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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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林业生态区完善发展方案

2023年林业生态区完善发展方案

2023年林业生态区完善发展方案一、背景分析林业生态区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森林作为主导的生态系统,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改善水土环境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气候变化等原因,林业生态区受到了许多威胁,如森林砍伐、草原扩张、水土流失等问题日益严重。

因此,为了保护和利用好林业生态资源,制定并实施完善的林业生态区发展方案至关重要。

二、发展目标1. 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通过采取措施防止森林砍伐、控制土地草原扩张、治理水土流失等,全面保护和恢复林业生态区的生态环境。

2. 提高生态系统功能:通过采取生态修复、植被恢复等措施,提高林业生态区的生态系统功能,增加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3. 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林业生态区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1. 制定生态区规划:根据林业生态区的生态特点和资源条件,制定符合实际的生态区规划,明确生态区的定位、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为实施后续措施提供指导。

2. 加强保护管理:建立健全林业生态区的保护管理体系,加强生态区的保护力度。

加强巡逻执法,打击非法砍伐和盗采行为。

建立监测系统,监测林业生态区的生态环境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推进生态修复:采取适宜的生态修复措施,重点治理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问题。

通过造林、抚育、疏伐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加土壤持水能力,改善水土环境。

4. 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对林业生态区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科技水平在林业生态区建设中的应用。

加强科学研究,探索林业生态区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技术。

5. 促进产业发展:发挥林业生态区的特色优势,建设林业产业园区,推进林下养殖、生态旅游等产业的发展。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促进林业生态区的经济发展。

6. 加强教育宣传: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林业生态区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开展示范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公众参观活动,增加公众对林业生态区的了解和认同。

林业生态工程规划方案

林业生态工程规划方案

林业生态工程规划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对于森林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 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与破坏导致了许多的生态问题, 这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力, 我们有必要进行林业生态工程规划。

二、项目目标1. 增加森林覆盖率:通过移植和种植树木,增加森林覆盖率,稳定土壤, 保护水源, 改善生态环境。

2. 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恢复濒危物种栖息地, 保障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3. 促进生态旅游:打造具有生态文化特色的旅游景区, 吸引游客, 增加收入,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4. 实施可持续发展: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 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规划内容1. 森林改良工程通过土壤改良、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 提高森林的整体生态环境。

具体措施包括种植适生树种、保护天然林、修复退化林地、防治荒漠化等。

2. 野生动植物保护修复和完善栖息地, 保护或种植濒危植物, 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促进物种多样性的增加,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 生态旅游开发利用原生态资源,结合山水田园风光、世界自然遗产和自然生态环境,打造生态观光旅游区, 推进农业观光和生态农业的发展, 吸引游客,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4. 生态农业示范建设通过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推广绿色、有机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促进农民增收。

四、项目具体内容1. 林业改良工程(1) 移植适生树种:选择幼龄、中幼龄和中龄优良木本植物, 移植到地貌弱化或半弱化坡地,加紧恢复和稳固土地。

(2) 保护天然林:禁止砍伐,对天然林进行保护,促进天然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修复退化林地:对现有的退化林地采取治理措施,加强保护和修复,提高林地的生态价值。

(4) 防治荒漠化:加强对沙漠、荒漠地区的治理, 恢复和改善荒漠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2. 野生动植物保护(1) 修复栖息地:对损害丛林,湿地等栖息地进行修复和重建,提高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长沙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文本

长沙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高长沙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和居住环境,实现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目标,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通知》精神,为实施《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特编制《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

第二条城市林业是与现代城市建设相适应,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兼有多功能效益的特殊产业和公益事业,是对城市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和相关植被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规划范围同《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所划定的范围。

包括市辖的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望城县全部和长沙县的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沙镇、北山镇。

总面积2893km2。

第四条本次规划期限为近期:2003—2007年;远期2008—2020年。

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5、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6、国务院《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7、《湖南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8、《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9、《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是为落实《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而编制的专项规划,凡在生态圈范围内有关城市林业的一切保护和建设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为增强本规划的可操作性,特设置刚性等级控制规定。

刚性等级是对规划内容确定程度的规定,本规划实行四级刚性等级控制。

一级:不得变更二级:一般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请市人大批准。

三级:一般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可根据城市建设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图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04•【字号】长政办发[林2013]54号•【施行日期】2014.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3〕5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为推进全市林下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3〕1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的,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科学规划,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创新机制,推动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为实现绿色增长、建设生态文明、率先建成两型城市和全面实现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

在维持和提高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法科学合理利用经济林和用材林地林下资源,发展林下经济。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紧密结合各地自然环境和市场经济条件,合理选择发展模式和发展项目,宜种则种,宜养则养。

三是坚持政策扶持,集约经营。

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发展特色经营品种的种苗繁育基地和带动农民发展的龙头企业,加快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经营体系。

四是坚持机制创新,持续发展。

创新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引导林下产业科学发展。

(三)总体目标。

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推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技术,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林下经济产值和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

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长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

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长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

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长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长林字[2016]29号【发布部门】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6.05.04【实施日期】2016.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长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长林字〔2016〕2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政发〔2016〕3号)的要求,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6年长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16年长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长沙市市级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文本及填写说明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财政局2016年5月4日附件1:2016年长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政发〔2016〕3号)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扶持项目和额度2016年扶持额度300万元,其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50万元,森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150万元。

二、基本原则林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计划、择优、防灾、救灾”的原则,按照属地原则自下而上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1、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自主申报,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一份,提交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

2、各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按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和汇总(项目汇总表要汇总所有注册通过的项目,审核不合格的项目需注明原因),并联合行文上报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包括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

(完整版)长沙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050525

(完整版)长沙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05052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长沙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长沙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如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程序进行。

第二条本规划范围分市域和都市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市区(即五个行政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一个县级市(浏阳市)、三个县(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总面积11819.5平方公里,主要确定域内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和自然保护区范围;都市区范围包括市区,长沙县的星沙镇、暮云镇、黄花镇、榔梨镇,望城县的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第三条划定市域重要绿色空间的保护范围,明确要突出体现的自然地域风貌特色。

重点表现长沙山、水、洲、城相融相彰的基本构架,创造平衡协调的城市生态系统,规划绿地应合理安排、均匀分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发扬充分结合。

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发展,使物种的多样性通过科学的物种规划与安排来促进和提高。

注重植物景观的塑造和树种选择,绿化建设应该与实际发展相结合,合理安排近、远期开发建设的内容和进度,最大程度达到城市绿地按计划、有步骤建设的目的。

本规划期限为2003年~2020年,其中分近、远两期,近期为2003年~2008年,远期为2009年~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文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2号令)●《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园林城市指标》(2000年)●《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年)●《关于印发〈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城建[2000]106号文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务院[2001]20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0年)●《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修建性详细规划。

长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

长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长沙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长沙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如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程序进行。

第二条本规划范围分市域和都市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市区(即五个行政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一个县级市(浏阳市)、三个县(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总面积11819.5平方公里,主要确定域内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和自然保护区范围;都市区范围包括市区,长沙县的星沙镇、暮云镇、黄花镇、榔梨镇,望城县的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第三条划定市域重要绿色空间的保护范围,明确要突出体现的自然地域风貌特色。

重点表现长沙山、水、洲、城相融相彰的基本构架,创造平衡协调的城市生态系统,规划绿地应合理安排、均匀分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发扬充分结合。

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发展,使物种的多样性通过科学的物种规划与安排来促进和提高。

注重植物景观的塑造和树种选择,绿化建设应该与实际发展相结合,合理安排近、远期开发建设的内容和进度,最大程度达到城市绿地按计划、有步骤建设的目的。

本规划期限为2003年~2020年,其中分近、远两期,近期为2003年~2008年,远期为2009年~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文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2号令)●《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园林城市指标》(2000年)●《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年)●《关于印发〈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城建[2000]106号文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务院[2001]20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0年)●《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修建性详细规划。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通知-长政发[2000]2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通知-长政发[2000]2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通知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通知(长政发[2000]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和居住环境,实现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目标,特作出如下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近年来,长沙市的造林绿化活动取得了很大成绩,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量、覆盖率同步增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发展。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生态环境还非常脆弱,缺乏一个较为完备的生态体系,抵御大的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强;城市绿化滞后,尤其是老城区生态环境比较差。

生态环境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地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头号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把改善生态环境列为关系到生存与发展的长远大计,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把我市列入全国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10个试点城市之一。

形势喜人,形势迫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动员全市人民迅速行动起来,人人参与。

迅速掀起造林绿化的热潮。

二、明确工作目标我市造林绿化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林业生态市,实现“森林进城,园林下乡,城乡一体”,实现一流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体现山、水、洲、城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发挥长沙自身独特的文化优势,塑造与历史文化名城相适应的,与现代城市要求相符合的城市自然环境和自然风貌,构筑长沙走向现代文明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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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高长沙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和居住环境,实现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目标,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通知》精神,为实施《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特编制《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专项规划》。

第二条城市林业是与现代城市建设相适应,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兼有多功能效益的特殊产业和公益事业,是对城市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和相关植被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规划范围同《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所划定的范围。

包括市辖的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望城县全部和长沙县的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沙镇、北山镇。

总面积2893km2。

第四条本次规划期限为近期:2003—2007年;远期2008—2020年。

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5、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6、国务院《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7、《湖南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8、《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9、《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是为落实《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而编制的专项规划,凡在生态圈范围内有关城市林业的一切保护和建设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为增强本规划的可操作性,特设置刚性等级控制规定。

刚性等级是对规划内容确定程度的规定,本规划实行四级刚性等级控制。

一级:不得变更二级:一般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请市人大批准。

三级:一般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可根据城市建设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图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规划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自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长沙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第十条规划指导思想以绿色城市理论和绿色人居环境理论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生态环境,构建层次明晰、结构合理的长沙城市林业生态景观空间,形成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城市生态环境体系,为长沙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十一条规划基本原则1、前瞻性原则面对21世纪生态文明时代对生态环境的更高要求,立足长远和未来。

2、“城市与自然共存”原则充分发挥长沙城市林业在生态、环保、景观游憩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城市空间。

3、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重点突出山体、江河滨水等特色景观地带,通过环城林带、城市生态隔离带、绿色通道、森林公园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展现长沙市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生态城市特色。

4、生态和经济可持续性原则在建设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的同时,积极发展绿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支持农村居民致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5、可操作性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可操作性强,做到城市林业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二条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目标通过实施林业生态圈规划,力争到2020年,新增林木及绿地面积33740hm2,生态圈内林木及绿地面积达131001hm2,林木及绿地覆盖率达%;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3018hm2,加上森林公园与风景区的面积,占生态圈总面积的%。

第三章林业生态圈结构与用地规划第十三条城市空间结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中的城市空间结构为“一主、两次、四组团”。

“一主”为河东主城区,“两次”为河西、星马新城,“四组团”为捞霞、高星、含浦、暮云组团。

主、次、组团之间布局生态隔离带,避免城市呈“摊大饼”式蔓延发展。

第十四条林业生态圈空间结构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由城市园林绿地、环城林带、生态隔离带、绿色通道、江河风光带、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城郊生态公益林组成。

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重点是环城林带、生态隔离带、绿色通道、江河风光带、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城郊生态公益林。

通过环城林带、绿色通道、江河风光带建设将城市生态隔离带、森林公园与城郊生态公益林连成一个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使城区外围的各种生态要素有机组合并入城市复合生态系统之中,营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绿中”的最佳人居环境和具有全方位国际竞争能力的生态型城市。

环城林带:分内圈林带与外圈林带。

内圈东为京珠高速公路,北、西为二环线,南为绕城线;外圈为绕城线。

生态隔离带:生态隔离带由五个城市森林组团组成:奎塘河—园艺场,岳麓山—洋湖垸,谷山—东方红农场,乌溪桥—黑石渡,黎托—仙姑岭。

绿色通道:京珠高速公路、长永高速公路、长常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及京广铁路、长石铁路两侧第一层山脊以内的山地和100m以内的林带所形成的绿色通道。

江河风光带:湘江、浏阳河、捞刀河、靳江河、龙王港、沩水六条江河100m以内的自然风光带和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植被。

森林公园:在生态圈内建立黑糜峰、青竹湖、书堂山、洪山庙、石燕湖、莲花山、象鼻窝、泉水冲、谷山、乌山等十个森林公园。

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生态圈内建立桃花岭、谷山、团头湖、天车岭、苏蓼垸五个自然保护区和长沙森林野生动物园;保护生态圈内1137株古树名木。

城郊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圈内、三环线以外的森林、林木与城镇园林绿地。

第十五条城市林业用地规划规划林木及绿地面积131001hm2,其中现有林木及绿地面积97261hm2,通过实施林业生态圈规划,新增林木及绿地面积33740hm2。

表1 林业用地规划一览表空间结构组成总面积(hm2)规划林木及绿地总面积(hm2)现有林木及绿地面积(hm2)新增林木及绿地面积(hm2)林木及绿地覆盖率(%)园林绿地35000 14000 4400 9600环城林带内外圈3468 3024 2237 787 主题园4281 3682 1740 1942 小计7749 6706 3977 2729生态隔离带奎塘河—园艺场742 664 647 17 岳麓山—洋湖垸3196 2142 1577 565 谷山—东方红农场5108 3325 3156 169 乌溪桥—黑石渡5259 3139 2098 1041 黎托—仙姑岭3292 1867 455 1412 小计68095 38549 20287 18262绿色通道京珠高速公路(长沙段)800 303 75 228 长常高速公路297 122 35 87 长永高速公路350 142 38 104 机场高速公路350 164 32 132 京广铁路1075 415 130 285 长石铁路339 158 38 120 小计139401 78402 348 37480江河风光带湘江风光带752 269 55 214 浏阳河风光带1423 502 81 421 捞刀河风光带551 285 52 233 靳江河风光带248 127 32 95 龙王港风光带190 75 5 70 沩水风光带114 51 51 小计282080 158113 225 76044森林公园黑糜峰4079 3807 3707 100 青竹湖365 325 310 15 书堂山385 328 308 20 洪山庙225 190 180 10 石燕湖465 397 382 15 莲花山369 329 314 15 象鼻窝381 351 343 8 泉水冲416 327 312 15 谷山430 399 387 12 乌山310 287 279 8小计7425 6740 6522 218生物多样性保护桃花岭自然保护区(2312) (1699) (1497) (192) 谷山生态保护区(5108) (3325) (3156) (169) 团头湖湿地白鹭保护区(4218) (1531) (1259) (272) 天车岭自然保护区(8032) (6426) (5912) (514) 苏蓼垸湿地保护区(3074) (686) (542) (144) 长沙森林野生动物园(274) (180)小计(23018) (13847)城郊公益林215040 89805 73856 15949 生态圈总计289300 131001 97261 33740第四章环城林带规划第十六条目标规划环城外、内圈防护林带两侧各按100m绿线宽度控制(其中河东南绕城线内侧100m,外侧400m)。

在此范围内,不准进行新的开发建设,对原有建筑物,结合当地村镇规划和农村居民点规划予以逐步拆迁;采取“长藤结瓜”形式,即在若干条件较好的地段扩大环城林带的建设范围,结合旅游、休闲,建设以绿色为主的生态主题园。

环城林带规划区总面积7749hm2。

其中:营造内外圈林带3024hm2,建设主题园4281hm2。

在内外圈林带建设中,人工造林787hm2,林分改造1495hm2,森林管护742hm2;在主题园建设中,新建2987hm2,扩建580hm2,已建成714hm2。

第十七条总体思路与布局1、生态景观格局:根据长沙城市山、水、洲、城一体的城市特点,充分利用其优越的自然和社会条件,按照点上成景、线上成荫、面上成林、环上成带的目标,以“长藤结瓜”的格局,把环城林带建设成青山、森林、绿岛、碧水相连的环形生态景观廊带。

2、森林植被类型:保留现有常绿阔叶林森林植被,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对现有荒山荒地和其它可绿化地(包括现有花木苗圃地、四旁空地以及庭院等可植树绿化的土地,以下统简称为其它地)进行人工造林,营造阔叶林或阔叶混交林,以形成完整的绿色环城林带;在初步形成环城林带后,逐步将现有的杉木、马尾松、湿地松针叶林逐步改造成针阔混交林、阔叶林、阔叶混交林。

3、森林空间结构:北部、西部以高大乔木之密林林带为主,东部、南部以高大乔木间以小乔、花灌为主,形成人工乔木和天然灌木构成的多种垂直郁闭型森林林带,特色园则以稀树草坪为主,乔、灌、草相结合,兼有多种植被空间结构类型的自然式森林植被。

4、生态文化建设:把握长沙—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千年古城、楚文化重镇、湖湘文化之都、鱼米之乡、地灵人杰之地的文化脉络。

使环城林带不仅作为生态建设工程,也作为文化载体。

规划环城林带造林以义务植树为主,主题园建设以营造纪念林和森林型公园为主。

融生态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为一体,把环城林带建设成森林山水文化环,使之成为生态科普宣传展示与体验之地,成为湖湘文化的传承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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