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肠道门诊设置规范
胃肠外科门诊管理制度范本

胃肠外科门诊管理制度范本一、门诊治疗服务1、接诊:按照患者的预约情况进行接诊,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分析并判断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2、治疗:遵循科学规范,选用最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治疗,保障患者的安全。
3、治疗效果评估:对于每位患者,在治疗结束后进行定期的随访和复查,评估治疗效果,对于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要及时进行调整治疗方案。
4、药物使用:医师必须按照规范的用药流程和用药原则,合理使用药物,做好用药记录,避免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过敏等不良反应。
5、预防保健宣教:在接诊治疗过程中,向患者进行相关病情的宣教,指导患者注意保健,避免病情的恶化,加强疾病的预防。
6、门诊处方:医生开出门诊处方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高处方质量。
二、门诊医疗管理1、医疗流程管理: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诊疗安全和效果,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2、医疗设备管理:对门诊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避免设备故障对患者治疗带来的不良影响。
3、医疗废物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的处理,分级分类存放和处理,确保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无害性。
4、医疗信息管理:对患者的病历和相关医疗信息进行规范的管理,确保医疗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医疗纠纷处理:对医疗纠纷进行规范处理,依法维护医生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门诊服务守则1、服务态度:医务人员要对患者热情有礼,不得患者发牢骚,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耐心解答。
2、门诊环境:门诊楼内外务必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吸烟及乱扔烟蒂。
3、预约诊疗:患者需提前预约,因故无法到达预约时间时须提前告知,医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4、就诊时间:医生确保门诊时间按时开始,准时结束,不得随意延长门诊时间。
5、医生转诊:门诊医生如需转诊患者至其他科室就诊,必须及时向患者做出合理解释,并依据患者意愿进行转诊。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9.03•【文号】卫医发[2004]292号•【施行日期】2004.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当前,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原已被控制的传染病死灰复燃,新的传染病陆续出现,突发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有发生。
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耐药菌株不断增加,使得感染性疾病发病率上升,治疗难度加大,感染性疾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潜在的严重威胁。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诊病人数量大,也是病人首诊就医的地点,因此,切实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其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实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有效救治感染性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高度重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要求于今年十月底前建立感染性疾病科。
为指导各地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是临床业务科室。
做好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是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和感染控制水平,增强医院预防、控制传染病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科重要作用的认识,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并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统筹兼顾,采取有效措施为感染性疾病科的发展创造条件。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标准1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标准1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一类二类三类设立感染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无感染科的县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适用范围1、门诊内部应设置防护分区,病人和污染路线1、肠道门诊设置应纳入感染科建设规划,根据功相对分离。
具备腹泻病例监测基本条件,通能需要统一安排布局。
设计原则2、门诊内部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过加强诊治和消毒管理,提高监2、门诊内部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染和交叉感染。
测敏感性,防止交叉感染。
和交叉感染。
3、加强诊疗场所消毒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医院门诊区域内设置专用的腹泻病诊室,诊室位选址固定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
离。
置相对独立。
1、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1、医院有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1、卫生院有导引标志,接诊室门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衣室标志。
口有醒目的标志。
等业务用房。
2、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2、诊室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2、医院有分诊标志,肠道门诊各诊室或业务用房蚊设施。
蚊设施。
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3、肠道门诊有专用的观察室、厕所等。
3、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总体3、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4、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设施,配备等洗消毒设施,配备便器和医疗卫生设施。
便器、医疗废除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废除物收集箱。
要求设施 4、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设施,配备便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4、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器、医疗废弃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备等。
气消毒设施(最好为动态消毒机,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6、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最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静态空气等。
好为动态消毒机,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静态空消毒)。
6、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最气消毒)。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标准1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一类二类三类适用范围设立感染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无感染科的县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设计原则1、肠道门诊设置应纳入感染科建设规划,根据功能需要统一安排布局。
2、门诊内部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1、门诊内部应设置防护分区,病人和污染路线相对分离。
2、门诊内部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3、加强诊疗场所消毒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具备腹泻病例监测基本条件,通过加强诊治和消毒管理,提高监测敏感性,防止交叉感染。
总体卫生要求选址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离。
医院门诊区域内设置专用的腹泻病诊室,诊室位置相对独立。
固定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
设施1、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衣室等业务用房。
2、医院有分诊标志,肠道门诊各诊室或业务用房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3、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
4、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设施,配备便器、医疗废弃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等。
6、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最好为动态消毒机,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终末空气消毒)。
1、医院有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2、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
3、肠道门诊有专用的观察室、厕所等。
4、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设施,配备便器、医疗废除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等。
6、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最好为动态消毒机,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静态空气消毒)。
1、卫生院有导引标志,接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2、诊室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
3、诊室内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洗消毒设施,配备便器和医疗废除物收集箱。
4、诊室通风条件差的,宜配备空气消毒设施(最好为动态消毒机,也可配备紫外线灯用于静态空气消毒)。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标准

便器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冲洗后备用。
在诊室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可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的误、漏诊。对腹泻病患者失水严重者,应及时补液、纠正水电紊乱,重症患者应收住病区进一步诊治。对霍乱疑似病例必须隔离治疗。对霍乱病例需经输液处理、血压等生命体征稳定后应由专人、专车转送当地指定医疗机构。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的误、漏诊,对霍乱病例和疑似病例需经输液处理、血压等生命体征稳定后应由专人、专车转送当地指定医疗机构。
3、加强诊疗场所消毒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具备腹泻病例监测基本条件,通过加强诊治和消毒管理,提高监测敏感性,防止交叉感染。
总体卫生要求
选址
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离。
医院门诊区域内设置专用的腹泻病诊室,诊室位置相对独立。
固定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
设施
1、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衣室等业务用房。
4-10月开设,各地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
4-10月开设;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
登记
肠道门诊应严格执行腹泻病例登记制度,建立门诊日志,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主要症状、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断时间、初诊或复诊、联系方式等基本项目。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双登记(登记现住址、单位名称及原住址),做到“每例必登”,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肠道门诊工作规程

肠道门诊工作规程肠道门诊是发现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病人的前哨阵地,对于早期发现疫情,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起着关键作用,是做好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使肠道门诊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各级医疗单位(包括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应设立肠道门诊,乡镇卫生院和厂矿、机关、事业单位的卫生所,应设专桌或专人负责腹泻病人的诊治工作。
第二条肠道门诊的业务范围是以急性腹泻为主的各种疾病,包括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痢疾、感染性腹泻、细菌性食物中毒等。
肠道门诊不能24小时开诊者,下班时间腹泻病人可在急诊室诊治,由急诊室负责做好腹泻病人的各项处理工作。
第三条市、地以上综合医院应开本单位的肠道门诊区,设诊查室、留验室及专用厕所。
县级医院应有诊查室和留验室。
所有的肠道门诊都要有防护设备和盛放吐泻物的容器。
备有专用的诊查、采样、抢救、消杀等药械。
肠道门诊的房屋设置要便于治疗和隔离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周围环境。
第四条肠道门诊的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霍乱等腹泻病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诊断标准、抢救治疗、疫情报告等有关专业知识,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和自身防护制度。
第五条肠道门诊必须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
卫生部编印的最新版《霍乱防治手册》及本规程统一制定的《肠道门诊病人登记薄》(见附件)。
凡就诊的腹泻病人一律填《肠道门诊病人登记薄》,填写时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便于查找和统计。
第六条肠道门诊工作人员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人,要按规定报告疫情。
对霍乱病人或疑似霍乱病人,要以最快的方式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站。
对登记的各种腹泻病人,要按旬统计,报告当地卫生防疫站。
各级卫生防疫站应加强对肠道门诊的督促检查的技术指导。
第七条凡诊断为霍乱、伤寒和副伤寒及重症痢疾病人,应收住医院隔离治疗Q对霍乱或疑似霍乱病人,在使用抗生素以前,采集吐泻物及其污染物品,做霍乱病原学检查。
第八条肠道门诊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对腹泻病人的吐泻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要随时消毒,病人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毒。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ff21a17b79563c1ec4da710e.png)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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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肠道门诊设置规范
一、肠道门诊开设单位
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二、设置原则
门诊设置应纳入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划,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肠道门诊内部应设置防护分区,流程合理,满足“一条龙”服务基本要求。
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三、设置要求
(一)选址
肠道门诊应设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急)诊有一定距离,标识醒目,建筑规范,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要求,并便于患者就诊。
(二)布局
肠道门诊分设病人通道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应设有清洁区、半污染和污染区。
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值班室、更衣室、储藏室等;半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等;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处、候诊区、诊室、隔离留观室、化验室、输液室、药房、专用厕所等。
要求三区划分明确,并有醒目标志,三区之间应当有物理隔离屏障(如隔离门),做到相互无交叉,从挂号到发药实行“一条龙”操作。
(三)设施与人员配备
1、肠道门诊应合理配置诊疗桌椅、诊疗床、观察床、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固定或移动式紫外线灯、灭菌消毒器材等医疗设备,配备采样器材、样品保存液或增菌液等,各有病人专用登记本。
2、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配备非手触式(肘式、脚踏式、感应式)洗手装置,配备痰盂、医疗废弃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3、肠道门诊应当配备经过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系统培训的急诊、内科、儿科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和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四、工作要求
(一)开设时间
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肠道门诊常规开设时间,根据疫情可适当提前或延长开设时间。
(二)病例登记
所有就诊腹泻病例(包括初诊和复诊病例)必须登记,应按统一的肠道门诊登记表登记,规定项目必须填写完整。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详细住址、发病日期、就诊日期、主要症状、体征、初诊印象、治疗方法等。
对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的病人应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如遇外地病人,应登记原省市县详细住址,单位以及现时投宿店。
必须防止因登记不详、字迹不清延误疫情处理。
(三)采样检测
对病人粪便进行细菌培养是发现病人的关键项目。
对症状典型或流行病学指征明确的病人,应尽量做到逢泻必检,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标本污染。
(四)病人处置
疑似病例由就诊单位负责隔离治疗,并应在2日内作出明确诊断。
凡诊断不明确的重症腹泻病人,在排除霍乱前,应在肠道门诊隔离室或单独病房隔离治疗,严禁转院或送入
普通病房。
(五)疫情报告
肠道门诊发现的各类法定传染病(包括丙类传染病)均需按要求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医院疫情管理员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六)消毒与个人防护
1、肠道门诊污水排放应纳入医院的污水处理系统,医院污水排放时的总余氯不得低于2mg/L。
2、公用诊疗器械在腹泻病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医护人员要高度关注手部卫生,医院门诊厕所进行随时消毒,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具体消毒方法参见《肠道门诊消毒隔离措施要点》。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3、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医务人员穿白大衣或倒背衣,佩戴一次性口罩(外科口罩更佳)和帽子等接诊患者。
需接触患者呕吐物、排泄物等污物时应戴手套;处理频繁呕吐患者时,建议在隔离衣外穿戴塑料围裙并戴眼罩。
(七)报表统计与上报
每周做好腹泻病人统计,按规定向疾控机构报告。
五、管理要求
1、肠道门诊应设置醒目的“工作流程示意图”和“病人就诊须知”,做好就诊引导和告知工作。
2、肠道门诊开设期间,腹泻病人实行归口管理,肠道门诊不得拒收腹泻病人,其他医护人员和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未满14周岁的轻症腹泻病人可在儿科门诊就诊,儿
科内应设置腹泻病专用诊室,并按肠道门诊要求做好登记、采样和隔离消毒措施)。
3、建立健全病人登记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医疗机构相关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自查一次肠道门诊工作,并有检查的记录备查,以规范肠道门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