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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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

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

工程竣工结算制度总则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工程的竣工结算。

三、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2. 透明原则:结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所有相关方的监督。

3. 准确原则: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工程量和成本。

4. 效率原则:优化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

四、结算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工程相关资料,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结算工作。

2.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结算报告,提出结算申请。

3. 监理单位:负责对结算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结算的公正性。

4. 审计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结算结果进行审计确认。

五、结算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2. 建设单位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3.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复核。

4. 审核完成后,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签署结算协议书。

5. 如有争议,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六、结算内容1. 工程量清单: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编制。

2. 材料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或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3. 人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工工日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4. 机械使用费:按照实际使用的机械台班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5.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等,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6. 变更与索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七、文件管理1. 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作为后续查询和审计的依据。

2. 结算完成后,相关文件应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八、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一、目的(一)规范成本控制部预结算管理工作的关键行为及流程,保证预结算成果质量及及时性。

(二)通过预算的办理及时回顾项目动态成本;提供新项目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的支持数据及工程款支付控制。

(三)及时准确积累工程实施后的实际造价数据,形成公司所开发项目历史成本数据库。

二、本办法制定依据(一)本管理办法依据现有相关制度及现阶段组织架构制定。

三、适用范围(一)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的管理。

四、术语及定义(一)预算书:在施工图会审并经设计部确认后的施工图,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合同约定材料单价或暂定单价等编制和确定的工程造价预控文件。

(二)变更、核定及签证结算书:依据经复核手续完备、有效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单所办理的费用结算文件。

(三)材料结算书:工程项目竣工后,根据施工单位实际领用材料数量和其合同约定的材料结算办法办理的材料结算文件。

(四)竣工结算书:工程项目竣工或验收备案,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按照合同计价计量原则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最终造价结算文件。

五、结算办理原则(一)职能与责权分离原则:1、预算的编制及初步审核由造价工程师负责;2、项目的变更、核定、签证一单一结,一月一清,由造价工程师负责,成本控制部负责审核。

3、结算资料的收集完整、准确及结算的编制及初审由造价工程师负责,成本控制部负责审核。

4、造价工程师为预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二)原件结算原则:办理预结算的有关手续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如的确无原件的,复印件须盖公司公章),否则不得作为办理预结算的依据。

(三)可追溯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要求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整的资料。

六、预结算管理要求(一)预算管理1、基本要求:除施工图纸总价包干合同以外的所有工程项目须编制施工图预算或重计量。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组织与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协助解决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完成工程建设,配合验收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验收小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 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工程质量。

4. 验收小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5. 验收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手续。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 工程施工质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

3. 工程安全性能,包括防火、防雷、防水等方面。

4. 工程节能环保性能,包括节能措施、环保材料使用等方面。

5. 工程使用功能,包括空间布局、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

六、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办理竣工手续,投入使用。

2.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3.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所有。

工程款竣工决算制度

工程款竣工决算制度

工程款竣工决算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1.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确保工程款的合理支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
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甲方、乙方以及其他相关方。

3.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笔款项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第二部分:工程款支付条件
1.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2. 乙方需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材料使用清
单等。

3. 乙方应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及其他相关财务凭证。

第三部分:竣工决算流程
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竣工决算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对乙方提交的资料
进行审核。

3. 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如有异议,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4. 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第四部分:争议解决
1. 如甲乙双方在竣工决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部分: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甲方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补充。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完成一项工程项目后,向业主提交结算报告,并经过审核后支付相应的款项。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是指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规范、公正、透明,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工作步骤。

一、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1.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竣工结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等。

2.结算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应当由施工合同、变更单、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作为依据,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结算时间:工程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通常要求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

4.结算人员:结算过程应有专门负责的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参与,确保结算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6.结算支付:结算报告经审核后,业主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应付的款项。

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流程1.准备工作: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准备好项目的相关文件和材料,包括合同文本、变更单、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等。

2.编制结算报告:承包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量计算表、计价依据说明、费用计算明细等内容。

3.报送结算报告:承包商将编制好的竣工结算报告提交给业主方,同时提供相关的支持文件和证明材料,如工作记录、检测报告、施工日志等。

4.审核结算报告:业主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核对结算金额、计算方法和工程量等内容。

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或调整的意见。

5.合同追加/扣减:根据结算审核结果,业主方与承包商协商后,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合同追加或扣减,确定最终的结算金额。

6.结算支付:结算金额经双方确认后,业主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应付的款项。

7.结算备案:完成结算后,承包商和业主方应进行结算备案,将结算报告和相关文件归档保存,作为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资料。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的制定和遵守,是确保工程项目结算公正合法的基础。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建设、管理的长输管道项目造价,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与管理,结合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依据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项目经理部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即项目竣工结算。

包括设计、采购、工程施工费用结算及建设用地补偿、其它费用结算。

第三条造价管理处是竣工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各责任处室及项目(分)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竣工结算。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建设、管理的长输管道项目。

第二章管理原则条件第五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实行EPC招标的项目,按中标合同价款及相关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第七条实行概算包干或部分概算切块的项目,原则以包干价进行结算。

第八条直接发包或非概算包干项目,依照合同规定原则在合同价范围内进行结算。

第九条竣工结算一般按每个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造价管理处进行结算汇总。

第三章部门职责范围第十条造价管理处依据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项目竣工结算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编制并下达项目经理部项目竣工结算工作计划;(二)指导督促各项目保质、按期上报结算资料;(三)组织各责任部门对项目(分)部上报的结算书进行复核,其中:工程管理处负责施工签证、工程技术处负责设计变更、公共关系处负责土地面积及费用标准、采办处负责甲供物资的结算;(四)负责项目经理部各类项目竣工结算复审及汇总。

第十一条项目(分)部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的工程费用、监理费用、检测费用、用地及补偿费用、林业补偿费用、文物调查发掘保护费用、保护区通过与补偿费用和合同规定允许调整费用项目的竣工结算组织和审核,组织监理进行竣工结算初审。

第十二条财务处负责工程保险合同、各项管理费用和利息费用的结算。

工程竣工决算规章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规章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确保竣工决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财务人员等。

二、竣工决算的编制原则1. 真实性原则:竣工决算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全部费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

2. 完整性原则:竣工决算应包含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费用,确保决算内容的完整性。

3. 准确性原则:竣工决算的数据应准确无误,计算方法应科学合理。

4. 合规性原则:竣工决算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流程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工程量清单、变更单、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为编制竣工决算做好准备。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编制初步的竣工决算报告。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初步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审核无误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最终审定。

5. 最终审定通过后,形成正式的竣工决算报告,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四、竣工决算的主要内容1. 工程投资总额: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2.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详细列出各项资金来源及其使用情况。

3. 工程成本分析:对工程的主要成本进行分析,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4. 经济效益分析:分析工程的经济效益,包括成本节约、投资回报率等。

5. 存在问题及建议:指出工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责任与监督1.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2.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竣工决算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决算工作的质量。

3.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补充。

工程竣工结算与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与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与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与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及公共设施等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竣工结算1. 竣工结算应以合同约定为基础,结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4. 双方应协商一致解决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

预验收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

2. 预验收应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3. 正式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4. 正式验收时,应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加,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5.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五、质量保证金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用于处理竣工后的质量问题。

2.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应在保修期满后进行,具体时间和条件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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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
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公司各工程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实施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流程
一、工程管理部对现场管理工程要做到“八个心中有数”:
1、对工程形象进度应做到心中有数;
2、对施工人员活动情况应做到心中有数;
3、对各施工承包单位交叉施工情况应做到心中有数;
4、对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数量和附属设备的进场制安情况应做到心中有数;
5、对施工图纸的设计修改、变更情况应做到心中有数;
6、对施工中存在的主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诸方面的现场动态管理及应对举措应做到心中有数;
7、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特别是自营、自供的项目及材质)应做到心中有数;
8、对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应做到心中有数。

二、竣工验收:
1、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发包内容完成施工任务后,经监理公司、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采购部、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进行验收,验收达标后,视为工程竣工初验日期,同时议定工程整修完善时段。

2、工程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及时组织五大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

3、各施工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30天内,将竣工图纸、变更资料及签证资料、工期提前或逾期资料一式两份报送给工程部、技术部审定确认(工程部应制订相关约束制度)。

4、工程竣工资料的确认:工程部在接到的施工单位报送的各项竣工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如发现报送的资料不
符合规范要求时,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补报或重新报送,直至合格为止(工程部应制订相关约束制度)。

并在“竣工决算图纸、变更资料审查单”上签注意见,移交技术部审核。

5、工程技术部在接到工程部移交的完整竣工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就技术资料及相关经济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竣工决算图纸、变更资料审查单”上签注意见,移交给预算部。

按照附件三的格式执行。

6、工程部应自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7、自营的零星工程项目,
7.1自营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部、预算部、物业服务公司,必要时邀请采购部共同进行工程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单(按照附件四格式),
7.2施工单位应向工程部报送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一式两份及竣工决算书一份,工程部审核后经工程技术部确认(时间限定: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交预算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造价进行复审(时间限定:视工程项目的大小在3~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工程造价审定单,呈送公司总经理汇决后转财务部安排付款。

第二条、工程结算:
一、预算部在接到经工程部、工程技术部确认的竣工资料后,视工程量的大小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工作:①、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结算编审。

②、预算部门内部自行进行决算编审工作。

二、由工程部、工程技术部、采购部共同参加工程竣工决算造价的最终认定定案。

1、工程部、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及隐蔽工程资料,如发现竣工资料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完善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时间限定在3个工作日内,过期补充的资料一律视为无
效资料。

2、采购部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告书中的材料价格进行审核,发现材料价格中有不符合采购部调研的市场价格时,采购部立即书面通知预算部会同施工单位进行价格调整。

时间限定在3个工作日内,过期补充的任何资料一律视为无效。

预算部按照采购部提供的书面材料市场价格的资料进行竣工结算。

采购部提供给预算部的书面材料市场价格,如果施工单位不认可或不接收时,采购部有责任对施工企业的质疑做合理的解释。

3、预算部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各种计价方式进行工程造价计算,认真计算各项工程量、定额子目的应套、取费程序的选用、主材价差的计算。

预算部发现工程变更资料及现场签证资料失真时,由工程部、技术部进行解释并修改完善。

预算部发现采购部提供的材料市场价格失真时,由采购部进行解释并修改完善。

预算部及时将竣工结算初审结果向总经理进行书面汇报,最终审定后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经工程部、技术部、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移送财务部按合同约定安排结付工程款。

4、预算部负责将竣工结算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第三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定稿后,自办公室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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