,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各项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及快速有效的服务。

档案材料的利用、公布,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各单位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二十二条对保管期限己满的档案应定期进行鉴定,提出鉴定工作报告。

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监销。

经相关人员终审鉴定后需继续保存的应单独排序、另行保管。

第二十三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四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干部、会计、公安档案的管理办法,应分别符合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子公司要建立自己的档案室,集中管理本单位文书、会计、科技档案和荣誉实物档案。

各子分公司要建立档案分室,集中管理本单位文书、会计档案;以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荣获的省部级以上奖项等科技、荣誉档案以及其它重要的档案资料,都要归存公司办公室档案馆。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工作,依据《公司档案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见附件3),对照检查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基础投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档案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取得成效。

第五章奖惩第二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各单位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编研开发、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在推动、加强企业档案基础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四、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不归档而造成档案、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由档案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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