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文本
XX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说明书

目录第一章概况及现状分析第二章总则第三章规划原则及目标第四章市域生态环境规划第五章城市(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第六章城市(主城区)绿地分类规划第七章城市绿化树种规划第八章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第九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第十章分期建设规划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第一章概况及现状分析一、概况1.自然条件XX市位于XX省中部,黄土高原东部边缘,XX盆地北端,地处东经112°33ˊ,北纬37°47ˊ,东、西、北三面环山,中南部为汾河冲积平原,汾河自北而南纵贯其中,平均海拔高度800米。
XX市属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干燥寒冷、晴朗少雨,夏季炎热湿润、雨量集中,全年盛行西北风,逆温出现的频率高、强度大。
1997年平均气温11.9℃,最冷月1平均气温—3.5℃,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6.1℃,全年平均风速1.2米/秒,全年降水量234.6毫米,其中6、7、8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47%,全年蒸发量1656.8毫米。
全年无霜期约161天,地震烈度为8度。
市区气象资料:气温——年平均气温10.2℃;最热月(七月)月平均值26.1℃,极端最高36.6℃;最冷月(一月)月平均值—6.0℃,极端最低—24.2℃;年平均日较差13.4℃,极端日较差30.3℃。
地温——年平均地面温度11.5℃,七月平均值26.8℃,一月平均值—6.0℃。
地面极端最高温度67℃(出现在1967年6月20日),最大冻土厚度0.74米,一般无霜期为165天。
降水——年最小降水为180毫米,年最多降水为749毫米,年平均降水量为456.8毫米,降水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约61%集中于七、八、九三个月。
蒸发——年平均蒸发量为1719.5毫米,为平均年降水量的3.8倍。
最大年蒸发量为2870.0毫米(1980年),为该年降水量的8.6倍。
湿度——XX地区日照强,降水量少,空气干燥,因而湿度较小。
年平均相对湿度60%,最大65%,最小55%。
城市绿地整治工程方案怎么写

城市绿地整治工程方案怎么写一、前言城市绿地是城市中重要的公共空间,不仅可以美化城市环境,也可以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由于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很多绿地面临着种种问题,例如环境污染、土地荒芜、绿地资源过度开发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对城市绿地进行整治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二、整治目标1. 美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2. 提高绿地面积和绿化率3.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4. 保护和利用绿地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整治内容1. 绿地规划根据城市地形地貌和市民需求,确定城市绿地规划方案,包括绿地分布、绿地面积、绿地类型等。
同时,根据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绿地,使之与城市建筑、交通、生活设施相互协调,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2. 绿地建设整治工程将对绿地进行重新修整和改造,包括植被更新、地面硬化、灯光建设等。
通过科学的设计和施工,提高绿地的景观效果和使用功能。
3. 绿地设施配套改善绿地设施和功能设施,包括休闲广场、游乐设施、健身器材、休息座椅、游步道等,提高市民对绿地的利用率和满意度。
4. 绿化工程加强对城市道路、水域、广场等的绿化工程,提高城市绿化率,改善城市环境。
5. 绿地管理建立健全的绿地管理制度,加强绿地保护和管理,提高对绿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绿地的生态功能。
四、整治步骤1. 绿地调查对城市绿地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综合考虑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系统等因素,找出问题和优势,为整治工程做好准备。
2. 制定方案根据绿地调查结果,制定整治方案,包括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设施配套、绿化工程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3. 实施工程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开展工程施工和设施配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4. 监督检查对整治工程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管理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整治效果1. 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率得到提高,城市环境得到打造,市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3)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5)第四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0)第五章城市绿地景观规划 (32)第六章树种规划 (37)第七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42)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 (46)第九章防灾绿地系统规划 (49)第十章城市绿地近中期建设规划 (5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70)第十二章附则 (7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缘由为适应商丘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整合并优化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为城市绿地的系统性、持续性发展提供法规性文件。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2008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6、《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20号);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02);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13、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14、《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15、《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7、《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18、《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豫政[2002]47号)19、《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998年)20、《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意见》21、《商丘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22、《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23、国家及河南省的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和行业标准等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立足于商丘现有城市绿地基础,充分借助城市得天独厚的自然绿地骨架的生态优势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规划本着近、远期结合,宏观控制与微观建设结合的原则,以宏观控制为前提,严格依据规划分期建设,营造与城区风貌相协调的各类绿地,形成地域性特色与时代气息相融合的城市绿地景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第三章县域绿地系统规划第四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第五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第六章树种规划第七章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第九章分期建设规划第十章规划实施与管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和现状概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而绿化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城市进步和文明的象征。
城市绿地系统是构筑与支撑城市生态环境的自然基础,是唯一有生命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发展城市绿地对维护城市生态平衡、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保持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关系,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具有广泛而积极的意义。
在2007年完成的隆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地方政府管理条例,结合隆昌县建设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隆昌县绿地系统尚未进行过专类的规划设计。
城市公园游园、滨河绿地等缺乏系统布局,城市绿地率达不到省园林县城的要求,各类绿地都尚存面积偏小,景观效果较差以及植物品种不具备多样性等诸多问题。
隆昌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充分利用隆昌优越的区位交通条件,大力发展城市经济。
并利用隆昌河纵贯城区,外围古湖风景区镶嵌的自然生态优势和“中国石牌坊之乡”的历史文化底蕴,建设功能合理,设施完善,交通便捷,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风格独具的新兴经典文化旅游城市。
第二条规划宗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既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进一步深入与细化,又是为以后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和依据。
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创造绿色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改善隆昌的投资环境,扩大知名度,提升隆昌县的城市品位,必将使隆昌日益成为吸引现代资本流、信息流、物质流、人才流的理想场所,汇集更多、更广的经济资源,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最终实现生态、社会、经济三者互动发展、和谐繁荣的良好局面。
第三条规划依据(一)相关法律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0年);6、《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7、《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文件城建[1993]784号);8、《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2号令);9、《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1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年第14号);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年333号);1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13、《园林城市指标》(2000年);14、《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设部[2000]106号)。
柳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柳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2005——2020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7)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14)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控制 (17)第四章主城区绿地系统结构布局规划控制 (24)第五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控制 (29)第六章树种规划控制 (49)第七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要求 (53)第八章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控制 (55)第九章分期建设规划 (62)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72)第十一章附则 (7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柳州市的城市生态环境,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柳州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批准后的规划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城市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开发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本规划需要进行修编时,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条本规划所界定规划范围与《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相一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主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总面积18707.2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总面积882.2平方公里;主城区:总面积168平方公里。
市域范围包括:三江、融水、融安、鹿寨、柳城、柳江六个县和市区。
规划区范围包括柳州市市区及市区外围紧密相连的邻县、镇的部分区域,具体为:拉堡镇、进德镇的部分用地;雒容镇的部分用地和古亭山开发区。
主城区范围:为城市的整体布局结构,即中心城区+外围组团的结构格局。
中心城区由若干城市片区组成,城市片区、组团间有风景区、山体、河流等绿色空间自然契入、渗透。
中心城区为相对集中紧凑的布局形式,形成相对完整的五大片城市分区,即城中、柳东、柳西、柳南、柳北五个城市片区,各片区由城市快速环路贯穿、连接。
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方案

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方案1. 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建设发展带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绿地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城镇绿地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份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方案,成为了迫切的需求。
2. 规划目标本规划旨在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城镇绿地系统,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营造宜居城市,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具体规划目标包括:- 提高城市绿化率,确保每个居民能够享受到足够的绿地空间;- 保护珍贵的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抵御自然灾害和环境污染的能力;- 制定科学的管理和维护制度,确保绿地系统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 规划内容3.1. 绿地系统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原则:在规划绿地系统时,应优先保护和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
- 公平合理原则:在城市绿地布局中,应均衡分布绿地,方便城市居民能够便利地享受到绿地带来的好处。
- 多样性和创新原则:在设计绿地系统时,应注重多样性和创新,结合城市地理特点和文化特色,打造特色鲜明的绿地。
3.2. 绿地系统规划范围本规划的绿地系统范围涵盖整个城镇区域,包括公园、绿化带、街头绿化等各类绿地。
3.3. 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建设城市中心绿地。
将城市中心的空地和废弃地块改造为绿地,为城市居民提供放松休闲的场所。
- 建设社区绿地。
在每个小区设置社区公园和绿化带,方便社区居民进行户外活动和交流。
- 建设交通道路绿地。
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美化城市景观,净化空气。
- 建设生态保护地。
设立相应的生态保护区,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生态系统。
3.4. 绿地系统管理和维护- 建立绿地系统管理机构,负责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 制定绿地管理和维护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绿地系统的长期稳定发展。
- 加强绿地监测和评估,定期对绿地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XX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年)(文本)目录【模板】

宜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年)·文本XX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2)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2)第四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3)第五章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5)第一节公园绿地规划 (5)第二节生产绿地规划 (6)第三节防护绿地规划 (6)第四节附属绿地规划 (6)第五节其他绿地规划 (6)第六章城市绿地特色景观规划 (7)第一节城市特色塑造 (7)第二节特色公园塑造与旅游资源整合 (7)第三节山体保护与利用 (8)第四节水体保护与利用 (9)第五节绿色廊道建设 (10)第六节道路绿化规划 (10)第七章树种规划 (11)第八章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12)第一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 (12)第二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12)第三节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14)第九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4)第十章防灾公园绿地规划 (14)第十一章分期建设规划 (15)第十二章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 (16)第十三章附则 (17)附录:主要相关各表 (18)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保护和改善XX市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助推XX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关于强制性内容文中“黑体字”条文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3、《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4、《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号)5、《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7、《XX市城市绿化实施办法》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10、《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11、《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12、《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3、《XX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14、《XX市人大关于加强城区山体及水域保护的决定》15、已编制的相关全域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16、其他相关文件第4条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以建设海绵城市为契机,以提升人居环境、塑造鲜明城市特色为核心,立足生态本底,加强对山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绿地系统,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和旅游竞争力,树立美丽宜昌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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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5)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6)第四章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 (7)第五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10)第六章树种规划 (12)第七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14)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6)第九章避灾绿地规划 (17)第十章分期建设规划 (18)第十一章实施措施 (19)第十二章附则 (20)大理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2005—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大理市的城市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规划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大理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是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三条原则上与《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年)》、《大理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规划纲要(2005—2020)》、《大理滇西中心城市规划布局和功能分区》的范围一致,即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原大理市市域范围和原洱源县的江尾镇、双廊镇,国土1815平方公里,现状总人口58.98万人。
第四条本规划的适用年限根据《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年)》,并根据实际时效,确定为2005---2020年。
近期:2005----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 2016----2020年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一)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颁布,1998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颁布,1998年修订)5.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二)技术标准、规范1.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10.16)2.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8)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5.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6.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7.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定》(CJJ 75—97)8.建设部:《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9.建设部:《园林城市标准》(2005年)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02)11.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级园林城市标准》12.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地专业规划技术要求暂行规定》13.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试行)》(2005年)(三)有关文件1.大理市人民政府、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年)》(2005,8)2. 大理市人民政府、大理州规划建设局《大理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规划纲要(2005—2020)》(讨论稿2004,10,12)3.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政府《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997-2015)》4.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政府《大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7-2015)》5.大理市园林管理处《大理市创建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2004,4)6.大理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大理市年鉴编辑部《大理市年鉴(2003)》7.大理市园林管理处《将军洞风景区杜鹃园规划说明书(2001,10)》8.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大理市滇西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初步方案》(2003,9)9.大理市建设局、大理市规划局《大理南市区改造规划和城市设计》(2004,2)10. 大理州规划建设局《大理滇西中心城市规划布局和功能分区》12. 大理市环境保护局《洱海西区(38km)湖滨带生态恢复工程简介》(2004,2)13. 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云南省洱海湖滨带(西区)生态恢复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及施工技术要求》(2004.1)14. 大理市林业局、大理市林业规划设计队《大理市村镇绿化规划方案》(2004,5)15.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政府《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5)》(2001,2)16.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政府《大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1997-2015)》(2001,2)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根据大理市特定的地理位置及其在滇西中的地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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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目标和原则 (3)第三章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体系规划 (4)1.全市干道网络绿色通道 (6)2.特区内道路廊道 (6)第四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11)第五章树种和绿化规划 (14)1.屋顶和房屋垂直面绿化 (16)2.交通步行系统绿化 (16)3.立交桥绿化 (16)第六章古树名木保护 (16)第七章近期建设规划 (17)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8)第九章附则 (20)附表1:XX道路廊道一览表 (23)附表2:XX、XX区城市公园规划一览表 (23)附表3:XX市森林、郊野公园规划控制范围一览表 (24)附表4:森林、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近期建设一览表 (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XX市绿化建设项目的安排,加强全市绿化工作的规划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XX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XX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办法(试行)》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项目的规划范围为XX市行政辖区,包括XX经济特区(XX区、XX区、XX区、XX区)和XX区、XX区,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4-2020年。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以及说明书组成。
第五条根据XX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城市绿地系统。
与此相对应,本次规划所指的绿地,既包括城市建成区内各项绿化用地,也包括建成区外对生态环境改善起积极作用的林地、园地、耕地、牧草地、水域等各类生态绿地,前者主要对应于各级城市绿地的分类规划,后者纳入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体系范畴。
第六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全市绿色开敞空间总的建设指引。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与绿色开敞空间相关的规划、绿化及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
其他各种类型的开敞空间规划应与此相协调,实现城市生态空间资源合理保护与有效利用的“双赢”。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七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1、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质量,优化绿地布局结构,提高绿地配置和养护水平,丰富城市景观效果,缓解XX乃至区域的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消极影响,实现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2、加强对区域和城市生态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绿地、沿海滩涂、河流水系、各类湿地的保护和绿化建设,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共保、共建和共享,维护城市和区域的生态安全。
第八条建设生态城市,推进XX国际化城市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国际化城市和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以及建设高科技城市、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城市、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态城市的功能定位,本次规划重点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市域生态绿地控制和保护、公园体系建立、绿化和绿化管理等4个方面的目标与对策,进一步推进生态城市的建设。
第九条绿化建设指标结合XX自然地理环境和人均建设用地情况,到2020年我市人均公共绿地18平方米,绿地率50%,绿化覆盖率55%。
第三章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体系规划第十条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体系的建设,旨在维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在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更新和抗干扰能力的同时,通过辅助相关配套的市政工程措施,进一步改善城市的大气、水和声环境质量。
第十一条区域绿地1.区域绿地指城市大型集中连片的绿色开敞空间,是区域和城市大型氧源绿地和生态支柱,在城市生态系统中承担着大型生物栖息地的功能,是保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的基地,对区域和城市生态安全具有重大影响。
2.全市规划建设8处区域绿地,分别是:公明-光明-观澜区域绿地;凤凰山-羊台山-长岭皮区域绿地;塘朗山-梅林-银湖区域绿地;平湖东区域绿地;清林径水库-坪地东区域绿地;梧桐山区域绿地;三洲田-坝光区域绿地;西冲-大亚湾区域绿地。
第十二条生态廊道体系XX的生态廊道体系由城市大型绿廊、道路廊道、河流水系廊道组成。
第十三条城市大型绿廊1.全市建设18条城市大型绿廊。
分别是:光明-松岗城市大型绿廊;公明-松岗城市大型绿廊;松岗-沙井城市大型绿廊;福永城市大型绿廊;西乡-新安城市大型绿廊;新安-XX城市大型绿廊;大沙河城市大型绿廊;竹子林城市大型绿廊;XX中心区城市大型绿廊;石岩-坂田北城市大型绿廊;观澜-公明城市大型绿廊;平湖-布吉城市大型绿廊;XX-布吉城市大型绿廊;平湖-横岗-XX城市大型绿廊;坪地-XX城市大型绿廊;坪山-XX城市大型绿廊;坪山-坑梓城市大型绿廊;大鹏-南澳城市大型绿廊。
2.城市大型绿廊承担市域大型生物通道的功能,为野生动物迁徙、筑巢、觅食、繁殖提供空间,同时作为大型通风走廊,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污染状况。
第十四条道路廊道1.全市干道网络绿色通道(1)铁路、高速公路以及一、二级城市干线道路两侧各建设不少于30米的绿化带宽度,植树造林成为形成绿色通道,满足道路防护、生物迁徙和城市景观建设要求。
其中在有条件地段,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宽度应不小于50米。
(2)在保证边坡稳定、改善行车条件的前提下,尽量采取植物护坡技术,综合考虑草、灌、花、乔等多种类植物,快速恢复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所破坏的生态环境,减轻坡面不稳定性和侵蚀,进一步建设优美、协调、稳定的绿色通道景观。
(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大型桥梁穿越区域绿地和大型生态走廊时,应强化以上道路、桥梁的生物通道(包括植被天桥、栈道、渠道、路下通道、防护拦等)的设置,建立生物迁徙、觅食和物种交换的通道。
2.特区内道路廊道特区内通过加宽路侧绿化带和采取适宜的绿化方式,重点建设34条大型林荫道(详见附表1),成为城市密集区的空气通道和生物通道。
第十五条河流水系廊道1.结合河道保护控制线的划定,XX河、茅洲河、观澜河、XX河、坪山河等五条城市主要河流两侧各控制50米、支流两侧各控制30米,绿化建设城市的河流水系廊道。
2.位于以上河流水系廊道内的土地,将作永久性保护和限制开发,不再建设新的建筑物,原有的建筑应逐步迁出。
3.坚持生态治河的理念。
在保证防洪防涝要求的前提下,河岸改造和治理采用生态护坡改造方式,并应维持自然河道形态;河流经过城市建成区,应建设为沿河带状公园。
第十六条土地相容性规定和相关的建设导则1.区域绿地实行长久性严格保护和限制开发,杜绝毁林种果、开垦烧荒、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等任何改变现状土地用途的活动和建设项目安排,但可以包括以下的土地用途: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湿地和人工湿地、部分基本农田保护区、园地、林地、水域,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自然灾害防护绿地和公害防护绿地、特殊地质地貌景观区以及自然灾害敏感区。
2.城市大型绿廊实行长久性严格保护和限制开发,严禁毁林种果、开垦烧荒、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等任何改变现状土地用途和建设项目安排的活动。
但可以包括以下的土地用途:园地、林地、水域、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隔离带、自然灾害敏感区、湿地和人工湿地。
3.区域绿地和生态廊道体系内的土地利用,可以选择适当区域建设森林、郊野公园,通过增设适当的康乐游憩设施,有限度地为市民提供公共游憩康乐场所,在保证生态系统稳定和良性循环的基础上,保证绿地生态资源和海岸资源最大限度向市民开发。
4.加强湿地、人工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的建设和保护。
第十七条森林、郊野公园1.全市划定21片森林、郊野公园建设控制区(详见附表3)。
森林、郊野公园建设应以保护生态为主、提供休闲康乐活动设施为辅,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资源以及郊野地区观赏价值,是开发和建设的前提。
2.森林、郊野公园的建设应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康乐游憩地区进行保护和建设的控制:(1)核心区:以保持原始自然生态环境为主,不得从事城市建设活动,严禁砍伐捕猎和毁林开荒,禁止开山采石、毁林种果,其中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和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地区,在条件成熟时,应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
(2)缓冲区:不得从事城市建设活动,严禁砍伐捕猎和毁林开荒,禁止开山采石、毁林种果,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改造林分和林相结构,进行科学实验、参观考察、教学实习、引种、驯化和培育珍稀动植物等活动。
(3)康乐游憩地区:指通过建设有限的康乐游憩设施,如为市民提供远足、郊游、登山、青少年科普教育等活动场所。
3.森林、郊野公园康乐游憩地区建设指引:(1)森林、郊野公园康乐活动的组织,主要是结合各类游人的体力及不同需求,开设不同性质的游览径,如长途远足径、自然教育径和树木研习径、家乐径等并提供相应的治安、安全教育的设施设置和服务。
(2)除了沿不同的游乐径设置必要的休息坐凳、亭、廊、观景平台和简单的公共管理建筑之外,有条件的森林、郊野公园还可以设置科普教育中心,提供烧烤场地、自行车道等场所,但不能从事其他的城市建设活动,并严格限制修建盘山公路。
(3)森林、郊野公园的各种建筑应与自然协调,并体现简单质朴的建筑风格。
4.加大森林、郊野公园的山火防治工作力度。
第十八条海岸公园建设东部海岸观光公园和排牙山海岸地质地貌公园,在加强海洋生态资源和景观资源保护的前提下,保证公众对海岸景观资源的使用。
第十九条湿地保护和湿地公园1.加大对坪山河、XX河、茅洲河流域范围内的河流湿地以及沙井、松岗一带滩涂、桑基鱼塘、红树林的保护,尽量维持现有的非建设用途和汇水渠道,防止大面积的围海(滩)造地。
2.建设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增加滞洪面积,加强湿地对污水的自然净化,加大城市污水回用比例,缓解XX生态用水紧张局面。
按照人均2平方米设置标准,规划在河流下、中游以及支流与干流交汇处,大力建设人工湿地。
3.人工湿地建设应与生态公园相结合,通过选用适宜的植物,形成园林湿地景观,建设成为市民游憩和生态宣教基地的湿地公园。
第二十条自然保护区加强对XX内伶仃-XX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
严格执行《XX内伶仃-XX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禁止一切与保护区无关的建设行为,加强外围缓冲区绿化,限制周边高层建筑的建设,严格控制区域内污染物的排放。
第二十一条风景名胜区严格执行《XX经济特区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和《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禁止一切与风景区无关的建设行为。
第四章城市绿地分类规划第二十二条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建设人居环境优美的生态城市1、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附属绿地、生产防护绿地、高尔夫球场绿地以及旅游绿地等,核心是合理布局各类公共绿地,为市民提供各类游憩康乐设施和场所。
2.加快各类公园的建设,充分考虑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在满足绿地生态系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证城市绿地资源和岸线资源最大限度向公众开放。
第二十三条城市公园1.城市公园建设在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有关规定同时,应充分考虑城市生物多样性建设要求,应考虑群众性体育设施建设,如跑步径、全民健身设施等,缓解XX市文体设施空间紧张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