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验收各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

第二条适用于某某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的工程验收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施工过程阶段验收第三条监理单位编制工程验收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各项验收工作。

第四条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第五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进行分项及分部验收,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所有混凝土的浇筑、土方回填、防水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跟踪旁站,监督到位。

第六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承包商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a)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b) 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c) 施工形成的观测数据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d) 分项、分部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三)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合格;(四)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部参加。

第三章隐蔽工程和结构工程验收第七条隐蔽工程: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将隐蔽记录及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隐蔽工程由承包商负责申报,监理单位负责验收,其中防水工程(屋面、厨卫、外墙、门窗塞缝)、室外管线工程,项目部负责验证监理单位的验收结果,所有隐蔽工程验收,项目部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全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结构工程验收:在工程结构封顶后,五方验收前由项目部制定工程各分项验收计划。

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施工总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及项目部递交结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经过审核,如认为主体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则负责通知项目部组织规划设计部、成本管理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结构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下一工序的施工。

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验收管理流程,确保项目达到质量、进度和安全的要求。

项目验收是项目交付的最后一个环节,对项目的执行和终结具有重要意义。

2. 项目验收范围项目验收适用于所有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等阶段。

3. 项目验收流程3.1 预验收准备在项目完成之前,项目管理团队应进行预验收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项目工程的建设任务- 整理项目资料和文件- 准备项目验收申请书3.2 验收申请项目管理团队需向验收组织提交验收申请书,包括项目概况、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等信息。

3.3 验收组织成立验收组织由相关部门按照项目特点成立,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

验收组织应包括项目管理团队、技术专家和相关监管部门代表等。

3.4 验收准备验收组织应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和工具,确定验收方式和时间。

3.5 现场验收验收组织按照验收计划进行现场验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合规性进行评估和检查。

3.6 验收评审验收组织对现场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包括验收报告、问题清单和改进建议等。

3.7 验收决策验收组织根据评审结果作出验收决策,可以选择接受、不接受或暂缓验收,并书面通知项目管理团队。

4. 项目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工程进度符合计划安排- 工程安全符合相关要求- 工程文件和资料齐全5. 项目验收结果处理项目管理团队根据验收决策结果,及时处理验收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6. 项目验收记录和归档项目管理团队应保存项目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报告、问题清单、改进措施和验收决策通知等。

7. 监督和评估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验收过程的公正和有效。

8. 附则本《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执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活动,保障工程质量,避免事故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二条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等。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2. 工程安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3. 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 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 召开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确定验收时间和人员;2.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验收组进行审核;3. 验收组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4. 验收组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 工程验收通过后,发放竣工验收证书。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竣工:指工程项目全部工程工作结束,符合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要求,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状态。

第七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整;2. 工程质量问题:验收组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3. 技术人员不足:建设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以上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竣工:指工程项目全部工程工作结束,符合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要求,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状态。

学校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学校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工程项目质量,规范验收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范围及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地基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工程;(三)装饰装修工程;(四)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等配套设施工程;(五)绿化、景观等室外工程;(六)其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验收内容。

第五条工程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工程资料审查;(二)现场实体检查;(三)功能性能测试;(四)安全、环保、节能等指标检测;(五)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六)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三章工程项目验收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验收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预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自检报告。

(二)内部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进行内部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外部验收:邀请相关专家、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四)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责任第七条施工单位应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和规范标准完成。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符合规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程序的规范性和验收结果的公正性。

第十条验收组成员应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五章工程项目验收结果及处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一)合格: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二)不合格: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验收组一致同意不予通过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完工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的程序。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并达到安全、环保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分为申请、资料准备、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申请环节: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六条资料准备环节:建设单位应根据要求准备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等。

第七条检查测试环节:相关部门将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材料检测、设备测试等环节,以评估工程质量。

第八条评估环节:根据检查测试结果,评估工程质量,包括设计合理性、施工工艺、安全性等方面。

第九条验收环节: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2. 消防设施的有效性;3. 电气设备的安全性;4. 基础设施的运行稳定性;5. 环保设施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时,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测试,确保结果客观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工程验收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清单;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模板;4. 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设单位:指承担建设项目的主体单位;2. 竣工验收:指对建设项目完工后进行的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的程序。

第六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 工程质量不达标: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2. 资料准备不全:建设单位应加强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提供完整的资料;3. 相关部门意见不一致: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意见分歧。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目录:1、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2、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类工程验收一、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开工前检验制度: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2.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二)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1.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2.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3.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三)定期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组织定期检查,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方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四)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1.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

2.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总工程师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验收的主要项目有:强弱电电路、通风管道、给排水管道、防水工程等。

2.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3.工程检验签证,应根据行业相关标准,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签字,交运行部备档,作为决算的依据。

4.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而自行覆盖的,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隐蔽工程验收后,要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列入工程档案。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程序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和外部验收。

第五条内部验收:(一)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编制竣工报告。

(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三)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外部验收:(一)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二)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2. 工程投资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规模内;3. 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4. 工程安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 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出具验收证书,并将验收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工程项目移交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九条工程项目移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竣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验收证书等档案资料;(二)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三)工程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四)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项目移交时,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工程项目保修第十一条工程项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使用功能缺陷,施工单位应当负责修复。

第十三条保修期满后,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为加强验收管理,严格验收制度和程序,使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以下验收管理办法:一、验收标准及依据1、工程施工设计及修改设计的有关文件、规程措施、设计变更、会议纪要;2、《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组织机构1、矿生产办是工程管理及验收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分管矿长领导下开展工作;2、工程验收采用小组验收形式,验收小组由生产办、总工办、驻矿安监处组成,工程施工单位参加。

验收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指定一人负责。

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使用单位一并参加;工程移交验收时,移交双方单位一并参加。

三、验收程序及验收办法(一)工程验收分月度验收和竣工验收两种形式。

月度验收,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可与矿组织的月底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合并。

竣工验收为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1天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生产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月度工程量验收由验收组长负责,将尚未验收工程量附在工程质量检查表上,小组成员、施工单位现场签字;生产办安排专人建立工程验收日常管理台帐,妥善保存验收记录签字存根,以备查阅。

(二)掘进工程量验收1、掘进月度工程量验收时,未成巷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只验收成巷工程量。

成巷工程标准:永久支护达到设计要求的合格标准,水沟、轨道(含临时轨道)施工到位;2、工程月界必须用打撅、红漆标明,做到醒目、清晰;3、掘进工程竣工必须做到一次成巷,不留后尾工程量,否则不予验收,工资部门不得支付工资;4、未成巷工程原则上不得移交给其他单位。

特殊情况下,矿领导安排移交时,由生产办组织移交现场会进行移交(矿建公司所属开拓队之间的移交,由矿建公司项目部组织移交),剩余后尾工程首先由交接双方协商,折尺给接受单位。

双方协商不成,由现场会人员集体平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取闹;5、每月最后一天下午3:OO前,由生产办生产组将未成巷进尺报到总工办测量组,在总进尺中扣除未成巷部分,总工办与生产办统一报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部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验收管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项目按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下称业主);(项目部、设备部、财务部、企管部、经营部及项目负
责人和专业负责人);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

验收流程:“先资料,后现场”;“先单项,后总体”;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三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2. 工程所属各个子装置能正常运行;
3. 过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4. 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5. 施工单位已经完成各个装置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1. 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业主的有效需求变更;
2. 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3. 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4. 设计变更通知书;
5. 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6. 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能满足业主需求,有无漏
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7. 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业主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
器材采购、安装施工、装置调试等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装置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五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工程完工>编制竣工资料>内部验收>验收整改>外部验收>验收整改>整改确认;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理
第六条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整理竣工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文件和资料包括。

1. 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及资料;
2. 工程项目工程文档:开工报告、材料设备进场报验,随工验收、质量检查记录、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
3. 工程项目自测记录及调试记录;
4. 工程项目竣工图纸;平面图、结构图等;完成工作量清单;设备安装清单(安装地
点/位置);
5. 各种设备附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等需移交业主并办理移交手续;
6. 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吗,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

第九条竣工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中的具体规定,业主对竣工资料整理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规定为准。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第十章工程项目必须先内部验收,后外部验收,以保证满足合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内部验收由施工单位负责,是责任主体,主要有质检、售后维护、经营、设计人员、施工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内部验收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与完成施工内容的检查,并对施工质量与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书面的综合评价,签署内部验收报告,对
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下达《工程整改通知单》,有关责任单位应立即进行
整改,并形成《工程整改记录单》。

第十三条经内部验收程序复验,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的结论。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第十四条外部验收由监理单位、业主、施工单位共同组成,由施工单位发起,业主组织验收,主体是业主。

第十五条外部验收提出整改事项的,下达《工程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各施工分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承诺完成时间。

整改完成,形成《工程整改记录
单》,经外部验收程序复验合格后,签署《工程整改确认单》,作为外部验收
报告附件。

第八章附件
第十七条施工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项目部。

第十九条附件
完工报告
工程名称:NO.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验收报告
工程整改通知单
工程整改记录单
整改负责人签字:
工程终验报告
工程名称:NO: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整改确认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